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硕士论文
刑法对人权的保护,既包括对被害人及广大守法公民人权的保护,也包括对犯罪人人权的依法保护。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刑法硕士论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刑法硕士论文篇1
浅谈交通事故现场及事后处理方法
一、前言
交通事故是人们生活中并不陌生的词语。而交通事故的发生不单单会给行车人员带来安全威胁,还会影响道路正在行驶的其他车辆的安全性,因此,我们需要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未雨绸缪,进而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或者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最大程度的减少其危害性。无论是司机驾驶人员还是行人,都需要了解一些关于交通事故现象的处理措施,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更好的应对事故的发生,并减少事故危害。在步入现代化社会的同时,交通事业也在突飞猛进的发展。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则现场的事故处理人员以及现场人员都具有重要的责任。 合理的对交通事故进行现场的处理和事后安排,对于第一时间解救伤员,提高交通事故侦破效率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将对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办法和善后措施进行分析。
二、事故现场的正确处理办法
为了保障交通事故现场的完整性,并高效率的解救伤员,机动车的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一)即刻停车
交通事故不管其规模大小,都会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象带来一定的影响,一旦机动车司机遇到交通事故,都需要即刻停车。一味的强调自己与已经发生的交通事故没有任何关系是毫无意义的,所以,发生交通事故时,行车司机需要在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寻找合适的地点尽快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的现场没有任何人员伤亡情况时,行车司机需要把自己的车辆撤离出道路车流。 但是在脱离事故现场的同时,需要记住发生交通事故的全过程。
当事故现场出现人员受伤时,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第一时间呼叫救护车。一旦在交通事故的现场出现重伤人员,或者出现人员身故,则需要及时的报与交通警察。发生交通事故现场的车辆若其所占位置对于交通的正常行驶并无大碍,则需要保持车辆原来的位置不动。及时有车辆移动的需要,也应该做好车辆初始位置的标记工作。若出现交通事故的车辆,不顾及现场人员的伤亡以及其他车辆的安全,为了逃脱责任为选择逃逸,则需要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判其严重犯罪行为,并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给予严厉惩罚。
(二)做好伤员和物资的抢救工作
停车之后,驾驶人员需要立即对事故涉及到的人员进行检查。若出现人员身故,并确定人员是当场死亡,没有任何抢救希望时,要保持死亡人员不懂,并使用塑料或者其他覆盖物进行覆盖。若事故涉及人员受伤,则需要第一时间呼叫救护车,送与医院进行救治。当伤者的情况比较轻微,则可以使得伤员在现场停留,帮助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当现场的伤员伤势较重需要即刻送与治疗,则需要在拨打120急救的同时,拦截来往车辆送与最近的医院实施救治。 同时,需要根据伤员的倒位情况,利用描绘物体进行描绘。一旦现场附近无来往车辆,则肇事车辆也可以以抢救伤员为第一要务,送伤员到医院进行治疗。但是,现场的其他人员需要做好车辆肇事的痕迹描绘,保证现场的看护工作。
(三)现场抢救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将会给事故人员带来惨痛的经历。即使事故较轻,也会使伤员出现皮破血流的伤痕,严重的甚至会出现重伤或者死亡。而交通事故伤员的抢救对于挽救伤员性命,做好伤员的受伤处理情况具有重大意义。交通事故的伤员救治不单单包含进入医院前的急救,还包含医院内部的急救。当前,我国的交通事故医疗抢救中,事故的院前救治是相对比较薄弱的环节。根据不完全统计,大约一半的交通事故中的人员死亡是在交通事故发生的一瞬间出现的。而35%以上的交通事故是发生在事故发生的2小时之内,其他的人员死亡则是发生在事故之后的一星期。所以,做好交通事故的现场急救工作对于救治现场的伤员至关重要。现场的及时救治不单单会缓解伤员的病情,还可以挽救伤员的性命,并做好伤员出现病情恶化的预处理工作,在减轻伤员的疼痛感的同时,有效地避免其他并发症状的产生。基本的现场急救办法包含了对现场伤员的止血包扎、伤员的受伤位置的固定,伤员的心脏复苏等几个环节。 在对交通事故现场的人员进行具体的救治时,需要及时的找到出血点,并采取措施止住出血点,然后对伤员身上的受损脊柱和骨骼进行固定。根据伤员的受伤位置进行及时性的伤口包扎,并做好伤员的心肺苏醒工作,保障伤员的救治效果。
(四)做好交通事故的保护工作
出现交通事故的现场保护对于后期的交通事故侦查人员的工作至关重要。所以,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时,需要正确的处理交通事故的现场。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可以首先确定事故现场的肇事车辆听着的位置,并把受伤人员的倒位记录在案,然后根据现场的痕迹查询事故现场所出现的所有碾压痕迹,仔细勘察事故现场的拖拉情况,以及肇事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的刹车痕迹等。此外,对于事故现场所存在血迹和事故现场的散落物品要进行综合分析。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往往使用一些石灰以及粉笔等计量物质对现场中的器材进行标定,并使用警戒绳索当作事故现场的警戒线,在事故现场的勘察时期,避免其他无关车辆以及行人进入。为了更好的保护现场,往往需要围场,此时要保障围场范围不能过大,避免干扰周围车辆的正常同行。若来往行驶的车辆会对现场的保护工作带来干扰时,要结合公路运行的情况以及事故现场的严重情况做好道路的暂时封闭工作,并安排交警做好交通疏导。
