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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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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或者是近代革命运动和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城市。下文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历史文化名城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历史文化名城论文篇1

  试谈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

  【摘 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是旅游业也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有利时机。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在旅游资源开发业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然而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果处理不当,不但会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名胜古迹,使旅游开发失去可持续性,而且会给城市的长期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对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的研究,对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关系提出可行性建议,以助于旅游业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保护

  1.研究对象

  1.1历史文化名城

  根据198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指的是“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而且必须是一座正在延续使用的城市,获得“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必须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核准并公布。

  国务院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共计99座,此后十几年间又有陆续增补。截止到2012年,中国已有119个市、县、区获得“历史文化名城”的称号。

  1.2城市旅游开发

  旅游开发指的是为发挥、提高和改善旅游资源对游客的吸引力,使潜在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的经济优势,并使旅游活动得以实现的技术经济活动。

  城市旅游开发则是以城市旅游为核心的旅游开发活动。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1保护对象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按照旅游资源的各自特点可以分为七类,保护对象也因此各不相同。

  以北京、西安、洛阳、南京为代表的古都型历史文化名城,其保护对象主要是作为都城时代的历史遗存和古都风貌。

  以平遥、韩城为代表的传统风貌型历史文化名城,其保护对象主要是一个或几个历史时期积淀的完整建筑群。

  以苏州、桂林为代表的风景名胜型历史文化名城,其保护对象主要是彰显鲜明个性特征的、因历史原因而叠加的古建筑和山水环境。

  以银川、丽江、拉萨为代表的地方及民族特色型历史文化名城,其保护对象主要是由地域特色、民族风情、地方文化构成的城市风貌。

  以上海、遵义为代表的近现代史迹型历史文化名城,其保护对象主要是反映历史上某一事件或某个阶段的建筑物或建筑群。

  以景德镇、自贡为代表的特殊职能型历史文化名城,其保护对象主要是与城市中在历史上占有突出地位的某种职能相关的文化风貌。

  以山海关、济南、无锡、长沙为代表的一般史迹型历史文化名城,其保护对象主要是分散在全城各处的文物古迹。

  2.2保护措施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特点鲜明,形态各异,保护措施也各不相同。总体来说,不外乎以下几点:

  (1)根据国家城乡规划、文物保护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2)应当坚持统筹规划、统一管理、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的原则。

  (3)应当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历史文化名城全局保护的资金,并将其纳入政府投资管理程序来执行。

  (4)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提供技术服务或者提出建议等方式参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工作。

  (5)对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进行劝阻、检举和控告,对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2.3意义

  历史文化名城的名胜古迹,饱含历史的沧桑,悠久岁月的信息留存至今,成为人类历史的古老见证。人们越发意识到全人类价值的统一性,并把历史文化名城视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认识到为后代保护这些名胜古迹的共同责任。将它们真实而完整地传承下去,既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者的职责,又是旅游从业者的义务。

  众多历史文化名城能够经久不衰地延续并发展下来,其核心因素就是这些市、县、区始终代表着当地居民的文化传统,并把其最富有生命力的部分留传给后代。不研究古代文化,不保护历史遗产,就不可能创造出新的、现代的城市文化,更不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开发。

  3.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的基本原则与措施

  3.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

  我国拥有超过五千年的悠久文明史,涌现了许多闻名遐迩的历史文化名城。作为全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历史文化名城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遗产,也是世界历史文化星空中的璀璨明星。

  然而令人忧虑的是,这些代表中华民族悠久灿烂文化的历史文化名城,不但饱经自然因素的破坏,而且在特定历史条件下,还遭到了人为因素的破坏,很多名胜古迹都已面目全非,面临湮没的危险。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旅游业的规模也日益扩大,历史文化名城旅游不再局限于凭吊、怀古、探险等内容,旅游活动日新月异,旅游现象也变得更加复杂,旅游资源的开发能否完全适应游客接待、文化承载和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持续发展等需要,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必须承认的一点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矛盾,而这种矛盾并非不可调和。

