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民主制度的两次历史分野(2)
潘传表分享
二、第二次历史分野:三权分立体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专制集权制让中国强盛了上千年,但是专制集权制越到后期。其缺陷就表现得越为明显。到清朝后期,当西方国家再一次回到民主制的时候,我们的老大帝国已经落后西方国家很多了,甚至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险,有识之士敏感地觉察到这将是“三千年来未有之变局”。处于这场变局之中的许多人以为必须全盘西化。实行西方式的民主制度才能救中国,却不料历史的演进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中西民主制度在这场持续近百年的历史变局中第二次分野。这一次分野。中国选择了民主制度,但中国所选择的民主不同于西方的民主。
公元前4世纪,马其顿王国吞并古希腊各城邦小国,古典民主制的实践在西方国家宣告结束。两千多年后,西方国家又都纷纷建立起现代民主制度。重新回到民主制度的怀抱。不过,虽然现代西方民主制度是在继承和发展古典民主制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但是现代西方民主与雅典的古典民主存在很大的不同。首先,在理论上,现代西方民主融合了人民主权学说和自由主义理论。人民主权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解决政治权力的归属及其形式问题。自由主义预设个人应拥有某些确实得到保障的权利,国家权力不能进入这个领域,也就是说自由主义认为人民主权必须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个人的独立与存在。“多数的同意并不能使任何行为合法化。有些行为永远也不可能合法化”。这是对“民主暴政”的警惕。其次。在政权组织形式上,现代西方民主与宪政制度紧密结合,二者形成互补。宪政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权力分立与制衡制度,其目的在于制约和限制任何绝对的权力并保障“有限政府”;二是个人权利制度,它为政治权力划定了疆界,确保政治权力的运作不伤害个人的人权。民主制度解决国家权力的归属和执政者权力的合法性问题,保障权力和平交接。而宪政制约权力的行使过程,预防“民主暴政”的出现。再次。在制度上,现代西方民主更为成熟和完善。现代西方民主已经形成了一套运行有序的规则体系,包括选举制度、代议制度、政党制度、分权制度、司法独立等。其核心是三权分立和多党政治。
西方国家的现代民主制度是其自身历史发展整合的产物,他们都有一套复杂但又适合本国权力分配运作的游戏规则。历史证明,我们不能照搬西方的民主模式。从19世纪中期到20世纪中期这一百年历史中,中国一直在探索民主化的道路。太平天国运动、戊戌变法、辛亥革命等等探索富强和民主的运动和革命都失败了。从长期的探索和奋斗中人们终于深刻认识到,要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就必须建立一种全新的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这个全新的人民民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重要成果,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愿望。其核心内容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的必然性和优越性
就现阶段而言,民主是历史上曾有过的最好的制度。但是任何国家都不能照搬某一民主模式,包括美国的模式;宪政民主制度的建设要与具体的社会条件相适应。“一个国家的基本问题,多数不能通过宪法的设计得到解决。如果一个国家的基础性条件非常不利,任何宪法也维持不了民主;而如果它的基础性条件非常有利,那么它就有大量的宪法安排可供选择,这些选择都能够使它的基本民主制度得以维持。”“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不适合我国,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具有必然性和优越性。
首先,三权分立体制是西方国家运动的结果,它既不符合中国国情又存在许多弊端。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的失败历史已经充分证明这条走西方三权分立的道路是行不通的。三权分立体制是资产阶级内部利益的一种瓜分和调整。它所制衡的是资产阶级内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关系,而不是不占有生产资料的受剥削的广大无产者同有产者的根本对立的利益关系。“三权分立”民主模式存在许多弊端,最主要的一个弊端是它使政治不平等稳定化。统治阶级可以将他们的社会经济权力资源直接用于政治领域。他们利用自己的地位,或者其对教育、文化产品和大众交流的影响力,采取间接的方式以塑造平民的观点、价值和偏好。作为一种政治制度,三权分立的民主体制另一个严重弊病是:它使相当一部分权力在相互牵制中抵消,常常是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以致造成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浪费。三权分立的要害在于否定人民的最高决策权和最后监督权,根本不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制度。
其次,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却有着极强的适应力。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我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相适应。中国几千年以来一直处于农业社会状态,政治上实行专制统治,历代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在思想领域一直大力推行集团权力本位、政治权力一元化、宗法等级制度、人治、道德至上等思想,而且将其意识形态化,与中国社会和政治制度紧密结合并融为一体,经历了几千年的演变和进化后,大一统思想已经深深地浸入了中国人的精神之中。大一统有着丰富的内涵,在地理概念上指的是国土统一、领土完整;在文化上,“独尊儒术,罢黜百家”,立儒家为国家正统文化;在社会结构上,重农抑商,抑制独立组织和异己力量的产生;在国家管理体制上,实行郡县制,中央集权,上下一体。清末以来,虽然我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文化赖以生存的制度已经被推翻,但思想文化本身并不会随着制度的消灭而马上消亡,文化的惯性使其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社会意识中。潜在地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清朝末年和民国时期,多少先贤们为了在中国实现三权分立的民主体制而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然而他们的运动都失败了。这充分显示在一个崇尚大一统而缺乏分权传统、权利意识淡薄的国家,要实行三权分立的宪政体制是没有社会基础的,这样的宪政体制自身都难以维持,更不能保障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和繁荣。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强调不仅强调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且强调人民主权具有至高性,权力集中于中央,这契合了我国传统的大一统思想,很容易被我国人民所接受。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长期实践的经验总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性质的要求,凝聚了中国共产党人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政治智慧,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政治成果和制度创新。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保障我国统一和稳定,符合我国多民族、单一制的国情。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单一制的传统、各民族的历史状况和民族关系决定了我国在政权组织上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只有民主集中制才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独立和统一,促进国家经济建设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民主集中制的最好制度载体。
四、余论
民主制度来之不易,差不多每一个国家的民主制度都是在长期的血火斗争中建立和发展起来的。雅典民主是在平民和氏族贵族近百年的拉锯斗争中建立和巩固的①:近代以来,英国、美国、法国、德国等西方国家,其民主制度也多是在持续近百年甚至几百年的政治斗争中逐渐建立和巩固并完善的;一百多年以来,中国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无数仁人志士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找到适合中国国情的民主道路。一国的民主体制必须与其具体的社会条件相适应,否则不可能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和长治久安。在某一国行之有效的民主模式,到了另一个社会状况不同的国家可能完全行不通。中西民主制度的两次历史分野已经充分验证了这个道理。当前,我们应充分珍惜我们国家这个来之不易的民主制度,尽管她还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但是在总体上她是适合我国现实国情和传统文化的,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我们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民主的建设方向,同时我们也要明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反复实践,不断发展、前进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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