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信息条码技术论文
物证技术为司法机关运用形形色色的物证开辟了广阔的新天地;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物流信息条码技术论文,希望你能有所感触!
物流信息条码技术论文一:物证技术的发展对我国物证制度的影响
摘要自人类出现了审判活动,证据自然就在其中得到应用,并且随着社会的进步,对证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讲究证据的证明力。由于物证属于实物证据,本身具有客观性和稳定性,所以物证具有较高的证明价值,在当代审判活动中也越来越注重对它的应用。本文阐述了我国物证技术的发展,对物证概念的影响,对物证分类的影响。
关健词物证技术 物证概念 物证分类
中图分类号:D9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08-045-01
美国著名法庭科学家赫伯特・迈克唐奈说过:“物证不怕恫吓,物证不会遗忘。物证不会像人那样受外界影响而情绪激动,物证总是耐心地等待着真正的识货的人士去发现和提取,然后再接受内行人的检验,这就是物证的性格。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会说谎,证人会说谎,辩护律师和检察官会说谎,甚至法官也会说谎,惟有物证不会说谎。”但是实物证据是不会说话的,其中的内涵必须要通过人们自己去发掘。人类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对物证的要求越来越高,物证技术也随之发展,同时物证技术发展进步了,也促进了物证制度的完善。
一、中国物证技术发展
物证技术伴随着刑法的产生而产生,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得以发展。在中国古代物证技术大致经历了西周时期萌芽阶段;春秋战国时期到秦朝形成阶段;汉朝到唐朝发展阶段;宋朝鼎盛阶段;元明清三朝衰弱阶段。
改革开放后,物证技术也有了新的进步。现代分析方法联用技术、激光技术、微区分析技术、电子计算机及其图像处理技术、声纹技术等应用于物证检验领域,传统的物证检验技术与现代尖端分析技术的结合,解决了过去我们无法识别的许多问题。这对我国有效的预防和打击犯罪提供了良好的前提。
以前我们只能用手工方法绘制现场平面图,不仅费时费力,还常有漏测。现在随着“现场自动测绘系统”的应用不仅提高效率防止疏漏,还能很好的解决对范围大、客体多、测量繁杂的现场问题。
我们己经实行罪犯指纹登记制度20多年,但手工查对,费工费时,而且也不是每次都能查出结果,这就影响了发挥指纹档案的作用。现在利用“指纹自动识别系统”查对指纹库中是否有现场提取的罪犯指纹,只需几分钟,如果罪犯过去曾有过指纹登记,通过查对指纹档案就可迅速破案。
二、对物证概念的影响
物证是证据体系中重要的科学证据,我国法律虽明确规定了证据的概念,却没有规定什么是物证,在众多的诉讼法学证据学专著、教材和专题文章里,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物证概念有两种:
(一)传统意义上物证的概念
物证,就是指对案件事实情况有价值的物品和痕迹。如:犯罪凶器、被窃财物、现指纹等。但是随着物证技术的不断发展,该定义的弊端也就日益的显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这一种差未能指明物证所特有的属性。
2.“物品和痕迹”只是物证一部分,未能囊括所有的物证表现形式。八十年代中期,有些学者意识到物证概念的不足,开始进行修正。如:“物证是指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质。”“物证是指据以查明案件事实情况的客观实在物。”这两种定义指出物证的属概念是一切物质或客观实在物,避免了犯定义过窄的逻辑错误。但是所选择的种差依然没有揭示出物证的特有属性。
(二)现代意义上的物证概念
九十年代中期,出现了具有现代意义的物证概念,其典型代表有:“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特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件事实的客观实在。”“物证是以其自身属性、外部特征或存在状况证明案情的客观实在。”与传统的物证概念相比,其意义在于突破了“物品和痕迹”的局限。从理论上拓宽了物证的范围,给物证技术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契机,同时也为司法机关运用形形色色的物证开辟了广阔的新天地。
三、对物证分类的影响
同样伴随物证技术的发展,物证的种类进一步细划,人们在司法活动中遇到或使用的物证是多种多样的,现在物证是无法列举穷尽的,但是为了更好的把握物证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我们也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对物证进行分类:
第一,在自然界中,物体的基本形态包括固态、液态和气态,与此对应,物证可分为:固体物证、液体物证和气体物证。
第二,根据体积和压力的大小不同,可以把物证分为:巨体物证、常体物证和微体物证。
第三,根据检验的科学方法不同,可以把物证分为:物理物证、化学物证和生物物证。
第四,根据证明案件事实所依据的特征不同,可以把物证分为:形象特征物证、习惯特征物证和气味特征物证。形象特征指客体的外表结构、形状形态、图像花纹、颜色光泽等,如:手印、足迹、工具痕迹、枪弹痕迹等物证就是形象物证;成分特征指客体物质成分的种类、含量、结构、排列、比例等方面的特征,如:血液、精液、毛发、人体组织等可以进行DNA图谱分析的物证就是成分特征物证;习惯特征指客体进行某种运动的习惯方式和特点,
四、展望物证技术对物证制度的影响
物证技术研究的主要内容除继续深化物证技术的基础理论研究和物证鉴定制度的改革外,还将对以下课题进行深入研究:物证技术中计算机的应用方面,在原来指纹档案计算机管理的基础上,已发展到在鉴定中应用指纹印的计算机自动识别系统;在法医物证的DNA分析中,有的已将分析结果用计算机扫描保存,克服了不同检材必须同步分析的缺点;学者们更着眼于物证技术鉴定中自动识别系统的应用;物证技术鉴定中信息、数据为的建立以及物证技术与国际互联网络等的研究。在痕迹物证、文书物证、微量化学物证等其他各领域中,将进一步研究新技术、新方法。对国外物证技术研究新成果的引进和国内外其他自然科学先进技术的借鉴,使物证技术鉴定水平再上一个台阶。另外,目前学者们对物证鉴定技术的标准化和鉴定擀量控制的必要性已达成共识。将在这些方面加深研究,进一步提高物证技术的整体水平,更好地为物证制度的发展服务,更好地为法律服务。
参考文献:
[1]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2]张嘉军,张红战.我国证据种类的反思与重构.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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