  旅游开发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带来的负面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

  (1)旅游城市化带来的巨大人口压力,造成旅游资源、景区生态系统的破坏,从而使城市环境质量下降。

  (2)风景名胜区不断遭受蚕食和破坏。

  (3)现代城市景观与旅游整体环境意境不协调。

  以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矛盾相互依存,是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保护与开发是一种对立的关系,不过在合理利用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资源的前提下,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完全可以在保护和开发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

  3.2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关系的办法

  如何以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开发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资源,实现其历史文化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的双赢,使其在科技与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仍能保持其历史个性及其风貌,并富有创造性地传承给子孙后代,是旅游从业者不可推卸的历史使命。

  针对旅游开发给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带来的负面影响,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3.2.1避免超负荷开发

  历史文化名城旅游的关键是可持续发展,旅游开发必须以此为前提来进行。历史遗迹、风景名胜具有不可再生的特性,所以不考虑景区承载能力的超负荷开发,对景区的长远规划和长期经济效益的增长有害而无益。可持续的旅游开发以发展为核心,以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为基本手段,以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环境改善为标志,为旅游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了新的价值标准。

  3.2.2实施保护性建设

  保护性建设的目的是彰显个性品质,为文化旅游的开发提供真实的载体,避免文化的同化、异化和商品化。

  3.2.3杜绝粗放型管理

  历史文化名城旅游是一种特殊的旅游,在旅游开发中应尽力改变因宏观调控乏力或规划执行随意性大的发展格局,改变对景区开发的粗放型管理模式,实施全新的开发战略。

  4.结语

  国务院先后批准公布119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单,是国家在新时期加强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物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必将对我国历史文化保护事业和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产生深远的影响。在这种形势下,对历史文化名城旅游开发的研究也必将进入一个新阶段,力求使研究者在旅游开发理论方面有所创新,从而推动我国旅游业的发展,使游客在享受高品质旅游服务的同时,感受历史的厚重和文化的醇美。

  【参考文献】

  [1]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西安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1996.

  [2]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05.

  [3]庄志民.旅游经济发展的文化空间.学林出版社,1999.

  [4]吴必虎.区域旅游规划原理.中国旅游出版社,2001.

  历史文化名城论文篇2

  试谈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营销

  摘要:历史文化名城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如何挖掘这些旅游资源,发挥其应有的历史文化价值具有学理价值和现实意义,从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营销规划及意义、旅游营销包装、以“差异”竞争取胜等方面对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营销予以阐述。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营销;营销包装;“差异”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许多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古代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或者是近代革命运动和发生重大历史事件的重要城市。迄今,中国已有109座历史文化名城。在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地面和地下,保存了大量历史文物与革命文物,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光荣的革命传统与光辉灿烂的文化。做好这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对旅游事业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旅游营销提供了非常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历史文化名城分布于全国各省市,其原始选址多位于自然区位条件优越、经济文化发达、交通便利、风光秀丽、易于防守之处,为现代旅游业的开发营销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历史文化名城不同于一般的旅游地,在旅游资源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已成为中国重要的旅游热点,文化、社会、经济等多元价值业已显现,其中旅游营销功不可没。

  一、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营销规划及意义

  (一)旅游营销规划先行

  1997年,世界77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及私营团体的代表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通过的《关于旅游业社会影响的马尼拉宣言》中着重指出“旅游发展规划要确保旅游目的地的遗产及其完整性。”尊重社会和文化规范,特别是要尊重当地固有的文化传统。这一点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规划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并不意味着将其冻结,而是要不断地进行“译解”,在开发中进行“诠释”。旅游规划尤为重视维持并发扬历史遗存的使用功能,展示历史文化名城在一定时间跨度内的物质与文化多样性,保持其活力,促进发展和繁荣。在具体操作中应全面规划,将其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与城市设计、景观设计相结合,逐步整治开发,在设计施工上精工细作,注意保留更多的历史信息,注重景观风貌的保护与开发 [1]。