(五)报案
当医护人员进行现场伤员的抢救,保障事故现场原状的同时,需要及时的报与交警部门给予一定的处理。若肇事车辆不方便报案,则需要委托其他人及时报案。国家交通事故的报案号码为“122”。在对有关部门进行交通事故的报案时,要在报案中清楚的指明车辆肇事的地点、时间等要素,并把肇事车辆的相关信息进行较为清楚简洁的表述。同时,报案人员要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对于现场当前伤员的情况以及车辆的情况要报与相关人员,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交通事故的处理。交警字进入交通事故的肇事现场之后,需要指挥现场,而现场人员要积极的配合交警工作,并把现场的情况真实的表达出来,这样才有利于交警进行现场的勘察和分析。
(六)做好事故现场的目击者以及相关信息的记录工作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需要对事故现场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其中包含事故现场的目击证人的性命和电话以及住址等。一旦错过目击证人的信息记录工作,很容易导致后续调查时缺乏目击证人,导致事故处理的效率降低。对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日期等主要因素要详细的记录。交通事故中的伤亡人员的地点以及情况也要如实记录。此外,出现事故人员的车辆信号和保险投保情况要及时调查,并记录好车辆的保险号码。伤员若意志清醒,则需要记录伤员的姓名等基本信息。此外,现场的交警信息也需要给与一定的记录。
(七)积极配合现场处理
当交通事故出现时,肇事人员无需对自己的行为给与评价,既不需要承认自己的过失,也无需为自己辩。肇事人员需要做的就是做好人员的救治配合工作,并帮助交警做好事故现场的分析。若交通事故的并不严重,则不需要一直呆在现场。但是,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需要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携带自身的证件,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报告工作。
三、事故的处理和调节工作
交通事故的新发给了交通事故当事人更多的选择权利。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的赔偿争议,则事故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报与交通管理部门进行交通事故的调节,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及西宁事故的名师诉讼。但是,调节和处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根据事故的实际情况不同做出不同的选择。
首先,对于比较重大的交通事故,进行交通事故的诉讼是比较稳妥的行为。若交通事故是多车碰撞或者带来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则需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肇事车辆并没有定制第三者的人员保险,也最好进行民事诉讼处理。若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担心肇事车辆躲避赔偿,则可以进行诉讼。法院可以行使自身权利,进行车辆的扣押。
其次,若交通事故是轻微的交通事故,则建立进行调解来进行解决。轻微交通事故往往简单明了,因此,采取调解的方式进行事故的调节比较快捷。交通事故的新法规定的调解的时间,若在10天内事故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则可以根据需要报与法院进行民事诉讼。若经过双方调节可以解决事故,则需要在交警部门备案。此外,交通事故若进行调解,则需要在规定的赔偿期间内完成。
最后,若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不能向有关部门提供一些事故现场的相关证据,或者保护现场不利,现场的证据缺失时,交警不能对该事故的真实情况进行判断,则不适合进行事故调解。而当事人对调解意见出现异议或者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字等现象也不适合进行调解。
四、结语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带来人身危险的同时也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为了保障现场伤员的及时救治以及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机动车司机需要对交通事故的现场处理办法以及事故后的处理措施有一定的了解,进而可以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不至于手忙脚乱,错过伤员的救助时间,带来更加严重的损失。本文对于事故发生时的一系列措施到事故发生后的处理方法进行了较为详细的介绍。此外,行车司机需要提高自己的安全驾驶意识,并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交通生命财产的安全。
注释:
张鹏.浅谈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基本方法.道路交通科学技术.2014(1).24-25.
刘政阳.浅谈如何识别伪造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职工法律天地:下.2015(10).93.
李进卫.交通事故现场及事后处理方法.交通与运输.2015,31(1).72-74.
牟佳瑞.浅谈交通事故司法鉴定现场勘查.建筑遗产.2013.
乔现宾.浅谈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道路交通科学技术.2014(6).7-8.
