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元节是什么节
上元节是什么节
正月十五道家称上元佳节,乃庆元宵,古已有之;七月十五汉道家称中元节,祭祀先人;十月十五汉族称下元节,乃食寒食,纪念贤人(苏东坡著名的寒食帖就是记载那天)。道家全年的盛会分三次:合称为“三元”。认为“三元”就是天官、地官及水官“三官”的别称,正月十五、七月十五以及十月十五各为三官大帝的诞辰。根据五杂俎的记载:“道经以正月十五日为上元,七月十五日为中元,十月十五日为下元。”正月十五日称为“上元”,主要是举行赐福的仪式;七月十五日称为“中元”,用以赦免亡魂的罪(传统说法有中元法事是为亡魂赦罪,但是绝对不能完全解除罪孽,只是减轻了一些,希望他们早日安息。);十月十五日称为“下元”,则是为有过失的人解除厄运。道教《太上三官经》云:“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一切众生皆是天、地、水官统摄”。中元节时,道教宫观如地安门火神庙、西便门外白云观为了祈祷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照例会举办“祈福吉祥道场”。因为惧厉的心理和千年传统,民众于日常生活中复合儒、佛、道三教,遵循承袭了“三元节”风俗。
中国东汉末年,天师道便已综合前道教期的宇宙观,首过即需上“三官手书”,分别投于天、地、水中,表示向三官忏悔罪过,以祈求平安。经历六朝时期的发展后,三会日与三元思想结合,唐代官方的提倡,上元、中元、下元、等三元日定型化,成为祈求玄元皇帝(太上老君、老子)的三元节日,皇帝率百官参与节日仪式。唐、宋以后,已成为民俗节日。
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又称为“上元节”、春灯节,是中国汉族民俗传统节日。正月是农历的元月,古人称夜为“宵”,而十五日又是一年中第一个月圆之夜,也是一元复始,大地回春的夜晚,人们对此加以庆祝,也是庆贺新春的延续。所以称正月十五又称为小正月、元夕或灯节,是春节之后的第一个重要节日。中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关于元宵节的习俗在全国各地也不尽相同,其中吃元宵、赏花灯、舞龙、舞狮子等是元宵节几项重要民间习俗。唐代时,元宵放灯已发展成为盛况空前的灯市,宋代的元宵夜更是盛况空前,灯市更为壮观。苏东坡有诗云牶“灯火家家有,笙歌处处楼。”范成大也有诗写道“吴台今古繁华地,偏爱元宵影灯戏。”明代更加铺张,将元宵放灯从三夜改为十夜。清代元宵热闹的场面除各种花灯外,还有舞火把、火球、火雨,耍“火龙”火狮等。
元宵节也是一个浪漫的节日,元宵灯会在封建的传统社会中,也给未婚男女相识提供了一个机会,传统社会的年轻女孩不允许出外自由活动,但是过节却可以结伴出来游玩,元宵节赏花灯正好是一个交谊的机会,未婚男女借着赏花灯也顺便可以为自己物色对象。元宵灯节期间,又是男女青年与情人相会的时机。传统社会的元宵节是城乡重视的民俗大节,在城市元宵喧闹尤为热烈,它体现了中国民众特有的狂欢精神。传统元宵所承载的节俗功能已被日常生活消解,人们逐渐失去了共同的精神兴趣,复杂的节俗已经简化为“吃元宵”的食俗。
元宵节的来历有多种说法:传说元宵节是汉文帝时为纪念“平吕”而设。另《岁时杂记》记载说,这是因循道教的陈规。道教曾把一年中的正月十五称为上元节。南宋吴自牧在《梦粱录》中说:“正月十五日元夕节,乃上元天官赐福之辰。”说天官赐福,地官赦罪,天官喜乐,故上元节要燃灯。元宵赏灯始于东汉明帝时期,明帝提倡佛教,听说佛教有正月十五日僧人观佛舍利,点灯敬佛的做法,就命令这一天夜晚在皇宫和寺庙里点灯敬佛,令士族庶民都挂灯。以后这种佛教礼仪节日逐渐形成民间盛大的节日。该节经历了由宫廷到民间,由中原到全国的发展过程。汉代民众在乡间田野持火把驱赶虫兽,希望减轻虫害,祈祷获得好收成。直到今天,中国西南一些地区的人们还在正月十五用芦柴或树枝做成火把,成群结队高举火把在田头或晒谷场跳舞,隋、唐、宋以来来盛极一时,参加歌舞者足达数万,从昏达旦,至晦而罢。元宵节的节期与节俗活动,是随历史的发展而延长、扩展的。就节期长短而言,汉代才一天,到唐代已为三天,宋代则长达五天,明代更是自初八点灯,一直到正月十七的夜里才落灯,整整十天。与春节相接,白昼为市,热闹非凡,夜间燃灯,蔚为壮观。特别是那精巧、多彩的灯火,更使其成为春节期间娱乐活动的高潮。至清代,又增加了舞龙、舞狮、跑旱船、踩高跷、扭秧歌等“百戏”内容,只是节期缩短为四到五天。而元宵节俗真正的动力是因为它处在新的时间点上,人们充分利用这一特殊的时间阶段来表达自己的生活愿望。
