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方面的论文免费
金融风险主要是金融市场基本要素的价格如汇率、利率、 证券 价格等变动所引起的。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融风险方面的论文免费下载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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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防范
摘要:金融创新好比一柄“双刃剑”,如果运用得当,它可以为金融业带来许多好处,起到传统避险工具所无法起到的作用;但如果运用不当,也会产生负面影响,使市场参与者遭受严重损失,甚至危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本文通过研究我国金融创新、金融风险及其形成原因,提出总的防范体系和配套措施,将对我国金融创新实施和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发展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金融创新;金融风险;风险防范
自20世纪六十年代以来,金融创新已经成为金融体系促进实体经济运行的“引擎”。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通过金融制度、金融产品、交易方式、金融组织、金融市场等的创新和变革,促进金融领域各种要素的重新优化组合和各种资源的重新配置,促进金融市场发育、金融行业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但自九十年代以来,从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1997年的亚洲金融危机,到今天的美国次贷危机,几乎全球每一场金融风暴都与金融创新有关。从次贷危机爆发的整个过程来看,金融创新首先带来了美国房地产信贷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繁荣,而随后又带来了巨大的信用危机和流动性危机等金融风险,严重威胁着美国和全球的金融安全。在这个过程中,金融创新扮演着金融繁荣的创造者和终结者的双重角色。可以说,金融创新是一把“双刃剑”。
一、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
1、金融创新。
关于金融创新的定义,国内外学者给出了很多解释,但至今尚未有一种统一的说法,且这些说法基本上都是从熊彼特的创新定义中衍生出来的,没有太大的差异。根据1986年西方十国集团中央银行编写的《近年来国际银行业的创新》的研究报告中指出:金融创新从广义角度看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金融工具的创新,主要是指票据发行便利、货币和利率互换、外汇期权和利率期权、远期利率协议;另一种是金融创新的三大趋势,主要是指金融领域的证券化趋势、资产表外业务与日俱增的趋势和金融市场越来越全球一体化的趋势。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金融创新是金融当局或金融机构为更好地实现金融资产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性目标,利用新的观念、新的管理方法以及新的技术,来改变金融体系中基本要素的组合,推出新的工具、新的服务、新的市场、新的制度,创造一个新的高效率的资金营运体系的过程。金融创新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金融创新泛指金融发展史上出现的任何创造性的变革,从货币、信用的产生,到股份制国家银行的诞生、到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令人眼花缭乱的金融工具的出现,金融发展史本身就是一部金融创新史。狭义上的金融创新特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七十年代以来金融领域发生的重大变革,令人耳目一新的金融工具的出现,功能齐全的资本市场的不断形成,以及涉及广泛的国际货币制度和监管制度的建立,金融创新进入了一个大规模、全方位的高峰期,对全球的金融和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2、金融风险。
金融风险是伴随着金融业的产生而与生俱来的,关于金融风险的定义也有多种说法,目前理论界认识也不尽相同。人们对金融风险概念、定义的不同,实际上反映出对金融风险的性质、特点和成因等在认识上存在的分歧和差别。由于金融风险在各国和各地区的具体表现和运行规律有所不同,形成人们认识上的分歧和差别,因此人们在风险防范和化解手段、所采用的政策和对策上的不同,从而形成不同的经济流派和政策主张。但不管有多大差别,金融风险给人们带来的损失是肯定的,这种损失既可能是土地、房屋、货币、资本、外汇、有价证券等物质财富的损失,也有可能是心理的、肉体的伤害。
所谓金融风险,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和一定时期内,由于金融市场中各种经济因变量的不确定造成结果发生的波动,而导致行为主体遭受损失以及这种损失发生可能性的大小,损失发生的大小与损失发生的概率是金融风险的核心参量。
3、金融创新风险。
金融创新与金融风险如影随形,金融创新在规避风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随着企业和个人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多,为了满足金融消费者不断增长的需求,拓宽收入渠道,提高国际竞争力,金融机构竞相创新,不断拓展业务领域,开展综合经营试点,越来越多地参与复杂的金融创新的衍生产品业务,随着金融机构创新热潮的不断涌动,金融创新的风险也日益凸显。
