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产管理论文(2)
建筑施工安全产管理论文篇2
浅谈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策略
摘要:当前,大多数建筑企业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积累了丰富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同时,政府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促进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显著提高。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当前,大多数建筑企业能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积累了丰富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同时,政府对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促进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显著提高。但是,近年来事故率依然居高不下,建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国家、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在追求经济与社会发展利益最大化过程中,加大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力度尤为重要。
下面就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作一下分析:
1.市场不规范,影响了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
建筑市场环境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十分密切,不规范的市场行为是引发安全事故的潜在因素。当前建筑市场中存在的垫资、拖欠工程款、肢解工程和非法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行业管理部门在查处力度上还难以达到理想的效果,这些行为还没有得到有效的遏制,市场监管缺乏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手段。不良的市场环境势必然影响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表现在一些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措施难以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形同虚设,总承包企业与分承包企业(尤其是业主方指定的分包商)在现场管理上缺乏相互配合合作的机制,给安全生产留下隐患和难以预测的后果。
2.建筑企业对安全重视程度不够
首先、安全管理人员少,安全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安全投入不足,在安全上少投入成为企业利润挖潜的一种变相手段,安全自查、自控工作形式化,企业安全检查工作虚设,建筑企业过份依赖监督机构和监理单位,安全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没有形成严格明确细化的过程安全控制,全过程安全控制运行体系无法得到有效运行。
第二、建设工程的流水施工作业,使得作业人员经常更换工作地点和环境。建设工程的作业场所和工作内容是动态的、不断变化的。随着工程进展,作业人员所面对的工作环境、作业条件、施工技术等不断发生变化,这些变化给施工企业带来很大的安全风险。第三、施工企业与项目部分离,使安全措施不能得到充分的落实。一个施工企业往往同时承担多个项目的施工作业,企业与项目部通常是分离状态。这种分离使得安全管理工作更多的由项目部承担。但是,由于项目的临时性和建筑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经济压力也相应增大,公司的安全措施往往被忽视。
第四、建筑施工现场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复杂多变。 建筑施工的高能耗、施工作业的高强度、施工作业现场限制、施工现场的噪声、热量、有害气体和尘土,劳动对象规模大且高空作业多,以及工人经常露天作业,受天气、温度影响大,这些都是工人经常面对的不利工作环境和负荷。第五、施工作业的标准化程度达不到使得施工现场危险因素增多。工程的建设是有许多方参加,需要多种专业技术知识;建筑企业数量多,其技术水平、人员素质、技术装备、资金实力参差不齐。这些使得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难度增加,管理层次多,管理关系复杂。
3.建设工程各方主体安全责任未落实到位
根据现状,许多项目经理实质上是项目利润的主要受益人,有时项目经理比公司还更加追逐利润,更加忽视安全。造成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一些建设单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规规定的安全责任,未能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付给施工单位必要的管理费和规费,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等。
4.作业人员稳定性差、流动性大、生产技能和自我防护意识薄弱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建筑施工现场是这些务工者主要选择场所。由于体制上的不完善和管理上的滞后,大量既没有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又缺乏施工现场安全教育的务工者上岗后,对现场的不安全因素一无所知,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没有足够认识、缺乏规范作业的知识,这是造成安全事故的重要原因。
5.保障安全生产的各个环境要素不完善
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无资质单位挂靠、以包代管现象突出;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偏低,技术装备水平较落后,科技进步在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方面的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
通过以上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找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对策,当前建筑工程市场逐步规范,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有效管理模式正在完善。针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如何做好依法监督、长效管理,我们除了要继续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外,还要从源头做起,解决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1规范工程建设各方的市场行为。
从招标投标开始把关,采取措施,保证建设资金的落实。加强施工成本管理,正确界定合理成本价,避免无序竞争。参照国内外的成熟经验,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的专项费用,专款专用,不得作为优惠条件和挪作他用,由专门部门负责。加大建设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追究力度,明确其不良行为在安全事故中的连带责任,抑制目前存在的建设单位要求施工企业垫资、拖欠工程款、肢解工程项目发包等不良行为和不顾科学生产程序,一味追求施工进度的现象。
5.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的发生,就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生产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要求;二是明确具体安全生产程序;三是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落实到人;四是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培训要求;五是明确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同时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办法,通过考核,奖优罚劣,提高全体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得到巩固,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制度上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5.3加强监理人员安全职责。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实现安全监理、监督互补,彻底解决监管不力和缺位问题。细化监理安全责任,并在审查施工企业相关资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明措施费使用计划、现场防护、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等方面充分发挥监理企业的监管作用。
5.4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行政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在办理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及施工许可证时应按照中标承诺中人员保证体系进行登记把关。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应重点监督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上述保证体系,保证体系是否有效运行,是否具备持续改进功能。工程建设参与各方安全责任是否落实,施工企业各有关人员安全责任是否履行,如发现违法违规,不履行安全责任,坚决处罚,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安全通病问题实行专项整治。充分发挥项目负责人的主观能动性;推行项目负责人安全扣分制;超过分值,进行强制培训,降低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直至取消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处罚企业时,同时处罚项目负责人;政府对企业上交罚款情况定期汇总公示;通报批评企业与工程的同时,也要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甚至总监理工程师。
5.5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素质。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成分和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而目前不少施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还比较落后,要加强企业自身文化建设,重视安全生产,不断学习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加大安全管理人力和物力的投入,加大教育和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水平,增强操作人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从而提高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采取各种措施,提高建筑施工一线工人的安全意识。针对务工人员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自我防护意识等现状,充分利用民工学校等教学资源,对建筑工人的建筑工程基础知识、安全基本要求进行强制性培训;鼓励技术工人参加技术等级培训,提高职业技能水平;大力组建多工种、多专业劳务分包企业,使建筑企业结构分类更趋合理,真正形成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三级分工模式。项目部可定期开展经常性施工事故实例讲解,消除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或班组长的“成功经验”误导;加强对安全储备必要性的充分认识,使“要人人安全”转变为“人人要求安全的自觉行为。
目前,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与我国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有关,也与安全管理法规、标准不健全,安全监督体制、安全信息建设体系不完善有关。同时,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较低;安全生产重要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投入的人力、物力太少;工人素质较低,安全保护意识差;施工安全管
理不规范、不严格。而工程建设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使得施工难度不断加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针对我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特点,要从整顿建筑市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监理职责、加强行政监督、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等方面不断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