  (二)旅游营销意义

  要使历史文化名城发挥其现实的社会、经济意义,实现其历史的、文化的内在价值,旅游营销必不可少,而旅游营销则必须规划先行,规划则必须以保护为前提。旅游规划要注重资源评价和约束分析,尤其是环境容量的研究,合理控制游客数量、游客密度,调节客流量以缓解;缓解对旅游地环境的压力,避免超载而造成对文化环境的破坏。旅游之规划,一定程度上就是让文化符号通过景点呈现在游客面前,让游客在旅游中感受到旅游地的文化魅力。世界旅游组织的《世界旅游报告》指出,在21世纪,旅游市场对文化的需求不断增强,文化旅游正以每年10%~20%速度增长,现代旅游已从传统的观光旅游向文化旅游层次发展[2]。旅游营销规划要善于借势文化营销:即借用电影和电视来宣传文化旅游景点的悠久历史和内涵。此外还得加强主题文化营销,即通过挖掘旅游景点的传统文化内涵和优势,对这一旅游景点进行的主题文化营销。如扬州 “烟花三月经贸旅游节”就根据其所在地的旅游资源优势和特色,每年定期举办一次。

  二、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营销包装

  (一)历史文化名城的“打包”营销

  历史文化名城的景点都有各自文化内涵,这种文化内涵通过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形象价值等的“打包”营销方式潜移默化地体现出来。这种“打包”营销,就是以顾客为中心,一方面,要求市场营销的多项活动密切配合,如设计生产、分配渠道的选择、市场调研等都必须相互配合,成为一个整体;另一方面,整个营销活动必须与企业其他各个部门的活动协调一致。旅游业包括吃、住、行、游、娱、购等方面,是综台服务性行业,客观上要求旅游部门与其他产业部门紧密合作, “打包”营销颇有必要。对于旅游景点而言,当然也是游客至上,以游客价值最大化为根本出发点,全面突出景点的产品价值、服务价值、人员价值、形象价值,不但景观设计开发要符合游客的需要,而且在游客游览和欣赏景观的同时,要以适当的方式将景观隐含的文化价值揭示并传播到游客中去,使游客能感受到文化的熏陶、景点的价值。如从贵州赤水河到四川宜宾、泸州这个不到200公里的狭长地带,积聚了茅台、五粮液、董酒、泸州老窖、习酒、郎酒等酒业大亨,是一条名副其实的最具代表性的中国“酒文化长廊”。如果再配上这一带艳丽的丹霞地貌和碧绿的桫椤竹海,一幅独一无二的酒文化旅游风光就浑然天成。但目前还没有一家旅游公司打“酒文化”旅游的旗号[3]。“打包”营销要求景点的开发设计、经营、管理、营销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一个整体,并在统一领导下运行。

  (二)利用历史文化积淀包装旅游线路

  历史街区、历史路段是历史文化名城的精华所在,一般都保存有较多的历史遗存,有较完整的环境风貌,能够相对全面地表达城市的历史文化信息,展示城市发展的历史延续和文化特色。不同的历史街区和历史路段,其旅游线路设计还可选择不同的游览方式。如北京的“胡同游”采用黄包车作为游览工具,穿行于胡同巷陌之中,别有一番风情;而黄山屯溪老街改造为步行街后,让游客可以随心所欲地漫步在街头,领略皖南民间风情[4]。另外,旅游线路设计不但要重视物质层面的景观利用,而且要重视非物质开发,如平遥的晋商文化、皖南的徽商文化、北京的胡同文化,用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来引导游客,让游客去寻找一种历史的真实,体现历史的积淀。

