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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的思维解析对应的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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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

  辩证的思维定义

  辩证思维是指以变化发展视角认识事物的思维方式,通常被认为是与逻辑思维相对立的一种思维方式。在逻辑思维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辩证思维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时间里“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无碍思维活动的正常进行。

  辨证思维指的是一种世界观。世间万物之间是互相联系,互相影响的,而辨证思维正是以世间万物之间的客观联系为基础,而进行的对世界进一步的认识和感知,并在思考的过程中感受人与自然的关系,进而得到某种结论的一种思维。辨证思维模式要求观察问题和分析问题时,以动态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

  辩证思维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中的运用,唯物辩证法的范畴、观点、规律完全适用于辩证思维。辩证思维是客观辩证法在思维中的反映,联系、发展的观点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观点。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也是辩证思维的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思维法、质量互变思维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维法。

  辩证的思维发展过程

  人类对辩证思维的认识有一个从自发到自觉的发展过程。人们远在知道什么是辩证法之前,早已辩证地思考问题了,然而这不过是自发的辩证思维。人们只有懂得和运用辩证法理论时,才能真正认识思维的辩证本性,达到自觉的辩证思维。对辩证思维的研究早在古代就有了萌芽。古希腊哲学家爱利亚的芝诺关于运动的诘难,就已经涉及到如何在概念中表达运动的辩证法问题。亚里士多德已经研究了辩证思维的最主要的形式。但是,他们对于辩证思维的观点是直观的、素朴的,只是到了近代才对辩证思维有充分的研究。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随着自然科学的进一步发展,不断涌现

  辩证思维出魅力

  出大量的新现象和新问题,这就需要人们自觉地进行辩证思考。I.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问题及其认识上的困惑突出地表明,人们只有辩证思维才能正确地解决科学发展中提出的理论问题。G.W.F.黑格尔从理性思维本身的辩证本性出发,探讨思维的辩证方法和思维形式的相互隶属关系,建立了他的理性逻辑体系。但他是一个唯心主义者,认为自然界和思维中的一切都是“纯思”的结果,因而不可能揭示辩证思维的真实性质并赋予其理论以科学的形态。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理论的建立及其在思维领域中的运用表明了人类的辩证思维不仅已进到自觉阶段,而且具有完整的、科学的形态,即科学的辩证逻辑。

  3 特征

  最主要的特征是,事物普遍联系的观点、发展变化的观点和对立统一的观点。

  4 认识作用

  (1)思维方法的本质

  思维方法的本质是人们在客观规律和关系的基础上依据主体需要而形成的思维规则、程序和手段,是人们认识世界的中介。

  (2)辩证思维的实质

  辩证思维的实质就是按照唯物辩证法的原则,在联系和发展中把握认识对象,在对立统一中认识事物。

  (3)坚持辩证思维方法的重要意义

  只有坚持辩证思维方法,才能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在对感性材料进行思维加工时,必须要运用归纳和演绎、分析和综合、抽象与具体等方法。另外,坚持辩证思维方法对于建立科学体系,指导社会实践有着重要意义。

  (4)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

  所谓客观辩证法,是指宇宙中客观存在的普遍联系、变化发展及其辩证规律,是客观世界本身所具有的辩证性质;所谓主观辩证法,是指辩证的思维,即人的思维对世界的辩证性质的认识。客观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的内容,主观辩证法是对客观辩证法的反映,二者统一的基础是实践。

  辩证的思维主要方法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与认识论和方法论是一致的,辩证法也就是认识论和方法论。辩证法作为认识论和方法论就成为辩证思维方法,它是人们把握客观事物的一种认识工具。邓小平要求我们“照辩证法办事”,就是要求我们把辩证法转化为认识论和方法论,转化为辩证思维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的中介,是人们正确进行理性思维的方法。辩证思维方法是一个整体,它是由一系列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方法所组成的,其中主要有:

  归纳演绎

  归纳和演绎是最初也是最基本的思维方法。归纳是从个别上升到一般的方法,即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的原理。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方法,即从一般原理推论出个别结论。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个性和共性、特殊和普遍的关系。归纳和演绎是方向相反的两种思维方法,但两者又是互相依赖、互相渗透、互相促进的。归纳是演绎的基础,作为演绎出发点的一般原理往往是归纳得来的;演绎是归纳的前提,它为归纳提供理论指导和论证。在实际的思维过程中,归纳和演绎是相互推移、交替使用的。归纳和演绎都具有局限性,单纯的归纳或演绎还不能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需要运用更为深刻的其他思维方法。

  分析综合

  这是更深刻地把握事物本质的思维方法。分析是在思维过程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认识事物的各个方面,从中找出事物的本质;综合则是把分解出来的不同部分、方面按其客观的次序、结构组成一个整体,从而达到认识事物的整体。分析和综合的客观基础是事物整体与部分、系统与要素之间的关系。分析和综合是两种相反的思维方法,但它们又是统一的,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相互促进。分析是综合的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综合是分析的完成,离开了综合就没有科学的分析。分析和综合的统一是矛盾分析法在思维领域中的具体运用。

  抽象具体

  抽象和具体是辩证思维的高级形式。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思维具体或理性具体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的综合,它不同于感性具体,感性具体只是感官直接感觉到的具体,而理性具体则是在感性具体基础上经过思维的分析和综合,达到对事物多方面属性或本质的把握。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一系列中介,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

  逻辑历史

  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同客观事物的历史过程和认识的历史过程应当符合,也就是逻辑和历史的统一。逻辑指的是理性思维或抽象思维,它以理论的形态反映客观事物的规律性。历史包括两层意思:一是指客观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二是指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过程。真正科学的认识是现实历史发展的反映,要求思维的逻辑与历史的进程相一致。历史是逻辑韵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在理论上的再现,是“修正过”的历史。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是辩证思维的一个根本原则。

  A联系法:就是运用普遍联系的观点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空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的一种观点。

  B发展法:就是运用辩证思维的发展观来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是从时间上来考察思维对象的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纵向发展过程的一种观点方式。

  C全面法:就是运用全面的观点去考察思维对象的一种观点方法,即从时空整体上全面地考察思维对象的横向联系和纵向发展过程。换言之,就是对思维对象作多方面、多角度、多侧面、多方位的考察的一种观点方法。

  6 科学研究

  恩格斯说:“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现代科学研究高度分化和高度综合相统一的时代特征,使辩证思维与科学研究的相互依赖性更加密切。一方面,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思维方法的方法论前提。首先,辩证思维的基本精神渗透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之中,广泛作用于现代科学研究,以致离开辩证思维方法,科学研究就寸步难行;其次,辩证思维方法不仅是实现经验知识向科学理论转化的必要工具,而且已成为沟通跨学科研究的必要桥梁;再次,辩证思维方法为科学创新提供了理论支撑和动力,推动科研工作者以动态和发展的眼光去解决科学认识活动中的新问题,不断开拓创新。另一方面,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及其成果丰富和深化了辩证思维方法,从各个方面充实了辩证思维中的世界图景;现代科学思维以其特有的方式证实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辩证思维的观点,并进一步促使辩证思维方法具体化、精确化。当代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使哲学思维和科学思维的相互结合日益重要。我们要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指导下,把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思维方法有机地统一起来,更加自觉地运用辩证思维方法指导科学研究。

  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一)思维方法的本质及其在认识中的作用

  1.思维方法的本质。

  (1)哲学上所研究的思维方法就是指理论思维方法,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为目的的正确进行理性认识的方法。

  (2)思维方法本质上是主体化了的客观事物的规律,是在客观规律基础上依据主体需要而形成的思维规则、工具和手段。因此思维方法最重要的特征就是中介性,通过思维方法,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主观与客观相互联结、相互贯通,从而搭起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双向运动的桥梁。

  2.思维方法在认识中的作用。

  (1)思维方法对认识的最基本的功能,就是使杂乱的感性材料有序化,使思维客体相互之间形成某种合理的联系。

  (2)思维方法对于思维的具体操作运行有重要的规范作用:①思维方法规范着人们的思维如何运动,规范着思维运行的方向和侧重点。②思维方法具有对信息的选择、组织和解释功能,具有信息处理和转换的内在机制。

