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大学生诚信状况的思修论文(2)
浅议大学生诚信状况的思修论文篇二
《大学生学术诚信的制度建设探析》
摘 要: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化的过程,不仅需要学校的学术诚信教育制度建设、学术诚信个人档案制度建设,还需要建立一系列的学术诚信制度建设的中介制度。健全和完善大学生的学术诚信制度内容,才能推进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
关键词:大学生 学术诚信 诚信制度
一、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的含义
制度的概念是源于西方信用社会语境下的一种方式,英文的表达为“institution”,泛指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和行动准则。杰克・奈特总结出制度具有两个特征:“第一,一个制度是一套以某些方式构建社会互动的规则。第二,一套规则要成为制度,相关团体和社会的每个成员都必须了解这些规则。”[1]道格拉斯・C・诺思对于制度的认识和杰克・奈特相似,他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规范。”[2]廖小平认为制度:“一般被看做一种由人们所制定或自发形成的,具有普适性,以激励、支配和约束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和规则体系。”[3]由以上三位的观点可见,制度的含义极其丰富。
二、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的内容
(一)加强学术诚信档案制度建设
大学生学术诚信档案制度的建设前提是要引入社会个人信用系统,并建立统一的、电子化的学术诚信数据库管理查询系统。大学生学术诚信档案制度就是大学生在学术研究过程中,记录和反映个人学术诚信表现,以个人或者学术团体为单位、以电子化数据材料为主要形式的一种数据库管理系统。学术诚信档案中的学术诚信行为记录是根据学生真实的学术科研活动为基础进行记录的,不是凭空编撰的,是学术诚信行为的实时记录。这种形式的学术诚信档案制度有可操作性强、记录对象的针对性、学生的实时参与性及教育性等特点。
学术诚信档案制度的可操作性表现在:学术诚信档案中的所有记录内容都是大学生在学术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学校学术诚信管理部门、学院学术诚信管理办公室及辅导员等执行主体都能通过数据库系统如实记录在案,可操作性强。学术诚信制度建设的针对性表现在:学术诚信档案是专门对大学生学术研究和学术实践活动而制定的档案,是对大学生的学术规范和学术诚信实行动态的管理。学术诚信档案制度的参与性表现在:学校为每一位同学建立个人的学术诚信档案,在学生登录学术诚信档案的第一时间,就要在电子化的“学术诚信承诺书”上郑重签字,并且在以后的学术诚信记录过程中,大学生可以随时登录个人学术诚信档案数据库,查阅自己的学术诚信档案,对于学术诚信档案的记录存在异议的,可以直接向学术诚信管理委员会提出,并申请重新审核,整个档案的建立、记录、审核、确定过程都有大学生参与其中。学术诚信档案制度的教育性表现在:学生学术诚信奋斗目标的确立、学术诚信自我教育、学术诚信理想信念的形成及学术诚信行为正确选择等都属于学术诚信档案制度建设的教育性体现。
大学生学术诚信意识的培育离不开学术诚信档案制度建设,其将推动大学生学术规范常态化、机制化的进一步完善,并且带动整个高校学术诚信信念的提升与学术诚信氛围的营造。
(二)加强学术诚信评价制度建设
大学生学术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就是在正确的学术诚信价值观念的指导下,根据国家和学校的学术诚信规范、行为准则和学术诚信制度建设的目标,使用学术诚信有关的理论基础和规范技术,收集学术诚信基本信息,对大学生学术诚信的信念和学术诚信行为选择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评判的过程。学校层面要成立学术诚信评价机构,主要是为了加强学术诚信评价制度建设。大学生学术诚信评价制度建设是以促进大学生学术诚信规范、促进学术诚信制度的发展及调动大学生进行学术诚信道德修养和学术诚信制度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的。大学生学术诚信评价制度建设的途径,主要有高校学术诚信管理机构评议、老师评议、学生自评和同学互评等。
大学生学术诚信评价制度的内涵、目的和途径都要求学术诚信评价过程要遵循以下两个基本原则:第一,将学术成果的定量评价与学术诚信的定性评价相结合。学术成果的定量评价是指通过一定的量化指标对大学生的学术成果进行全面的数值量化,如学术剽窃内容所在文章内容的比例,引用是否规范等,学术失信的量化结果表达直观,但不能明确地描述大学生学术失信的性质。学术诚信的定性恰恰弥补了量化评价的不足,定性评价是学术评价办公室结合多方面的信息对大学生学术诚信给予性质描述。对大学生进行学术诚信评价时针对学术成果给出一个量化结果是必要的,同时也应当给出明确的学术诚信性质评价,将学术成果的定量评价和学术诚信的定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
第二,将大学生学术诚信的自我评价与民主评价相结合。大学生学术诚信自我评价是大学生根据学术诚信规范的标准,按照学术诚信评价的要求,对自己在学术研究和学术诚信实践行为上的表现进行评价,这是大学生在学术诚信评价过程中的自我诚信教育、自我品质提高的过程,但是部分大学生在学术诚信自评过程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以至于学术诚信的自我评价形同虚设,不起作用。所以,必须在学术诚信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结合客观公正的民主评价制度,根据学校学术诚信管理办公室、教育者及同学对其在日常学术研究和学术实践行为上的表现进行评价和鉴定,以保证学术诚信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通过大学生学术诚信评价制度的实践运用,不仅表明大学生学术诚信评价的内涵是什么,目的是什么,而且使大学生在学术诚信践行和评价中,明确应该坚持什么,抵制什么,从而引导和鼓励大学生按照学术诚信的规范要求和约束自己的学术行为,有利于促进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的有效运行。
(三)加强学术诚信监督制度建设
