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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残疾人的康复原则

祥聪分享

  自从有了人类,就有了残疾人。任何学科的产生和发展都源于社会的需要。两次世界大战,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使数以千万计的人不幸残疾。为解决急剧增加的残疾人的康复需要,导致了现代康复医学的发展。现代康复医学在概念上和体系上是对传统医学的革新,它的工作对象不是疾病而是障碍,它的工作目的不仅是治疗疾病和保存伤病员的生命,而主要是强调功能训练,整体康复,最终重返社会。现代康复的概念是:综合地协调利用医学的、工程的、教育的、职业的、社会的和其它一切可能利用的措施,使残疾者的功能复原到尽可能达到的最大限度,最终目标是使残疾人成为自立于社会的人,与健全人平等地参与社会生活。

  我国有计划、大规模地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是从1988年以白内障复明、儿麻后遗症矫治和聋儿语训等三项"抢救性"康复开始,到"九五"期间已扩大到低视力康复、肢残手术与系统训练、残疾人用品用具等九项康复。经过多年的努力,已使300多万残疾人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残疾人康复事业不断的深入发展以及残疾人康复需求的不断扩大,为残疾人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康复服务日显重要。

  康复的基本概念

  康复的定义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所下的定义,康复是指综合、协调地应用医学的、教育的、职业的、社会的和其它措施,对残疾者进行治疗、训练和辅助,尽量补偿、提高或者恢复其丧失或削弱的功能,增强其能力,促进其适应或重新适应社会生活。

  在现代社会中,残疾人和任何健全人一样,都有作为人所与生俱有的生存权利,但是身体和精神的障碍却使其权利、资格和尊严遭到损害。康复的意义就在于恢复这种做人的基本权利,因此,康复的含义不仅包括预防、治疗、训练等方面,还包括恢复人类天赋权利的意义。

  康复对象

  康复的主要对象是残疾人。随着社会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发展,老年人口比例在不断增加,慢性病和老年病也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因此,康复的对象还应包括老年人及慢性病人。

  常见的康复病种为脑血管意外、脊髓损伤、颅脑损伤、截肢、手部损伤、关节炎、脑性瘫痪、智力发育低下、情绪及行为障碍、心肺疾患、营养不良性残疾以及盲、聋、哑等残疾。

  康复的原则

  残疾使残疾人暂时离开社会生活的主流。对残疾人通过功能训练,整体康复,最终目的是使其成为社会上一个有用的成员,重新参加社会生活,履行社会职责。为实现这一目标,需在康复工作中为残疾人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使其获得重返社会的功能,因此提出全面康复。现代康复遵循的全面康复原则,包括以下内容:

  1、医学康复

  凡是医学上为达到康复的目的而应用的功能诊断、治疗、训练和预防的技术和科学,称为医学康复。医学康复的工作内容包括功能测定和康复治疗。医学康复的主要手段有:物理治疗、运动治疗、作业治疗、语言治疗、营养治疗、康复工程等。必要时还应用手术治疗。

  医学康复在康复的全部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是残疾者得以全面康复的基础,对于康复目标的实现,起着重要的作用。

  2、教育康复

  教育康复的内容包括对肢体残疾者进行普通教育及对智力残疾、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者进行特殊教育。教育康复的主要对象是残疾儿童和青少年。

  对残疾人进行教育康复,应当适应其身心特点和需要,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文化教育和身心缺陷补偿的同时,还要加强劳动技能和职业技术教育,为他们参与社会生活,适应社会需要创造条件。

  教育康复是一个需要各有关部门与教育部门共同关心、协作的重要问题,应列入康复计划之中。

  3、职业康复

  工作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在康复过程中,为残疾者考虑工作和职业问题,对加速整个康复进程十分重要。

  职业康复包括就业咨询,职业能力测定,就业前的职业教育与训练,就业安置,随访等工作。最终使残疾者能切实达到从事某项适当工作的适应能力。职业康复不能简单的理解为仅仅是一个工作安置问题,在职业康复中还要注意启发残疾者对待工作和就业的积极态度,及其对自我价值的认识。

  4、社会康复

  实现残疾人重返社会的目标,仅靠上述康复措施是不够的。事实表明,决定残疾对于一个人日常生活影响的主要因素是环境。社会康复则是为消除环境障碍而采取的措施,它是指依靠社会帮助和残疾人自身力量,从社会的角度推进和保证医学康复、教育康复和职业康复的进行,维护残疾人的尊严和公正待遇,创造条件使残疾人在交通、住房、医疗、教育、经济、家庭生活、婚姻、娱乐、法律等各方面与健全人平等地享有权利,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实现其自身价值。

  使残疾者获得全面康复,是现代康复的原则。由于各类残疾人存在着不同特点和需求,因而在实际工作中应因人而异,因地制宜地采取不同的康复措施。对于残疾儿童,则应以医疗康复和教育康复为主;对于功能稳定的而又无经济来源的残疾成年人,则应以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为主。

