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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法律认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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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法律认识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大学生法律认识论文篇1

  浅谈大学生创业的法律保障

  摘要: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重在改变大学生就业观念。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理应得到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社会阶层的大力支持,法律对大学生创业的保障必不可少。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法规

  随着高校的持续扩招和毕业生的结构性过剩,大学生的就业问题日渐突出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1]。自国务院发布《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来,全国各高校及社会各界对大学生创业日益重视,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越发完善,创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大学生的创业热情、调动了大学生的创业动力并缓解了大学生的就业压力,促进了我国高端人才充分利用程度的进一步提升。2015 年全国“两会”中强调“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调动起来”,鼓励大学生创业,很多大学生已经转变就业观念,越来越多选择创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七条,劳动者要确立正确的择业意识,提高个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便利,有必要出台一部《高等学校学生创业促进法》,对大学生创业支持措施进行明确规定,让我国大学生创业更加便捷,企业组织形式更加灵活,不再局限于现有公司法和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

  一、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的重要意义

  (一) 在加强依法治国的今天,我们生活在一个巨大的法律环境中,法律规范已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大学生创业领域也不例外。从社会的角度来讲,法律保障是大学生创业宏观环境的必然组成部分,具有重要的意义。一个国家或者地区的市场开发程度、政府的国际地位、信誉和工作效率、金融市场的有效性、劳动力市场的完善与否、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形成了创业的宏观环境。具体来说,宏观环境包括社会文化环境、教育与科技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律法规环境。很显然法律保障是影响大学生创业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大学生创业产生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二) 从创业者自身的角度来讲,了解法律对大学生创业的保障是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项重要知识。大学生创业一般包括四种知识的准备:专业知识的准备、非专业知识的准备、商业知识的准备和法律知识的准备。法律知识是指创业者必须了解和掌握与企业开业和经营相关的法律知识,包括:知识产权的保护、工商注册登记、税收法律、经济法律等。法律问题就是大学生创业这一新生事物所涉及的诸多理论与实践问题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二、我国现行法律对大学生创业方面的法律保障

  (一)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二)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三)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2],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四)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三、目前我国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1、关于组织形式方面:《个人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民法通则》,《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

  2、关于税收方面:《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进出口关税条例》;《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3、关于优惠政策方面:《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 《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关于本市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实施问题的公告》等。   4、关于融资方面:《贷款通则》;《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信托法》;《合同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等。

  四、大学生创业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其规避

  大学生进行创业,首先应当根据投资额、合作伙伴、所进入的行业等情况成立一个创业组织形式并进行工商登记。这就需要进行创业组织形式的选择。

  一般而言,大学生进行创业所能选择的创业组织形式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形式。但不同的创业组织形式自身所存在的法律风险是不一样的。

  (一)创业者对不同创业组织形式的债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

  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该组织形式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在我国《合伙企业法》修改之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的新《合伙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由于我国尚没有个人破产法律制度,一旦创业者对创业组织形式的债务承担无限或者无限连带责任,且该组织的债务又是比较庞大的话,则创业者不但将倾家荡产,并且将因还债的巨大压力无法重新创业。

  因此,创业者在选择创业组织形式时,如果选择的是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组织形式,应尽量控制该组织的资产负债率。由于创业者自己说了算,因此是完全能够控制住的;如果选择的是个人合伙、普通合伙企业等组织形式,由于人合的因素部分创业者可能无法控制该组织的债务规模,则创业者应当通过合伙协议、规章制度、参加保险等法律措施对组织的债务规模进行约束,对相关的风险进行控制和规避;而如果选择的是有限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则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公司股东由于对组织债务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这些创业者则不必考虑这方面的风险了。

  (二)创业组织形式的选择应考虑到组织运行后的管理成本风险。

  从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这样的顺序上讲,组织运行的管理成本是不断增加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往往没有注册资本的要求,而有限责任公司则有注册资本的要求。即使在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种组织形式之间,管理成本也是不同的。2005年公司法修改后,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许多人也注册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是10万元,必须一次交齐,而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对于注册资本高于3万元的可以分期缴纳。如果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运行过程中将公司与股东、家庭没有严格区分,则有可能被揭开公司的面纱,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则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意义就失去了。因此,选择创业组织形式应考虑到创业者在组织运行后对管理成本的承受能力。

  (三)在一些创业组织形式中存在着人合的风险。

  个人合伙、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这些组织形式,明显存在着人合的性质。合伙人之间、股东之间会发生各种各样的冲突如:经营思想的、利益的甚至性格的。这些冲突往往会演变为组织的僵局,使组织因为创业者之间的矛盾而陷于危机。因此,在选择这些创业组织形式的同时,选择志同道合、善于沟通、以创业组织的利益为重的合作者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李祖芳.更新就业观念促进大学生就业.中国大学生就业,2011.(12).

  [2]何斌.浅谈大学生创业中创业政策对创业动力的影响[J].才智.2015.(11).

