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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及其中国化论文

谢桦分享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工作路线,执法为民是政法机关的根本宗旨。刘少奇指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就是人民群众的先进部队对人民群众的观点。”他的这一重要论述,阐明了党的群众观点的内容。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议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及其中国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议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理论及其中国化全文如下:

  【摘 要】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哲学立场,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第一次从理论上全面论述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科学证明了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20世纪初,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人成为历史上第一个执掌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从当时俄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出发,列宁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特别是深刻阐述了人民群众和无产阶级政党之间的关系。

  一、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

  马克思主义自诞生之日起就紧密地与群众联系在一起。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者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地表示,他们创立科学理论的目的就在于“掌握群众”,使批评的武器“变成物质力量”,从而实现“改变世界”的伟大历史使命。

  在历史的不同时期,尽管人民群众所包含的阶层并不相同,但人民群众一直都是历史上不同社会中人数最多的一类群体。尽管事实如此,但问题在于,在绝大多数思想家们看来,数量众多的人民群在历史中只是一群低贱的体力劳动者,是一群“乌合之众”,即使在18、19世纪的众多社会主义理论家那里,虽然他们也肯定了人民群众劳动的重要作用,但对人民群众这一群体在历史上的悲惨境遇至多也只是抱有同情之心。

  在历史上,马克思主义的开创者马克思和恩格斯率先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为“人民群众”正名。与过去的一切思想家和社会主义者们不同,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从一开始就自觉地认识到、强调了人民群众在历史中的决定性作用。

  (一)在历史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明确提出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

  反对过去长期占据主导地位的英雄史观,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了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观点。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看来,生产劳动是人类的“第一个历史活动”,人类社会如想存在和继续下去,作为“第一个历史活动”的生产劳动一刻也不能停歇下来,人类社会几千年的历史都证明如此。既然生产劳动构成了人类历史存在和继续的前提,那么作为生产劳动的主体――劳动者或人民群体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历史的创造者。

  (二)在历史上,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科学地论证了人民群众理应成为社会历史主人的理论

  在马克思看来,过去一切剥削社会不公正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劳动者和他们产品的分离,即处于统治地位的,对物质产品具有支配权的所有者不是产品的生产者,处于被统治地位的,丧失了产品所有权的却是产品的生产者。马克思认为,在一个公正的、理想的社会中,劳动产品的生产者与所有者应该是统一的,产品的生产者应该也是产品的所有者。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作为劳动产品生产者的人民群体既然成为了他所生产的产品的主人,那么他们也应该成为他们所创立的社会的主人。

  20世纪初,列宁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率先取得成功,成为第一个执掌政权的无产阶级政党。立足于当时俄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列宁进一步推动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特别是作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的第一个国家,列宁深刻地阐述了人民群众和无产阶级政党之间的关系。

  (三)联系俄国的实际情况,列宁深刻地阐述了人民群众、无产阶级和布尔什维克党之间的密切关系

  由于历史的原因,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马克思和恩格斯只是一般地论述了共产党和无产阶级之间的关系。根据当时俄国的具体情况,列宁深刻地阐述了人民群众与无产阶级、布尔什维克党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列宁看来,在当时的俄国,人民群众包括了“全体被剥削的劳动者”,即不仅包括工人群众,还包括其它的广大人民。无产阶级不是一般的被剥削的劳动者,而是人民群众中的最先进的部分,他们与布尔什维克党有着天然的联系。布尔什维克党是工人阶级的有组织的队伍。列宁认为,尽管在人民群众、无产阶级和布尔什维克党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区分,但是绝不能因此把它们对立起来,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三者统一起来,特别是列宁强调说:“无产阶级政党义不容辞的责任就是和群众在一起。”

