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啦>论文大全>毕业论文>财务管理>融资决策>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毕业论文(2)

秋梅分享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毕业论文篇2

  浅谈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问题

  摘要:制度创新能够引起最根本的改变,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需要制度性的金融创新不断推进。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融资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在业务和组织层面进行了大量的创新。但这些创新都只解决了部分信息不对称或者分工的问题,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首先概述了中小企业融资担保面临的主要问题,并从制度角度分析破解当前困境的路径。只有从制度层面进行改革和创新,才能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提供健康发展的环境。

  关键词:制度;金融创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

  0引言

  中小企业由于抵抗风险能力较弱,抵押品不足,同时信息不完全,在信贷市场中极易受到排挤。银行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时,往往采用信贷配给的方式,不仅额度有限且手续繁琐。同时,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困境也促进了融资担保行业的迅猛发展。近三年来,融资担保行业在保余额年增长率达到37%,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余额、受保中小企业户数等多项指标的增长率均接近30%。然而,这仅仅只是将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的风险转移给融资担保机构,信贷配给仍受制度的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本质上仍没有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实行商业化运作。因此,必须从制度的角度进行金融创新,从根本上改变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制度环境。

  1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发展现状

  近年来,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理论界和实践界都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在不断加大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业务板块建设的同时,引入中小金融机构成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信贷缺口及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关键举措:

  中小金融机构专注于中小企业融资,一方面,中小银行直接向中小企业融资,能够弥补中小企业融资的“信贷缺口”;另一方面,如信用担保等金融机构,通过与中小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从而掌握中小企业包括信息在内的各种优势资源,能够降低银行信息收集和识别的成本,从而降低银行与中小企业金融交易的成本。然而,中小金融机构的存在并没有改变信贷资源配给的均衡位置,并没有大幅度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

  首先,银行利用中小金融机构,本质上只是将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管理的业务进行外部分工,利用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降低自身面向中小企业信贷管理的成本。但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信贷配给并没有改变。而中小金融机构对信贷缺口的补充作用较小,由于受制于风险分散能力,中小金融机构不可能对中小企业进行大规模放贷。

  其次,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仍然存在,同时还增加了代理风险。许多融资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管理水平远不能与商业银行相比,其内部的风险控制流程建设也不够完善。因此,中小金融机构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可能不仅没有因为专业化分工而降低,反而会由于中小金融机构的专业水平较低,而加剧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此外,信用担保机构承担了全部或部分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一旦信用担保机构出现代理风险,银行也会因无法从信用担保机构收回债务而受牵连。近年来,担保行业陆续爆发的融资担保公司因关联交易、逃资本金等违法违规问题,对行业信誉,及银行和担保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都造成非常大的负面影响。

  2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制度约束

  从上文分析可以看出,从业务和组织结构的层面进行创新,对中小企业融资困境而言,治标不治本,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约束并没有改变:

  2.1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导

  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行业以政策性担保为主,商业性担保和互助性担保规模相对较小。由于政策性担保具有政府的信用支持,并带有非盈利色彩,能够提供很低的担保费率,因此很受中小企业欢迎。而互助性担保机构大多也是由政府主导建立的,受政府的监管。因此具有一定的行政色彩。同时互助性担保机构只适宜本地化发展,需要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做支撑,因此客观条件决定其无法过大业务范围。受政策性担保机构低费率及互助性担保机构的本地化优势影响,商业性担保机构的生存空间较小。

  2.2风险分担不均衡

  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在于信贷配给的均衡没有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均衡点,而关键因素在于商业银行不愿意承担更多的风险,不愿意充分承担到中小企业信贷供给的责任。因此,一方面,人民银行及银监会需要从行政的角度,通过影响商业银行国有控股部分的决策权,来引导商业银行更多地开展中小企业融资及担保业务。

  另一方面,因明确银行和商业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比例。政策性担保机构由于具有政府背景,且与地方性银行具有紧急联系,因此有资本向银行提出风险共担的要求。另外,与大型担保机构相比,大多数小规模的商业担保机构风险分散能力、管理能力及业务范围都较弱,只能全额承担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中的风险。

