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论文(2)
论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论文篇二
《论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摘 要:中小学教师是教育系统的奠基者和引路人,良好的职业道德建设任重而道远。文章针对当前中小学教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阐述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对学生的发展、对自身修养的重要意义。
关键词:学生 中小学教师 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中小学教师承担的是1~12年级基础教育阶段的相关工作,属专业人员,对少年儿童期间的成长影响不容小觑。既然作为专业人员,对学生的成长又有极大影响,那么,中小学教师在从事教育过程中理应遵循该职业的道德准则。但是,在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精神文明建设步调不能紧跟物质文明,导致了中小学教师队伍中某些人员盲目追捧崇拜物质利益,而忽略了自我的职业道德建设和发展。因此,社会大力举办找寻教师职业道德模范、寻找最美乡村教师等等弘扬教师精神品质的大型活动,力图通过榜样之力带动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
所谓职业道德,是指作为从事该职业应当遵循的一种形而上的社会意识形态,属精神领域的构建,是能通过某些社会教育和主观努力达到一定的思想境界,在该形态的引领下进行一系列的实践活动,是主观意识见之于客观行为,是主客观的统一和整合。在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向功利主义倾斜的社会事实面前,职业道德建设尤为重要——它作为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以真诚与虚伪、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等观念来衡量和评价人们的思想、行动。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和社会舆论力量,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传统而发生作用,产生影响力。(《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语文出版社P275页)“良好的职业道德”是新的历史时期对教师道德建设提出的新的要求和挑战,体现了国家对教师的殷切希望。正因意识到部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问题的存在,国家教育部在2012年印发了《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皆提出明确要求:中小学教师“是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需要经过严格的培养与培训,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①两个标准都在基本理念中把“师德”放在了首位,都指明要“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2008年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正声明,教师需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在学生一生的发展中,中小学阶段担当着基础并起着决定性作用,所以,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尤为重要。
曾经,教师被认为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但由于受社会经济生产力的制约,教师的工作条件和待遇未能与时俱进,教师的社会地位得不到真正尊重,教师职业道德与我们理想化的道德规范出入颇大:
首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教师爱岗敬业,要对教育事业怀有深厚的感情,以恭敬、严肃、负责的态度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按照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目的的要求,自觉规范教学行为,才能对本职工作产生热爱感、自豪感,才能不为名利所累,在教学实践中实现人生价值,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中小学阶段,学生的心智发育善未成熟,自身也不具备明确的判断能力,对教师有着盲目的崇拜与信任,会主动模仿追随,教师的所作所为无疑会在学生身上产生巨大影响——教师除教授知识外,更重要的是教会学生做人。
2008年5月12日,汶川发生8级地震,都江堰光亚学校的教师范美忠在地震发生那一刻,弃学生于不顾第一个跑出教室。之后,他发表帖子直白:“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随后,全国掀起了铺天盖地的关于教师职业道德的大讨论。笔者在此举这个例子,并不是为了批判,而只是想说明教师这一特殊职业,社会对其期望值普遍较高。如果范不是老师,而是从事其他职业的话,他的行为、他的言论也不会引发如此大的震动和反响。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学生,学生的成长状况关系到国家的前途与民族的未来,此点毋庸置疑,在《少年中国说》中,梁启超就已经写到:“少年智则国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工作对象的客观性(无论是教师所扮演的社会角色还是学生对从未来社会的建设者的主体作用的要求)决定了社会要对教师赋予的深厚期望,中小学教师的职业道德和思想素质水平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德育状况和精神文明的健康成长。教师教书育人,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或饭碗,而是意味着一种不可逃避也不可推卸的责任,一种爱心和奉献,意味着教师所担负的教育使命,意味着教育理想和信念的实施。教师在传播知识,同时也在塑造灵魂,对于学生精神的引导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范老师此举寒了很多学生的心,遑论再去做学生健康成长的引导者和领路人。
