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宫廷称谓请安礼仪有哪些(3)
至于“太后吉祥”、“老佛爷吉祥”之类的称谓更为荒谬。皇帝、后妃、满汉大臣和大部分内务府官员、太监,无论当面或背地都称“皇太后”。道吉祥是太监圈里流行的见面问候语,皇帝、后妃、大臣们绝不会用下层太监之间的问候语去称呼皇太后。在清代,只有某些内务府低级官员才会与有地位的太监互道吉祥,以示亲近。至于“老佛爷”,这是清末一小部分近侍太监与内务府官员背地称慈禧的代名词,以示受宠和亲近,但当面是绝不敢称呼的(据记载,也有称呼“老祖宗”者)。同治年间是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大臣们为加以区分,在正式文书中会以尊号加以区分,如钮祜禄氏称“慈安皇太后”、那拉氏称“慈禧皇太后”“慈安”、“慈禧”均为尊号中的头两个字,背后会简称“东太后”、“西太后”,但也不会在当面或背地称呼那拉氏为“老佛爷”,因为这是为礼仪制度所不允许的。
对死去的皇太后,大臣们提到时都要称谥号,如那拉氏,则称“孝钦皇太后”。其实,既便太监们背后称“老佛爷”的也是极少数,一般对东、西两太后会简称“东边”、“西边”,称皇帝为“上边”。“老佛爷”之称其实并不自西太后始,乾隆皇帝因为寿高,当时近侍、太监背后就称他为“老佛爷”、“老爷子”,但大臣们则不会这样称呼。野史记载:纪晓岚曾在背后称乾隆为“老头子”,恰被乾隆听见,欲加治罪。纪氏机智解释才使乾隆转怒为喜。真实与否姑且不论,但由此可见大臣们在背后对皇帝也是不能随便称呼的。
“老爷子”的称呼一直到清末还存在,如溥仪的乳母就这样称呼他(见《我的前半生》)。
对妃嫔,太监称“主子”。因皇帝的妃嫔不止一位,则在前面冠以封号,如对光绪之妃珍妃称“珍主”,瑜妃称“瑜主”,以示区分。书面行文称“主位”。至于对皇子的称呼,也不像现在影视剧中一律称“阿哥”。在清代对皇子的称呼不同身份是有区别的,“阿哥”是大臣们对皇子的称谓,内务府官员和太监一律按皇子的排行称“爷”。书面行文则按排称“皇?子”。皇帝之女在未授封公主之前,一律称“格格”。
大臣们与皇帝奏对时提到死去的历朝皇帝,也不会说“康熙爷”、“乾隆爷”这样的话,这是近侍太监的语言,如嘉庆皇帝与大臣奏对时提到他的父亲乾隆,嘉庆称之为“皇考”,大臣们则必须称乾隆的庙号与谥号“高宗纯皇帝”。清宫档案文书也是如此,皇帝在位时标以年号,死去的皇帝则标以庙号与谥号。
清代除登基等重大庆典在太和殿举行,皇帝临朝议政一般在乾清门,临时设宝座、御案等。但召见和引见官员却不在此。召见多于养心殿东暖阁,引见多于养心殿明殿。其它如承德避暑山庄、圆明园等处,随皇帝巡狩、避暑而定。如影视剧中地点多模拟太和殿召见和引见,则是不符当时习惯的。
召见须由亲王、御前大臣、领衔军机大臣轮流带领大臣们去面见皇帝。引见须先进名单、履历折、绿头签,一人或数人觐见。现在影视剧中或见皇帝与大臣平起平坐,或站立谈话,这在当时是绝不可能的。召见或引见官员,须先由奏事处太监传旨,直呼被召见人其名,并领进屋内,大臣进来必须先跪安,口称“臣×××恭请皇上圣安”,满人则必称“奴才”,起立后走到皇帝所坐木炕前,在预设白毡垫上下跪,皇帝问即答。
多人参加召见,只能由领衔者回答,别人不能插话;被召见人也不能相互说话,只有皇帝问到方可回答。不像现在影视剧中给人印象似乎是在开讨论会。召见、引见无论时间多长,官员自始至终必须跪奏,直到皇帝允许“跪安”表示谈话结束,才可起立后退至门口转身退出。清代只有极少数人因身份特殊,可以坐或站与皇帝谈话。如顺治时“皇叔父”摄政王多尔衮免礼节,康熙时顾命大臣鳌拜赐座谈话,同光时议政王恭亲王、监国摄政王醇亲王可站立与皇帝谈话。但也不是永远不变,如恭亲王在同治时以议政王身份可站立谈话,但进门时也要跪安。在光绪时恭亲王只是领班军机大臣,就必须跪奏了。
跪奏时大臣们与皇帝的对话极其简明扼要,不像现在影视剧中长篇大论,喋喋不休。因为说话越罗嗦,跪的时间就越长。我们现在看清代档案召见记录,一般皇帝问话较多,大臣回答简而又简,几乎没有废话。跪奏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所以清代大臣都有一条不成文的规矩:“无论奏对何事,必以三语为率,并须简浅明白。”而且都用厚棉絮做成护膝,以免跪奏时间过长引起疼痛。并且经常练习,以免“失仪”(清制君前“失仪”要受处分)。清代笔记载:同光时军机大臣王文韶年届70,仍每日在家练习下跪;贵为直隶总督的李鸿章在慈禧做寿前也每日练习三次下跪。不少大臣常因跪之太久,腰酸膝痛直至病倒。所以跪奏时绝不会长篇大论。
另外,清代题材影视剧中召见场面皇帝与大臣往往光头、便服,这在清代也是绝对不允许的。大臣觐见须着常服补褂朝珠,戴红缨官帽。皇帝也是常服袍褂着冠。常服是皇帝在宫中正式场合所穿礼服,用为处理一般政务或召见大臣。官员亦如是,按清制穿错朝服最轻也要罚俸一月,因为这是清代制度所严格规定的,即以天子之尊,亦不能违背。