中元节是本土文化的产物,在梁武帝时已有,至宋代定型成熟。农历七月十五民间俗称“鬼节”。清乾隆《普宁县志》言:“俗谓祖考魂归,咸具神衣、酒馔以荐,虽贫无敢缺。”祭品之中,楮衣是不可或缺的。因七月暑尽,须更衣防寒,与人间“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在20世纪20-40年代,中元节远比“七夕”、“清明”热闹。人们传承着以家为单位的祭祖习俗,祭祖先、荐时食的古老习俗直至民国时期仍然是乡村中元节俗的首要内容。中元节又称“七月节”或“盂兰盆会”,为三大鬼节之一。中元节是道教的说法,“中元'之名起于北魏,有些地方俗称“鬼节”、“施孤”,又称七月半。根据古书记载:“道经以正月十五日为上元,七月十五日为中元,十月十五日为下元。”中元节与除夕、清明节、重阳节等三节,都是中国传统节日里祭祖的四大节日。《道藏》载:“中元之日,地官勾搜选众人,分别善恶……于其日夜讲诵是经,十方大圣,齐咏灵篇。囚徒饿鬼,当时解脱”。民间多是在此节日怀念亲人,并对未来寄予美好的祝愿。
为了纪念目莲的孝心,佛教徒每年都有盛大的“盂兰盆会”。在中国,《佛说盂兰盆经》在西晋时由竺法护译出,因强调借由供养十方自恣僧,以报答双亲养育之恩,乃至度脱七世父母的思想,与中国崇尚孝道的伦理传统相符,因此中国历代帝王的提倡而盛行不衰。南北朝梁武帝时代,始兴盂兰盆法会,以报答父母祖先恩德。唐朝时期,法会活动呈现兴盛,官民共乐。到了宋朝的时候,儒、释、道合流日趋明显。佛教盂兰盆节起源于“目莲救母”的故事,出自《大藏经》(由印度传入的佛理)。目莲救母的故事:佛陀弟子中,神通第一的目犍莲尊者,惦念过世的母亲,他用神通看到其母因在世时的贪念业报,死後堕落在的恶鬼道,过著吃不饱的生活。目犍莲於是用他的神力化成食物,送给他的母亲,但其母不改贪念,见到食物到来,深怕其他恶鬼抢食,贪念一起食物到她口中立即化成火炭,无法下咽。目犍莲虽有神通,身为人子,却救不了其母,十分痛苦,请教佛陀如何是好。佛陀说:“七月十五日是结夏安居修行的最後一日,法善充满,在这一天,盆罗百味,供巷僧众,功德无量,可以凭此慈悲心,救渡其亡母。目莲遵佛旨意,于七月十五用盂兰盆盛珍果素斋供奉其母,其母亲终得食物。”中元普渡习俗是道佛习合的结果,民间把道教中元祭祀和佛教目连救母的传说习合,把施饿鬼与祭奠亡魂相融,形成一种民间习俗。每年到了农历七月中,人们都会宰鸡杀鸭,焚香烧纸,拜祭由地府出来的饿鬼,人们相信这样可以化解其怨气,不致于为祸人间。
祭祖节在阴历七月十五日,所以简称为“七月半”祭祖。民间相信祖先也会在农历七月此时返家探望子孙,故需祭祖。祭拜的仪式一般在七月底之前傍晚时分举行,并不局限於特定的一天。平常日子要对先人祭拜,一般都不动先人的牌位。到“七月半”祭祖时,则要把先人的牌位一位一位请出来,恭恭敬敬地放到专门做祭拜用的供桌上,再在每位先人的牌位前插上香,每日晨、午、昏,供三次茶饭,直到七月卅日送回为止。有先人画像的,也要请出挂起来。祭拜时,依照辈份和长幼次序,给每位先人磕头,默默祷告,向先人汇报并请先人审视自己这一年的言行,保佑自己平安幸福。送回时,烧纸钱衣物,称烧“包衣”,或佛门或道教的超度法事。在江西、湖南的一些地区,中元节是比清明节或重阳节更重要的祭祖日。
农历十月十五,是汉民族传统古老的“下元节”。下元节为中国民间传统节日,道教中的下元节,就是水官解厄旸谷帝君解厄之辰,俗谓是日。原来道教谓是日是“三官”(天官、地官、水官)生日,道教徒家门外均竖天杆,杆上挂黄旗,旗上写着“天地水府”、“风调雨顺”、“国泰民安”、“消灾降福”等字样;晚上,杆顶挂三盏天灯,做团子需三官。民国以后,此俗渐废。宋吴自牧《梦粱录》:“(十月)十五日,水官解厄之日,宫观士庶,设斋建醮,或解厄,或荐亡。”
根据道教传统,道教《太上三官经》云:“天官赐福,地官赦罪,水官解厄”,一切众生皆是天、地、水官统摄。三官大帝又被分别对应于尧、舜、禹,所以,下元水官也就是因治水而闻名的大禹王。在民间,下元节这一日,还有民间工匠祭炉神的习俗,炉神就是太上老君,大概源于道教用炉炼丹。上元节和中元节与下元节一起,构成了先民对人生感受、祈福、赎罪、解困等完整的生命体验,节日的范式不仅是对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渴求和向往,也反映了人类对这种生命哲学的文化表达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