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周官制划分
北朝之一。西魏权臣宇文泰奠定,由其子宇文觉正式建立。历五帝,共二十四年(公元557年—公元580年)。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北周官制划分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北周官制发展
北周官制,刻意仿古,效《周礼》六官之制。
《周书·文帝纪下》说:
西魏恭帝三年(公元556年)春正月丁丑,初行《周礼》,建六官。……初太祖 (即宇文泰)以汉魏官繁,思革前弊,大统中,乃命苏绰、卢辩依周制改创其事,寻亦置六卿官,然为撰次未成,众务犹归台阁。至是始毕,乃命行之。
苏绰死於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公元546年),而六官 (天官、地官、春官、夏官、秋官、冬官)的实施在恭帝三年 (公元556年),已在苏绰死后十年之久了。西魏恭帝三年十月,宇文泰也病死。第二年(公元557年),西魏为北周所代,宇文泰子孝闵帝宇文觉即位,但六官制度,还是被宇文泰的子侄们继续保持下来,一直到隋文帝杨坚代周称帝(公元581年);恢复汉魏官制,才算结束。
西周的六官制度,是适应西周当时的社会制度,即奴隶主对奴隶专政的一种制度。西周的太宰,最初本职是宰牲官之长。在殷代之初,伊尹以滋味干汤,后来做了宰相。西周也以太宰为宰相。太宰的本职,实际就是周天子的宫内大臣或奴隶总管。只有在周天子下了“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的命令之后,太宰才有权总摄五府,变成冢宰。所谓“五府”,是指地官司徒府、春官宗伯府、夏官司法府、秋官司寇府、冬官司空府而言。五府都得接受冢宰的命令,冢宰就由宫内大臣或奴隶总管变成而和后世内阁首相相似了。这套西周奴隶社会的官僚体系,宇文泰本想原封不动地把它搬到自己的政权 中,这自然会碰到一些困难,所以北周的统治者没有机械地袭用《周礼》的六官制。例如军队的建设,六军禁卫和府兵制度,并没有因实行周官制而打乱,又如地方官制自总管、刺史、郡守、县令至党正、里长等一套组织也依旧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
北周初年,宇文护任太师,大冢宰,政自护出,军政大权都操在宇文护一人手里。这时“五府总於天官”,六官制还显不出它的弱点来。到了周武帝宇文邕亲政以后,情况就不同了。中央集权国家大权不容傍落,一切军政大权都得由皇帝直接操纵。於是,武帝杀掉宇文护,任其弟大司马齐王宇文宪为大冢宰。《周书·齐炀王宪传》载,武帝以宪“威名过重,终不能平,虽遥授冢宰,实夺其权也”。从大司马迁大冢宰,应该说是升了官,而传记说“实夺其权”,是因为大司马有军权,迁为大冢宰后,如果皇帝下“五官总於天官”的诏令,那就有宰相的实权,比大司马的权力更大。如果没有下“五府总於天官”的诏令,那末大冢宰只能算是宫内的大臣,不成为首相,只是有名无实的职官。 五府不总於天官,大冢宰没有实权,皇帝把国家的最高权力都掌握在自己手里。虽然日常性的政务工作仍由六官来处理,但大事的决策,则必须要与皇帝很接近的官僚才能参预。这样,天官的御正大夫,“任总丝纶”,就成为中书监、令之任了。纳言大夫,出入侍从,就成为门下待中之任了。春官的内史,由于“朝政机密,并得参详”,地位也显得非常重要。北周后期,在中央政府的组织形式方面,表面上尽管是《周礼》一套六官制度,实际却是沿袭魏晋以来所形成的三省制度。
通过西魏、北周这次中央政府机关的官制改革,说明了《周礼》那套六官制度是行不通的。在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里,三省制度终於取代了复古色彩浓厚的六官制度。但是,这次官制改革对后来的一些封建王朝,还是有一定影响的。譬如唐代的尚书六部天官吏部、地官户部、春官礼部、夏官兵部、秋官刑部、冬官工部,还可以看出和北周六官制度的继承关系。这种尚书六部制度便被固定下来,直至清末才完全废除。
北周官制
北周官制比较完备,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六卿”及其属官上、中、下大夫,上、中、下士之官。官阶不叫“品”,而叫“命”。仿“九品”而定“九命”之制,“一命”最下、“九命”最尊。“九命”官制创始於西魏,《周书·文帝纪》云:
魏废帝三年 (公元554年)春正月,始作九命之典,以叙内外官爵。以第一品为九命,第九品为一命。改流外品为九秩,亦以九为上。
北周承西魏之制,每命再分为二,《通典·职官》云:
后周制九命,每命分二,以正为上,凡十八命。又行五等封爵:王、公,正九命;侯,正八命;伯,正七命;子,正六命。禄制以石为准,如公为万石;上大夫四千石;“下士”为一百二十五石。
北周官制府兵制
北周行“府兵制”,确立军职名号。以12大领24军府,上统於“八柱国”。府兵制影响及於隋唐。勋官之号有柱国大,上大,大,上开府仪同大,开府仪同大,上仪同大,仪同大。戎号有二大(骠骑大、车骑大)、四十三(骠骑)、车骑、征东、征南、征西、征北、中军、镇军、抚军、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前、后、左、右、冠军、辅国、镇远、建忠、中坚、宁朔、宁远将 军、扬烈、伏波、轻车、宣威、明威、襄威、厉威、威烈、讨寇、荡寇、荡难、殄寇、殄难、扫寇、扫难、旷野、横野、虎威、虎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