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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探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因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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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会计信息是否失真。是评价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的工作质量与可靠程度的重要标准。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刍探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因素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刍探会计信息失真的制度因素全文如下:

  一、产权制度不清晰是会计信息失真的根本原因

  首先,我国目前会计信息失真之所以成为普遍现象,其根本原因就是在企业制度改革过程中,企业产权归属关系界定不清楚,强调政企分开、自主经营的同时,作为企业产权最终所有者的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能受到削弱,而代表企业法人财产权的监督机构却未能建立,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的受害对象不明确,因而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比较突出。

  其次,由于产权归属不明确,导致企业会计监督权的缺位,经理把持企业,形成所谓的内部人控制局面,追求自身效益最大化,而往往与企业利润最大化背道而驰,扭曲了会计信息作为企业经营最大化的手段,目前我国企业会计在人事上由企业负责人任免,财政部门只是在业务上进行培训,在会计监督上没有真正行使企业所有者的权利。

  最后,产权归属明确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如果企业产权主体明确,当其产权受到伤害时,可通过交易行为达成协议,以确定损害方应为此所付出的代价,从而达到资源优化的目的。反之企业产权不清晰,将会使部分产权置于公共领域,形成所谓的“公共产品”,为谋求公共产品产权利益的企业往往扭曲会计信息。例如承包经营,产权界定是基于短期的利润指标,有的承包人就通过少提或不提折旧,将费用资本化等手段来追求短期利润,不顾企业长远发展,并使企业的会计信息不全面、不真实。

  二、会计制度的不完善是会计信息失真的直接原因

  1.按我国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中规定,企业的许多经济业务在会计核算方法中具有可选择性,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

  例如企业存货的计价方式就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分批实际法等多种方法,另外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坏帐处理方法、对外投资核算方法、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等等,都可以做出不同的选择。即使是两个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完全相同,不同的方法对期末存货及销售成本的水平有不同的影响,因此,财务报表数据有所不同,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两个企业的财务分析发生扭曲。可供选择的方法越多,会计主体就越倾向于选择对反映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有利的办法,而不管该办法是否能客观、公允的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供选择的方法越多,会计主体就越可能频繁地变更会计核算方法,而不论这种变更是否合理、合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2004年笔者参加了集团公司200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集团公司下属企业在建工程及改造工作已基本结束,但集团下属企业固定资产总额增加较少,多数完工投入运行资产不转资,通过少提折旧来调剂利润,达到完成承包任务的目的。

  2.财务报表运用货币计量,本身就有局限性。

  首先币值稳定假设本身在剧烈的通货膨胀的情况下,是不成立的,因而建立在币值稳定基础上的财务报告在物价持续、剧烈变动时,不可能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次当前有不少难以用货币计量、但却对决策有用的信息被排除在财务报表、甚至财务报告之外,例如在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中,人力资源和知识产权是企业的巨大财富,但人力资源的价值在财务报告中却不能得到反映,知识产权的真正价值也难以在无形资产中显现出来。

  3.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固有的估计和专业判断会引起会计信息的失真。

  无论是会计准则还是会计核算制度,都是连接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的桥梁,但会计学本身并不是一门精算科学,允许有大量的估计和专业判断,这种学科属性反映在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中,就留下大量的估计和判断空间,使得会计信息或多或少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计主体实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4.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滞后性是引起会计信息失真的另一制度原因。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作为一种规范,往往落后于经济业务的发展速度,致使企业完全按现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去核算,在没有相应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期间内,会计主体对这些经济业务或现象要么不作任何核算和披露,要么核算和披露不充分,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琼民源”事件的教训导致了中国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产生,便是典型的例证。再如在我国前一段时间,因缺乏期货投资及其他新的衍生金融工具会计核算披露的规范,导致许多拥有期货投资和其他新的衍生金融工具的会计主体因未披露或披露不充分而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5.会计的一些法规的相对不稳定性造成制度执行的效果差,导致会计信息失真。

  一项规章制度出台后,将会影响到我国各行各业的经济活动,因此,如果会计规章制度变动得太频繁,将会使这些规章制度涉及的单位难以应付,各单位执行的力度不统一,久而久之,这些制度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例如资产评估制度在实行过程中,一些上市公司利用资产评估来虚增企业的资产和利润。

