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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运输企业改革问题分析论文

谢桦分享

  公路运输是在公路上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方式。是交通运输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主要承担短途客货运输。现代所用运输工具主要是汽车。因此,公路运输一般即指汽车运输。以下是今天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汽车运输企业改革问题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汽车运输企业改革问题分析全文如下:

  一、改革开放以来汽车运输企业发展的特点

  近年来,国有汽车运输企业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出以下一些特点:企业经营者的思路和导向由封闭向开放转变;企业的改革由单一制向多制性转变;企业的经营形式由单一运输性向产业化多元性转变;企业管理由资本的实物性向资木的价值性转变:企业经营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企业管理的落后性向现代化科学技术性转变。在这些发展变化中,涌现出许多改革发展卓有成效的企业,他们充分利用国家的政策,通过合作、兼并、收购等方式进行低成本扩张,从而壮大了企业的实力。

  例如:北京利康搬家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城市居民搬家业务的运输企业,他们本着为客户提供方便服务的宗旨,在搬家运输和装卸业务之外,还开设了向客户提供旧货收购、包装器具、上门装箱、打包甚至周转房等配套服务项目,并以优质、周到的服务而闻名京城搬家市场,并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公司规模由10年前的2辆车8名职工发展到120辆车800多名职工,“要搬家,找利康”己被社会广泛接受。

  二、汽车运输企业改革面临的问题

  (一)组织结构不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企业的组织结构,是指在协同工作、实现企业目标的过程中,联结企业成员等的方式以及这种方式所构成的形态。其设立的步骤是:首先进行分组,把企业总目标和由总目标决定的总任务,分解成各组分目标、分任务,并据此设立部门、职务、安置人员、明确各自的责任权利;然后解决配合、协调问题,把分组形成的各个部门编织成一个有机的整体。目前,汽车运输企业的组织结构形式,大部分仍是沿袭计划经济时期的模式构建起来的。在企业内部,所采用的生产经营及其组织模式和管理体系(制),也以计划经济手段为主。

  企业与政府之间政企不分的现象仍十分严重,这就造成了企业之间、企业内部各经营单位之间的优胜劣汰机制不能有效建立,企业“小而全”或“大而全”的问题普遍存在,严重制约了企业的正常发展。在所有制结构方面也不尽合理,突出表现为产权关系不够明晰。从形式上看,国有汽车运输企业的投资主体是单一的即国家,而实际上的投资主体已经多元化,国家、企业法人、集体组织和个人投资都有,只缘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去规范,或者说企业制度尚不明朗,显得产权关系混乱,不利于企业进行规范地融资投资活动,表现出汽车运输企业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非常迫切。但是,由于多种原因,汽车运输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难度还非常大,企业缺乏积极性,难有好的方案,这也是全国范围内汽车运输企业改制面较窄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资本结构僵化

  长期以来,国家对国有汽车运输企业实行统支统收政策,国家对企业进行资金投入,企业以投入的资金为国家创造利税。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创造的价值,除了职工工资外,几乎全部上缴国家。当时,上缴国家利润是国家对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也是企业所追逐的主要目标。利税产出要高于国家投入,企业仅以比率很低的折旧来维持简单再生产,实际上走的是拼设备、保利润的路子。这种政策延续到现在,使生产工具只剩下应该报废的残车了。

  据对14.8万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表明:国有资产的负债率为77.05%,扣除资产损失和资金挂帐,实际的资产负债率己达85.15%.再者,汽车运输企业对国家来说,是个半公益性企业,主要是满足人们旅行、生活物资的需要,同时还担负着抗洪抢险等任务。国有汽车运输企业平时是企业,战时是半军事单位,因此只是个微利行业。自1984年国家实行拨改贷后,国家基本上无投入,主要靠企业自有资金和贷款投入,形成一批无资本金注入的国有企业,加之资本市场尚未建立,国有企业的融资渠道由国家财政拨款转为银行贷款,其结果是“破车加贷款”,企业的经营可谓雪上加霜。

