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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族政策体系实施环境是中国民族政策体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民族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国民族政策论文篇一:浅析中国民族政策

  摘 要 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其中汉族人口占绝大多数,其他少数民族人口虽然占全国人口总数的比重不大,但民族却有55个之多。中国各民族在历史上“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去你来;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中华民族。作为一种多元一体结构的多民族国家,在国家建设过程中,中国自然面临着国家整合与少数民族发展如何有机统一的问题。这个问题既关系到国家的现代化发展,也关系到国家的内在和谐,更关系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解决这个问题,自然离不开正确的民族政策的支持。

  关键词 民族 多民族国家 民族政策

  中图分类号:D633.0 文献标识码:A

  1民族的定义

  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民族作为一种社会人们共同体,一般在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具有共同特征。民族作为客观实体,有它自己的基本构成方式和存在形式,有它自身的整体素质。

  对民族的概念或者说定义,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以及《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等著作中,分别论述了民族的地域、经济生活和语言等要素。斯大林在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民族的论述的基础上,于1913年在《马克思主义与民族问题》这篇文章中提出了自己的民族定义:“民族是人民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斯大林的定义尽管一直是我们认识和处理国内民族问题的主要理论依据之一。但是因为其没有充分考虑民族产生和发展历史过程的复杂性,没有充分反映民族的社会内容和社会结构。所以,这一定义并不完全适用于像我国这样有几千年文化传统和民族交往历史的国家的民族情况。

  考虑到这一情况,我国于2005年对民族的内涵进行了全新概括,即民族是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

  2 联邦制与单一制:从民族自决到民族自治

  马克思主义关于民族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民族自决权。马克思在谈到波兰民族问题的时候曾指出:“必须在运用民族自决权原则的基础上,并通过在民主和社会主义基础上恢复波兰的办法,来消除俄国在欧洲的影响。”列宁曾经指出:“所谓民族自决,就是民族脱离异族集体的国家分离,就是成立独立的民族国家。”

  但我们必须指出的是,在列宁主义创立的时代,西方帝国主义列强完成了对世界的瓜分,民族自决自然成为了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地区的民族寻求解放,国家寻求独立的旗帜和纲领,并且在民族独立和解放运动中确实发挥了十分巨大的作用。但由此也带来了一个在多民族国家建设过程中难以回避的问题:民族独立与解放,必求民族自决,必求建立民族国家,实现一族一国之理想。而如此一来,必然产生多民族国家的民族自决与国家统一之间的矛盾。那是否马克思主义就是一定支持民族分离呢?

  对于这个问题,马克思主义其实已经做出了解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主张和倡导的民族自决原则主要是针对被压迫、特别是背异族压迫的民族而言的,绝不是不加区分地适用于一切民族,特别是同一个国内的各民族。”列宁指出:“只有民族压迫和民族冲突使共同生活完全不堪忍受,并且阻碍一切经济关系时,他们才会赞成分离。”说明列宁并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不分场合的赞同民族分离。

  而对于如何将民族自决与民族国家的建设和整合有机统一起来,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在思考中国民族问题,探索中国国家建设和整合的时候,也经历了犹豫和选择。因为马克思与恩格斯是推崇集中统一的民主共和国的形式的,恩格斯曾经说过:“用什么东西来代替现有的德国呢?在我看来,无产阶级只能采取单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国的形式。”“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反对联邦制作为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普遍的政治形式,认为联邦制仅仅是例外。”但帮助和指导中国革命的苏联所采取的国家形式却恰恰是联邦制。

  所以中国共产党最初的设想是:民族平等、自决与建立联邦制国家相统一。但需要指出的是,中国共产党在1922年《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提出:“首先推翻一切军阀,由人民统一中国本部,建立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同时依经济不同的原则,一方面免除军阀势力的膨胀,一方面又应尊重边疆人民的自主,促成蒙古、西藏、回疆三自治邦,再联合成为一种中华联邦共和国”。从这里可以看出,这里的中华联邦共和国,实际上是由集中的本部和自治邦联合而成,而本部所采用的形式实际上是集中统一的,是符合单一制精神的。