  (3)思维方法的不同直接影响到人们认识活动的成果,决定着主体能否正确认识和把握客体以及正确性的程度。

  (二)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归纳与演绎、分析与综合、抽象与具体、逻辑与历史的统一

  1.归纳和演绎的思维方法。

  (1)归纳是从个别事实中概括出一般概念、结论的思维方法,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运动;演绎是从一般原理、概念推出个别结论的思维方法,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思维运动。

  (2)归纳和演绎是统一的人类认识过程中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的两种思维运动形式:①归纳是演绎的基础,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的运动,它本身不能为自己准备好作为出发点的一般原则。通过归纳对个别事物的现象研究所概括出来的一般知识原则,既是归纳的终点,又是演绎的起点。所以,没有归纳就没有演绎。②演绎是归纳的向导,归纳首先要解决的归纳什么、怎么归纳等目的性、方向性问题,必须由演绎提供理论根据。可见,归纳和演绎互为前提、互相促进,不能夸大其中一个而否定另一个的作用。

  2.分析和综合的思维方法。

  (1)分析的方法是在思维中把认识的对象分解为不同的组成部分、方面、特性等,对它们分别加以研究的方法。综合是把分解开来的不同部分、方面再组合为一个统一整体而加以研究的方法。

  (2)分析和综合是两种方向相反的思维方法,同时又是相互联系,相互转化,辩证统一的:一方面,分析与综合互相依赖。综合以分析为基础,没有分析就没有综合;分析以综合为前导,没有综合也就没有分析。在辩证思维中,总是分析中有综合,综合中有分析,纯粹的分析或综合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分析与综合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人的认识就是一个分析、综合、再分析、再综合的循环往复、不断深化的过程。

  3.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思维方法。

  (1)所谓历史,一是指认识对象本身的发展史,二是指人们对认识对象认识过程的发展史。所谓逻辑,是指理性思维以概念、范畴等思维形式所构建的理论体系。

  (2)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是指主观的逻辑要以客观的历史为基础和内容,逻辑是历史的理论再现。恩格斯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但是,逻辑与历史的统一并不是无差别的等同,逻辑反映历史,是抛弃了历史发展中大量非本质的、支流的、偶然的东西,集中反映历史发展的本质的、主流的、必然的东西,从而形成的理论体系。逻辑反映历史“是经过修正的,然而是按照现实的历史过程本身的规律修正的”。这种“经过修正”的东西,不是对历史的背离,而是以严密的逻辑、前后一贯的形式对历史的深刻的反映。

  4.从抽象到具体的思维方法。(易出选择题)

  (1)逻辑思维中的抽象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本质的概括或规定。具体有两种含义:一是感性具体,即完整的表象;二是思维具体,即关于事物的许多规定的综合、多样性的统一,也就是在抽象基础上形成的包含着客观事物各种本质属性的统一整体的再现。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中的“具体”,是指思维具体。

  (2)由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就是由抽象的逻辑起点经过逻辑中介的作用,而达到思维具体的过程。①作为逻辑起点的抽象,第一,必须是反映对象最一般本质的抽象;第二,应是构成对象的细胞、基本单位;第三,应以胚芽的形式包含着对象整个发展中的一切矛盾。②所谓逻辑中介,就是联系的中间环节,在逻辑上叫做中项。③终点即思维中的具体,它是具有许多规定的丰富的总体。构成思维具体的各个个别规定,通过分析与综合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对象在思维中完整地再现出来。

  (三)辩证思维方法与科学方法、思想方法

  1.辩证思维方法与科学方法、思想方法的区别。

  (1)辩证思维方法是人们正确认识世界的中介,是理论思维的工具。辩证思维是立足于概念的辩证本性而展开的思维,它以概念、判断、推理、假说和理论体系演化等思维形式的矛盾运动深刻地反映客观世界和人类实践活动的内在本质。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是揭示概念的辩证发展、矛盾运动的基本方法。

