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务会计方面的论文
法务会计学是法学与会计学相结合产生的一门边缘学科,法务会计诉讼支持是指法务会计专家在诉讼案件进行中提供的服务。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浅谈法务会计方面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浅谈法务会计方面的论文篇一
法务会计对财务舞弊的控制
一、法务会计控制财务舞弊的优势
法务会计是将会计和法学相结合而形成的一门学科,它把会计知识同法律界的一些技巧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法务会计通过寻找财务舞弊为法庭提供法律证据。伴随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财务舞弊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关注。法务会计在查找和控制财务舞弊方面有着自己的独特优势。首先,法务会计针对性强。法务会计中的舞弊审计主要的作用就是查证财务舞弊行为,法务会计师能够收集证据并作为专家证人在法庭上来作证。其次,范围较广。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们需要更高质量的会计信息披露来满足自己,这就导致了一些企业为了掩盖自己财务危机出现舞弊行为。因此涉及舞弊的案件越来越多。法务会计师能够利用自己的法律和会计知识来进行调查取证提供专业意见用于法庭证据,帮助公司或者个人来维权。最后,方法的多元性。法务会计是将法学、会计学、审计学甚至侦查学融为一体的一门学科,由此能够看出其多元性。正是这样,法务会计能够充分利用其它学科的方法,并将这些学科的知识和技术综合起来合理利用,从而解决法律问题。
二、法务会计对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的控制
(一)法务会计对财务舞弊案件的调查
首先要做的就是先查找舞弊的事实证据。法务会计应该明白哪些是控制的薄弱环节,哪些环节易出现舞弊行为,合理估计舞弊出现的可能性,有重点地调查。接着要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由于注册会计师面临的工作压力,他们出示的审计报告难免有失公允。法务会计不能完全信赖这些报告,要对审计报告进行分析,找出有粉饰的地方。最后就是分析性的程序。分析重要的比率或趋势,找出出现异常波动的地方,为舞弊行为找到初步的线索。
(二)法务会计财务舞弊案件中的诉讼支持
为了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加大舞弊行为的成本是必须的。在法务会计的帮助下能够加大赔偿力度,减少舞弊行为。法务会计在这类诉讼案件中的服务有:第一,对诉讼风险进行评估,并参与制定诉讼策略。法务会计能够帮助律师分析当事人在利用会计信息中的弱点,协助制定有效的策略,提高胜诉的概率。第二,负责收集、审查并进一步鉴定会计资料的证据。法务会计对会计记录的产生过程较熟悉,能帮助律师解释相关的会计问题,帮助创建提供给法庭的证据表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第三,提供咨询并参与谈判。在案件的处理中,法务会计能够解答司法人员和律师有关会计的问题。第四,认定责任人在会计和审计准则方面的遵守情况。为法律人员提供有力的证据。第五,计算损失量。一方面法务会计可以参与考察相关人的损失范围,损失的具体内容以及计算方法的合理性,另一方面可以对方专家的损失报告,分析其优势和劣势。第六,出庭作证和质证。法务会计可以作为专家证人或鉴定人的身份出庭作证,发表意见,接受询问和质疑,也可与对方专家进行对质,以查清真相。
三、结束语
总之,我国的法务会计尚处于起步阶段,发展规模和速度不及国外。尽管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还不成熟,相关的市场经济体系和法律体系还不完善,法务人员比较欠缺,但国外的经验告诉我们,法务会计作为一个新领域值得我们推广下去。相信经过我国学者的不断实践和探索,积极总结经验教训,法务会计一定能成为实用性学科,将在财务舞弊控制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浅谈法务会计方面的论文篇二
小议法务会计经济损失计量方法
一、法务会计在诉讼支持中对损失计量结果的认定中容易出现的问题
