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论文(2)
谈加强公民道德建设论文篇二
《谈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思考》
[摘要]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时代的呼唤,人民的心声。人无德不立,国无德不兴。为把我国道德建设推向一个新的境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每个公民不妨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关键词] 道德建设;道德实施;思考
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大会上指出:“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道德基础。”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道德建设的高度重视,是对执政治国安邦规律认识的深化。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对于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具有全局性、战略性的意义。
1 只有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道德历来在人们心中不是小是小非问题,通常人们疏通劝导不良行为时,总爱提醒地说一句“先摸摸自己的道德良心”,可见“百行德为首”这一中华传统道德观已成为国人的共识,也可见江泽民提出的“以德治国”方略有着深厚的民俗土壤。在各种各样乃至各行各业中,道德总是“带头羊”、“领头雁”。从教育领域的“把德育放在首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到人才领域的“德是才之帅”、“德识才学兼备”;从经济领域的“德在利先”、“诚招天下客”,到政治领域的“立德立功立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德总是处于第一位的。社会的道德水准、公民的道德素质,不仅关系到国家的整体形象,也影响着国家的竞争力[1]。在世界经济论坛和哈佛国际发展研究中心发表的《2001年全球竞争力报告》中,北欧小国芬兰再次名列第一。气候寒冷、人烟稀少、资源贫乏到几乎只有森林的小国,其竞争力何以把大国甩在后面呢?除了制度建设、经济发展等因素外,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就是全民素质高。芬兰人有很强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这个国家,不诚实的人犹如眼中之沙,会被周围的人看不起,欺诈行骗会被人们唾弃。大量事实告诉我们,从善守德的观念,是市场经济健康成长的沃土;良好的道德也能产生效益,也能提高一个国家的综合竞争力。
公民道德建设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需要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的同时,也要大力发展包括社会主义道德在内的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一方面能够促使人们确立增强自主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促进了新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的产生,加速经济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改革开放往纵深推进,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人们的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也呈现多元化,必然唤起人们对自己利益的高度关注,如果片面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只讲金钱,不讲道德,就容易诱使一些人唯利是图,以致滑入极端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泥潭,就会滋长损公肥私、不讲信用、欺诈交易不良行为的消极腐败现象。必须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发扬党领导人民长期革命斗争与建设实践中孕育的优良美德,借鉴世界各国道德建设的有益讲演,进一步明确新形式下加强道德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方针原则、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才能使道德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只有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才能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 加强道德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内在要求
人类从茹毛饮血进化到现代文明,离不开两座基石的支撑――道德和法律。法律和道德都是维护社会秩序、引导人们心理、规范公民行为的手段,一刚一柔,相辅相成,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
法律作为一种刚性的社会规范,是靠强大的国家机器来保证运转的,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它的主要作用是惩罚。道德作为一种柔性的社会规范,靠社会的风俗习惯、人们的内心信念和舆论教育来维系的,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行为自觉,它的主要作用是劝善。法治属于政治建设、政治文明;道德属于思想建设、精神文明,是自律、内省、治心、治本之策。德治离不开法制,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及其运行机制,少数不法之徒为所欲为,善良的民众遭受欺凌,哪还谈得上追求理想的目标?没有可遵循的规则体系,就不可能有良好的社会秩序。同样,法制离不开德治。无论什么样的法律,都是要靠人来执行。朱镕基曾反复强调过会计“不准做假账”的规则,其实会计做假账,并不是因为他不知道“不做假账”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从某种意义上讲,世界上最懂法律的人,除了法官和律师之外,恐怕就是那些屡屡犯罪的人了。知道不能做,而自觉不去做,这就是道德的自律。真正的道德是认识客观规律和社会责任后而形成的一种行为的必然性和自觉性。解决信仰失落、思想走邪的问题,仅靠法律是不够的。如的出现和猖獗,就是例证。高尚科学的思想不深入人心,歪理邪说必滋生蔓延。因此,德治与法治一样重要,普德普法同样重要,德治不力,法治再严也难治。
另一方面,以德治国,是重要的治国方略。在中国历史悠久,从先秦到近代,从孔夫子到孙中山,一些思想家、政治家都认为,为政以德则治,不以德则乱。孔子曰:“为政以德,譬如此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他认为用道德来治理国家,自己就会像北极星一样,在一定的位置上,别的众星都会环绕着它。《孟子・离娄上》讲,“君主”不讲道德,国家就很危险,“天子不仁,不保四海”。汉代哲学家董仲舒强调:“以德本着,甘于贻密,固于胶漆。”这种道德思想一直影响到近代杰出人物。孙中山认为:“政党之发展,不在乎势力之强弱以为进退,全视乎党人智能道德之高下定结果之胜负。即使政党之声势虽大,而党员之智能道德低下,内容腐败,安知由盛而衰?若能养蓄政党内有之智能道德,即使势力薄弱,亦有发展之一日。”先贤们之所以强调道德的重要性,是因为道德的力量能教化黎民从野蛮到文明,从愚钝到智慧,从斗争到互敬。以德治国既是对优良传统的继承,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毛泽东主席早在延安时期,就提出了共产党人的道德建设目标。邓小平同志强调要“两手抓、两手硬”,明确指出用法律和教育这两个手段来解决改革开放中产生的负面影响。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把依德治国提高到与依法治国相提并论同等的重要高度,这是我们党治理国家方略的完善,是与时俱进的科学结论和顺应潮流的必然抉择[2]。
