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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高师音乐教育的问题与对策论文

谢桦分享

  随着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科的蓬勃发展,高师音乐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然而,高师音乐教育在专业建设的过程中:教学资源欠缺,音乐教育专业体系建设不合理;没有明确而又独立的学科价值观;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智化倾向突出;音乐教育学科科研建设薄弱等问题的出现,已严重阻碍了我国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学科的体系化进程。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当前高师音乐教育的问题与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浅析当前高师音乐教育的问题与对策全文如下:

  摘要:随着我国中小学音乐教学改革不断深入,作为培养音乐教师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则面临着更大的考验与挑战。针对目前高师音乐教育存在的专业培养目标仍待明确、实践课程设置不尽合理、音乐教材缺乏师范性等问题,笔者相应提出转变陈旧观念,完善课程设置;丰富教育实践,培养教学能力;革新教材内容,重视师范性质等对策。

  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审美教育的重要内容,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全面改革与推进,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做好音乐教育工作的关键在于培养好音乐教师。本文简要介绍当前高师音乐教育的现状、分析其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以期在新形势下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能不断完善、发展。

  一、高师音乐教育的现状

  (一)生源情况。随着社会和国家教育部门对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高师音乐教育的事业也在蒸蒸日上,报考音乐类相关专业的学生,尤其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也越来越多。但是,在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不断壮大的同时,也存在“由于扩大招生规模,降低了专业和文化考试的录取线,有相当数量的新生的专业和文化素质偏低”的现象,在高师教育的实际中,专业和文化素质偏低的生源“对音乐敏感度、知识理解力等方面较欠缺,给音乐教学(尤其技能教学)带来很大困难”[1],其不能很好地完成音乐教学工作,也直接影响、决定了高校培养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很大程度上限制了高师音乐教育的健康发展。

  (二)师资力量。当今,高师音乐教育的师资来源主要以下有五类:1、毕业于专业音乐学院的学生;2、在本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能力突出的优秀毕业生留校任教;3、师范类院校毕业的优秀硕士生;4、聘任其他学校的教授或是专业演出团体中水平较高的演员作为专家进行专业授课5、引进国外专家或者知名学者。以上五种师资力量基本涵盖了各大高师院校的教师来源,尤其是前三种,成为高师院校教师的主要来源,不同来源的教师根据自己的学习与经历,教学理念和授课经验也不尽相同,有着各自的特点。

  二、高师音乐教育的主要问题

  (一)专业培养目标仍待明确。高师音乐教育与专业音乐院校的培养对象是不同的,因此,培养目标也是不同的。这与专业音乐院校以“专”、“精”、“深”作为要求培养“唱”“奏”“演”作为核心的“演员”是有很大区别的。

  首先,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对象是独立可以独立从事音乐教学实际工作中小学的音乐教师,对于中小学的音乐教师的教学实际而言,重要的不是“专”而是“广”、不是“精”而是“正”、不是“深”而是“宽”。然而,多数高师音乐院校的学生们似乎习惯了考前以技能为核心的学习目标,常常把技能专业的练习摆在首位,而对自己不擅长的方面则敬而远之。然而,高师更注重的是“多能”,除了专业外还需要掌握钢琴、声乐、和声、曲式、即兴伴奏、自弹自唱和合唱指挥等多项技能。

  其次,专业音乐院校培养模式在部分老师的观念中仍然根深蒂固,导致了他们在教学中重视技能的训练,而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对学生教育理论的指导和教学能力的培养。在专业教学的过程中,作业的曲目量大,技巧难度高,练习时间长,几乎占据了学生所有的课余时间,学生难有空闲时间拓展相关理论知识,充实自身的文化素养。

  最后,我们也不应过度将“师范性与专业性”、“讲台与舞台”对立起来,“形成非此即彼的价值判断模式,久而久之,这种讨论和思路就变成一种负担和障蔽”,可能反而会限制住本学科的发展。

  (二)实践课程设置不尽合理。现在的高师音乐教育中普遍比较重视理论的学习,而忽略了音乐教育中的实践环节。主要体现在:

  1.大部分的高师音乐院校在前两学年的课程安排中,以理论课程学习为主,而对于实践性较强的一些课程,都集中安排在了后两学年。笔者认为,这样的安排并不完全符合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学科特点。理论和实践是互为表里不可分割的,而且两者并不存在时间的先后关系,两者是相互融合的,在理论中了解实践的原理,在实践中完善理论的不足,才能达到融会贯通,因此理论与实践课程安排不应该全然分开。

  2.大部分的高师音乐院校都把教育实习集中安排在了最后一个学年,但是笔者认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教育实习并不是一个课程,而是一个有关音乐教育的实践活动,是一个从认识到应用的积累过程,但是这个过程是曲折的,从理论的学习开始到实际的运用,在这样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再回到课堂进行理论学习,从而通过理论学习来弥补实践中知识的漏洞,从理论中来到实践中去,再从实践中提升理论水平,脚踏实地,丰富经验,提高能力,总结进步,这才是教育实习的意义所在。

  3.大部分的高师音乐院校的教育实习的时间为1到2个月左右,笔者认为这样的时间安排略显仓促,可能会造成实习缺乏应有的效果,流于形式,难以学到真正的经验。这也是很多毕业生无法在进入工作岗位的短期内独立胜任音乐课堂教学工作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音乐教材缺乏师范性。“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人才与专业音乐院校人才在培养目标方面的主要区别。”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材的编写不仅仅是教授音乐专业知识,还应重视科学的教育方法等师范性内容的传授。虽然专业音乐院校的教材都具有很强的专业性、知识的系统性以及学科的科学性,但是,这样的教材对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而言也具有很大的局限,“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教材的师范性方面略有缺失,忽略将该门学科的教学法渗透在专业知识的传授之中”。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至今,高师音乐教育学界与业界的不少有识之士都意识到这个问题,撰写出版了一批具有较强师范性的优秀教材,如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基本乐科教程?乐理卷》、《基本乐科教程?视唱卷》、《基本乐科教程?练耳卷》,研究生教育方面则有王耀华教授带领研究团队出版的关于民族音乐学的一系列创新教材。

  三、建议与对策

  (一)转变陈旧观念,完善课程设置。高师音乐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合格的音乐教师,高师音乐教育应更重视培养的“广”、“正”、“宽”。高师音乐教育的课程安排首先应在培养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的大前提下,开展多学科、多技能的课程学习,在“多能”的基础上实现“一专”,还应增设一些对普通学校音乐教育有益的课程,“如艺术哲学、艺术美学、音乐审美教育等,以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和形象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及艺术修养。”

  (二)丰富教育实践,培养教学能力。一名合格的音乐教师需要在理论上认真学习研究,更需要在实践中培养实际应用能力,二者需要不断融会贯通,才能成为一名优秀的音乐教师。教育实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针对发现的问题,笔者建议,教育实习期可以安排在大三学年的第一或第二学期,这样可以在实践中发现实际问题;如果学校条件允许,应为学生建立固定的教育实习基地,增加学生的实习机会,有充分的时间提高实践质量。

  (三)革新教材内容,重视师范性质。教材的编写方向是专业性质的直接反映。高师音乐教育的教材编写首先应突出其师范性质,既然其目标是培养音乐教师人才,那么教材的编写就应以师范性出发。[2]最好采用针对高师音乐教育的专门教材,没有高师专门教材的应在其使用教材的基础上做适当删减、补充,以适应师范教育需要为准;其次,在教材编写与应用上应该融入更多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内容,鼓励研究编写、开设更有针对性的《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等细分课程教材。最后,“教材建设上需加强各门课程之间的内在逻辑联系,使学生在接受大量音乐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获得较为系统的理论思维能力”[3],师范教育是一个系统性的培养工作,成为一名优秀的音乐教师需要学习各种知识,并且能够综合运用,因此,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材的编写也应该注重整体性与逻辑性、注重教材间的联系与发展,也有助于学生对高师音乐教育有一个更全面、更系统的认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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