  (2)科学方法即科学研究方法,一般是指应实践的要求,在一定的认识水平上提出假说,然后由一系列的实践或实验对这些假说进行验证,再经一系列的研究形成理论体系与指导科学实践的研究方法。

  (3)思想方法一般是指指导具体工作的方法。

  2.辩证思维方法与科学方法、思想方法在本质上是一致的。

  (1)辩证思维方法从普遍联系、永恒发展的角度揭示事物的关系,侧重于人与世界的整体关系;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在确认世界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前提下,深入研究世界的某些具体关系。

  (2)辩证思维方法是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和思想方法的方法论前提,哲学通过本体论、认识论、逻辑学等参与到科学研究中;思想方法和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如控制方法、信息方法、系统方法、结构-功能方法等,又丰富和深化了辩证思维及其方法。因此辩证思维方法要从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和思想方法中吸取营养,以丰富自身的方法系统。

  3.在辩证思维方法与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和思想方法的关系上,要防止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用哲学的辩证思维方法来否定和取代科学研究方法和思想方法的片面倾向。另一种是用现代科学研究方法和思想方法否定和取代辩证思维方法的形而上学倾向。

  辩证对应思维的举例

  如果按照辩证逻辑,我们谈同一性的时候,就一定要不可分割地谈差异性。如果我们进行辩证的悟性思维,而不是形式逻辑水平上的悟性思维即表观直感。那么思维将会这样进行下去。

  差异性与同一性是对立且相互依存的两个概念。与差异性有共性的概念是斗争性与分离性,也就是说斗争性、分离性与差异性是属于同一类型或同一味道的概念(辩证的悟性思维要能悟出各种概念的味道来)。对称地,与同一性有共性的概念是联系性与凝聚性,也就是说联系性、凝聚性与同一性是同一类型或同一味道的概念(当你谈完某个或某一类型的概念后,接着就应当谈这个或这一类型概念的对立面,这才是辩证的悟性思维)

  其中同一性与差异性相对应,斗争性与联系性相对应,分离性与凝聚性相对应。

  现在我们将同一性差异性,斗争性与联系性,分离性与凝聚性这一组矛盾具体化。我们来看它们在系统与环境的矛盾关系中是如何表现的。

  现在我们来考虑这么两种对立的系统。

  一种是处在基态的系统,它面临负熵环境,还面临低层次的环境,即潜在的无。

  一种是处在激发态的系统,它面临负熵环境,还面临高层次的环境,即抽象的有。

  命题一:如果基态的系统不向负熵环境开放,而是绝对孤立,实质上就是向低层次的环境开放,那么这个系统在均匀化自身能量后,会走向均匀的解体。

  命题二:如果激发态系统不向负熵环境开放,而是绝对抽象,实质上就是向高层次的环境开放,那么这个系统在非均化自身元素后,会走向非均的凝聚。

  命题一是我常说的广义热力学第二定律,它的正确性可从哲学公理上推出。它可以用来解释宇宙的膨胀。

  命题二则是由辩证对应逻辑得出的,由于命题一是成立的,按照辩证对应逻辑,命题二也应当成立。现在我们要找到具体的实例来论证它。

  辩证的思维运用

  1、 学好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掌握唯物辩证法,是我们运用辩证思维方法的根本。

  2、 能够深刻理解、巧妙运用对立统一的观点,是运用辩证思维方法的重要关键。

  简述方法

  辩证法是关于对立统一、斗争和运动、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的哲学学说。辩证法的核心是斗争论(矛盾论)。或者说,辩证法就是矛盾论。用于包括思维、自然和历史三个领域中的一种哲学进化的概念,也用来指和形而上学相对立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世界上只有两种世界观,一种是辩证法,一种是形而上学,辩证法和形而上学是从根本上对立的两种世界观。辩证法的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联结。这个思想也是辩证法作为方法论的基本思想.形而上学基本特点是认为:斗争与联合相脱离。它或者只见斗争,不见联合,或者只见联合,不见斗争。