  大学生法律认识论文篇2

  试论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对策

  摘 要: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作为造化育人的高等院校是大学生成长的主要环境,因此担负着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的重任。本文就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方法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 法律意识 培养

  大学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肩负着祖国未来现代化建设的任务,然而,由于绝大多数人自幼上学、很少接触社会,在应试教育下,从学生到家长都只注重分数,忽略素质教育,缺乏法律知识的学习,导致部分大学生虽然以优异的成绩进入高校,却有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因此,作为教书育人的高等学府,主导性培育和快速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法律意识,是其参与社会现代化进程和塑造“现代型人才”不可推卸的职责。

  1 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法律基础知识教育的作用

  健全的法律意识必须以一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课堂教学一直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也是高校向大学生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渠道,通过教师的讲授学生们可以在短时间内接受大量的法律知识,因此发挥好法律基础课的作用,对于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显得尤为重要。

  1.1 了解宪法内容,树立宪法的权威性

  使学生明确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权力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和范围内行使,公民义务也必须来源于宪法和法律的设定,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迫他人履行法定范围之外的义务。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确立宪法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等一切重要领域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

  1.2 调动学生积极性,启发学生主动思考

  要让学生成为课程的主体,由老师提出问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开动脑筋并通过分析阐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看法;师生之间也可以通过讨论、辩论,在争鸣中求同存异,这样学生掌握的知识就会更为牢靠、更加深入。

  1.3 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不但要联系社会实际,而且要联系当代大学生的思想实际。比如在模拟法庭中,法官、律师、当事人、法警、书记员、观众等角色都由学生来扮演,让学生在亲身参与中体察到法庭的威严、对法官的尊重、诉讼的程序等等实践知识;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案件的分析,并从多种方案中,鉴别、筛选、产生最佳方案,从而使课堂的案例分析更加深入、实用,实现大学生在实践中学法、在情景中体验法、在现实中懂法和用法的积极效应[1]。

  2 营造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2.1 为学生创造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环境

  高校应坚持从“依法治校”开始,一切事情要做到有章可循、照章办事,切实保障学生的权利。各项规章制度要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尤其是在学生普遍关注的学生德智体量化考核、评奖评优、贫困生资助、学生干部的选拔等问题上,校方一定要按规定办事、不因人而异,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潜移默化地影响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和提高[2]。

  2.2 为大学生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高校应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程度的法律知识教育的专题讲座和报告,定期邀请专家和学者来校为学生做法律知识的宣传,把最新的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学生,使学生在这个过程中增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点、强化法制观念,从而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水平,使大学校园形成一种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另外,形式灵活的校园法制文化活动能极大地激发学生对法律学习的热情和兴趣。比如:组织开展一些主题鲜明的法制演讲、辩论赛、知识竞赛,使学生在比赛的同时提高对法律的认识;组织学生收看法制节目,通过观看典型案例的分析促进大学生现代法律意识的形成。

  3 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其生理和心理都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成熟。他们感情丰富,心理起伏大,易冲动,自控能力差;他们没有走向社会却渴望走向社会;他们缺乏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但社会却纷繁复杂。所以,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大学生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3]。

  面对大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高校要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大学生人格健康发展。第一,要及时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做好新生的心理测试,建立和科学利用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健全大学生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第二,培养健康人格,让学生们掌握心理调适的基本方法,通过正当方式来减轻心理负担,培养坚强的意志力、稳定的情绪、乐观向上的进取精神,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悲剧的发生;第三,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使大学生了解基本的心理卫生知识,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应及时对其进行疏导和纠正,并时常关注,为学生做好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

  4 加强大学生劳动权益自我保护的教育

  目前,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做兼职,这样一来可以提高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为毕业后的就业增添砝码;二来可以获取一些生活费用,减轻家庭负担。然而,社会上一些非法中介和用人单位利用大学生做兼职工作心情急切、社会经验少、缺乏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的特点,骗取大学生钱财,甚至导致大学生受到伤害的事件时有发生。

  针对上述情况,一方面,高校应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与他们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找工作前先认真学习《劳动法》、《民法》和《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对纷繁复杂的求职市场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防止上当受骗。另一方面,多开展“大学生求职就业维权”讲座,通过讲座,使大学生知法懂法,了解自己在求职过程中,应该享有什么样的劳动权益,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什么样的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将来在竞争激烈的职场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4]。

  培养大学生法律意识是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一个重要途径,也是我们教育工作者应高度重视的内容,因此,高校应坚持不懈地将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贯穿于大学生教育始终。

  参考文献

  [1] 黄蔡芹.浅议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J] 2007,27(11).

  [2] 於艳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问题探讨 教育与职业[J] 2007(30).

  [3] 赵 艳.对当代大学生犯罪现象的几点思考 法制与社会[J] 2007(01).

  [4] 杨一青.浅谈大学生勤工助学的权益保护 思想政治研究[J] 200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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