相信每位教师在教育学生时都是要求“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可某些教师在这般教育学生时,自己却不爱属于人民一员的学生,只爱着“人民币”,搞有偿家教,课外辅导。凭借自己的额外劳动获取额外收入本属正常现象,无可厚非。但是把课堂上该讲的知识点一带而过,留到自己的补习班上去,把正常教学内容当作获取额外报酬的手段就实在令人堪忧。还有的教师让学生到指定书店够买指定课外资料和读物,以抽取回扣增加收入。这样的教师,他们并没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这违背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为教师提出的言行要求,模糊了自己的道德责任,在利益面前丧失了立场,有损于教师形象。因此,教师应淡化功利心,以纯洁的思想感情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身心地投入到教育事业中,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对学生认真辅导,倾囊相授,把爱岗敬业转化为实际行动。
其次,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中小学教师关于‘什么是不合格教师’的总体认知,排在最前面的是‘行为不检,违反师德,经查证属实’……在对不合格教师标准的认知中,中小学教师最为看重的是教师的师德和心理健康状况”,②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既与国家政策法令相关,也与我国传统文化紧密相联。我国古代已有“道之以德,学以明善”、“为人师表”的宏观要求,教师关爱学生,就是要尊重学生主体的人格和自尊心,尊重他们受教育的权利和作为人的尊严;就是要做到对学生公平公正,一视同仁,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基础。“在对不合格教师具体判定标准的认知中,排在最前面的是‘对学生性骚扰’、‘经常迟到或早退,浑水摸鱼,影响教学’、‘言语羞辱学生,严重伤害学生心理’,这些标准反映的均为教师道德层面的缺失”。③就笔者所知道的一个案例,一位三年级学生家长因为没送礼给老师,该教师就把这名学生扔到教室最后一排不闻不问三个月,这种举动严重伤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致使该生一度自卑、锁闭心理、放弃上进目标,造成师生情绪的对立。虽然没有脏话,没有拳脚相加,但变相的冷暴力体罚,没把学生当作和自己一样是有尊严、有个性、有自我情感的生命个体来对待,既算不上良师,更妄谈为益友。
个别不合格的教师行为,损害了教师队伍的总体形象,让人痛心与反思。在“专业标准·专业理念与师德”维度中第二个领域“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第六条指出:“关爱学生,重视学生身心健康,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这是对教师的基本要求。况且,在中小学阶段,学生正在逐步形成自身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在情感态度上对教师的言论行为、知识水平、为人处世等等学习和崇拜,非智力因素的影响深远悠长。可上述的教师举动,无疑给了学生一份反面教材。孔子曾说过:“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的良好榜样就应该遵循教育规律,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只有自己做到了并且做好了,对学生的教育才具说服力,实施素质教育才能做到“以身立教,其身亡而教存”;才能体现苏霍姆林斯基说过的:教师要在学龄时期做打开事物和现象世界的人,在少年时期做打开思想世界的人;才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激发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再者,为人师表,终身学习。信息社会时代知识的更新与交替日新月异,只有终身学习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水涨了,船也得跟着高起来,中小学教师的角色及其社会使命决定了他必须是一个终身学习者。之前对教师形象进行过“一桶水”的定位,应该正视:教师要教给学生一瓢水,自身就需要一桶水。可是一桶水最终也有舀干的时候,只有具备了“源头活水”,才能取之不尽、使泉水“清如许”,教育理念日益更新,知识链不断丰富,职业道德和素质涵养逐步完善,才能满足中小学生各式好奇心和提问。教师的“春蚕”形象也应有所突破,不能再作茧自缚,而要破茧成蝶,羽化新生。中小学教师需要不断学习,切忌固步自封,仅凭老本吃饭,仅靠教参教学。例如,要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如果教师自身都不读书,何谈给学生树立榜样?小学教师要根据小学生成长阶段的特点,研究和把握他们的心理特点和个性差异,一二年级第一学段时就偏向于短小的儿歌、童谣,在为阅读兴趣奠定基础后再接着到了三四年级第二学段的寓言、故事,逐步递进。如果只满足于既有的知识水平,混天度日,那就只能给学生树立反面教材,造成恶劣影响。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道:“德,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中小学教师只有自己做到了“学而不厌”,有善德存于内心,才能“诲人不倦”,使学生受益,否则只能是“毁人不倦”了。
中小学阶段正是学生逐步确立其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年龄层次,教师的职业道德是调节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让学生敬你、爱你或是恨你、怨你,其实就在教师的一念之间。良好的职业道德,是中小学教师一种强有力的教育教学因素,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内在动力。因此,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有利于中小学教师队伍的稳定,消除不良的行业风气和社会影响,为全面促进基础教育实现素质教育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思想道德水平,才能满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基础教育的需要,也才会使中小学教师队伍赢得社会认可和尊重。
注释
①《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公布公开征求意见.教育部网站
②③张彩云.中小学教师对“不合格教师”认知的调查研究[J].中小学教育,2012(6).
参考文献
[1] [美]约翰I·古德莱德等.提升教师的教育境界:教学的道德尺度[M].汪菊,译.教育科学出版社,2012.
[2] 荀子·劝学.
论小学教师职业道德的论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