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论文范文(2)
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论文篇二
浅析互联网背景下金融风险管理
摘 要:互联网金融近年来飞速发展,伴随着飞速发展而来的是人们对互联网金融安全的质疑。互联网金融已经深入到了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作的方方面面,深入的探究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风险管理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基于此背景,阐述了互联网下的主要金融风险,并为提升互联网金融安全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风险;建议
一、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风险
互联网金融由于增加了互联网这一要素,而互联网的虚拟性使得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特征具有独特性。
(一)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由互联网金融的高技术性决定的,具体是指由于互联网金融系统的整体性、安全性存在缺陷所带来的操作上的风险。操作风险主要和互联网金融系统软硬件的可靠性相关联。如:互联网金融企业为了节约运营成本,会采用外部技术,但由于外部技术并无可靠地监管,一旦外部支持出现风险,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不能提供良好的在线金融服务,从而增加了运营风险,另外就是安全性风险,互联网金融具有开放性,这种开放性容易由以下几个方面导致风险:一是用户账号的安全性;二是黑客侵入互联网金融系统内部,盗取机密资料、篡改信息等。
(二)传染风险
所谓传染风险是指由于互联网金融的高度虚拟性和开放性,使得互联网金融网络节点互联紧密,任意一个网络节点出现了风险,就会波及到整个网络,严重者甚至会导致整个网络的崩溃。并且,由于互联金融具有十分发达的处理系统,这虽然为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持,但也应该看到,一旦微小的风险未能有效管控,可能会使风险快速累积,导致金融风险集聚爆发。
(三)法律风险
互联网金融的法律风险主要是由于我国法律尚未对互联网金融出台相关的法律。我国互联网金融虽然处于快速发展过程中,但互联网金融的立法还在酝酿当中,使得互联网金融在法律定位上不明确:第一,互联网金融是否合法尚不明确,我国的民法虽然有“法不禁止即自由”的原则,但如果法律不赋予互联网金融具体明确的合法地位,就很难完全树立投资者信心;第二,法律法规对网购中的权力义务没有具体明确的规定,导致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第三,法律法规未有关于保护互联网隐私的具体规定,比较模糊,不够清晰;第五,我国现行的反洗钱制度中规范的领域比较狭窄,约束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金融洗钱的规章制度还未出台。
(四)声誉风险
传统金融机构一般以国家为后盾,实力雄厚,互联网金融由于更多地吸引了民营资本的进入,而民营资本大多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互联网金融企业一旦出现突发事件,如大规模违约、技术故障的情况,将会大大降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声誉。当然,互联网金融同样具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等传统金融的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基础金融变量的市场价值因变化而不确定,导致市场价格波动,从而会让互联网金融企业因为资产负债表项目头寸不一样而遭受损失。信用风险指的是互联网金融企业在交易中因为相对方违约,导致信用评级降低,使得互联网金融资产持有者损失不确定的一种风险。流动性风险指的是互联网金融企业以合理的价格销售资产或者借入资金满足流动性供给的不确定性。由于互联网金融是一种瞬时交易,一旦错误产生,没有机会进行纠正,而且错误会进一步快速扩散。
二、提升互联网风险防控的建议
(一)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强化互联
从目前全球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来看,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速度较快,不但形成了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理财、网络证券、网络金融信息服务等全方位、多元化的网络金融服务,而且网络金融风险防控体系相对成熟。例如,美国等发达国家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先驱国,其社会的信息化程度很高,个人金融数据得到准确统计,各政府部门的个人社会化数据相互共享,社会征信体系完善,通过大数据实现对客户的准确风险定位,通过规范的政策和科学的立法实现对利益主体的强制约束等,这些都值得我们不断学习和借鉴。
(二)完善法律生态建设, 提升互联
法律是影响着人们日常生活与整个社会的一种规则。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型的金融理念,其网络支付、网络理财、网络贷款等各种应用快速发展,但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尚不全面,存在一定的法律灰色地带,要想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的支持。因此,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制度框架势在必行。从法律层面上界定互联网金融的问题,规范市场中各主体的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各方的自身利益,才能真正提升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控能力。首先,应当完善互联网基本法律制度建设。如对个人隐私的保护、网络征信平台的构建,以及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及其认定等。其次,制定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目前互联网金融的网络技术应用未形成一致的标准,导致各个互联网金融企业各自为战。最后,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应当加快相应立法步伐,将P2P、第三方支付平台等互联网金融模式纳入到法律监管的范围中来,加快规范互联网金融运营。
(三)构建风险监测体系,加强互联
不论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是传统金融的发展,都不开风险的识别、判断、评估、管理,任何经济金融形态都需要在监管框架下有序健康发展。因此,必须尽快的明确监管主体、监管职责,制定详尽的风险管理计划,建立以严格的立法、规范的政策、畅通的投诉制度为一体的互联网金融风险监测体系。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完善人民银行对于互联网金融基本信息、货币资金分类流通、外汇业务等信息的统计,实现风险监控及风险预警智能化。既鼓励创新,又确保监管到位。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明显的跨行业跨市场的特征,所以各个部门必须联起手来建立良好的协调机制,从根本上加强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四)依托信息技术创新,助力互联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业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从建设角度来说,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其发展需要大量软硬件配合。它的发展,并不是一味的提高投入成本就能提高风险防控能力,通过技术创新,也可以在不提高投入成本的情况下降低风险损失。未来金融业电子数据的交换量将成几何数级增长,通过数据技术创新,可以实现根据数据指标进行身份验证,对客户的准确风险定位;通过搜索技术和智能监控系统的创新,能够更快速的发现风险并及时进行处理。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将助力互联网金融又好又快发展。
(五)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
互联网金融相较于传统金融更加复杂,传统分业监管模式已经不能形成对互联网金融的有效监管。在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时,应当将分业监管模式和混业监管模式结合起来,形成综合统一的监督体系。首先,确定监管主体。监管主体应当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范围进行监管,划分监管范围,明确监管责任;其次,以监管主体为中心,其他部门协同监管的模式。最后,利用互联网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
(六)严格互联网金融准入制度,加强网贷资金管理
第一,严格互联网金融准入制度。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准入门槛过低,导致资金实力弱、信誉差的企业混入进来,形成了互联网金融圈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局面。因此,要提高准入标准,防止劣质企业进入。第二,加强网贷资金管理。规定网贷企业的资金应当由银行进行管理,将网贷资金全部纳入到国家的信贷管理体系中来,实现对网贷资金的监控,防范金融风险。
三、结束语
人们常说,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同样,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也是一把双刃剑。当下的时代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互联网下的金融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途径,但是其具有不可预测的风险,如果对这些风险监管不力、控制不当,将会给经济带来非常严重的后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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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瑞.网络金融的发展与趋势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2.
[3]陈鑫.网络银行业务安全及其法律保障制度研究[D].南京财经大学,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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