  到了1931年,在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共产党开始提出“区域自治”,认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可以选择两种方式:联邦制和区域自治。这里的“区域自治”在精神上是符合联邦制的,但它与联邦制却又有着可以说是本质上的区别。联邦制下的自治,是基于民族本身的独立自主原则建立的;但统一国家下的“区域自治”实际上是在集中统一的国家形式下,由国家让渡出一部分权力空间,形成自治区,也就是说这种自治不是基于民族的“自身权力”,而是国家赋予的权力。所以,将“区域自治”引入构想后,原来的“中华联邦共和国”的设想就开始动摇了。

  直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华民族面临生死存亡的危机,中国共产党开始深刻的意识到解决中国的(下转第6页)(上接第3页)民族与国家问题,不仅要考虑民族权力,还要考虑整个民族以及整个国家的统一和稳定。中国共产党开始选择全面地从民族自决走向民族自治,从联邦制的制度设计走向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设计。此后,中国共产党开始不仅从各个民族利益的角度考虑民族自决,而且从整个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的角度考虑民族自决,从而把实现民族自决与实现中华民族的大联合结合起来。到1938年召开的扩大的六届六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开始放弃“联邦制”的主张,而主张建立统一国家前提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   3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浅析

  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方式除了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外,其实还有联邦制和民族自决。但适合中国的只可能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因为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中国的传统是中央集权制,国家的统一和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都需要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形式来保证,在这样一种基于国家整合的需求下,极易导致国家分裂、民族分离的联邦制和民族自决都不能被采用,只有基于集中统一的国家形式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才是适合中国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最佳方案。

  因此,通过国家让渡权力划定出自治区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无疑是最有利于中国的民族团结,最有利于在中国这样的集中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平实现民族融合到中华民族这个主体同时又使得各民族特质和个性得到最大限度的保留,从而在民族交往中可以尽情张扬自己民族的特质和个性时不用担心其被别的民族同化,避免和减少民族无谓的痛苦和牺牲,从而实现国家的稳定和统一。

  但是我们也应该注意到,虽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理论上拥有非常明显的优越性,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有着难以掌控的一面,直接表现在把握自治区的自治权程度的问题上:自治区自治权利过大,那么民族自治就极有可能变为民族自决,而民族自决往往又可以与民族独立画等号,这是因为民族自决尽管在理论上与民族独立是不同的概念,但在实际操作中,它们的分界线是非常模糊和难以掌控的;但若自治区自治权利过小,又会引起自治区少数民族的不满,甚至引起自治区的动乱。所以,如何把握好自治区的自治程度,是十分考验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智慧的。

  参考文献

  [1] 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M].北京: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9.

  [2]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3]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辑.列宁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4] 陈云生.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5]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列宁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

  [6] 付春.民族权力与国家整合[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

  中国民族政策论文篇二:民族主义与中国外交政策

  近年来,民族主义成为研究中国外交政策的重要视角。一些中国学者开始运用这一概念分析中国外交政策,或为中国外交政策出谋划策;在英文文献中,对中国民族主义的研究在某种程度上主导了有关中国未来对外政策走向和各国应对之策的辩论。这些海外研究的一个共通主题是,现阶段中国民族主义的发展正在成为国际不安定的一个根源。塞缪尔·亨廷顿对于中国意图“洗涤长达一个世纪之久屈服于西方和日本的耻辱”感到担忧。理查德·伯恩斯坦(RichardBernstein)和罗斯·门罗(RossMunro)认为,“在民族主义者的情绪鼓动下,(中国)产生了一股从过去耻辱中恢复过来的渴望;并在单纯渴求国际影响力的鼓动下,中国正谋求在亚洲替代美国而成为该地区主导力量。”甚至爱德华·弗里德曼(EdwardFriedman),这位老资格的中国问题专家也不无忧虑地表示,“中国新的、毛之后的民族主义不仅对台湾的自治发出了挑战,并可能危及亚太地区的和平”。

  尽管有许多学者倾向于认为现阶段中国民族主义的出现是冷战后一个新的和负面的现象,本文试图就理解中国民族主义与中国外交政策的相互关系提出一种新的解释。本文将论证,自20世纪初以来,民族主义一直是影响中国外交政策走向的一个长期因素;而自1980年代初以来,中国民族主义已日渐温和;从那时起,一种积极民族主义已经建构起来,它既能够满足中国渴望民族复兴的愿望,又能增进世界的普遍福利。

  一、中国对外关系中的民族主义转折

  对中国人而言,在看待和处理中国与世界其他地区的关系时,民族主义是一个新式概念。20世纪之前,中国人看待对外关系的依据是文化主义(culturalism)。随著“中国治下的和平”在19世纪受到西方列强的闯入而衰败,民族主义终于在20世纪破晓之时进入了中国人的思维当中,并且成为自那以后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动力。

