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学的论文
随着世界各国经济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普遍发展,金融中心以其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显著影响力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有关研究成果也日益丰富。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融学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金融学的论文范文一:电力企业金融风险管理问题分析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渐完善,金融体系得以扩大开放,外部扰动对国内金融市场的影响愈加强烈。目前中国电网负责远距离大容量的输电工作,以保持用电和发电的平衡。因此,为了在严峻的金融环境下促进电力企业的稳步发展,需要对该企业的金融风险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本文从概述企业金融风险入手,分析了目前电力企业金融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对策。
关键词:电力企业;金融风险管理;问题对策
1企业金融风险概述
金融风险是会对经济主体的资产和收入产生不确定性影响的一种风险。从风险构成要素上分析,企业金融风险是由利率、证券价格和汇率等金融变量发生的非预期变动引起的,而这种变动包括以下经济、政治、社会三类事件,代表着在发生相关(经济、政治、社会)事件之前不能预先知道的变化。其中,经济风险才是一般意义上的金融风险。企业所面临的金融风险,主要是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
1.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又称外汇风险,是指在持有或运用外汇的经济活动中,因汇率变动而公司的盈利和市场价值蒙受损失的可能性。一般情况下,企业会面临交易风险、折算风险和经济风险等汇率风险,其中交易风险是经济主体因外汇汇率的变动而蒙受损失的可能性,由可能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组成。折算风险代表的是功能货币在转换成记账货币时的账面损失,分为损益的折算风险和资产负债的折算风险。经济风险又称经营风险,指汇率变动影响到企业的产销量、价格、成本等,从而使企业未来一定期间收益或现金流量收到潜在损失的可能性。
1.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的变动给经济活动参与者造成损失的可能性,使经济实体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或实际成本与预期产生背离。利率风险可以分为重新定价风险、基差风险、收益率曲线风险和期权风险四类。其中,重新定价风险是最主要的利率风险,它是由对浮动利率而言的重新定价时间与对固定利率而言的到期日之间的不匹配产生的,只要存在重新定价缺口,就会带来利率风险;而基差风险,会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而相应增加;当长期债券的收益率高于短期债券的收益率时,不存在收益率曲线风险,反之则存在;期权风险是由银行客户行使隐含期权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可能性,该风险在中国商业银行日益突出。
2电力企业金融风险管理的问题
2.1企业的风险管理体系亟待完善
现阶段大部分电力行业的风险分析工具种类匮乏,尚未引进注入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力、风险对策、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分析工具,因此总的来说,多数电力企业并未形成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框架,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大了企业对当前风险状况判断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不仅如此,电力企业的内控制度也亟待健全,如在诊断核心内控流程、优化相关内控方案方面经验不足。事实上,企业应格外关注风险管理,在进行资源分配的过程中引用风险管理理念,以提高企业综合效益。
2.2企业风险管理应用存在局限性
电力企业的金融风险,涉及生产、财务、市场、法律的方方面面,因此在进行风险管理时,也要关注到各个领域,进行全面的合理规划。然而这种观点,并未被绝大多数的企业管理者所接受,他们认为只有占据资源最多的生产领域的风险管理才是必要的,在其他领域实行风险控制是一种资源的浪费。由此各级电力部门出台了大量的规章制度,以规范和知道安全生产,实行电力部门生产区域的风险回避和善后处置,而忽略了其他领域风险的规范化管理。