学术诚信监督制度的构建是学术诚信制度建设和实施的有效保障机制。学术诚信监督制度,需要学校层面的学术诚信管理委员会、学院层面的学术诚信管理人员、学术诚信教育者、辅导员及学生五位一体的合力,共同对大学生学术研究过程进行全方位的监督。
第一,建立学校和学院层面的两级学术诚信的监督机构,负责专门宣传和教育大学生学术规范和行为准则,执行学术规范的要求,监督并检查大学生群体中存在的学术失信行为,加强高校学术诚信行为的监督作用。并且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利用大学生学术诚信档案数据库,对大学生的学术成果定期进行查阅并组织专家对相似学术成果进行鉴定,确定是否存在学术成果抄袭剽窃和弄虚作假现象。第二,健全大学生学术诚信监督制度的具体制度。如,建立大学生学术诚信科研学术成果认证制度、大学生学术失信行为的举报制度及学术失信公示制度等,特别是加强大学生学术失信行为的网络公式制度,定期公示部分学术失信行为的大学生,使学术失信行为暴露在阳光之下,使大学生的学术失信行为完全透明化。在此基础上,高校、教师和所有学生都能够准确地查阅大学生的学术诚信信息。第三,要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的监督合力建设。不仅要结合学校、学院、教师、同学及大学生自我的学术监督合力,而且要重点加强对教师对大学生学术诚信的监督建设,不仅要加强全面监督建设,而且要加强重点监督建设,形成学术诚信监督的合力。
因此,健全完善学术诚信监督制度,形成学术科研的活动的大众监督制度,让学术科研活动在阳光下运行,才能保障大学生学术诚信教育的有效实施。
(四)加强学术诚信奖励制度建设
大学生学术诚信意识和行为的正确选择是需要全面的激励制度作用的,一个良好的学术诚信激励制度既能调动大学生学术诚信意识培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又能从制度激励上影响学生学术诚信行为选择倾向。第一,加强精神激励和榜样激励。对于在学术实践活动中保持学术诚信意识和行为的学生,通过宣传表彰、树立学术诚信典型等榜样激励手段,宣传学术诚信信念,激发大学生对学术诚信的内在认同感和责任感,调动大学生学术诚信的积极性。第二,加强对大学生学术诚信的荣誉激励和物质激励。对在学术实践活动坚持学术诚信的学生,不仅要给予学术诚信荣誉激励,记录学术诚信档案中,而且将学术诚信作为学术成果评奖评优、大学生入党等方面推荐的参考标准之一。
加强大学生学术诚信激励制度的建设,就是要使大学生从内心和行为上都认可学术诚信,从而有效引导学生提高学术诚信意识,树立正确的学术诚信思想信念,形成规范的学术诚信行为。
(五)加强学术失信惩罚制度建设
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的关键是在制度的实施过程中,在实施过程中的核心是如何正确合理地的利用制度的强制惩戒的功能。运用制度的惩戒手段是利用高校的行政文件,利用一定的行政办法对大学生学术失信行为做出相应的强制性的行政处罚过程。因此,要保证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内容的完善及实施过程中的有效性,更需要对大学生的失信行为进行严格的约束,对学生学术失信行为要做出详细的规章规定,并且要明确学生学术失信后的惩罚力度等制度方面的建设,才能促使其自觉养成学术诚信品质,在学术活动中规范自己的学术行为。
第一,明确大学生学术失信的表现形式是大学生学术失信惩罚制度建设的关键。要对学术失信行为进行认定和鉴别,通过教育和宣传促使其明确哪些行为涉及学术失信,从而形成学术诚信的自我约束。第二,大学生学术失信惩罚制度建设要明确规定大学生学术失信的不利后果,将学术道德教育和制度惩罚手段相结合,根据学术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针对不同程度的学术失信行为,使用不同程度上的学术惩戒手段,促使大学生明确学术失信的代价远远高于用过学术失信获得的学术荣誉和学术成果,使其收敛学术失信行为,规范学术诚信行为。第三,要加大对大学生学术失信行为严惩力度,绝不姑息。对于在学术实践活动中失信的学生,要依据学术失信的不同程度,从谈话劝诫、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甚至法律制裁,绝不轻易让失信者逃脱惩罚。通过严厉的学术失信惩罚力度,让大学生对学术失信行为产生忌惮心理,促使其在学术活动中不敢违背学术诚信。
大学生学术诚信惩罚制度就是要发挥制度的威慑作用,从制度约束的严厉性着手,促使大学生在学术实践活动中约束学术失信行为,信守学术诚信。
(六)加强学术诚信反馈机制建设
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是完善学术诚信制度内容的过程,同时也是制度运行的实践活动。但是现在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的内容在实施过程中存在滞后性及有制度但不执行或者执行不力等问题,所以在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过程中必须建立及时反馈制度,对于学术诚信制度内容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能够及时调整、补充、完善和创新。
第一,在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内容出现滞后性的时候,要及时地自我调整,删除制度建设内容中不符合学术发展的内容,补充和完善与实际学术诚信制度发展相适应的内容。第二,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过程中,要根据反馈的现实问题,结合实际学术发展情况,利用现代网络技术,改革和创新学术诚信制度。
只有当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建设与时俱进,才能使学生自觉地遵守,且自觉地形成对学术诚信制度的信念与敬畏感,从而促使大学生学术诚信制度内容日趋完善,实施效果良好。
参考文献:
[1][美]杰克・奈特.制度与社会冲突[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23.
[2]卢现祥,等.新制度经济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115.
[3]廖小平.论诚信与制度[J].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1):12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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