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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原则是什么有哪些分类

祥聪分享

  创新精神是指要具有能够综合运用已有的知识、信息、技能和方法,提出新方法、新观点的思维能力和进行发明创造、改革、革新的意志、信心、勇气和智慧。下面小编为你整理创新原则,希望能帮到你。

  创新的原则

  创新原则就是开展创新活动所依据的法则和判断创新构思所凭借的标准。

  1.遵守科学原理原则

  创新必须遵循科学技术原理,不得有违科学发展规律。因为任何违背科学技术原理的创新都是不能获得成功的。比如,近百年来,许多才思卓越的人耗费心思,力图发明一种既不消耗任何能量、又可源源不断对外做功的“永动机”。但无论他们的构思如何巧妙,结果都逃不出失败的命运。其原因在于他们的创新违背了“能量守恒”的科学原理。为了使创新活动取得成功,在进行创新构思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对发明创造设想进行科学原理相容性检查

  创新的设想在转化为成果之前,应该先进行科学原理相容性检查。如果关于某一创新问题的初步设想,与人们已经发现并获实践检查证明的科学原理不相容,则不会获得最后的创新成果。因此与科学原理是否相容,是检查创新设想有无生命力的根本条件。

  (2)对发明创新设想进行技术方法可行性检查

  任何事物都不能离开现有的条件的制约。在设想变为成果时,还必须进行技术方法可行性检查。如果设想所需要的条件超过现有技术方法可行性范围,则在目前该设想还只能是一种空想。

  (3)对创新设想进行功能方案合理性检查

  任何创新的新设想,在功能上都有所创新或有所增强。但一项设想的功能体系是否合理,关系到该设想是否具有推广应用的价值。因此,必须对其合理性进行检查。

  2.市场评价原则

  为什么有的新产品登上商店柜台却渐渐销声匿迹了呢?

  创新设想要获得最后的成果,必须经受走向市场的严峻考验.爱迪生曾说:“我不打算发明任何卖不出去的东西,因为不能卖出去的东西都没有达到成功的顶点。能销售出去就证明了它的实用性,而实用性就是成功。”

  创新设想经受市场考验,实现商品化和市场化要按市场评价的原则来分析。其评价通常是从市场寿命观,市场定位观,市场特色观,市场容量观,市场价格观和市场风险观七个方面入手,考察创新对象的商品化和市场化的发展前景,而最基本的要点则是考察该创新的使用价值是否大于它的销售价格,也就是要看它的性能、价格是否优良。但在现实中,要估计一种新产品的生产成本和销售价格不难,而要估计一种新发明的使用价值和潜在意义则很难。这需要在市场评价时把握住评价事物使用性能最基本的几个方面,然后在此基础上作出结论。

  (1)解决问题的迫切程度;

  (2)功能结构的优化程度;

  (3)使用操作的可靠程度;

  (4)维修保养的方便程度;

  (5)美化生活的美学程度。

  3.相对较优原则

  创新不可盲目追求最优、最佳、最美、最先进。

  创新产物不可能十全十美。在创新过程中,利用创造原理和方法,获得许多创新设想,它们各有千秋,这时,就需要人们按相对较优的原则,对设想进行判断选择。

  (1)从创新技术先进性上进行比较

  可从创新设想或成果的技术先进性上进行各自之间的分析比较,尤其是应将创新设想同解决同样问题的已有技术手段进行比较,看谁领先和超前。

  (2)从创新经济合理性上进行比较选择

  经济的合理性也是评价判断一项创新成果的重要因素。所以对各种设想的可能经济情况要进行比较,看谁合理和节省。

  (3)从创新整体效果性上进行比较选择

  技术和经济应该相互支持、相互促进,它们的协调统一构成事物的整体效果性。任何创新的设想和成果,其使用价值和创新水平主要是通过它的整体效果体现出来。因此,对它们的整体效果要进行比较,看谁全面和优秀。

  创新只要效果好,机理越简单越好。

  4.机理简单原则

  在现有科学水平和技术条件下,如不限制实现创新方式和手段的复杂性,所付出的代价可能远远超出合理程度,使得创新的设想或结果豪无使用价值。在科技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结构复杂。功能冗余。使用繁琐已成为技术不成熟的标志。因此,在新创的过程中,要始终贯彻机理简单原则。为使创新的设想或结果更符合机理简单的原则,可进行如下检查:

  (1)新事物所依据的原理是否重叠,超出应有范围

  (2)新事物所拥有的结构是否复杂,超出应有程度

  (3)新事物所具备的功能是否冗余,超出应有数量

  5.构思独特原则

  我国古代军事家孙子在其名著《孙子兵法·势篇》中指出:“凡战者,以正合,以奇胜。故善出奇者,无穷如天地,不竭如江河。”所谓“出奇”,就是“思维超常”和“构思独特”创新贵在独特,创新也需要独特。在创新活动中,关于创新对象的构构是否独特,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察:

  (1)创新构思的新颖性

  (2)创新构思的开创性

  (3)创新构思的特色性

  6.不轻易否定,不简单比较原则

  不轻易否定,不简单比较原则是指在分析评判各种产品创新方案时应注意避免轻易否定的倾向。在飞机发明之前,科学界曾从“理论”上进行了否定的论证:过去也曾有权威人士断言,无线电波不可能沿着地球曲面传播,天法成为通信手段。显然,这些结论都是错误的,这些不恰当的否定之所以出现是由于人们运用了错误的“理论”,而更多的不应该出现的错误否定,则是由于人们的主观武断,给某项发明规定了若干用常规思维分析证明无法达到的技术细节的结果。

  在避免轻易否定倾向的同时,还要注意不要随意在两个事物之间进行简单比较。不同的创新,包括非常相近的创新,原则上不能以简单的方式比较其优势。

  不同创新不能简单比较的原则,带来了相关技术在市场上的优势互补,形成了共存共荣的局面。创新的广泛性和普遍性都源于创新具有的相融性。如市场上常见的钢笔、铅笔就互不排斥,即使都是铅笔,也有普通木质的铅笔和金属或塑料桿的自动铅笔之分,它们之间也不存在排斥的问题。

  总之,我们应在尽量避免盲目地、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设想的同时,也要注意珍惜别人的创意和构想。简单的否定与批评是容易的,难得的却是闪烁着希望的创新构想。

  以上是在创新活动中要注意并切实遵循的创新原理和创新原则,这都是根据千百年来人类创新活动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提炼出来的,是创新智慧和方法的结晶。它体现了创新的规律和性质,按创新原理和原则去创新并非束缚你的思维,而是把创新活动纳入安全可靠、快速运行的大道上来。

  在创新活动中遵循创新原理和创新原则是提升创新能力的基本要素,是攀登创新云梯的基础。有了这个基础就把握了开启创新大门的“金钥匙”。

  创新的概念

  创新是指人类为了满足自身需要,不断拓展对客观世界及其自身的认知与行为的过程和结果的活动。或具体讲,创新是指人为了一定的目的,遵循事物发展的规律,对事物的整体或其中的某些部分进行变革,从而使其得以更新与发展的活动。

  创新,顾名思义,创造新的事物。《广雅》:“创,始也”;新,与旧相对。创新一词出现很早,如《魏书》有“革弊创新”,《周书》中有“创新改旧”。和创新含义近同的词汇有维新、鼎新等,如“咸與惟新”、“革故鼎新”、“除旧布新”、“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

  创是始的意思,所以创造不是后造,而是始造。创造和仿造相对。通常说创造,含有造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事物的意味。说创新,大致有两种意味。一种意味是创造了新的东西,这和创造实际是同一个意思。另一种意味是本来存在一个事物,将它更新或者造出一个新事物来代替它。在这种意味下,创新中包含了创造。但创造不可能凭空而起,新的创造一般是建立在原有的事物或其转化的基础上,包含了对原有事物的创新,因而创造中又包含了创新。人类的创造创新可以分解为两个部分,一是思考,想出新主意,一是行动,根据新主意做出新事物,一般是先有创造创新的主意,然后有创造创新的行动。创造和创新还有一种特定的含义,即创造创新学术界主流的术语定义,创造是指想新的,创新是指做新的。在西方,英语中Innovation(创新)这个词起源于拉丁语。它原意有三层含义,一个,更新,就是对原有的东西就行替换;第二,创造新的东西,就是创造出原来没有的东西;第三,改变,就是对原有的东西进行发展和改造。

  创新是企业家首次向经济中引入的新事物,这种事物以前没有从商业的意义上被引入经济之中。

  1912年,约瑟夫•A•熊彼得(1883 – 1950)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首次提出“创新理论”(Innovation Theory)。创新者将资源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组合,创造出新的价值。这种“新组合”往往是“不连续的”,也就是说,现行组织可能产生创新,然而,大部分创新产生在现行组织之外。因此,他提出了“创造性破坏”的概念。熊彼得界定了创新的五种形式: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开辟新市场;发掘新的原材料来源;实现新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模式。

  彼得•F•德鲁克(1909 – 2005)提出,创新是组织的一项基本功能,是管理者的一项重要职责。在此之前,“管理”被人们普遍认为就是将现有的业务梳理得井井有条,不断改进质量、流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等。然而,德鲁克则将创新引入管理,明确提出是每一位管理者和知识工作者的日常工作和基本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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