2.3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秩序混乱
风险与风险之间能够互相影响,在工作中同时出现不同风险时,风险可能可以互相抵消,对工作不产生影响也有可能叠加在一起,加剧对工作的影响。对电力企业的部门而言,由于每个部门在风险管理上重视的东西各不相同,不同部门在共同管理上便存在漏洞,管理上的漏洞导致工作产生风险。另外,很多部门希望企业管理层进行风险管理工作的中心在本部门上,向管理层描述时有意放大本部门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导致企业的管理层错误估计该部门风险后果,分不清不同部门的不同风险的轻重缓急。
3改善电力企业金融风险管理的对策
3.1开展全面的风险管理
全面的风险管理要以全面的风险统筹规划为开端,将所有风险纳入管理体系的范畴。首先,依据企业的环境需求和发展战略,建立综合的风险管理领导架构,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风险管理框架,在框架之下寻找适合企业实际发展状况的管理方法。另外,企业应根据各部门职能责任分配对应的风险管理任务,在各部门之间构建起全员参与风险管理责任分配和监控体系工作的职责关系,促使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方法和流程规范化,以切实地推进企业开展科学的风险管理。
3.2完善金融风管组织机构,实行动态风险监控
要完善金融风险管理组织结构建设,明确和规范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在职责范围内各部门要在日常中实行风险动态监控,并通过分析机制运行效果的好坏及成本调整风险管理的工作流程,不断完善风管体系和实施策略。此外,还要注重培育风险管理方面的优秀人才,丰富企业风管文化,实现更高层次的风管目标。要特别注意的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流程得以顺利推进的关键,在于保持所有细分过程中的信息沟通顺畅,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发生,出现问题及时沟通,各方面协调解决。
3.3转变经营管理观念,增强金融风险管控意识
只有转变偏重生产领域风险管理的传统观念,给予金融风险同等甚至更大的关注度,才能为加强我国电力企业金融风险管理从根本上扫清障碍。金融风险管理工作要求从长远的、全局的角度思考行为方式,企业管理人员应在风险管理文化方面做好统帅作用,通过相关的培训和深度的沟通来逐步增强每一层级员工的风险意识,使员工不断地从实践经验中吸取教训。在宏观环境下,电力企业还要加强金融风管大文化的宣传,通过潜移默化地渗透影响员工的思考方式,从根本上转变风控观念。
4结语
伴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步伐日益迅速,金融风险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作为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电力企业,对金融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是十分必要的。这就要求管理者具有前瞻性,密切配合我国市场改革的步伐。总之,增强金融风险管理意识是基础也是根本,随后要建立完备的风管组织机构开展管理工作,同时要配合相关制度建设为风控保驾护航,促进电力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燕玲.金融风险管理的演进:动因、影响及启示[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年07期.
[2]常雪峰.谈如何健全和完善电力企业内部控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03).
[3]陈喜生.浅谈电力企业风险管理与对策百科论丛,2010(01).
[4]郭祥梅.浅谈我国电力行业的金融风险管理[J].低碳世界,2013,30(13):32-36.
[5]张颖.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电力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32(17):56-58.
关于金融学的论文范文二:金融法教学案例教学模式研究
摘要:案例教学模式是一种双向的教学形式,要提高学生在学习金融法课程上的积极性,即可利用详细规范的案例实现对抽象化的律法条目的具体阐释,从而引发学生的自主性思考,在掌握基础理论的基础上,充分培养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金融法教学中引入案例教学模式,是金融法教学顺应金融创新和金融法律发展的必然选择。本文就案例教学模式在金融法教学中的运用进行了浅略探讨。
关键词:案例教学;金融法
