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不得借用下级机关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5-01-09
为加大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力度,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招不到人、留不住人的问题,2014年9月,中组部、人社部和
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
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对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公务员进入“门槛”,提出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考专业限制、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合理确定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六条措施。
各地针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机关招人难问题,积极采取合理设置招考资格条件、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当地人员招考等政策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河南省研究制定了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暂行办法,建立了一系列向基层倾斜的招录政策:放宽专业和年龄限制、放宽学历要求,合理设置报考资格条件,并拿出75%的选调生名额和一定数量的乡镇公务员职位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录,为愿到基层施展抱负的人员搭建干事
创业平台。
广西要求各招录机关在编制招录计划时,对专业条件遵循“宜宽不宜严”的原则,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专业按学科类别设置。专业技术类职位可以按专业设置,但专业数量必须达到3个以上,并首次规定凡乡镇机关职位一律不限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