  近年来,各地汽车运输企业摸索和推行了单位承包、融资租赁等多种经营形式,筹集了一部分资金,但所筹集的资金,有的用于搞商场,有的甚至用来顶债,或进行了消费,真正用于车辆技术改造的投资较少。虽然国家颁布了新的加速折旧法,但大部分企业没实施。现有营运车辆技术结构急待提局。

  为了生存和求得发展机会,汽车运输企业也曾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和部分职工的资金吸收到企业里来,主要用于发展客运经营,以其自购车辆和租赁企业无形资产(主要是客运线路和汽车牌证等经营凭证)的形式,为企业改善运力结构,作过有益的探索,但由于个人财力有限,融入车辆的档次不够高,与市场需求高档、快速的发展趋势仍不相协调。

  (三)企业转机建制的步伐迟缓

  汽车运输企业通过推行承包、租赁、挂靠等多种经营形式,已使企业的资产产权多元化了,虽称不上是产权制度改革,但已为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论文格式然而,与其他行业相比,汽车运输企业转机建制的步伐仍相对迟缓,目前比较规范的公司制企业还为数不多。这主要有两方面原因:首先在主观上,表现为思想不够解放,包括政府的和企业的两方面因素。

  1.政府方面:

  尤其是主管企业改革的政府部门,他们积极鼓励、引导甚至“强迫”企业改制;而另一些企业的主管部门,仍沉醉于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管理体制和管理手段,习惯于政企不分的管理模式,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理由,延缓企业转机建制的进程,或者只在口头上支持企业转机建制,利用汽车运输企业中二级法人单位多的“优势”简单改制;这些作法,当然达不到真正转机建制的目的。此外,有的交通主管部门对企业指导、扶持不力,特别是有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在企业下放后,大都把主要精力放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对企业改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并疏于管理;还有部分道路运政管理人员甚至以一视同仁、平等竞争为由,把国有汽车运输企业与个体户相提并论,没有为企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竞争环境,致使企业转机建制步履艰难。

  2.企业方面:

  由于经济效益普遍不佳,担心改制后,股东分不到红利而影响企业形象,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担不起这个责任),这是比较保守的想法。如果利用自己的二级法人单位,搞形式主义的“改制”,仍旧是政企不分,则更没有实质意义。改制毕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起码要搞资产评估、产权确认、登记注册、变更公告等繁琐的工作,需交纳相应的费用,要消耗相当的人力和物力,虽然可能取得一定的收获,如核销呆帐,处理报废资产等,但保守的人认为不改制不也可以做这些事情吗?其次在客观上,目前政企不分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市场体系建设不够理想,对汽车运输企业的发展非常不利,并且与建立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企业包袱沉重,如运力落后、老化,资金匾乏,富裕人员多、离退休职工比重大,企业办社会现象严重,负债累累,交通规费重,社会摊派多、罚款多等等,难以轻装上阵去实现企业真正的转机建制。显然,汽车运输企业的走向,只能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的集约化经营。

  三、汽车运输企业改革的对策和建议

  (一)优化组织结构

  1.建立起结构合理、规模适度、技术先进、装备精良、门类齐全、质量优化的现代汽车运输企业。增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促进各利,所有制经济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通过市场逐步形成若干个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跻身于世界先进企业之列的大型汽车运输企业集团,实现汽车运输企业与国际经济接轨。

  2.通过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以及兼并、租赁、托管、承包、拍卖、破产等多种形式,全部放开搞活小型公有制汽车运输企业,大胆探索多样化的实现形式。建立一批专业化和集约化的“小巨人”企业。

  3.通过资产流动重组和资本经营,盘活汽车运输企业的存量资产。以资本为纽带,在快速客运、快速货运、物流服务、专项运输等方面,建立市场占有率较高、科技含量较高、经济效益较好、资本扩张力强的大公司、大集团,组建发起式的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公司的规范、有效运作,争取公司股票上市。

  4.打破条块分割,消除各自为政,实现全国统一、层次分明、分工合理、法规完备、竞争有序的汽车运输市场,并使资金、技术、劳动通过市场机制达到优化配置。

  5.政府转变职能后,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各级党政机关要与所办的经济实体和直接管理的企业在人才物等方面彻底脱钩,并在汽车运输行业管理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二)优化资产结构

