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医高级职称论文(2)
兽医高级职称论文篇二
做好兽医的管理加强畜禽疾病防治
摘要:介绍了基层兽医在畜禽疾病防治中的误区,包括盲目用药、不明药物适应症用药、不懂得药物使用剂量和疗程、给药途径或操作技能不当等内容,并提出对策,以期为基层兽医防治畜禽疾病提供参考。 关键词:基层兽医;畜禽疾病;防治;误区;对策部分基层兽医由于受文化程度的限制,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畜牧兽医理论教育,因而在基层兽医临床实践中存在着许多误区,影响了畜禽疾病的正确诊治,延误治疗时机,造成用药多、疗效差的不良后果。现将基层兽医在畜禽疾病防治中存在的误区及对策总结如下,以供参考。 1误区 1.1盲目用药 部分基层兽医缺乏临床经验,在没有对动物疾病进行确诊的情况下,凭习惯和经验或一知半解的理论知识,即对病畜禽疾病进行防治,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还有的兽医行医多年,从不做动物剖检,
不作临床用药记录,又缺乏临床经验。他们经常是见病用药、见病抗菌、见热就退、见泻就止、听病就防、见效停药。畜禽一发热,急忙用退热药降温,从没有考虑畜禽发热有时是体内的一种防御反应,有利于增进机体抗病能力,为恢复健康创造条件。滥用退热药物会降低畜禽机体防御能力,造成热型混乱,掩盖疾病真相,影响对症下药。兽医临床上滥用抗菌素的现象屡见不鲜,不论何种疾病都离不开抗菌素。实际上有许多疾病根本不需要用抗菌素,如消化不良、中暑、中毒等,使用抗菌素药物反而使病菌的抗药性增强,造成肠道菌群失调。见泻就止是兽医临床上的一大误区,往往没有考虑畜禽腹泻也能排除体内病毒及有毒物质,减轻病菌及有毒物质对机体的损害。有的兽医,尤其是养殖场(户)的兽医人员,一听到近期发生了某类传染病,就进行免疫接种。这样很可能会造成洁净养殖场的污染,将病菌带入养殖场,如禽流感等。畜禽发生疾病是有内因和外因的,只对致病因素进行治疗,忽视提高病畜的防御能力或抗损伤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兽医临床上有时出现病畜稍好,就停止用药,这样容易造成病情复发,甚至转为慢性病。在烈性传染病初发期,基层兽医不及时报告上级监管部门,希望用药物治疗,结果延误最佳控制时期,造成疫情蔓延。 1.2不明药物适应症用药 相当一部分基层兽医对兽药药理、动物病理及病原微生物特征,不甚明了或全然不知,他们不了解每种药物都有一定的适应性[3]。一味按标签说明书上“病症”的描述,擅自加大剂量或超剂量用药,或凭自己的习惯用药,胡乱用药,结果造成动物药物中毒,治疗失败。具体表现在用抗菌药治疗病毒性疾病,用抗阳性菌的药治疗阴性菌引起的疾病。在农村,用青霉素治疗猪瘟、新城疫的大有人在。许多基层兽医常凭自己的习惯用药,常用的用药模式是“安、青、地”,即安乃近+青霉素+地米,当这类药不起作用时则胡乱用药,从而导致治疗失败的占多数。
1.3不懂得药物使用剂量和疗程 部分兽药法定标准(标签)在使用剂量上都是按每千克体重来测算的,但大多没有标出上限量,这就为临床使用时导致药物中毒埋下隐患。有些基层兽医不会计算用药量,难以掌握合理用药量,1针打下去不见效,2针下去还不见效,则第3针使用加倍量乃至3倍量,这样往往由于药害作用加重了动物的病情或加快患畜的死亡。与此相反的做法是用药量不足,达不到治疗效果,还造成病原微生物抗药性产生,使得治疗效果不佳或无效。所谓疗程是指用药物治疗的全过程,即针对具体病发生在具体动物身上,需要使用多大剂量,每天治疗几次,应连续治疗多少天,方可保证患畜完全康复而病不反复。在基层,不按疗程用药的情况十分普遍。有的基层兽医在疾病流行期(如猪流感、流行性腹泻、仔猪大肠杆菌病等高发季节)往往顾此失彼,无法保证每个养殖户患畜的疗程;或是基层兽医对病的应有疗程掌握不准,均可导致治疗失败而给养殖户造成严重损失。 1.4给药途径或操作技能不当 给药途径指的是给动物用药的方式,如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相应的药物要选择不同的用药方式,用药途径直接影响到治疗或预防效果。给药途径不当,可导致动物药量不足,达不到防治效果或药量超量而药物中毒。例如通过饮水给药,如果药物在水中的溶解度差,则动物喝到上面水的药量不足,喝到底层的可能引起中毒。如动物的消化道疾病用药一般多用口服的方法,患畜的肌体炎症多用肌肉注射用药,而家禽的用药则多用饮水或拌料的方式给药,如猪的味觉、嗅觉较发达,苦味或刺激性味大的药用口服,则猪不愿吃下。还有的药物本身不宜在消化道吸收(如某些抗菌素)则不能口服,某些刺激性大的药液不宜作肌肉注射等。家禽防疫的疫苗则根据免疫程序和具体疫病,多使用滴鼻点眼、饮水或肌注等不同方法。防疫时,如果操作技能不当,则不能发挥疫苗应有的作用。比如,在给鸡点眼免疫时,如果点眼后随即放鸡,疫苗很有可能很快被鸡从眼中甩出;在注射疫苗时,漏液或注射部位不正确,打飞针或注入脂肪等,也无法达到理想的效果。