  三、历史文化名城旅游营销以“差异”竞争取胜

  (一)旅游营销中注重文化的“差异”营销

  旅游的本质属性是文化,感受文化差异,探索文化,体验文化是旅游营销取胜永恒的动力。旅游文化是现代旅游业发展的立足点和灵魂,亦是旅游产品竞争的底蕴所在。

  1.历史文化内涵。华夏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它成为东方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文化体系。很多外国人来中国,就是来看看拥有五千年文明的中国,周口店、孔夫子、兵马俑等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吸引力,它为中国旅游企业跨文化营销提供了很好的基础。对于国际游客来讲,中国的历史文化内涵尤具吸引力。

  2.文学审美内涵。古代众多的文人骚客为后世留下了无数的优秀文学作品。李白诗云:“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扬州,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两千五百年的文明积淀透发出迷人魅力。古运河横贯扬城,杜牧、秦观……多少风流人物留迹维扬。扬州是一幅历史长卷,踏进绿杨城郭,眼前是清风、细柳、明月、绿水,有的是一种宁静的清新。秀美的自然风光与历代无数诗词吟咏、题记、楹联等文学作品交相辉映,人文与美景融为一体,由此营造出诗情画意的文化氛围。旅游风景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及宣传包装应该着力于渲染强化这种文化氛围。引发其审美思维,使其达到情景交融的最高审美境界。

  3.宗教文化内涵。中国的宗教文化源远流长,无论是本土的道教,还是外传的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都包含了内容各异、博大精深的宗教文化。一些石窟石刻以及寺庙等旅游景点应该对自身宗教文化进行深层次挖掘,配备文字或优秀导游员对其内涵进行解释。让游客领会到宗教文化的独特,争取到更多的回头客[5]。

  (二)时空关系的“差异”营销

  旅游市场营销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的内容和要素众多,其中,时间、空间和关系三个核心要素影响着整个营销系统的结构和效率。

  1.时间方面的“差异”营销。

  充足的时间是开展旅游活动的前提。不同行业、不同职业和不同年龄阶段的旅游者对出游时间的选择存在差异性。这就要求旅游营销者必须针对不同的对象,在不同的时段采取不同的营销对策。旅游产品也要有时间上的考虑。首先,旅游资源的时间属性明显,尤其是自然资源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四季变化不同,适游期长短不一。譬如四五月份是游览江南美景的最佳时期;冬季可以到哈尔滨等北部城市看冬天景观,参与冰雕、滑雪等项目,还可以到海南度假;夏季可以到大连、青岛海滨度假等等。其次,旅游产品的设计不仅要考虑客观存在的旅游资源的时限,还必须考虑旅游产品最佳的市场接受时间。譬如通过人工技术延长花卉城市的旅游周期;旅游目的地日间活动和夜间活动的搭配设计等。营销决策更要考虑时间因素。时间在营销决策上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信息传递的时间效率、营销计划周期的选择上。首先,营销决策是建立在充分的营销调研和信息收集基础上的,伴随着营销规划和分析、营销战略选择、营销组合制定、营销计划实施和反馈等时间序列过程,信息贯穿始终。信息除了准确、可靠外,最重要的就是时间效用性强和适应时机。再次,旅游营销计划的周期长短和营销时机的选择,直接关系着营销成本的控制、营销的最终效果。譬如,在经过了“绝版三峡游”和“告别三峡游”的市场促销后,没有适时地提出“新三峡,新体验,新感受”的营销攻势,从而导致了“告别三峡游”后几年市场的持续冷淡[6]。