  1、传统文化主义眼中的对外关系

  美国学者约瑟夫·列文森(JosephLevenson)和一些中国学者和政治家如梁启超、孙中山和冯友兰都将传统文化主义描述为20世纪前2000多年里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方式。

  文化主义最重要的表现是,它在“我们”中国人和“他们”非中国人之间作了清晰的区分。冯友兰观察到:“中国人始终关切的是中国文化和文明的继续和统一。”“从先秦以来,中国人鲜明的区分‘中国’或‘华夏’,与‘夷狄’,但这种区分是从文化上来强调的,不是从种族上来强调的。”詹姆士·哈里森(JamesHarrison)也指出:“传统的中国人通常根据基于历史遗产与共同价值观所限定的‘文化主义’,而不是根据基于现代民族国家观念的民族主义来自我定位。”从文化主义角度来看,中国人最主要的身份认同来自于对中国文化——即支配了中国人思维将近2000年的儒家思想——的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这一文化成为区分中国人(华夏)和非中国人或“夷狄”的标准。而且,文化主义并不认为中国人与“夷狄”之间的地理边界是静止的和固定不变的。一俟“夷狄”接受了中国文化,他们就成为了中国人,反过来也是如此。

  在区分中国人与“夷狄”关系时,文化主义采用一种以中国为中心的普世主义(天下主义)观,将中国视为等级化世界体系的中心。由于具有在这一体系中最发达的文化,中国不认为其他实体具有和中国同等的地位。中国是这个体系的中心,而中国的皇帝即天子有权受天命而统治天下。这一等级体系的最好表现是从汉朝开始出现的朝贡体系。

  同时,以中国为中心的天下主义优先关注文化意义上的华夷秩序,而非民族间或国家间关系。在“我们”中国人与“其他”非中国人之间的区别首先是文化上的,文化间关系构成了华夷秩序的本质。在这个世界里,中国并不认为自己是所有国家之间简单的一员,而认为自己是和那些没有开化的蛮夷生活在一起的唯一文明的和有教养的共同体。中国与他们的关系之一是促使他们接受普适的中国文化并使之发生转化,而促使他们发生转化的主要手段是道德示范,尽管有时也使用武力。

  这种视野反映了19世纪前东亚国际体系与世界其他地区的隔绝。数千年来,中国没有遇到任何其他可以有力地挑战中国的先进文化。其他文化可能在军事上比中国强大,偶尔会征服中国的腹地,然而,当他们想统治庞大的中国人口与幅员时,他们不得不采用中国文化。民族国家、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观念从来没有在中国人的思维中深深地扎下根。正如冯友兰所说:“中国人缺乏民族主义是因为他们惯于从天下即世界的范围看问题。”梁启超从一个相似的角度说道:“我支那人非无爱国之性质也,其不知爱国者,由不知其为国也。”相反,他们习惯于将中国视为天下。

  2、从文化主义到民族主义的转变

  约瑟夫·列文森在其经典著作《梁启超与其新民观》中提出了从文化主义转向民族主义的论断,以此理解20世纪前后中国人对于自身认同以及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关系的巨大的观念转变。这一论断将文化主义和民族主义看作那一世纪之交知识分子当中两种相互竞争的观念,并将那一时代看成是“民族主义侵入中国历史舞台而文化主义让路”的时代。

  文化主义的瓦解根源于它的中心观假设以及中国文化在世界上至高地位的失效。中国在鸦片战争之前多次遭异族入侵,然而,这些所谓“夷狄”的侵犯和对中国的征服从来没有对中国文化造成严重威胁。但是,来自海外的新的“夷狄”不仅在军事上更加强大,而且在文化和宗教上也令人畏惧。西方列强和日本通过击败清朝军队,造成了对中国文化前所未有的威胁,由此动摇了数千年来“华夷秩序”的根基。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半个多世纪里,中国突然发现它不再是宇宙的中心,相反,它被抛到了世界的边缘,在以欧洲为中心的世界里沦为了一个半殖民地。

  “中国三千年未有之变局”促使中国知识分子寻求拯救中国的替代观念。民族主义受到重视,而文化主义遭到抛弃。正如列文森所言:“文化主义拒绝外部观念,但事实上容纳而非积极反对外部的物质力量;民族主义颠倒了这种关系,它承认外部观念,但对外部的物质侵入极力反对。”当中国文化和世界秩序都难以保全情况下,民族主义被看成是解决中国存亡问题的非中国式的补救办法。