  这里所讲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都是形式上的概括,而非内容上的概括。

  不同时期的哲学家对辩证法有不同的认识,古希腊哲学认为它是论证和分析命题中的矛盾、揭露谈话的矛盾及克服矛盾的方法。德国哲学家G.黑格尔认为,辩证法研究对象本质的自身矛盾,不仅是一种思维方法,而且是一种宇宙观。马克思主义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思想,认为辩证法是客观世界本身固有的规律,思维中的辩证法是客观规律在人的头脑中的反映,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发展的学说。

  辩证法有三种基本的历史形式:古代朴素的辩证法,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辩证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辩证语义运动

  1.思维与语义的关系

  思维,作为对于对象的认识和把握的意识活动,从来不是单独的、空洞的意识过程,而总要有它的载体。这个载体,就是在文化中形成并对应于一定的主客体情况的语言符号。思维与语言符号相同一,思维借助于语言符号而进行,这是一般的公论。

  另一方面,除了今日的机器思维之外,任何思维都属于一定的主体,由这个主体的主体性(主观精神)所支配,所控制,这也是一个客观的事实。对于认识着的思维而言,思维总是在其主体性的控制支配之下,运用着语言符号去把握、去表达客观对象的某种规定,某种意义,借以形成确定的认识。符号学已经指出:思维主体对语词意义的运用,形成了思维的语用侧面;语言对客观规定的表达,或者说所运用的语言的客观含义,就形成了思维的语义侧面。思维的活动和思维对于语言的运用(语用功能),目的都在于让其语义能正确表达主体对客观情况的认识。因为,语义的主要功能在于认识,而这种表述本身又形成了语构。因此,可以说,借助于语言符号而进行的认识和把握着客观内容的思维,总有(或者说总要形成)它的语用(语言与思维主体的关系)、语义(语言与思维客体的关系)和语构(语言与自身系统或语言自身的结构系统的关系)三位一体的三重规定性。在这里,语用、语义、语构是互相体现的,语构作为一种结构形态,不过是语用与语义的表现形态。对于语用和语构,我们这里不讨论。要认识辩证思维的本质特征,我们只要集中于语义这一侧面就够了,只是要记住:语义是语用的结果,并且体现于语构之中,它不是孤立存

  在的。集中于语义这个侧面,是从内容上、认识上考察辩证思维方式的必然要求。

  2.从语义网到语义链

  语言,作为文化的形成物,作为思维对主客观情况不断认识、不断运用的历史形成物,除了人工语言的严格规定之外,它的任何一个语词、各个符号,从语用侧面说大都可作各种各样的运用,从语义侧面说有各种各样的语义,而从语构侧面说也有不违背语用与语义的各种各样的构合,总之,三者的自由度是很大的。

  因此,从语义上看,语言,特别是自然语言,它的任何一个词都具有多重意义,这种多重意义就构成了一个词的语义网。例如“桌子”一词,就有它的所属,用途、质料、结构、色泽、价值等多重语义集于一身,形成一个意义网络,它是这诸多语义的潜在体。在孤立的、非思维的情况下,人们不好突出它的任何一个确定的意义,因而也不能表达确切的认识。而语义网中的任何一个潜在的意义要转化为显在,表达出一种确定的认识,都要通过思维,——质言之,通过思维的语用和语构而完成。

  思维为什么能完成这一任务呢?这与思维的本性有关。

  思维,作为人的意识的连递的活动,它总是处在一定的线序过程中,呈现为一种线序进展着的思维流、语义流。观念、想象固然可以同时呈现出对象的诸多方面于一体,但它们只有作为思维过程中的环节才有意义,而严密的逻辑思维,作为一种细密的过程,其思维“流”、语义“流”则相当“细”,呈现为以单个词义、单个语义(通过“是”与“不是”)连接而成为线序的语义链,并以单义的语义链形成线序进展过程,形成语义流,以把握和再现对象。思维的这一本性,就是把潜在的语义网转化为显在的语义链的过程,因此,当思维通过语言符号进行思维时,语言中任何言词的语义网,在语用中通过主体的选择和确认,就转化成了具有确定意义的语义链,它在语构上的最简单体现就是形成“句子”。通过这一过程,潜在的语义网就转化成了显在的语义链,而那未被选择的潜在的诸多语义,就暂时沉没到意识的背后去了。