2.对策 一是用药要有针对性。畜禽发生疫病后,有条件的最好先做药敏试验,以便选择有针对性的敏感药物。在临床上应采用综合性治疗,既要消除致病因素,又要加强病畜护理和饲养管理,提高机体的抵抗能力,才能收到良好的疗效。二是用药剂量要适宜。在使用药物时用量一定要科学,不能随意增大剂量。三是保证用药疗程。用药时间,一般3~5d为1个疗程。在治疗中应遵循各种疾病有一定疗程的规律进行治疗,在症状消失后继续
用1~2次药,以巩固疗效。四是选择适当的给药途径。一般能口服的药物不作肌肉注射,以减少由于抓捕带来的一些应激反应。对家畜而言,肌注、静注效果更为可靠。五是提高基层兽医的技术水平。基层兽医人员应多参加一些专业知识的培训班,邀请有关专家或有经验的兽医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指导;加强与同行之间的交流,学习先进经验;多阅读各类专业报刊、杂志,有条件的可浏览专业网站上的文章,及时取得相关的最新知识。
3基层畜牧兽医队伍体系法制化建设思想
1出台有关规定,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在组织形式上确定为各级人民政府所属。有利于各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能。2各乡镇设立动物防疫监督派出机构、动物防疫组织,与乡镇畜牧兽医技术推广机构合署办公,综合行使动物防疫检疫和技术推广职能。动物检疫员由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从在编乡镇畜牧兽医技术人员中聘任。动物检疫员兼任动物防治员和技术推广人员。动物检疫员名额按乡镇行政区域实际工作需要在“三定”人员编制范围内合理确定。各乡镇(街道办、办事处、管理处)一般设1名一2名。事业经费足额由县级财政承担。3实行动物诊疗许可制动物诊疗从业人员,归口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实行行业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具备相应专业技术,经严格培训、考核,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方可开展动物诊疗活动。4禁止行政
执法主体及其工作人员参与本地区同行业经营性活动,维护行政执法公正。5建立稽查、监督机制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建立专职稽查队伍,统一监督、管理辖区内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和技术推广工作。我们认为,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基层机构的工作职能,落实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和生活待遇,建立一支高素质、规范化的基层动物检疫和技术推广队伍,从根本上将基层畜牧兽医队伍纳人法制化管理轨道,将极大地推进各地畜牧业生产发展和“放心肉”工程建设。
参考文献
[1] 任小如.对基层兽医防治禽病现状的调查[J].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00(2):12. [2] 陈克,李艳菊,王国超.基层兽医临床常见的错误疗法[J].河南畜牧兽医(综合版),2009(3):19.
[3] 张先鑫,刘丰杰.浅谈基层兽医如何减少临床误诊[J].贵州畜牧兽医,1999(6):20-21.
[4] 应世吉,章学东.浅谈基层兽医用药的注意事项[J].浙江畜牧兽医,1999(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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