  然而,最初的民族主义表现为两种不同的形式:梁启超的国家民族主义和早期孙中山的种族民族主义。作为20世纪前后中国领袖式的人物,梁启超和孙中山都援引民族主义作为解救中国的办法,但他们在界定中国民族主义以及相应的政治安排上有显著差异。

  梁启超的民族主义是国家民族主义,是范围缩小了的文化主义与现代民族主义的结合。他后半生对西方思想和实践的了解使他确信:“故我中国人今日所最缺乏而最需要者,在有机之统一与有力之秩序。”应“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提全球三分之一之人类,高掌远蹠於五大陆之上。”为了在一个达尔文主义的世界里生存下去,中国应该象西方列强所做那样,用民族主义团结人民。另一方面,梁启超早年接受过传统主义教育,思想受到过儒家的深刻影响。尽管他不得不批判文化主义的天下观,并以民族国家观来代替它,但他的文化主义倾向使他将缩小了的文化主义与民族和国家杂糅在一起。因此他主张一种“大民族主义”,主张团结所有在中国疆域内的各个族裔一致对外,而不是用“狭隘民族主义”即汉民族主义。在他看来,那些小民族主义者欲驱逐出去的满族也其实早已成为中国人的一部分。从这种大民族主义观念出发,梁启超认为中国的首要问题是如何激发民族主义来对付西方列强,防止国家的灭亡,而不需要在国内实行革命,推翻满清政权。他主张实行宪政改革。

  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者最初拒绝了梁启超那具有文化主义嫌疑的民族主义观和改良主义的政治规划。他们提出了激进的种族民族主义,号召汉族推翻满清皇帝。孙中山提出了一系列后来被称之为三民主义的观念,即民族、民主、民生,并成为推动1911年革命的理想。孙中山认为“三民主义等于救国主义”,其目的是寻求中国在世界上的平等地位,并确保中国在世界永远生存下去。

  孙中山三民主义的第一项原则是民族主义。按照孙中山所言,“民族主义这个东西,是国家图发达和种族图生存的宝贝。”艾莫斯特·盖纳(ErnestGellner)将民族主义定义为“主要是一项政治原则,它坚持政治单位与民族单位应该一致”。孙中山早期的民族主义也是如此。他的民族主义是汉民族主义,号召汉族人“光复我们民族的国家”,“不许那不同族的人来夺我民族的政权”。因此,中国民族主义的第一项优先任务便是要发动民族革命以推翻满族统治,并建立汉族自己的中国。

  中华民国成立后,在他的“民族主义六讲”中,孙中山发展了更为成熟的民族主义思想。在民族主义的内涵上,孙中山开始向大民族主义靠拢,提出了国族主义的主张。他继续大力提倡民族主义。在他看来,中国虽然独立,外国加于中国的政治、经济双重压迫令中国陷入了“次殖民地”的境地,其境遇比殖民地和半殖民地还更为悲惨。在此情况下,中国和过去一样同样迫切需要民族主义,以抵御西方列强的蚕食。

  3、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致胜之路

  1931之前,国民党政府在争取中国的民族权益方面也作出了一些努力。外国列强在中国享有的治外法权缩减了,中国的外交地位得到了明显的提升。

  然而,当1931年日本侵占东三省之后,国民党政权的不抵抗政策使该政权威信扫地。在其声名狼藉的“攮外必先安内”政策的指导下,蒋介石政府对日投降,对内大肆清剿共产党领导的红色根据地。这种全面背弃三民主义的政策激起了全民族的谴责。

  中国共产党在1927年遭到国民党血腥镇压后,便转到乡村继续战斗。在共产国际指导下,中国共产党便已将其当前任务定位为完成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日本入侵中国东北后,毛泽东高举起反日民族主义的大旗。1932年4月,在江西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对日本宣战。1935年红军在陕西相对安全地扎下根以后,实现民族革命被界定为中国共产党的当前任务,即要“变中国为独立、自由和领土完整的国家”。为此,中国共产党采取了各种积极措施,以寻求建立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1936年12月,中国共产党在西安事变中发挥了历史性作用,最终促使蒋介石政府勉强同意共同抗日。在以后的八年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新四军在前线和敌后开展了艰苦卓绝的武装斗争。作为华北战场的主要抗日武装,共产党通过人民战争成功地激发了广大民众、特别是农民的民族主义情绪,从而使抗战之前的精英民族主义发展为一种新的农民民族主义。正如哈里森(Harrison)所观察到的:“日本入侵第一次激发了广大民众的民族主义意识,而共产党对于日本的挑战做出了最为有效的反应。”在考察了1931-1945年间的历史纪录之后,哈里森认为,共产党完全掌握了抗日民族主义的领导地位,他们在华北的成功为其在1949年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二、民族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