  康复标准

  各种因素影响着残疾人可达到的康复标准。这些因素包括功能状况、心理状况、康复措施、社会因素等。但起决定性因素的不一定是功能状况,例如:一个盲人可以有高水平的康复,而一个视力正常的残疾人则可能仅达到低水平的康复。

  康复的标准,可根据残疾者的功能状况、生活自理能力、学习能力、工作能力以及参与社会生活能力等方面的分析结果而定为高、中、低三级,见表。

  康复项目

  视力残疾康复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

  常见病因与防治:

  1、沙眼--沙眼是沙眼衣原体感染所致的一种慢性传染性角膜结膜炎症,是主要致盲眼病之一。沙眼致盲的主要原因是它严重的并发症,如睑内翻倒睫、沙眼性角膜溃疡。对于沙眼,只要注意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就可以预防,家庭中要做到一人一巾,公共场所要做好毛巾的消毒工作。得了沙眼要及时治疗,防止并发症的发生。

  2、白内障--最常见的致盲眼疾,是我国致盲的第一位原因,它是由于眼内晶状体混浊而造成的。白内障常见的有三种,即老年性、先天性和并发性。

  (1)老年性白内障:最常见年龄在45岁以上,年龄越大发病率愈高。初时视力逐渐减退,病情发展缓慢。

  (2)先天性白内障:可因孕妇在妊娠头三个月内感染风疹而引起。婴儿白内障多为非进行性的,生下来瞳孔内就有灰白色的混浊。对视力的影响取决于晶体混浊的程度和部位,混浊明显或位于中央部的,影响视力就严重。

  (3)并发性白内障:由于眼部其它疾病,如虹膜睫状体炎而发生的白内障。

  先天性白内障如严重影响视力,则可于患者一岁后进行手术,视力恢复较佳;老年性白内障晶体要全部混浊(医学上叫成熟期)才是最好的手术时机;其它疾病引起的白内障,要根据病情来决定是否手术和手术的时机。任何白内障患者必须具备手术条件才适宜手术,否则手术徒劳无益。

  3、青光眼--是以眼压持续或反复增高为主要特征的影响视力并导致失明的一种严重眼病,多为双眼患病。青光眼可分为原发性、继发性、先天性、混合性等类型,其中原发性青光眼较为常见。早期往往无自觉症状,有的患者感觉头微痛、眼胀、视力模糊,或看电视后感头痛,经休息或睡眠后可恢复正常,如此反复发作,次数增多,视力逐渐减退,眼压持续增高,压迫眼底神经,导致视神经萎缩,视野全部丧失,最终双目失明。

  青光眼发病常由情绪波动及睡眠不足等原因诱发。因此,患者应注意劳逸结合,生活要有规律,保持乐观情绪,注意饮食,常服用蜂蜜润肠通便,多吃含丰富维生素的食物和蔬菜。

  4、眼外伤--包括角膜异物、眼球钝挫伤、眼球穿孔伤,烫伤及化学烧伤等。

  (1)角膜异物:常因处理不当,造成感染而引起角膜溃疡,严重的角膜溃疡有引起失明的危险。

  (2)眼球钝挫伤:主要是较大的金属块、石块或工具冲撞眼部所引起,常见于儿童玩弹弓、掷石头或拳头击伤。

  (3)眼球穿孔伤:是由锐利的器械(铣、剪、刀、铁片、玻璃等)刺伤或因爆炸时弹片损伤,穿破眼球造成。

  (4)化学烧伤:主要有酸碱两类。尤其是强碱溅入眼内后,只要延缓急救数分钟就无法挽救视力,而将导致终身失明。因此,一旦发生,即在现场急救,可用生理盐水或自来水、井水、河冲洗,连续冲洗10-20分钟后尽快送入医院治疗。

  工作要点

  1、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防盲治盲的有关知识,增强人们防盲治盲的意识。

  2、对符合复明手术条件的应尽早动员其到医院进行手术治疗。城镇要重点帮助无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统筹医疗而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视力残疾人士进行复明手术;农村地区可采用在本地医院手术或组织医疗队下乡的形式,有计划地安排和解决白内障患者的手术问题,并在手术医疗费上予以减免。

  3、视力在0.05-0.3之间的低视力患者,可让眼科专业人员为其配带低视力助视器,同时辅导患者学会使用助视器。

  4、一旦发现盲童,应尽快设法送其到盲人学校接受特殊教育,使他们获得同龄正常儿童应具备的能力。通过各种活动和游戏来发展盲童的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以代偿其视觉障碍,并从中使他们的语言交流、行走活动、生活自理、学习知识的能力得到发展。

  5、成人视力丧失的残疾人,他们的心理压力是很大的,他们能否回归社会主流,职业训练及辅导非常重要。在接受职业训练前,盲人通常要接受康复训练,使他们可以在失去视力后仍能独立生活。康复训练内容包括独立行动、社交活动、自理能力及料理日常事务。