一、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规范金融关系的金融法也在我国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日益凸显其重要作用。到目前为止,金融法律规范在数量上已有一定规模,许多专家纷纷加入探究金融法的行列之中,并促使其相关理论的形成及确立。金融法作为一门学科逐渐被越来越多的法学院加入本科教学及硕士教学的课程之中。我国金融法研究起步比较晚,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金融业的国际化背景下,金融法理论研究对于金融发展的现实更缺乏及时有效的回应。囿于国内相对滞后的金融法研究现状,如何进行高质量的金融法教学,无论是教学内容的选择还是授课方法的改善都需要进行探究与讨论。案例教学法于20世纪20年代初发端于美国哈佛大学,其借助于老师的精细规划及引导,以课堂教学目标及内容所需为依据,经过模仿或者再现实际情况存在的某个场景,通过具有典型性的例子,让学生亲身融入场景之中,通过角色换位,对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再进行交流并深入研究来完成学习的过程,从而增强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其特点在于学习过程由演绎转变为归纳,通过老师对学生的指引,对不同形式的案例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探究并最终解决,增强了学生的判断能力和应对能力,并有利于其解析能力和创新水平的提升。
二、金融法教学引入案例教学的必要性
1.金融法律制度不断发展需要教学模式的更新
2008年缘起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了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为严重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各国在应对金融危机的同时也开始积极反思,大部分受影响国家开始调整和改进既存的金融律法体系。当代信息技术以因特网为主导实现了飞速发展,尤其出现的移动付款、云统计、社交联网及搜索引擎等,极大程度地影响了金融形式,使得现有的金融立法和金融法研究严重滞后于金融实践的发展。[1]金融法学是法学与金融学的交叉学科,金融法调整对象是金融关系,主要包括金融交易关系、金融监管关系和金融调控关系。无论何种金融关系,其参与者都需要按照一定的准则进行金融活动,这些金融活动准则都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是金融法法律规则的重要来源,部分金融活动准则经过法定程序后直接成为金融法法律法规。金融法学具有综合性,要想取得理想的学习效果,学生必须熟悉各部门法基本理论,此外还需要学习一定的金融基础知识,对新出现的金融现象保持关注和了解。传统的金融法教学注重现有书本知识和法律法规的讲解,对于法学学生缺乏金融实践和金融知识的现实,在内容设计上,教师往往设计一定的课时补充和金融法教学相关的金融知识,在极其有限的课时里,对于相关金融知识的讲授只能浅略涉及,一个学期的课程学生往往看不懂金融操作的相关流程,尤其金融创新日新月异,学生如不及时掌握可能会妨碍以此为调整对象的金融法的学习,甚至产生畏难情绪,这使得本来应用性很强的金融法课程反而不如其他课程实用。在授课方法层面,金融法教学一般以教师课堂讲授为主,从课程内容规划到课程的讲解,教师始终处于主导地位,学生仅仅处在被动接纳知识的地位,很难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去。学生只是知识灌输的对象,而且主要体现为一种单向的纯理论灌输型的方法,总体教学进程都是以老师讲解书本内容及各项律法条目为核心展开,造成了沉闷单调的课堂氛围,不能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积极性;即使教师在既定课时内完成了讲授教材内容的任务,并且学生也按照教师教学的主次熟记重点并把握了相关知识点,却难以实现融会贯通,导致学生金融知识和法律知识脱节,理论与实践脱节,不知如何把所学金融法知识运用在金融实践中,使学生无法养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能力,实际使用能力更无从谈起,培养学生法学逻辑思维能力的教学目的也难以达到。[2]所以,对金融法教育在形式上、思想上、技术上、理论上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引进新的教学模式———金融法学案例教学方式,是当代社会中金融实现革新及健全金融律法体制,保持金融法与时俱进的必然要求。金融法的案例来源于金融实践,金融机构的工作流程和金融交易的运作过程都会在案例中有所体现。学生要进行有效的案例学习,首先必须对金融机构的工作流程及金融活动的各个程序有所把握,唯有在此基础上才能清晰梳理错综复杂的金融活动中的法律关系。通过对案例进行探讨或者辩论,学生能对运用到实际中的金融法法律法规有更多了解,同时搭起金融法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很大程度地调动学生学习金融法的兴趣和积极性。通过这种案例教学方式,可以促成学生参与到教学的整个过程,能极大地激发学生积极思考,并自主学习,发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把握金融关系的未来演变和发展规律,运用金融法学原理与法律法规解决现实问题。