  1、国际主义指导下的民族主义(1950年代)

  当新中国成立时,中国共产党在对外关系中不可避免地必须重新界定民族主义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及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原则的相互关系。作为一种原则,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反映并表达了全世界无产者在反对资本主义和争取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胜利的斗争中的国际团结和基本利益的一致,为此,它要求所有民族和国家的无产阶级统一行动”。作为中国的共产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在它早期一直面临这个问题。然而,在抗日及以后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斗争中,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找到了一个简便的办法,来解决民族主义与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之间的关系问题:即将1949之前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定位为新民主主义革命,完成民族独立和民主革命这两大目标。早在1938年,毛泽东就指出:“中国共产党人必须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结合起来”,“只有民族得到解放,才有使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得到解放的可能。中国胜利了,侵略中国的帝国主义被打倒了,同时也就是帮助了外国的人民。因此,爱国主义就是国际主义在民族解放战争中的实施。”在毛泽东看来,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民族主义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几乎是同一回事。在中国从事的民族主义革命,是对世界社会主义事业的一大贡献,是国际主义的实际体现。民族主义即国际主义的诠释其时也符合苏联的正统理论。当时的苏联认为被压迫国家的资产阶级民族主义革命具有反抗压迫的民主内涵,

  苏联对此无条件地支持。

  不过,尽管苏联领导对中国共产党寻求国家独立的民族革命斗争给予了支持,但他们明确反对社会主义国家继续奉行民族主义的外交政策。当中国共产党获得政权后,苏联领导的共产主义阵营的期待是,新中国应实行无产阶级国际主义为指导的外交政策,为了共同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而支持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并采取联合行动。就中国共产党而言,以一国之力承担这一新的国际义务是一个新的挑战。然而,这又是中国共产党必须搭乘的航船。

  于是,民族主义的概念被抛弃了;爱国主义一词受到青睐。民族主义等于国际主义的简单公式被放弃,而国际主义指导下的爱国主义成为新时期的指针。周恩来写道:“社会主义的爱国主义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而是国际主义指导下的加强民族自信心的爱国主义。”然而,尽管说法发生了变化,但民族主义在中国的外交政策中仍然存在。我们可以从下列事件中看出民族主义成分:毛泽东在1949年10月1日庄严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毛泽东在1950年初努力争取和苏联签订一个较为平等的条约;毛泽东清除所有西方在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毛泽东尝试用军事方式收复台湾;以及毛泽东后来寻求摆脱苏联的控制。总而言之,毛泽东和新中国其他领导人依然十分注重中国的独立、领土完整和自主。他们想清除所有外国的特权,包括苏联的特权。正如他在后来的讲话中提到,当斯大林在1950年要求在中国东北和新疆维持他们的特权,以及苏联领导人轻视和不信任中国人时,他感到很不高兴。他对苏联后来想在中国建立联合舰队的企图也怒不可遏。

  另一方面,中国领导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再也不可能把民族主义和国际主义等同起来。他们必须将民族主义的政策议程和国际主义义务协调一致。由于苏联认为国际主义意味着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应无条件地服从苏联政策,两者的协调注定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大多数情况下,民族利益和国际义务是可以相辅相成的。比如,1950年初中国和苏联签订的新同盟条约,一方面表明这两个最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在整个世界社会主义中关系牢固;另一方面,通过获得苏联的安全保证,中国的安全系数得到提升。然而,当两者相互冲突时,中国领导人不得不作出艰难的选择。在50年代早期,在中国面对此种困境时,国际主义显然占了上风。中国在1950年加入了朝鲜战争。志愿军的参战维护了朝鲜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独立,使不可一世的美国军队首遭败绩,提高了社会主义阵营的威望。同时,参战也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延缓了国内经济复兴的步伐,无限期推迟了统一台湾的计划。