(一)损失计量理论研究上a.损失计量的实际计算方法等棘手的问题研究较少,并且往往局限于对这些文献的写作借鉴,对实务研究较少。随着经济的律问题的现实需要,对损失计量的社会需求越来量的研究迫在眉睫。b.会计报告的欺诈者实施财务舞弊后的损失计量赔偿研究不完善。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来看,社会的发展和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国民的法护意识增强,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利益冲突和纠纷、如果受害者知道他们就有了举报违法行为、协助政府部门调查以较低成本的执法行动,而且通过违规者被从高制裁提高了威慑效果。
(二)法务会计在诉讼支持中对损失计量结果的认定上对法务会计在诉讼支持中对损失计量结果的认定不够清楚,法务会计的工作成果就是出具一份专家报告,法务会计工作人员以证人或鉴定人的身份出席法庭,就其得出的损失计量的结论进行说明、并接受询问和质疑,以期协助人们认清案件的真实情况,帮助法官做出公正的判决。这也是损失计量最终目的之所在。法务会计对损失计量结果的认定体现在诉讼支持程序中,诉讼程序的进行过程、也是损失计量结果被法庭认可的过程。笔者以诉讼程序为依托,来探究损失计量结果是如何被法庭认定的。
二、对策
损失计量进行实务处理研究:
1)诉讼前。在提起诉讼前,法务会计人员可以帮助客户进行诉讼风险评估,预测胜诉的概率及可获得的经济赔偿。在这个阶段,法务会计人员可与律师一起进行诉讼评估和预测,就潜在诉讼涉及事项,进行早期和充分的信息交流,制订出最有效的诉讼策略,争取胜诉机会。如需收集何种财务证据、如何收集对方当事人可能出具何种证据来提出抗辩、如何对应这些证据及抗辩;合理计算经济损失,并提出相应金额的赔偿要求等。
2)法院受理后。法院受理案件后,法务会计人员在诉讼中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在开庭审理前有一个以调查事实、收集证据和出示、交换证据为主要内容的程序,称为证据开示程序。证据开示程序是“诉讼对抗原则”的要求,目的是“最大限度地给予当事人接近所有与纠纷有关联的信息的权利。”在证据开示程序中,所有将要进入诉讼程序的证据都必须向对方强制列示,这与我国的庭前证据交换制度相似。而法务会计在此阶段可以通过对事实的分析判断,建议选择出示的证据,同时还可以协助律师或当事人出具所谓质询书等多种文书。诉讼双方通过这个程序可以获知和理解对方证据的事实和推理,如果在此基础上能达成共识,就可以结案。
3)在诉答程序中。在民事赔偿诉讼诉答程序中,法务会计发挥的作用主要在各种司法文书的形成过程中,如对可获得赔偿数额进行计算,在答辩状中帮助对原告方所列事实和损害赔偿的否定进行抗辩,甚至还可以基于事实分析协助当事人提出反诉。同时,双方的法务会计人员也可以协助当事人分析对方掌握的证据,比较和解、审判及其他解决方式的利弊,从而帮助当事人做出明确的选择,以节省审判所需时间和开支,避免审判的不确定性。交叉询问。在英美法系国家,专家证人一般都要经过交叉询问。交叉询问被英美学者誉为“发现真实的最有效的方法”。交叉询问的顺序一般为:提出证据的一方进行直接询问一对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反询问一提出证据的一方再询问一对方当事人再反询问。法务会计专家在针对自己的交叉询问中,依靠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帮助法官和陪审团理解损失计量有关问题,对损失计量报告中的专业问题作出解释,增强专家报告的可信性。法务会计专家可以帮助律师向对方专家提问,并理解对方专家在交叉询问中的回答,在针对己方当事人的交叉询问中,法务会计专家可以帮助己方当事人回答对方律师或专家提出的问题。
4)在审前程序中。在民事赔偿诉讼程序中,审前程序是在法庭审理之前,为了加强法院对诉讼的管理而由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以加快案件的处理,并为法庭审理进行准备为目的的。法务会计师在这个阶段,可以帮助当事人和律师比较双方证据材料,分析定性和定量问题,明确、简化争点,进一步确定修改诉答文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排除无实际意义的诉讼请求和抗辩,并避免不必要的证明和重复证据,并从专业视角和成本一效益的角度分析和考虑和解的可能性以及用其他的专门程序解决争议的问题。一些法务会计人员利用对经济纠纷的性质和损失计量情况都比较熟悉特点,充当当事人的调解人,帮助当事人以更为迅捷的方式解决问题。