2.金融法学实施案例教学是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的重要途径
案例教学方式要求授课教师在知识把握和课堂教学水平上都要有所提高,因此赋予了老师更多职责。案例教学过程中,老师的角色发生转变,不再只处于授课地位,更多的是要承担起指导、参与、引发的责任。首先,丰厚坚实的专业基础必不可少。老师要主动及时地了解金融法范畴的最新成就,正确理解金融法实现革新的总趋势,还要拥有博深的系统学识,同时多次参与过实践活动,不仅知如何学,还要如何用,让书本内容和实际情况得以完美结合;要时刻把眼光放在社会实际上,积极从实际情况中挖掘问题,并加之以研讨与剖析,最终实现解决的目的。其次,老师在表达及沟通上要有一定实力和技巧。要区别于以前知识单向传输的方式,增加互动性,实现知识的双向输送,使教学和学生学习不再分割开来,通过良好的表达和沟通,使学生在学习技巧、社会技能及创新能力等各方面都能有所进步。再者,老师必须具备较好的教学组织技巧和极强的驾御课堂的能力。高明的教师会先给一个有意义的剖析结构,案例具体的问题和解答并不是授课重点,更重要的是对实际情况所隐含的信息和概念进行剖析,最终完成从典型到普通。案例教学的重点不在能否得到准确结果,更多关注的是思考与推论的过程。[3]老师必须调动更多加入到辩论之中,给学生以启迪和开导,使之独立完成案例理论的升华,给学生于探讨及钻研中主动表达自己的想法和观点以激励,从而让学生更深入地思考、剖析并掌握案例中所包含的信息,最终寻求到解开问题的方法所在。
三、金融法学教学引入案例教学模式的几点思考
案例教学模式是一种双向的教学形式。金融法学教学引入案例教学模式,通过典型生动的案例来阐述抽象的法律条文,能启迪学生思考,引发学生学习兴趣,提升教学效果。从另一个意义上讲,金融法案例授课方法是用时最少、耗费成本最低的“社会实践”,它实现了用最低的耗用收获最大的效果。实施金融法学案例教学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在扩充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教学能力的同时,还要重新确立金融法学教学的内容,设定教学目标的层次。不仅要精选案例、分析案例和制作案例课件,还要精心组织课堂讨论、认真进行总结评论。
1.金融法学教学内容的调整与教学目标层次的设定
金融法学教学一般包括金融法总论及分论两种,既有教材在编制内容时大多采用“从抽象到具体”这一基础方式。而案例授课方法的实行是以学生的知识需求和认知规律为前提,采用从具体到抽象的方式,于课堂中及时适当地对学科内容的次序进行调节,根据案例的选择,先从分论着手,经过分析和归纳,逐渐过渡到金融法基本原理。这种教学模式要求教师在课堂中扮演组织者及指导者的角色,要使学生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利用互动、指引、启迪、沟通对话等方法,极大程度地调动老师及学生双方的自主意识。由此,案例教学模式下的金融法教学目的可划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是基础层次,主要涵括了金融法的基础定义、基础规则、立法体制、金融法规内部的条理关系;第二是应用层次,利用案例教学方式,可指引学生如何对信息进行分析,并从中挖掘出问题,达到在解决问题时能更准确地利用既有的法律规则的目的;第三是理性层次,在对成体系的金融案例进行剖析后,学生全面分析问题的水平得以提高,同时完美体现出金融法教学的现实意义和应用意义。而且,学生可以对金融法学科的基础理论及基础内容有完整全面的理解和把握,达到学生在遇到某些与金融相关的现象时能通过法律思维进行理性的思考,把握金融法如何适用于金融实践。[4]
2.金融法案例教学模式的实施
金融法学案例教学模式与传统的教学模式不同,它关注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对话与沟通,注重对典型问题进行多层次、多方位的剖析和研讨,同时更注重学生从真正意义上理解并把握金融法学中的基础规律与法律法规。案例教学能否达到预期的效果,首要是案例的选择应尽可能选择实践中的最新案例,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和可探讨性,能启发学生思考和探讨。案例选择不能过难,也不能过于简单,要以学生原有的知识基础及实际水平为前提。法学课程的授课对象与金融课程的有所差异,案例所涉及的金融交易如果专业性太强,学生往往很难以理解,案例教学效果反而达不到预期的目的。案例可提前发给学生,让学生充分了解背景知识,尤其对于可能涉及到金融专业知识的案例,给学生知识储备的时间。案例教学可以为学生创造出与现实比较接近的法律氛围,学生能在和案例所涉及到的实际问题中自由表达自己的看法,很大程度地提高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性。