3 道德建设辨证施治的思考
人们良好道德习惯养成,决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从道德信念到道德行为必须经过内化修养,不能奢望一蹴而就。个体道德的最终完成,要有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有赖于社会提供良好的文明背景,营造高尚的道德氛围。需要辨证施治,多管齐下,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正确处理好下面几个关系。
3.1道德与法治关系
约束主体行为,一靠道德教化,二靠法律的制约。要建立健全有关法律和制度,把公民道德建设融入科学有效的社会管理中去,党、政、工、团、妇、纪检监察组织配合,各尽职责,形成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运行机制。过去习惯把“思想改造”作为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强调“灵魂深处闹革命”,往往忽略了制度方面的外在约束。因此,要在全体人民中深入进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教育,增强民主法治观念,使公民懂得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懂得与自己工作和生活有关的法律,依法办事,依法律己,依法维权,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3.2一般与个别的关系
一般主要是指人们受道德熏陶和教育的普遍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所蕴含的崇高精神和行为规范,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生活准则和行为规范。但也应该看到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WTO后,社会多样化的今天,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人们具有明显的差别,如不因材施教,因人制宜,而是千篇一律,空洞说教,公民道德建设效果就会不好。要抓好普遍性,也要兼顾个别。要注重指导性帮助,减少指令性要求,实行双向交流,平等对话,防止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增强引导的针对性、导向力和说服力,提高道德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3.3当前和长远的关系
道德建设要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长远建设结合起来,实现战术性实务与战略性谋划的统一。当前道德建设存在的问题有:社会的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规范,是非、善良、美丑界限混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见利忘义行为时有发生,不讲信用,欺骗欺诈,以假乱真成为公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现象严重存在。要有针对性的选准突破口和切入点,营造扶正祛邪、扬善除恶的社会风气。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作为强大思想武器,以人为本,努力培养造就“四有”公民。坚持不渝地开展各种类型的群众性活动,创建更多的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窗口、文明家庭,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提高公民做人的品位,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
3.4继承和创新的关系
道德建设要在继承优秀传统的实践基础上开拓新境界,我们党在革命战争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形成了三大作风、追求真理、爱国奉献、大公无私、勤俭自强、艰苦朴素等优良作风和道德要求都是宝贵的精神财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既要继承革命传统道德,又要面对世界,面对现代化,面对未来,敢于创新,改变传统道德的高度政治化色彩,使其赋有更全面、更丰富的道德容量,满足不同群体,不同层次的人们的道德需求。崇尚自立、自强、竞争、进取观念,提倡互动、互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3.5官德与民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道德是多层次的,但全国公民都必须以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一基本最新成果规范自己。懂得道德建设的原则是集体主义,道德建设核心是为人民服务。恪守尽责,努力实践为人民服务是干部的“道德经”,在道德建设中是重中之重。清生德,正生信,廉生威,明生公[3]。清正廉明者号令于前,民从其后,这正是“三个代表”其中之一“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人是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在德治方略中更应强调社会管理者的榜样力量。领导干部要有高尚的道德,为人表率,要求群众做到,自己首先身体力行,要求群众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只有这样,人民群众就会对马克思主义信仰、社会主义信念、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有信心,对党和政府信任。
3.6小与大的关系
公民道德的概念,好像很大,其实,它一般表现在并不起眼的平常事上,于细微处见精神,从日常生活待人接物、处事往往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高下与道德观念的强弱。很难相信一个在公共场合随意吐痰、乱扔垃圾、满口脏话、出口伤人、处处占便宜的人会是一个道德高尚的人。周恩来、雷锋、焦裕禄、孔繁森等中华民族的优秀分子都堪称“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的典范。他们处处严以律己,一身正气,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由此可见,对“小事”的处理,能够使人形象高大,也可以使人形象低劣和卑微。好的品德多是从小事开始培养起来的。相反很多不道德的东西也常由小的先兆起头。有些小毛病看起来“无关宏旨”,一时半时也不见得出大问题,但日积夜累,习惯成癖,量变积累就会质变,甚至走向高尚道德的反面。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上,每个公民不妨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参考文献]
[1]陈春莲. 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条件下的公民道德教育[J].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06,(1) :74-77.
[2]李大清.入世对我国道德建设的影响及其对策[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4) :56-57.
[3]黄建国.加强公民道德建设,促进民族精神升华[N].湖南日报,2002-02-19:(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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