金融创新具有非常明显的双向效应,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双刃剑”。从积极作用来看,金融创新具有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极大地促进了全球金融业的发展,给金融体系的结构、功能以及制度安排带来巨大改变,这种深刻变化极大地推动了经济金融化与金融自由化的进程。但从负面效应来看,金融创新也带来许多问题,其中最明显的是对全球金融风险的形成起了一定的作用。金融体系创造信用关系的渠道及方式越来越多,信用创造变得越来越容易而且迅速,整个经济体系中的信用关系日益庞杂、多变,信用膨胀显著;以衍生金融工具为代表的当代金融创新成果,为投机者提供了大批操纵市场的先进手段和便利工具,使之拥有了撬动一国或一地区金融市场的巨大能量;在金融自由化成为当今金融发展的主旋律时,以确保金融系统稳健运行为目的的金融监管在如雨后春笋般的金融创新中显得被动无力,这些金融创新在分散与转移风险的同时,也正在潜在地提升和积累新的风险。所以,金融创新风险就是金融创新活动本身的风险和由于金融创新所带来的新的风险。
二、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体系
我们从金融创新的方式和内容入手,分析金融创新风险产生的原因有:金融创新自身活动及产品隐含的缺陷、金融创新影响货币供应量和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金融创新弱化了金融监管的有效性、金融创新影响金融市场与机构的稳定性,等等。从中总结出金融创新风险的隐蔽潜伏性、快速传播性及系统国际化等特征。根据金融创新风险对金融体系不同的影响,我们可以把金融创新划分为金融创新自身活动及产品风险、金融创新市场风险、金融创新机构风险、金融创新宏观政策及监管风险、金融创新系统化及国际化风险等。针对以上对金融创新风险的分析提出下列金融创新风险的防范体系和配套措施:
1、建立金融创新风险防范体系。
金融创新中风险防范体系构建总的构架是,形成监管当局宏观监管、同业公会同向约束、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系统。充分发挥同业公会的自律功能和社会信用体系的约束作用,构筑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和外部监管相结合的风险防范体系。
2、对金融创新进行立法,为金融创新提供保驾护航的同时规范创新。
通过立法保护金融创新者的利益,降低金融创新本身活动的风险,对金融创新产品,要有一定时间的收益保护期或应用专利保护期。另外,规范创新规则,金融创新不是无序创新,而应在一定的规则内运行,在法律和规章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各种要素和条件的分解与组合,创造出新颖的、更富有效率的金融工具、交易种类、服务项目和金融管理方式,不能把违法违规行为与金融创新混为一谈,要通过立法或管理条例等形式,使创新有规可循,这是金融创新业务顺利运作的外部法制框架,从而降低和减少金融创新产品本身隐含的风险。
3、加强市场纪律,注重市场约束,减低金融创新市场与机构风险。
市场既是竞争的场所,也是一个自然的监督机制。因为市场本身就从不间断地对参与者行为进行着监督,所以各经济体都日益强调市场约束。如1999年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的实施、2001年《新巴塞尔协议》的出台以及2002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颁布,使金融监管中的市场约束受到高度重视。各国监管当局正采取各种方法将政府监管与市场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加强市场信息披露、注重信用评级,通过积极推行银行信用、加强金融债权管理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市场信用观念,提高信用意识,发挥市场制约作用。这些措施就是通过市场经济力量本身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实施约束,从根本上防范金融风险。
4、完善和加强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模式。
监管当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创新,要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当局应变合规性监管为合规性和风险监管并重,在鼓励法人内部风险监控的同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系统性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水平。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监管经验,积极构建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监管模式。将金融监管的重心放在构建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外部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新的电子及通讯技术进行非现场的金融监管,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呆坏账比例等指标实行实时监控,以此来提高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金融创新在前,而金融创新的风险管理在后,在此期间有一个时间差,为了保证管理的有效性,要加大对已经出台法律的执法力度,做到依法办事、违法必究;对目前尚缺、配套条件难以一步到位的个别条款,要通过补充条款予以过渡,规定一定时间必须到位,同时要对金融创新之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适时进行修订,以适应金融创新有序发展的需要。