5)法院审理案件阶段。在初审开庭审理阶段中开庭审理是诉讼程序的核心,是陪审团和法官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实质审理并做出裁判的重要程序,也是充分展现法务会计损失计量诉讼支持职能的阶段。经过诉讼前阶段、证据开示和交叉询问之后,对双方仍不能达成协议或仍存在争议的问题,就要交给法庭来判决。但这并不意味这双方专家证人可以无所作为。在法庭上,专家证人要经受住法官的交叉询问。事实上,一方专家证人的证词和庭审中的证据只要能经受住对方严格的交又询问且有理有据,不管对方是否接受,便能得到法庭的采纳,为客户的胜诉提供有力的保障。
6)在终结程序中。在法庭作出的判决被登记后,当事人如果认为在审理过程中存在错误,可以通过申请重新审理或者提出上诉的方式寻求进一步司法救济。如法务会计人员认为裁决的数额明显过高或过低,或是违背了法律的规定,都可以建议己方当事人要求法官重新审理。法务会计师若在庭审之后发现了新证据,也可以建议己方当事人要求法官重新审理。
三、小结
在涉损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在我们目前混合司法鉴定人模式下,虽然当事人双方都有权力聘请法务会计人员对涉损事项进行损失计量,但损失计量的结果要客观、公正,否则,就不能为庭审提供诉讼支持。如果当事人出于赢得诉讼的心理而高额聘请有利于自己的专家证人,那么就会造成司法成本的浪费,降低了专家证人的公信力。
浅谈法务会计方面的论文篇三
新世纪下法务会计的本质
一、法务会计的应用领域
最早的法务会计主要解决的是内部股票舞弊和信贷行业的丑闻,但随着对法务会计的更深理解,其所应用的领域也越加广泛。
(一)会计事务所的拓展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对企业及相关利益者账目的审计、设计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咨询、验资等。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师事务所的发展也很快,同时涉及的经济业务亦趋于复杂,拓展相应的业务,能使事务所在激烈的竞争中更加突出,法务会计无疑是其的较优选择。
(二)大型企业需要法务会计
大型企业涉及的经济利益纠纷更加纷繁复杂,需要法务会计人员运用法律、会计、心理学等学科融合在一起提供相应的专业知识。企业拥有法务会计人员,不仅能及时处理纠纷问题,还为企业招聘会计、法律人员节省了大量开支。
(三)律师事务所开展业务的需要
律师事务所主要是为委托人提供各种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刑事、民事、行政、非诉、顾问、咨询六大类。律师对于法律是很精通的,但在企业面临的很多经济案件中,律师和会计师是有很大差别,律师对于企业的整体运作有一定了解,但对于企业的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不一定能准确地解读,同时对企业会用什么手段来舞弊企业行为也不是很熟悉。所以事务所对法务会计产生了需求。
二、法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及律师的异同
传统的法务会计大多是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账务处理,制作会计报表等。他们对于企业的财务问题了解的很透彻,但由于知识的单一性,财务会计只能处理与企业账务有关的事情,这必然存在着许多的局限性。律师则是作为法律工作者,以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为生,简单说来即为打官司,解决纠纷,争议等。然而法务会计却是将两种专业性很强的学科融合在一起,具备法务会计资格的人,既懂得如何运用会计的知识看懂企业的财务报表及账簿,同时也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的知识来解决因企业发生的经济纠纷。
三、结语
现代社会飞速发展,单一的专业知识已不再适应这样的环境,我们需要的是在有稳固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还能灵活运用其他领域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法务会计正式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一种职务,它融合了两种学科的专业知识,因而我们不能简单的把它归属于是会计职务还是法律职务,而应该在遇到实际问题时,分情况灵活运用所需要的知识,将会计与法律有机的融合在一起,使法务会计更加的受到不同行业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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