  2.3缺乏有效的风险管控机制

  在风险防范措施上,尽管大部分担保机构都建立了较为完整的信用管理流程,但实质的流程标准和操作却远远达不到中小企业融资风险管理的要求。绝大多数机构仅仅采用保证金或抵押等原始手段,并没有建立客户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一些关键的指标更是缺乏约束。

  此外据统计,从代偿率上看,互助型担保机构最低,商业型担保机构次之,政策性担保机构最高。其原因在于,互助型担保机构属于本地会员制,会员之间彼此了解,不仅具有经济往来,还有其他方面的人际关系,且入会标准严苛,因此发生代偿的发生概率最低;而商业型担保机构以来与

  成熟的商业运作,专业风险管理,能够将代偿率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政策型担保机构的经营指标与人员业绩考核不直接挂钩,属于非营利性机构。从业人员缺乏专业能力,机构缺乏科学成熟的风险管理机制,因此极易发生代偿。

  3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制度性金融创新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的制度性创新在于打破现有信贷配给的均衡,促使商业银行更多地承担起中小企业融资及担保的责任。商业银行具有更强的风险管理能力,从社会整体福利上看,更利于社会福利走向最大化。针对上述几个制度约束,本文提出了以下几点制度性金融创新的建议:

  3.1建立商业性担保主导的担保体系

  目前我国的政策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都存在的缺陷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经营考核与业务弱相关,从而极易产生管理弱化、代理风险加剧等问题;组织缺乏公司制的经营管理机制,担保业务缺乏科学的运作;组织人才专业能力不强,并不断弱化;受行政管理范围限制,业务范围无法扩大,风险得不到充分分散。而商业性担保能够觉得以上问题,但由于风险过大且缺乏补偿,许多商业担保机构不愿意或缺乏能力扩大业务规模。因此,可以通过政策引导及经济补偿的方式,促进商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担保业务。

  3.2建立“银保”战略合作关系

  中小银行及担保金融机构的快速发展,不仅能为大型商业银行提供专业服务,还能一定程度上弥补信贷缺口。因此,商业银行应与担保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合理分摊风险。商业银行利用担保机构的专业服务,减少信息的不对称,降低交易风险。而担保机构有商业银行的担保分担,能够更健康地持续经营,并不断扩大业务规模和专业化运营水平。此外,商业银行及担保金融机构能够互通信息,从而全方位管理和验证客户的信息。

  随着金融行业的改革开放,金融机构间的竞争加日益激烈,商业银行及担保金融机构需要共同寻找优质的企业资源。而中小企业客户群是未来金融业的蓝海,对海量中小企业客户的挖掘和管理需要依赖商业银行与担保机构各自的特长,共同提高经营效益、防范信用风险的能力。

  3.3规范担保金融机构的行业监管

  相对大型商业银行而言,担保金融机构数量增长快,但普遍规模小,经营管理专业程度不高。因此,建立担保行业完善的监管机制,左右着银行与担保金融机构的未来合作,也影响中小企业融资业务的大规模开展。

  首先,金融业监管部门需对担保金融机构的设立进行严格的管控。尤其是在资本实力审查、所有权关系、经营范围等反面,需加以严格控制。其次,对于组织结构及从业人员的能力要求需设立标准,如管理人员的从业经验,基层操作人员的从业资格及业务能力认证等。最后,建立有效的审查管理办法。担保金融机构的业务繁杂,给审查监管带来较大难度。因此需要加强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强日常报备和例行审查工作。从而确保担保金融机构的风险能够有效监控,并能及时发现和隔离。

  参考文献

  [1]丁永琦.关系型贷款视角下的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J].企业经济,2013,(2).

  [2]李勇.中小企业融资困境、民间借贷困境与制度改革[J].当代经济管理,2013,(2).

  [3]常晓旭.中小企业融资制度创新研究[J].新西部(理论版),2013,(8).

  [4]聂志国.我国中小企业贷款困境与信用保险融资制度综述[J].现代营销(学苑版),2013,(4).

  [5]郑曙光.民营中小企业融资新政:金融创新的制度基础与法制化路径[J].中国软科学,2012,(6).

  [6]黄思明.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运作模式分析[J].科技广场,2012,(7).

猜你喜欢:

3515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