  智力残疾康复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低下,也称智力迟滞。是指在发育时期内一般智力功能明显低于同龄水平,同时伴有适应性行为的缺陷。它包括两个基本组成部分:第一,智力功能显著低于一般水平;第二,社会环境日常要求的适应能力有明显的损害。

  智力残疾形成的原因有产前、产程、产后及其它不明原因等因素。 弱智一经成为事实,就很难完全治愈。教育虽有效果,但也不能使弱智儿童完全恢复正常。所以,预防弱智的产生非常重要。要做到预防,必须做好优生、优育、优教。

  对智力残疾康复的教育与训练应该制定和实施以下基本原则:

  1、可接受原则 智力残疾儿童的教育和训练内容应选择儿童容易接受、符合实际发展水平和特殊需要的。

  2、实用性原则 在选择和确定智残儿童教育康复和训练内容时,应切实考虑到儿童未来生活和学习的实际需要,不教给儿童脱离生活的或远离生活的"死"知识。

  3、趣味性原则 对智残儿童的全部教育和训练应该在一个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尽可能在游戏中学习,在生活中训练。

  4、循序渐进原则 尽量将康复训练内容分成小步子,按照一定的顺序循环训练。

  5、缺陷补偿原则 在教育和训练中,有目的地对智残儿童的身心缺陷进行补偿和矫正,促进其尽快康复。

  6、集体训练与个别训练相结合的原则在集体训练中,可根据儿童的实际能力和水平分层分组进行。个别训练要根据每个儿童的实际水平和具体需要对各部分内容适当增减,学习进度和要求允许有一定幅度的调整。

  康复训练的内容与技巧

  1、感知能力训练 要求:藉着感觉能力,了解事物的外形,分辨声音和颜色,然后作出反应,并能将对外界的体验应用于日常生活中,以便更能适应环境。进行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和味觉等范围的训练。

  2、运动能力训练 包括大运动训练和精细动作训练大运动是指身体姿势或全身的动作而言,如俯卧、抬头、竖颈、翻身、仰卧、爬行、独坐、独站、行走、跑步、跳跃等训练。从儿童的发展来看,有很明显的顺序性(弱智儿童也按这个顺序发展),并在一定的月龄范围出现(弱智儿童就不一定按同龄正常儿童同样的月龄范围出现),这是因为运动的发展与生理成熟有密切关系。要求:能逐渐做到感官与机能配合,动作协调,适当地控制动作的力度和速度,操纵物件和运用工具。精细动作是指手和手指的动作,如大把抓、手指捏、穿珠、写字等训练,这些动作较小,也较精巧,精细动作训练是康复训练中必要的训练领域。要求:能逐渐做到依据视觉指示作精细而准确的动作。精细技巧训练时必须由大到小,由易到难,逐步加深。

  3、语言与交往能力训练 语言是思维的手段,是与人交往的工具,对于一个生活在社会中的小孩来说极为重要,弱智小孩绝大多数都有语言障碍,因此康复训练中,语言训练占极其重要的位置。要求:能逐渐做到会用目视、点头、摇点、微笑、动作等表示理解他人的说话,并能用别人能理解的声音、单词、句子、问题来表达自己的愿望和要求。

  4、认知能力训练 认知能力主要是指认识事物的能力,弱智小孩这方面的能力很差,主要原因是认知能力建立在概念上。而概念要用语言来表达,弱智小孩语言差,不能用语言表达概念,因而认知能力就很差。要求:能逐渐做到利用视和听认知外界事物,懂得生活常识、自然常识等,并作出正确反应(语言或动作均可)。

  5、生活自理能力训练 生活自理是指小孩在不依赖他人的帮助下,每天必须进行的最基本动作,主要包括穿衣、进食、个人清洁、如厕等自理能力。自理训练和认知、体能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是相互影响的,因而应根据每个孩子的实际发育水平选择时机,训练越及时,效果越明显。要求:能逐渐做到会运用基本的生活自理技巧和步骤,照料个人每天的起居饮食及个人卫生;并能配合环境,运用已有的自理常识,应付生活上的需要。

  6、社会适应能力训练 社会适应能力是指与他人(包括儿童与成人)交往的能力,作为社会的一名成员,小孩必须适应他所处社会的文化背景或要求,因此必须结合年龄教会小孩一些生活常识,以便被社会所接受。要求:能逐渐做到与别人友善合作,建立和维系良好的关系,掌握一般社会认可的行为,以便适应社会。

  7、通过游戏进行训练和学习 儿童之需要游戏,犹如成人之需要工作,儿童从游戏中学习,"游戏"就成为儿童学习的媒介,是儿童生活中不可或缺的成长伴侣。游戏能增进儿童身体的发育;增加受教育的机会;启发儿童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协助儿童的心理发展和社会化发展。 听力语言残疾康复 婴幼儿和小儿时期发生听觉障碍的儿童,由于听不到声音和语言,无法学会说话,因而发生语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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