还有一点必须指出:无论召见或引见,太监、侍卫等均不得在屋内停留。
清朝的服饰与礼节
服饰和礼节是一个国家文化源远流长的最显露的标志。在明清两朝才创建起来的天子形象,使龙袍成为清朝帝王最具特色的服饰。按照清朝礼仪,皇帝龙袍属于吉服,在一般庆典、公务活动时穿著。而在重要大典、祭祀坛庙、纳后大婚时,皇帝穿更高一等的朝服。搭配朝服穿戴的饰物从头到脚包括了朝冠、朝带、朝珠、披领与朝靴。不同的服装名称,穿著场合也不同,在当时是有严格区别的。
清朝以异族入主中原。满族原是尚武的游牧民族,在戎马生涯中形成自己的生活方式,冠服形制与汉人的服装大异其趣。清王朝建立后,清代服饰也得以充分吸收汉族服饰的成就。以官服为例,马蹄袖、马褂是清代官员服制的一大特色,但官服上的“补子”直接取之明代,文官绣禽类,武官绣兽类,分别按品级的高低,绣以各类飞禽走兽,以突出官员在职能和气质上的要求。与明代不同的是,清朝的官服大褂的前胸是对襟的,补子也分为两块,绣在袍衫外面的大褂子上,称为“补褂”或“补服”,禽兽的花样与明代也略有差异。由于补子是在成衣后缝上的,对于边角的加工更为精细,常常配以精致的花边,突出了装饰效果。明代的乌纱帽到清代换成花翎,用孔雀毛上的“眼”即“目晕”花样的多少,分出单眼、双眼和三眼的级别。官员的朝服和常服,里三层外三层,行袍、行裳、马褂、坎肩、补服,重重叠叠,还要佩戴各种朝珠、朝带、玉佩、彩绦、花金圆版、荷包香囊等等。朝珠又有翡翠、玛瑙、珊瑚、玉石、檀木的等级限定,连丝绦都有明黄、宝蓝、石青之分。用什么款式、质料和颜色都要受到礼制的规范,违反规定的以犯罪论处。雍正皇帝赐死年羹尧,就有擅用鹅黄小刀荷包,穿四衩衣服,纵容家人穿补服的罪状,将服饰的等级之别细分到了极致。女装虽然相对宽松,但精雕细刻无微不至,镶边有所谓“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多至“十八镶”。在镶滚之外还在下摆、大襟、裙边和袖口上缀满各色珠翠和绣花,折裥之间再用丝线交叉串联,连看不到的袜底、鞋底也绣上密密的花纹。这样重重叠叠,无所不在的装饰效果,虽然有一定的美学价值,但如此繁琐细密的包装,是衣冠之治高度细密化的产物,这也使清代的服饰到了难以再发展的地步。
清朝官员穿的朝服,其实是由旗装演变过来的:圆领、捻襟、左衽,四面开楔,束腰,有扣绊,窄袖(有的带有箭袖),保暖、便于坐骑。清初开始的制度规定,官员入朝必须穿披肩领袍,谓之朝服。朝服带有箭袖,就是在本来就比较窄的袖口前边再接一个半圆形的袖口。一般最长为半尺,形似马蹄,又称“马蹄袖”。袖和肩是清服区别身份的标志。带箭袖的旗袍是满族贵族平时穿着和旗人百姓的节日礼服,一般旗人只许穿披肩领便袍,而到了普通百姓那里就只许穿无披肩的领袍,谓之便服。
旗袍有单、棉、皮之分。清初,其式样一般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规定“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带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 “箭袖”(满语称之为“哇哈”)。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规定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他王公大臣,都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请安原是明代军礼中的一项,见于《大明会典》。当时全国各指挥使司、各卫所都有这个礼节,称为“屈一膝”。建州卫也如此,到了清代,在八旗和明朝遗留下来的绿营中仍然沿袭旧习。本来,兵士见到上级军官应该下跪,但因为身上有盔甲,只屈一膝或半膝,久之,不穿盔甲时也以屈一膝为礼,并和叩首、打恭一样,含有问候请安的意思。在八旗人家和部分汉族官宦人家,晚辈见长辈,平辈中幼见长,奴仆见主人至亲友相见,都行这个礼,所以屈一膝又叫请安。但在衙门或公共场所,则不论旗人汉人都行打恭礼,不能请安。
男子请安的姿势:
先端正姿势,如“立正”的样子。然后向前迈左腿,左手扶膝,右手下垂,右腿半跪,略微停顿;眼平视,不许低头、扬头或歪头;双肩平衡,不许弯腰,左右腿的间距不可太大,保持左腿向前迈的自然距离,不可向后蹬腿。
女子请安姿势与男子同,只是左右腿的距离要近,动作幅度小,双手扶左膝,右手不下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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