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否认非京籍毕业生落户限龄歧视称将调整

发布时间:2013-05-05

  市人社局:指导意见不是针对特定人群提出的,而是对当前北京市属用人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提出的指导性意见。不存在就业歧视问题,落户不落户与应届毕业生就业与否并无直接的必然关系。目前,本市人才就业渠道多样,大多数岗位不与户籍挂钩。超龄毕业生,仍可按本市引进人才渠道和标准申请办理引进落户。今年本市应届毕业生22.9万人,北京生源8.4万人。今年给予应届毕业生的留京指标1万个。
  释疑3:指导意见设过渡期还会调整
  京华时报:目前部分2013届高校毕业生已开始求职,指导意见才出台,是否设置了过渡期?指导意见还会有调整吗?
  市人社局:考虑到2013届高校毕业生择业正在进行中,已有部分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初步接收意向,为此本市已经就该意见设置了过渡期。市人社局已通知各用人单位,对于此前已与用人单位达成接收意向,且用人单位满意、愿意引进的2013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仍可按规定引进。随着本市应届毕业生情况和人才进京情况的变化,意见以后还有动态调整的可能。此外,本市急需引进的紧缺型高素质人才专业类型,也将动态调整并发布。(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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