  三、消除会计信息失真制度因素的对策

  1.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真正实现产权清晰、权责清楚、管理科学、政企分开。明确产权关系,完善代理制度,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企业产权制度及相关的产权监督系统。对于产权问题,应明确关系,划小共有产权的范围,缩减代理层级,变过去由政府委托管理为产权人直接委托代理人管理,产权人对于代理人有直接的任免权利,从而强化产权人的监督作用。在明确产权关系的同时,应建立和完善代理人市场,企业所有者从代理市场选择代理人,代理人市场应存在激烈竞争,构成对代理人的威胁机制,对于不称职的代理人实行市场禁入制度。与此同时,完善对代理人的绩效考评制度,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从而使代理人忠实的完成其代理职责,克服代理人行为失控及操纵行为。

  2.强调和规范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在证券市场发展的新形势下,会计信息已真正成为投资者判断企业机会和风险、引导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适应这些变化,我国对会计信息披露提出了许多新的具体要求,比如,要求企业披露各企业的分部信息,使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不同分部的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了解分部风险的大小,从而在总体上把握企业风险和机会,这样投资者对未来预测就多一分把握,少一分不确定性;

  同样,由于会计假设和估计的存在,使得会计报表的数据只能是相对真实,而不可能绝对真实、因此必须要求企业在会计报表中,除反映货币信息外,还应通过表外附注等其他形式提供对决策有用的非财务信息(例如重大投资项目、人力资源、环境信息等),或对会计要素的定义做出修正,改变确认标准增加会计报表的容量,使得现今被排除在报表之外的一些重要信息也能得到明确而恰当的反映。

  3.加快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步伐,为会计核算和报告提供规范。

  应当看到,我国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尚在建设中,还需进一步完善。为此我们应当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和其他国家会计准则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经济发展和现实情况及趋势,加紧制定适合我国国情、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并适时地对已经发布的具体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进行修订,为会计核算和报告提供及时、权威的规范,减少会计信息失真;在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中,严格规定各种会计核算方法的使用范围,加大各种具体会计核算方法使用的审批力度,对于变更会计核算方法的行为做出严格的规定和披露。

  4.在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中坚持“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多种计量属性结合使用”的原则,确保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历史成本虽然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的特点,但缺乏相关性,在科技进步迅速、物价变动幅度大的社会背景下,往往难以反映会计主体的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导致高估资产或造成潜亏。因此,应当以历史成本为主的前提下,采用公允价值、脱手价格、现行价值等多种计量属性结合使用,以更为可靠地核算和反映会计主体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使会计信息更接近实际。

  另外,在保证传统的会计核算基础上,根据我国目前的物价变动特点及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程度,选择一些受价格影响较大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并把调整的情况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以供会计信息使用者参考。随着多种计量属性的引入以及稳健性原则在会计准则和会计核算制度中的广泛和深入应用,会计信息会越来越接近实际情况。

  5.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会计法》实施条例,依法处置会计舞弊者。企业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内控制度只是对《会计法》部分内容的细化,但除此之外,《会计法》还有许多内容需进一步细化,否则不利于内控制度的建设,例如《会计法》在法律责任中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各种违法行为达到怎样程度才构成犯罪,应依据那些条款给予何种处罚,均无具体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另外,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会计法》、《证券法》、《公司法》、《刑法》等规定了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处理处罚规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相当难度,一是由于会计舞弊行为涉及到各方面利益,多方参与,相互因利害关系结成关系网,难以发现;二是执法部门力量薄弱,经验缺乏;三是各有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意识不强,各自为政。建议在当前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通过建立审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纪监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联系会议制度,通报审计过程中发现的会计信息失真情况和会计舞弊行为,对于其中已经构成违法违纪的严重会计舞弊行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我们坚信,只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会计信息质量将会越来越高。

  总之,会计信息失真决不仅仅是会计人员业务水平不高或秉承领导旨意而作假的问题,它与一国现行的产权制度、会计制度紧密相关。因此,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就不能局限于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单纯的就会计治会计,而应把它当作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综合治理,站在更高层次,从根本上消除导致信息失真的制度因素。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相对的,任何时候我们都不可能做到会计信息与实际情况完全吻合,但我们完全可以做到会计信息的公允,即非常接近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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