  1.国有独资。在市场竞争中占有绝对优势,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并且可以通过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合法调控手段,保证资产保值增值的企业或企业下属单位,可以经过批准,组建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全部是国有资本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份制公司中,前者具有股东基础广、资本规模大、筹资能力强的特点;后者具有资本起点低、股东人数少、便于实际操作的特点,是大、中、小型企业都能使用的公司制改造形式。

  2.国资占股、职工参股。在市场竞争中有一定风险,但也有政府行政调控手段赋予了一定的优势的企业或企业下属单位,可采用国资占股、职工参股的资产结构,由职工投股,增量扩股或置换部分国有股,由国有资本股、职工股和社会法人股,组成有限责任公司。

  3.职工持股、租赁不动产和国家集体保留部分股份三结合。与职工人数相权衡,规模大、资产多,按政策剥离后,净资产数额远远超过职工集股的资金总额的企业或企业下属单位,可先将净资产的一部分出售给职工,置换产权或增量扩股,余下的土地、电力、厂房等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租赁给改制后的企业,还有的剩余部分继续由国家集体(集体控股公司)保留参股,组建成有限责任公司。

  4.售租结合。与职工人数相权衡,规模较大、资产较多,按政策剥离后,净资产数额远远超过职工集股的资金总额的企业或企业下属单位,可先将净资产的一部分出售给职工,置换产权或增量扩股,余下的土地、电力、厂房等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租赁给改制后的企业,组建成股份合作制公司。

  5.先售后股。资产按政策剥离后,职工出资投股可以全部购买或者是零资产、负资产的企业或企业下属单位,按“先售后股”规范,组建成股份合作制公司。

  6.企业重组。规模小、净资产少、经营十分困难或者资不抵债的企业或企业下属单位(含:客货车辆等运输工具),可向企业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拍卖、出售、租赁、托管、兼并重组或实施其他符合“三个有利于”的产权改革。

  (三)加快转机建制的步伐

  在我国汽车运输企业中,中小型企业的数量比较多,情况也千差万别。从各地改革的实践经验来看,企业改制大体有以下一些形式可供借鉴:

  1.股份制。可分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后者是各型企业都能适用的公司制改造形式。

  2.股份合作制。这是劳动者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相结合的企业组织形式,它兼有股份制和合作制的特点,已成为集体经济的一种重要实现形式。

  3.企业兼并。通过购买等有偿转让形式获取其他企业的产权,实现存量资产的优化配置。

  4.企业合并。两个或两以上企业,通过契约方式变为一个企业。

  5.企业联合。企业法人之间,按照经济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有计划地组成复合式经济组织。

  6.资产划转。是将劣势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无偿或有条件地划拨转移给优势企业,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

  7.嫁接改造。可通过引进外资进行合营、合资、合作,输入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改造境内企业,提高企业素质。

  8.出售。企业的资产所有者,通过协议或公开拍卖,出售给法人或自然人,既可整体出售,也可部分出售,既可出售给境内企业,也可出售给外商。

  9.承包经营。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通过订立合同,确定调整企业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利益关系。

  10.租赁经营。企业财产所有者将企业有期限地交给承租者经管,承租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并依照合同规定,对企业实行自主经营,其又有整体租赁、部分租赁等形式。

  11.分立经营。对生产经营困难、包袱沉重、整体难以搞活的企业,经债权人同意,在坚持不逃废悬空银行债务的前提下,将能够搞活的一部分资产从母体中分离出来,划小核算单位,成立新企业,分块经营,分块搞活。

  12.托管经营。在不改变企业性质的前提下,将管理不善、经营困难的企业,以契约形式委托给实力强、经营管理水平高的企业或托管公司经营管理,被托管企业的法人地位不变,归属也不变,财政上交渠道亦不变。

  13.企业破产。对因管理不善或其他原因而造成资不抵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按法定程序宣告企业终止。

  民营企业的改革,是一个探索的实践过程,企业改制形式还会有新的发展,因此需要及时总结,逐步摸索出适应市场经济要求、能够搞好搞活企业的有效形式。总之,无论采取哪种改制形式,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才是根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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