但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达到教学效果,使学生能够充分有效不偏离教学内容陈述和讨论,教师应做好充分的教学设计,包括组织学生在研讨过程中,正确指导学生的研讨行为、对研讨时间的准确掌握,研讨过程中如何应对学生表达的看法和问题;在案例教学过程中,对于存在的问题,哪些需要有组织学生进行研讨的必要,而哪些必须利用启迪的手段诱导学生进行深入琢磨等,都必须提前规划好。所以,案例教学成效的高低,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师的组织与规划。案例教学模式下的课堂中,和传统教学模式不同,老师只是担任引导者的角色,由学生自己发言,对选定案例中各种因素进行剖析,辨别出问题的根本原因和内在因素,判断适用的法律法规,考虑相互影响制约的条件。在课堂讨论后,老师应该对讨论内容进行总结,对讨论案例进行讲解和评论。归纳讨论案例中所应用的知识,增加学生对相关理论知识的了解和认识;对学生对案例的认识、思路以及解决问题方法进行综合评述。通过归纳总结和评述,教育学生逐渐掌握分析问题的方法,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通过采用合适的、具有代表性的金融法案例进行现场教学,能够对与之有关的理论知识进行形象的解释,学习者面对的不再是抽象枯燥的法律条文,而是形象有趣的法律知识。案例教学法可以从多方面引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启发学生思考,而且在对书本上基础原理和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中,加大了对相关原理和法律法规的认识,这样不止使学生对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的条文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更加深刻的认识,更能培养学生发现、剖析、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从而使教学实际效果更加突出。[5]
3.案例教学模式与金融法知识体系的架构
兴起于英美法系语境下的案例教学方式,主要是以个案为基础,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更看重对学生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我国的法律教育更侧重于对法律法规条文的释义。注重知识的体系性和全面性。虽然案例教学法越来越多地应用于法学教育,但需要指出的是,两大法系在传统法律文化、法律思维、法学理念等很多方面不同,在引入案例教学模式的同时面临如何与我国的法学教育进行融合的问题。[6]金融法案例教学中具体分析某一案件时,可以结合案例渐渐把理论知识引出,可以以学生以前学过和掌握的知识为切入点,渐渐向较大难度的知识点迈进,同时要积极引导学生将新的知识点与其他知识点相互联系,促使学生通过案例在理论知识的各个层次间循序而进,从而达至贯通的效果。在分析案件所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时,应最大限度地向学生讲解相关的系统的法律法规,使学生做到举一反三,并进一步提高法律适用的逻辑思维。
四、结语
金融创新和金融法律制度的发展,对我国的金融法教学提出了挑战。在当前的金融法教学中存在理论和实践不能有效结合、学生学习兴趣缺乏等问题。这些问题都需要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以实现金融法教学效果的实质性提升。金融法学案例教学极富创造性,通过生动的案例,在教学过程中能极大地激发学习者的学习兴趣,培育学习者的创新、求知、创新精神,促使学习者自主学习、独立思考,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拔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将理论学习转变为专业能力。案例教学的引入涉及到很多方面,需要教育工作者在金融法知识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不断创新,同时不断提升教师个人素质及能力水平。
注释:
[1]杨东.互联网金融推动金融法体系变革[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01-22.
[2][3]施扬.论案例教学在金融法教学中的必要性[J].价值工程,2013,(26).
[4]杨悦.金融法探究性学习教学模式研究[J].世纪桥,2008,(1).
[5]张志军,张肃.金融法课程案例教学改革[J].辽宁科技大学学报,2010,(3).
[6]汪东丽.论我国法学案例教学方法的改革———以两大法学案例教学的比较研究为视角[J].赤峰学院学报(科学教育版),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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