  通过武力迫使美国接受朝鲜半岛停战协定,通过在国内各项事业上取得骄人的成绩,50年代中后期的毛泽东和他的同事信心满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稳步前进之际,苏联也进入了后斯大林时代。时势的变迁,使毛泽东越来越不能容忍赫鲁晓夫领导下的苏联充当社会主义阵营的当然领袖。民族主义冲动促使他对他所称之为“父子党”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提出挑战。同时,在如何建立一个适合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如何正确处理与资本主义世界关系问题上,中国和苏联的分歧日益加深。随着“大跃进”运动的开展和随后经济困难的出现,毛泽东的外交政策变得日益激进起来。

  2、国际主义之中的民族主义(1960年代)

  当毛泽东的中国民族主义与苏联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日益龃龉时,国际主义下的民族主义遭遇了危机。在1950年代,中国领导人同意承认苏联在社会主义阵营中的领袖地位。这一承认源于中国反对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和苏联界定的反对帝国主义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的一致性。而当苏联向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妥协并寻求和平共处时,中国共产党却仍然在台湾和印度支那与美国尖锐对峙。这种一致性日渐消蚀。继续追随苏联的政策已不符合中国的核心民族利益和意识形态利益。另一方面,当苏联的军事力量越来越强大,其对社会主义阵营中小国的控制越来越严厉时,苏联越来越不愿听到社会主义集团中的不同声音。为了迫使中国接受苏联的领导,苏联采取了形形色色的强制措施。1960年,苏联突然撤离它在中国的所有专家,并终止了绝大部分对中国的援助项目。在极度珍视民族独立和国家主权的中国领导人眼中,苏联的强权做法是不可容忍的。

  毛泽东拒绝苏联式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并没有导致毛泽东拒绝本质上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相反,毛泽东提出了一个替代性的中国式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构想。它比苏联式的更为激进,更具有革命性,并且同毛泽东眼中的中国民族利益相吻合。1963年6月,中国提出了“现阶段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总路线”,它要求:“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全世界无产者同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和各国反动派,争取世界和平、民族解放、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巩固和壮大社会主义阵营,逐步实现无产阶级世界革命的完全胜利,建立一个没有帝国主义、没有资本主义、没有剥削制度的新世界。”

  新的中国版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路线支持全球的所有革命力量以创建一个新世界。这不仅与苏联的路线发生决裂,而且比以前较为狭窄的只反对美帝国主义的目标更为激进。1966年““””运动爆发后的中国进入了外交政策最激进的阶段。

  中国积极支持世界革命斗争,这一支持在越南采取直接提供物质和人力的形式,而在其他大多数国家采取口头支持的形式。在有限的能力下,中国发动了反对美国及其资本主义和民族主义追随者的进攻;发动了反对苏联及其修正主义同盟和第三世界民族主义追随者的进攻。结果,在60年代末,在军事上与两个超级大国发生冲突:中苏围绕争议边界的武装冲突和中美在印度支那的对峙。正如学者谢益显所感叹的,由于中国的四面出击,中国“确实是树立和面对了太多的敌人了”!

  毫无疑问,这种无产阶级国际主义包含着浓厚的意识形态成分。不过,我们仍然可以认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为具有革命色彩的中国民族主义的国际表达。这种民族主义允许中国拒绝任何外来的领导者而保持中国的绝对独立,又通过扮演世界革命运动中的“思想中心”的角色而获得更高的国际地位。只有从这样一个角度来看,我们才能理解1970年代初中国政策发生突然转变的逻辑。

  3、超越国际主义的民族主义(1972-1977)

  1969年,中苏紧张关系演变成边界战争。苏联在长达4000公里的中苏边境陈兵百万,威胁要对中国使用外科手术式的核打击,以摧毁中国尚未成熟的核能力。在来自北方的威胁日增之际,中国大陆还在东部的台湾面对一个时刻要反攻大陆的国民党政权,在南部与一个不友善的印度为邻,并因支持越南而与美国为敌。“中国这时在国际战略态势方面实际处在建国以来最为不利的状况。”可以说,世界革命版的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满足了中国的独立要求,但对中国的外交和安全利益构成了损害。