刑法硕士论文篇2
浅论刑法的任务
摘要:本文以现有的相关刑法规定提炼出刑法的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的主要任务展开论述。并对惩罚、保护分别进行分析,最后提出刑法要在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更好地起到服务作用,并对刑法的任务与法治展开论述。
关键词:刑法任务;法治
法哲学的主要内涵具有最全面的理论覆盖性和最精炼的总结性,调节或主导着我们的每一方面法哲学意识,所有相关法的理性层面深究都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它并以此为指南。对于刑法的任务的内涵,从法哲学的基本范畴入手分析,更是无可厚非的。而就刑法外延即晓,主要从权利和义务角度下法哲学相关内容的实证分析,我们可以得知:刑法规定了哪些的行为是小众化的、超过社会极限的屈服程度,侵犯了个人的权利、集体的利益、公共的权益和国家的利益的行为并且对该类行为应该施行的取缔和惩罚办法,以此教导、促使或强制人们履行法定义务、保障人们应有的法定权利。[1]借助于美国伟大的科学哲学家托马斯•库恩的“范式”理论,对我国现行刑法典中规定的刑法的任务来进行品味,我们可以说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的统一应当看作是我国刑法的任务范畴,进而要求人们履行着法定义务、保护广大人民的法定权利得以行使,这就是我国现行的“刑法任务范式”的内涵。具体说,有以下四方面:
第一,保卫国家的安全、繁荣与昌盛,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两大体制。这是我国刑法的首要任务。正因如此,国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总是把攻击的矛头指向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根本制度,这无疑是无权的行为,是侵犯我国公民基本义务的行为。
第二,保障社会主义的经济根基。经济刑法学的理论学科研究应运而生,经济刑法主要是针对经济犯罪的归结与具体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范畴总和,这是我国学者赵长青先生提出的经济刑法的概念内涵。在伴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无论是国家共有财产还是公民的私有财产权都应广泛地得到刑法的保护认可。所以,我们也可以认为刑法的必要也是为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来服务的。
第三,捍卫公民的人身权益、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内容。我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公,我国公民所享受的人权内涵是庞杂的,不仅包罗了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更是彰显了生存权、人身权和政治权利[2]。
这样我国人权保障机制下更是多了一层刑法决保护的外衣,公民所享受的人权由此得到了刑法的保护。第四,维护社会秩序。这与法理学中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相辅相成的体现不谋而合。刑法通过其规范作用(作为手段)而实现其社会作用(作为目的)。这使人们充分认识到当今法治社会中刑法所做的贡献,进而也是一种理想的能够更加深入具体地认识和展望未来的更加民主富强的社会。刑法的任务的两个方面互为表里,既对立又统一,彰显了刑法的积极机能。而在古代,据《说文解字》体现:古代的“法”与“刑”是通用的。
最后,从一个神兽的典故得知,古法还有“明断曲直”之意。在现代法与古代法的对比分析中,恩格斯在《论住宅问题》[3]一书中提引出了习惯到法的桥梁通道。无论是习惯还是法律,无论是古法还是现法,都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其所在的社会的。所以,我认为,刑法应以正义的保护和促进一切正当利益为其价值目标。对不正当利益的限制上,应当及时并可依据不正当性来确定限制的轻重。刑法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积极为社会所倡导的“法治”贡献力量。的确,“法治”能使我想到的就是“正当性”,关于“正当性”似乎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所以法治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化发展,法治建设的道路的选择就成了大势所趋,历史的必然。
正如历史法学派所指出:每个民族自身特殊的产物与表现正是他们各自的法。刑法的制定和修订的实施原因是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的具体经验和实际状况。这样一来,也为我们国家的法治社会建设做了开拓者,所以,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也正是刑法的任务,为法治建设添砖加瓦。
在这样的法治理念下,我认为刑法的任务对于法治社会建设的作用是多方面、多层次的,概括地说可以表现为三个:一、化解社会矛盾。在当今的社会中,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正是借用法律和司法的措施,美国现实主义法学代表人物卢埃林将这种机制模式表述为“解决麻烦事件”。而在这种模式下,刑法任务的表现力毋庸置疑应当是首当其冲的。二、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刑法的功用之一也正是协调人们的预期。我认为,刑法就法治而言,其首要任务应该是确定社会成员关系,以表明社会允许什么行为,不允许什么行为。我们不能将我们的社会行为仅仅停留在道义这一层面,更多的是我们要从本质层面彰显出一种理智的精神。三、塑造刑法的精神。换句话说,刑法精神就其内在品质而言,可以成为社会大众的共同理念和追求,可以成为整个民族进步的精神动力,也可以成为维系民族共存的精神纽带。
[参考文献]
[1]张文显.法哲学通论[M].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2009:41-43.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人权状况[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2.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p53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