5、提高监管人员综合素,注重监管的有效性。
将政治素质高、懂法律、精通金融业务的员工充实到监管岗位上;加大培训力度,培养出一大批懂得国际金融、了解金融风险、洞悉金融创新业务的复合型金融监管人才;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人员对于金融创新业务的风险监测、风险处置过程中的监管权力和责任,并改进监管手段、鼓励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以金融监管手段的创新应对金融业务的创新。监管当局必须从以监管信用风险为特征的传统监管方式转向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种风险的全面风险监管。
6、加强金融监管的国际合作。
随着金融市场的全球一体化,金融创新具有系统化、国际化特征,一国金融监管部门在进行监管时通常是鞭长莫及,这就要求通过金融监管的国际协作,各国监管机构与国际性金融组织的合作与协调,能有效地降低金融创新风险。金融创新监管的国际监管可以是国与国之间的协作监管,也可以是国际性组织对其成员国所进行的风险监管出发,加强各国金融监管部门的合作,对国际性的金融创新实行统一的监管标准,确保金融创新既有效率,又安全可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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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池江,吴念鲁.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研究报告[R].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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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金融风险防范与金融审计
摘 要: 金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核心,随着经济的发展 ,金融业本身所积聚的种种风险日渐显露,并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內在要求、金融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和程序等因素,就决定了金融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中必然发挥其不可或缺的作用,即金融审计责任越来越大,金融审计风险也日益加大。因此,为了降低审计风险,金融审计需要重点从审计人员、审计 方法 、审计內容等三方面进行改善和提高,强化金融审计,以提高金融审计质量,防范金融风险。
关键词:金融风险;金融审计风险;金融审计
一、金融风险的客观存在
金融单位的固有风险体现在金融风险的客观存在上。金融风险是经济风险的一种,是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失误、客观情况变化或其他原因使资金、财产、信誉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一)金融风险的分类
1.市场风险(Market risk)。它是由于市场因素(如利率,汇率,股价以及商品价格等)的波动而导致的金融参与者的资产价值变化的风险。这些市场因素对金融参与者造成的 影响 可能是直接的,也可能是通过对其竞争者、供应商或者消费者所造成的间接影响。
2.信用风险(Credit risk)。它是由于借款人或市场交易对手的违约(无法偿付或者无法按期偿付)而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几乎所有的金融交易都涉及信用风险 问题 。
3.流动性风险(Liquidity risk)。它是金融参与者由于资产流动性降低而导致的可能损失的风险。当金融参与者无法通过变现资产,或者无法减轻资产作为现金等价物来偿付债务时,流动性风险就会发生。
4.操作风险(Operational risk)。它是由于金融机构的交易系统不完善,管理失误或其他一些人为错误而导致金融参与者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二)金融风险的危害
金融是 现代 经济的核心,金融风险往往会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金融机构在具体的金融交易活动中出现的风险,有可能对该金融机构的生存构成威胁;具体的一家金融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危机,有可能对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构成威胁;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 政治 危机。
二、金融审计如何在防范金融风险中发挥作用
1.市场经济“法则治理”的内在要求,决定了金融风险的防范需要独立的外部组织的参与。