  上面,我们用语言学的术语阐述了思维是一个通过线序进展把潜在的语义网转化为显在的语义链的过程,其实,用逻辑学的术语来表达则更简单:概念在非思维的状态下,其多重涵义(内涵)形成一个语义网,其意义并没有确定;而在概念进入思维过程的状态下,即在判断中,就通过判断的特殊化、确定化而转化为语义链。对于复杂的思维来说,一个判断往往不够,要通过一群判断 或多群判断(判断群),把一个概念的内涵、语义揭示出来。例如,对于“辩证语义运动”这一概念,我们这里要通过“思维与语义的关系、语义网与语义链”等由多群判断组成的语义链的运动,即语义流,来展开它潜在的语义网,揭示它的内涵,借以实现我们对它的认识。由此可以看出:概念就是潜在的语义网,判断就是显在的语义链,判断群和推理就是确定的语义流。思维就是语义链、语义流组成的语义运动。

  3.语义链的辩证运动:辩证语义运动

  对于通常的抽象思维方式来说,其语义链、语义流的运动是很自由的,它可以依据思维主体的认识指向或客观情境而随意展开语义网中的不同语义。但对于辩证思维方式来说,在涉及对象的辩证本性的核心——对立面的辩证关系时——它体现为对于对立概念的把握和表达——就不能不依循对立面的辩证关系来把握对象了。在这种情况下,思维要想保持真值,其语义链的运动即语词的线序展开过程,就不能不体现为按照对立面的辩证关系而运动,而活动,如说偶然的东西是必然的,必然性是通过偶然性开辟道路等等,从而在思维中出现语义链的辩证运动——辩证语义运动。认识这一点,是认识辩证思维方式的关键。

  对立面的辩证关系,是一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同一的不可分割的联系,如一般与个别、共性与个性这种表达对立面关系的对立概念。当然我们可以只用抽象思维方式分别把握一般或共性、个别或个性之类现象的种种规定,通过抽象分别把握它的各个侧面,形成抽象语义运动。但是,当我们要涉及“共性与个性”这种对立面之间的辩证关系时,我们就不能再孤立其中的任何一面而仍能得到真理性的认识,因为共性与个性是相互依存的,只有在二者的共存和互依中才具有真值。孤立其中任何一面,都既接触到了真理又没有完全把握真理,因为真值存在于两个对立的方面,其中任何一面孤立来看就都失掉了真值意义。这是一种双重语义真值,或者说是辩证真值。因此,辩证思想家在把握它们时,就总要说“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包含着共性”之类的话,正像他不能把共性与个性分离开来那样,他总要在共性中把握个性,以及相反地:在个性中把握共性。这样一来,思维中的语义运动,就不能不体现为从共性依循辩证关系运动到个性,从个性依循辩证关系运动到共性,这就出现了辩证的语义运动。重要的是,对于这种矛盾性的对立概念来说,只有这种辩证语义运动才能把握住二者的辩证关系,把握住二而一、一而二的对立真值、辩证真值,

  一旦肯定一面而否定另一面,甚至抽象一面而不顾及另一面,便都会立刻失掉真理。它要求我们的思维在分离抽象其一面的同时又把另一面综合进去,因此,在进行这类思维时,其语义链就不能不是辩证地运动着的。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说:

  所谓辩证语义运动,就是思维的构成环节(概念、判断、推理等),在通过其语义对客体的辩证内容进行把握时,必须依循客体内容的辩证关系而活动和运动,它既体现为语义(概念)在对立中的统一运动,又体现为语义在统一中的对立运动,以及它的松散形式:语义在系统联系中运动。这是辩证思维方式的本质特征,它表明:思维辩证地把握对象的辩证本性,正是通过辩证语义运动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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