  2.空间方面的“差异”营销。旅游资源空间分布有差异。

  气候、地貌、土壤、植被等要素组合形成的自然地理环境。就中国自然旅游资源而言,形成了东部以调和型为主,西部以矛盾型为主,“南秀北雄”的空间特征形态。如长江流域及“杏花春雨江南”的阴柔之美,包括西南的灵秀之美,华南的华丽之美;黄河流域及“骏马西风冀北”的阳刚之美,包括中原的雄壮之美,东北的粗犷之美。如人们都喜欢异地购买旅游纪念品。现在,不少旅游纪念品在全国各地都能买到。旅游者之所以不愿在自己家门口购买,而要不怕麻烦、不怕劳累地在产品生产地购买,其原因就在于异地购物的吸引力。异地购物冲动的产生,源于旅游者认为自己购买的不仅是一个商品,而且是负载了当地文化及旅游所获得的愉悦和快感的宝物。一个或许到处都可以买到的工艺品,在旅游者的眼中,它成了凝聚景区文化和纪念愉快旅游的载体,具有了十分特殊的意义[7]。中国旅游者旅游空间形态总体以线型为主、向点式纵深。传统“走马观花”式的线型条状、环状开始向尽事区域内部资源的纵向空间延伸转变。游客的空间行为形态不仅是单一的线型回路,开始转向核心节点的纵向深化,最终形成一种立体网状结构,其中历史文化名城的空间“差异”营销若做得好,可大大增加其历史、文化的内在价值。

  3.关系方面的“差异”营销。

  消费者、经营者、管理者相互之间构成旅游营销的关系,各自从自身出发,均有各自的需求和预期。消费者、旅游消费者,即旅游者,是催动旅游产业发展的核心原动力,也是旅游活动的主体。旅游产品的设计和营销都围绕旅游者来展开,食、住、行、游、购、娱等产品的提供都是以旅游者满意为目标,并且旅游者也参与旅游产品的生产,在旅游活动中处于关系网络的中心。经营者。旅游经营者包括所有为旅游者提供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关系主体,如旅游供应商、旅游代理商、旅游批发商、旅游分销商等,包括交通、饭店、旅行社、景点景区、餐饮、旅游商品、娱乐等。以旅游经营者为中心的关系网络主要包括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经营者与旅游消费者之间的关系、经营者与行业管理者之间的关系。

  管理者:这里的旅游管理者主要指政府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政府主导型旅游产业的发展在中国是符合国情的,政府管理者在旅游产业的发展中扮演着多重角色,既管理,也服务。旅游管理者制定行业发展规范,规范行业市场环境,扶持旅游企业发展,研究旅游业发展状态,协调旅游经营者之间、旅游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调查、统计行业数据,预测行业发展趋势,提供安全保障系统。以及与国外相关组织交流、合作等。各级旅游局要处理好与文化部门、土地部门、交通部门、城建部门等旅游相关管理部门的关系,避免多头管理、条块分割。

  综合分析时间、空间、关系三大要素对旅游市场营销的作用机理出发,充分考虑各个要素在时间、空间、关系三个维度上的“差异”定位,从而制定有效的旅游经济活动规划,以满足旅游消费者的各种需求。旅游“差异”营销通过对旅游需求和旅游产品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对应分析。对旅游市场供求关系进行深刻量度,从而在产品策略、定价策略、促销策略和分销渠道上进行准确定位[6]。针对“差异”,各取所需,采取不同的营销战略和营销组合,提高旅游营销的组织效率和科学程度。

  历史文化名城是中国珍贵的文化遗产,每一个历史文化名城都是独特的,具有各自的特征。在实际营销中,应坚定不移地贯彻保护为主的开发营销原则,保护好历史文化名城的原生旅游资源,并在此基础上,以名牌战略创造历史文化名城良好的旅游形象,保持活力,促进它的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林,王驻.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编制方法研究[J].城市规划,1998,(3):37-39.

  [2]李晶.后工业化时代旅游营销模式初探[J].商场现代化: 中旬刊,2007,(8):119.

  [3]姚航.旅游营销要打“文化牌”[J].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1):65.

  [4]甘萌雨,张捷.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开发[J].资源开发与市场,2000,(2):119.

  [5]刘婧,靳俊喜.旅游经典景区营销策略[J].企业研究,2007,(2):58.

  [6]马勇,王勇.旅游三维营销概念模式的构建与实践价值评估[J].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4).

  [7]刘蓬春.旅游纪念品营销策略[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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