市场经济实际上就是法治经济,它客观上要求与市场发展相适应的一整套市场法则来规范各方的行为,以利于市场的良性运行。这是以人的自我约束力量有限性为基点,相信各个层次管理者都具有“经济人”利益自我维护的倾向,而不可能将自身在管理中所存在的问题彻底地加以揭示,因而必须加以外在制度的约束。金融市场的发展也不能例外,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尤其需要独立的外部监管。而国家审计独立性的本质特征,决定了金融审计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必然会发挥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管理所不可替代的作用。
2.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和工作程序,为金融审计揭示金融风险提供了基础。
审计的基本工作方式是检查 会计 账目,包括会计账簿、会计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而金融机构的具体经济活动应该通过各自单位的会计账目予以反映和揭示。在审计过程中,通过检查这些会计账目,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同时,对一个特定单位实施审计时,在程序上分为以下两个步骤:首先是符合性测试,即对该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考察,评估其效能;其次是实质性测试,即通过符合性测试,对特定单位的内部控制系统有一个初步的评估,哪些环节比较完善,哪些环节不够完善,哪些环节明显存在漏洞,从而确定重点检查的环节和 内容 ,并着手进行详尽的审查。以上两个方面特别是后者,为金融审计揭示金融风险并发挥作用提供了直接途径和可靠基础。
3 金融审计与金融风险防范在目标与手段方面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金融风险的产生和积聚,在某种程度上是由于国家宏观调控不到位,调控能力不强,央行监管不力,相关政策措施未能达到预期目标。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必然要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能力,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得以正确地贯彻实施,并确实达到预期目标。加强审计监督,维护国家 财政 经济 秩序,是审计法的法定要求,也是审计监督的立足点和出发点。监督金融机构对国家宏观调控措施的执行情况,保障国家金融政策的贯彻实施,是金融审计根本目标之一。
同时,审计监督直接接触金融业不同环节,较为直观地了解到宏观调控措施在各个环节的传导过程和效应,并能将审计过程中的所见所得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反馈,必然有利于对宏观调控政策的完善及其传导效果。
三、防范金融风险的策略
(一)审计人员
1.充实金融知识,提高人员能力。审计监督要向金融单位有关业务活动与领域延伸,如贷款审查和有关保证措施,外汇买卖、信用证 管理等,这些环节往往容易产生风险,也容易滋生腐败。因此,有必要在审计业务培训的基础上,针对金融审计的特殊性,加强对银行、证券、 保险等金融行业的 理论 和实务技能、 计算 机操作技能的培训。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审计机关可分期分批将金融审计人员送到金融 企业 进行跟班 学习 ,充实金融业务知识,提高审计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
2.转变理念,增强风险意识。 目前 ,金融审计监督主要还是合规性监督,即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业务范围、资本状况、资金营运和财务收支等是否符合有关 法律 、法规。这种监督模式不利于有效地揭示金融风险,目标不够明确,因此,要实现合规性监督向风险性监督的转变。
(二)审计 方法
1.改变方式,主动出击。国家审计监督还更多地停留在对已经发生和完成事项的事后监督、检查,侧重于对已经形成的漏洞和突出的 问题 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这种监督方式明显滞后、被动,不符合风险控制与管理的要求。因此,金融审计应该探索变被动为主动,实现事后监督向事中、事前监督的转变。
2.改进方法,扩大审计面。金融审计的大部分项目是针对某一法人单位各个层面的机构,或是某一类别的所有法人单位及其所辖机构,这样的项目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而且受到时间和地域的限制,一个年度实施不了几个项目,审计的覆盖面有限,且审计成本较高,审计效益较差。如果以信息 网络 的方法实施监督,一方面可以实施经常性监督;另一方面则大大降低审计成本,提高 工作效率。
(三)审计內容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针对容易引发风险的环节和因素,突出审计重点。具体可以从以下 内容 着手审计:
1.金融资产运营状况。如贷款发放、存量资产的质量尤其是贷款质量、对外投资情况、资产运营效益。
2.或有负债。如对外提供担保、开具保函,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即期或远期信用证等,有无造成损失或存在潜在风险。
3.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如存贷款利率政策的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与信贷政策的衔接,金融鼓励行为与禁止行为的为与不为情况,同时,要强化信息反馈,为决策者提供可靠依据。
4.内部控制状况。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控制系统是否有效,有无薄弱环节或明显存在控制与管理上的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