  当国家安全日益危急时,中国领导人开始重新思考它的外交政策。毛泽东要求四位老帅评估一下国际形势,并委托他们提出政策建议。最后他们建议中国模仿1700年前诸葛亮的同盟战略,联合东方的美国对抗北方的苏联。显然,这一新政策要求中国将国家安全放在支援世界革命的使命之上。毛泽东接受了这个建议。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外交行动,包括著名的“乒乓外交”,使中美在1972年签署了历史性的《上海联合公报》,实现了中美和解。随着与美国关系的改善,中国和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也得以改善或正常化。1971年,中国还加入了联合国。

  这些变化预示着早先的革命民族主义与它的国际表达需要被重新定义。在新的民族主义表现形式中,国家与民族的独立仍然是最重要的成分。然而,为捍卫独立,中国需要一个广泛的国际统一战线来抗衡最危险的敌人:苏联。如此,重新定义后的中国民族主义视国家安全为优先任务,世界革命的使命退居其次。

  毛泽东在1974年提出了划分“三个世界”的理论,为中国外交政策提供了新的理论指导。苏联和美国被归类为“第一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东欧国家为“第二世界”,发展中国家为“第三世界”。作为“第三世界”国家中的一员,中国愿意加入“第三世界”,努力赢得“第二世界”国家的支持,并反抗“第一世界”——尤其是苏联——的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三个世界”理论缩小了中国敌人的范围,并形成了广泛的统一战线以集中对付苏联。“世界革命”的口号没有完全消失,但其对中国外交政策的支配作用不复存在。

  三、积极民族主义和相互依赖(1978-)

  1、积极民族主义

  1978年12月,在中国共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中国共产党决定调整党在新时期的国内工作任务,使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全面转向经济建设和提高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为配合国内工作重心的转移,在国际上,中国的外交政策努力寻求国际环境的稳定,并通过日益扩展的国际合作支持现代化计划。先前的自力更生的主张与世界革命的冲动都被搁置一旁。在邓小平领导之下,中国共产党开始了各种国内改革,并鼓励对外贸易和投资。

  和新的改革开放政策相一致的是,1982年,共产党胡耀邦提出了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关于这一政策,一位中国学者把其核心概括为两个词,即“和平”与“独立”。在他看来,“‘和平’意味着中国在制定外交政策时将首先考虑该政策是否有益于国际和地区的和平与稳定,而不是获取军事优势。‘独立’意味着中国将依据自己的国家利益和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利益制定外交政策。”此外,新政策也打算放弃中国外交政策行为中存在的大部份意识形态因素。换言之,中国在处理与其他国家间的关系时,将不再以意识形态划界。不管其他国家持有什么样的意识形态,资本主义也好,苏联式的社会主义也好,只要它们不对中国安全造成威胁,愿意帮助中国实现现代化,中国将一视同仁与其发展友好关系。

  我们认为,这一政策重心的转移并不意味着民族主义的衰退,而是民族主义的变形。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的民族主义表达形式相比,新形式的中国民族主义呈现出温和积极的特征。

  首先,和以前的意识形态化的民族主义相比,新的积极民族主义注重实际,能将它自身从世界革命的激情中解放出来,从而致力于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落后的经济。正如赵穗生所言:“虽然外国的经济剥削和文化渗透是中国落后的根源之一,但现代化的缺乏则是中国容易成为西方帝国主义的一个目标的原因。由于政治腐败、科技和经济落后排除了任何自保的可能性,使中国沦为了外部帝国主义的牺牲品。”对注重实效的民族主义者而言,中国要复兴就必须首先解决中国经济的落后问题。通过坚决地将经济现代化作为中央政府的工作重心,通过实行所有可能的国内经济改革,注重实效的民族主义能够充分调动中国人的聪明才智,为他们自己的经济福利和国家复兴而奋斗。

  其次,和以前的闭关自守型民族主义相比,新的积极民族主义具有良性的经济民族主义特征。本杰明·库恩(BenjaminCohen)作了这样的区分,“恶性的民族主义无情地追求国家目标,甚至不惜牺牲其他民族的利益;相反地,良性的民族主义力图使国家的优先政策与其他国家相妥协,以适应其他国家的利益。这两类民族主义之间的区别在于一个国家是否愿意将它自己的民族利益和整个国际体系的稳定性结合起来。良性的民族主义承认自我利益与体系利益之间的联系,而恶性的民族主义忽视或否认这一联系。”积极民族主义把改革前的经济闭关自守视为落后的根源,因而愿意参与到国际经济相互依赖和正和博弈中去。通过有控制的对外开放和经济自由化,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日益融合,这不仅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也为世界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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