  (四)基于俄国的革命和建设实践,列宁深刻地阐述了人民群众是无产阶级政党取得政权和巩固政权的前提条件

  俄国十月革命的成功,离不开广大群众的支持和参与,正是基于士兵起义、工人暴动、农民革命的形势,列宁领导布尔什维克党人在俄国取得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胜利之后迅速进行了无产阶级革命,夺取了政权。在革命成功后,列宁又反复强调了取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对无产阶级政党巩固政权的重要意义。在1918年的一次讲演中,列宁说:“数以千百万计的群众,―――哪里有千百万人,哪里才是政治的起点;哪里有千百万人,而不是几千人,哪里才是真正的政治的起点。”1922年,在《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一文中列宁继续强调说:“在人民群众中,我们毕竟是沧海一粟,只有我们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我们才能管理。否则共产党就不能率领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就不能率领群众。”

  (五)基于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列宁深刻地阐述了人民群众与党的政策之间的关系

  在列宁看来,党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目标,因为布尔什维克党没有自己的私利,因为从根本上讲,党的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一致的。从俄国的社会主义实践来看,20世纪20年代列宁倡导的新经济政策就是关于处理党的政策和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光辉典范。在面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广大群众当下利益的选择时,列宁宁可让社会主义的步伐迈的慢一些,也要暂时满足人口占俄国大多数的农民的生活状况。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列宁还严厉地批评了那些在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脱离群众,热衷于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共产党员们,认为对他们的姑息是 “可耻和荒.唐到了极点”。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

  中国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是20世纪最重大的事件之一。与中国的实际情况相结合,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进行了创造性的运用和进一步的发展,不仅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而且在伟大的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赋予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新的内涵,使得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真正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质。

  (一)在中国的革命和社会主义探索实践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造性地提出了群众路线的理论,开启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

  总体上讲,群众路线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具体革命和建设实践相结合的理论产物,是中国化了的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特色的群众路线由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第一代领导集体们提出,并在随后的革命和社会主义的建设实践中不断发展。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独创,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灵魂。1929年,新生的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实践中首次提出“群众路线”这一概念,此后群众路线变成为我党根本的政治路线、组织路线和工作方法。毛泽东同志在1948年对晋绥新闻工作者的讲话中,曾这样强调我党历来对群众路线的重视,他说:“我党二十几年来,天天做群众工作,近十几年来,天天讲群众路线。”邓小平同志在谈到群众路线对我党的重要意义时曾评价说:“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正是依靠着“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在随后的中国革命和建设实践中,中国共产党领导着广大的人民群众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

  (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过程中,以邓小平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并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理论的新论断,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

  拨乱反正之后,邓小平同志正确地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应该说,无论是邓小平同志作出的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还是他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论断都坚持和体现了把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出发点的基本立场。在1992年的南巡讲话中,邓小平同志指出,改革开放是一项崭新的事业,判断和评价它的成败与是非得失,要以“三个有利于”作为标准,这其中就包括“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标准。在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论断中,邓小平同志也把人民群众“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目标。

  (三)在新的历史时期,江泽民同志和胡锦涛同志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化的新发展

  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经济社会进入加速发展时期,社会阶层结构日益复杂。面对新形势、新阶段,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根据人民群众的新变化、新特点,对党的性质和党的任务作出了新的规定。从性质上,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组织;从任务上看,中国共产党不仅是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代表,还是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从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出发,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

  当今时代,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已取得巨大成就,中国的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升,但与此同时,我国的改革也进入攻坚阶段,发展步入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同志当选后,首先向社会和世界发传达出以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为基础的执政理念。

  2013年4月19日,书记主持政治局会议,作出了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决定,决定指出,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我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具有重要作用,要通过群众路线的教育活动,克服我党在执政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2013年6月19日,再次主持和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实现党的确定的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2013年6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启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重点对象是县处级以上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4年1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批启动,根据中央的统一安排,中央政治局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中分别联系一个县,联系河南省兰考县。

  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以同志为的中央领导率先垂范、全程指导。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化的新成就、彰显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国化的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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