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的职业道德论文(2)
幼师的职业道德论文篇二
《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透视与建设》
摘 要: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教师人格特质化的品质,也是教师经教育实践凝聚而成的品质,幼儿教师从事着“人之初”的启蒙教育,更需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这样才能起到先入为主的正面教育作用。因此,加强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频频发生的幼儿园教师虐童事件,让我们把目光投向幼儿园,投向这些幼儿教师,有的幼儿教师职业道德退化,少数教师自我要求不高、责任感不强,对职业道德抱无所谓的态度,对幼儿的思想道德状况以及日常生活关心不够,师生亲情淡化,育人意识淡漠。致使教师的形象在幼儿乃至大众的眼中大打折扣,非议也越来越多。对以上的各种现象,必须有针对性地推进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修养。
一、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是指幼儿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一定社会对幼儿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的概括,是幼儿教师履行自己崇高的社会职责和顺利进行教育工作的保证。
首先,加强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是对幼儿接受良好教育的必然要求。幼儿阶段是人生的奠基阶段。正是在这一时期,每个人都在获取有助于提高推理能力和想象力、判断能力和责任感的手段,也都在学习如何对周围世界产生浓厚的兴趣。幼儿时期所接受的教育关系到一个人一生的发展。特别应该看到,幼儿时期模仿性极强,可塑性极大,而分解能力差,思维的特点是具体形象性。幼儿教师是幼儿进行认识社会、了解社会的启蒙教育第一人,他们的言语、行动、习惯、技能,各种表现都会在幼儿心中打下深深的烙印,潜移默化的对幼儿产生影响。这就更加要求幼儿教师要有无私的爱、良好的人品、厚重的知识、技巧和榜样的作用。
其次,加强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可以提高幼儿教师的境界,更好的实现他们的道德价值追求。教师道德价值追求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层次是职业意识境界。教师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劳动是作为公民在社会分工中承担的专业化社会劳动,由此确认自己的社会地位和角色,完成一定的职责、任务,对社会作出贡献。同时又在教育劳动中获得利益、地位。第二个层次是事业心的境界。事业心是职业意识的社会化。当教师意识到教育劳动是人类文明传承和社会发展的伟大事业时,就能自觉地把职业宗旨与祖国的前途、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命运联系起来,从而上升到事业心的境界。第三个层次是志向感的境界。教师将职业与自己的生命、个性和人生理想融为一体,把职业的社会期望和道德义务化为个人的职业良心和人生志向,从而达到“从心所欲”的自由境界。
最后,加强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关系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教师的职业道德总是反映一定社会经济和政治发展对教师职业劳动的根本要求。比起其他职业道德,教师的职业道德具有更高的自觉性、更强烈的典型性和更为深远的影响。教师往往被社会上的人看作是最有教养、最讲文明、最有德性的人。教师的言行所体现出来的社会道德往往成为人们判定是非、善恶的标准,并因此影响着社会的舆论和社会的风尚。学生将来走上社会参加工作,会自觉不自觉地按照教师的影响去处理各种关系,以教师的道德标准为准绳对各种社会行为作出评价,从而把整个社会的道德实践关系推进到一个新阶段,使精神文明建设发展到一个新高度。
由此可见,幼儿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在社会道德建设乃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这就要求幼儿教师认真实践教师道德规范,提高自身道德素质,以良好的道德风范去影响和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
二、加强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1.“善”是幼儿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
教师善,是教师伦理学的概念,是对受教育以及教育者自己在道德意义上有益的就叫教师善,具体言之,即对受育者合情合理的共同利益的谋求、对教师职业责任与义务之毫不推卸的遵循和践行、对受教育者的身心人格尊重和对受教育者发展负有高度责任的认同。
幼儿教师的善行对幼儿来说是善的行为,使幼儿从中受益。这就需要幼儿教师的责任心、对幼儿的热爱,时时处处尊重幼儿,关心幼儿,爱护幼儿;对幼儿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对幼儿严格要求,循循善诱;尊重幼儿的人格、个性和自尊心。幼儿教师要支持幼儿的学习,促进幼儿认知和智力的发展,努力为幼儿创设和提供各种丰富的活动机会,积极鼓励幼儿探索、与人交往,积累知识、经验。同时,幼儿教师还要促进幼儿社会性、人格的积极和谐的发展。使幼儿从小养成基本的社会行为和道德规范,积极地社会情感、态度、良好的行为。
2.强化法律意识 健全法律机制
教育法律、法规,是规范教师行为的准则,是指导教师育人的纲领,是依法治教的前提和依据。有些幼儿教师在专业上可能比较出色,但是法制意识薄弱,猥亵、体罚、虐待幼儿成了家常便饭。这说明部分幼儿教师的法律意识淡薄,师德素养较差。因此,认真学习好教育法规,加强师德教育,提高广大幼儿教师依法治教的意识,是幼儿园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办好园的一条重要措施。幼儿园应不断提高幼儿教师的法律和职业道德意识,增强依法治教,以法促德的观念。同时,国家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机制,提高幼儿教师的入园门槛,做到“先持证,再上岗”。建立健全评价标准,将一般性违背道德的行为和从业资格挂钩,将幼儿教师的师德等级进行评定,进而划分等级增加幼儿教师的从业危机感,从而使幼儿教师更加重视自己的师德修养。
3.注重转变教育理念
幼儿是学习的主人,是发展的主体。幼儿教师面对的是幼儿的未来,而不是个人眼前的荣誉和利益,要立足于幼儿的成长。应试教育的存在,功利主义的催化,为迎合家长的需求,致使幼儿教师根本不顾幼儿的感受,把幼儿固有的的发展规律抛到了九霄云外,一味的向幼儿灌输知识,忽视了幼儿的兴趣和创造力,让幼儿失去了一个快乐的童年。教育理念的落后导致教学盲点的产生。幼儿教师要注重教育理念的转变,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寓教于乐,注重保教结合,尊重幼儿的人格和尊严,关注个体差异。
幼儿教师只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让幼儿的学习和生活充满乐趣。只有努力提高自身的职业道德素养,才能真正做到以德育人、为人师表,促进我国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郑振南(1990-),女,山东聊城人,聊城大学教育科学学学院,教育学专业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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