2017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_自查自纠报告总结
此次“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分为部署启动、清理核查、督查问责、总结规范四个阶段,会上,该局负责人就部署启动阶段和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欢迎借鉴。
2017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
根据局党委统一部署和安排,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场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宣传发动,认真自清自查,切实完善规范。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我场高度重视,召开场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和工区主任会进行专门动员和部署,围绕专项整治任务,将任务和责任进行分解,明确职责,明确要求。重点查处和纠正在林业项目申报、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中是否存在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截留私分的问题,以及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违反中央八项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等几个方面。成立了由场长周桂廷、书记李春辉任组长,纪检监察员阳钢武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组织抓好活动的实施与检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接受人民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形成党支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全场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领导和工作机制。
二、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自查自纠
在这项活动中,我场坚持问题导向,从5月组织场机关开展涉林项目资金大清理、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做到决不漏过、决不放过。一是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二是开通举报信箱,举报电话,接受当事人投诉举报。三是场里统一组织,由办公室、计财股、营林股组成的工作组,对2013年1月以来林业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杜绝违规使用、扣留、挪用等情况。经自查自纠,我场未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行为。
三、严格监督管理,确保整治效果
按照上级要求,我们对每个问题制定专门方案,不分时间界限,实行专项整治,做到责任到人、到股室,确保抓一项成一项,改一项见效一项。同时我们成立督查考核小组,按方案安排和要求,严格进行督查,根据督查情况和群众评价等综合量化计分,对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章立制,确保专项整治长效化、制度化。
今后,我场将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集中整治向用制度规范转变,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2017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湘办[20xx]11号)以及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州市“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办[20xx]21号)等文件精神,永州市城管执法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在局系统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成立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牵头科室、专门人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局纪检监察室牵头,政工科、财务审计科、市政科、办公室等相关科室参与,分工负责对本单位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财政专用资金等方面的问题以及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等问题的清查工作。
(二)明确整治重点。重点整治对象为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存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单位和个人。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在项目资金使用及单位财务方面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等问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组织相关培训。20xx年7月6至15日,由局财务审计科牵头,组织聘请市财政局、审计局、纪委等相关专家对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的班子成员及财务人员进行了相关财务及廉政知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提高管理人员财务分析、风险控管能力,确保局属各单位运行经费使用管理规范。
(四)全面清理排查。根据局党组安排,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局属各单位(除市自来水公司、水质净化中心外)进行内部审计,一经发现问题,必须要深入查找问题,绝不搞形式、走过场。截止8月,已对部分单位财务情况进行内审完毕,尚未发现“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下一步将继续抽查,严格管理。
(五)注重整治实效。20xx年5月起,我局严格按照省住建厅的要求,每月3日前准时报送《核查处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月报表》和《查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案件统计表》,做到重要情况随时报告、通报和调度。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今后打算
截止目前,我局在“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尚未排查出问题,但给局系统全体工作人员打了一剂很好的预防针。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加强工作: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接下来,我局将进一步大力加强廉洁勤政和党风党纪的学习和落实,特别结合全市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把自查工作同纪“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结合起来,同当前正在做的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忌走马观花、蜻蜓点水。
(二)细化工作,加强清理自查。清理自查是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全局上下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正确对待,坚决摈弃“过关”思想,把工作做细做实。对线索排查情况要加大力度,加大密度,提高抽查比例,加强明察暗访,重点督办,严格追究“两个责任”。
(三)及时总结,扩大工作实效。“雁过拔毛”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必须长期抓、常年抓。要及时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不足,认真总结成绩,不断巩固整治工作成效。
2017雁过拔毛和纠四风工作汇报
为加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根据《安乡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办[20xx]7号)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在水利系统开展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我局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自清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局领导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水利局“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机关监察室),局长刘东宏同志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纪委书记廖贻斌任常务副组长。水利局直属单位、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狠抓整治工作的落实。
二、积极动员部署。
4月18日上午,我局组织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及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会议,宣传并部署了本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在会上,局纪委书记传达学习了省、市、县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相关精神,安排部署了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党委书记刘东宏局长对本局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通过文件精神学习,广泛宣传,将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统一到专项整治的行动上来。二是强化组织、明确责任,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明确党委书记为全局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各班子成员对所分管股室的专项整治负主责,股室负责人对本股室专项整治工作负专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人人有责。三是狠抓整改落实,要求全局干部职工必须对照县委、县纪委两个专项整治的方案内容,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及时整改,及时逐级报告。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两个专项整治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自查有保留、整改不到位、工作走过场的个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三、迅速制定方案。
4月18日,“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们制定下发了《安乡县水利局“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工作重点是查处2013年以来,水利系统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损害农民群众利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从20xx年4月至12月底结束,分部署启动、清理核查、督查督办、总结规范四个阶段进行。
四、自查自纠情况。
4月下旬开始,我们组织局机关相关人员及各直属单位负责人,认真对照实施方案,积极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按照工作职责,全面对2013年1月以来,在分配、拨付、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清理排查,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重点自查自纠了以下四个方面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民生水利项目资金申报分配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盘剥克扣、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贪污挪用、收受贿赂等问题。
2. 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3. 在各类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临时指挥部违规兼职取酬、乱发滥补等问题。
4. 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此项整治工作,
通过自纠自查,水利局未发现以上四个方面“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行为。
今后,我局将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防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长效机制,逐步实现从集中整治向用制度规范转变,深化专项整治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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