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出现奇葩考题:草泥马属于凶器
发布时间:2014-12-10
“老师的名字是?”南京大学期末考中,曾出现过这道题。上完一学期课,不知道老师名字的学生大有人在。南大中文系张建勤老师在阅卷时,感慨“伤不起,大家开始帮我起名了,有张健勤、张建勋,还有张勤建。还有不少人在教师名字上干脆直接写张老师。”
考试中出现“草泥马”
南京大学刑法学期末考试,曾有一道选择题的选项是:“甲骑着草泥马抢夺乙的提包。因为草泥马可以咬死人,故属于凶器。甲的行为应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抢夺罪。”这个说法是对是错呢?
这道题让考生们啼笑皆非。对这道题,出题者、南大法学院黄旭巍老师揭晓答案,“这个选项应判断为错误,因为根据我国刑法,并没有‘抢夺罪’一说。”
检举翘课最多的3名同学
这道题被誉为最阴险的期末考试神题。山东大学某院期末考试最后一道题是:选出你认为上课最积极的3位同学和翘课最多的3名同学。
“考完试,小伙伴们还能不能愉快地玩耍?”面对网友们的质疑,出题者山大王怀明副教授说,自己出这道题的目的绝不是让同学相互检举,这是人力资源专业题,是考核“360度绩效管理”中的“同事相互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