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典故
焚书坑儒,又称“焚诗书,坑术士(一说述士,即儒生)”,西汉之后称“焚书坑儒”。下面学习啦给大家整理了焚书坑儒典故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焚书坑儒典故
秦始皇憎恶儒生引用诗书来反对秦的法律,于是焚毁诗书,坑杀儒生,对中国文化带来极大的摧残。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淳于越反对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建议依据古制,封子弟功臣以为枝辅。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现象,提出焚书的建议。秦始皇采纳其建议,下令除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书外,凡列国史记、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等均限期交出焚烧。此外还规定偶语《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诛,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30日不烧,黥为城旦。
焚书对古代文化典籍造成极大的破坏。次年,为秦始皇寻觅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卢生,因难以继续行骗,便以始皇贪于权势,未可为求仙药为由,相约逃亡。秦始皇闻讯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黔首,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受株连的儒生达460余人,全被活埋于咸阳。焚书坑儒暴露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焚书坑儒解析
[释义] 坑:挖坑活埋;儒:儒生;读书人。指秦始皇焚烧《诗经》、《书经》等古代典籍;坑杀一批儒生。后泛指对文化和知识分子的摧残。
[语出] 汉·孔安国《尚书序》:“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我先人用藏其家书于屋壁。”《汉书·地理志下》:“并六国;称皇帝;负力怙威;燔书坑儒;自任私智。”
[正音] 焚;不能读作“fěn”。
[辨形] 坑;不能写作“炕”。
[用法] 含贬义。一般作主语、谓语、定语、宾语。
[结构] 连动式。
[例句] 秦始皇时期;嬴政实施暴政;~;毁坏了大量文学典籍。
[英译] burn the books and bury the scholars alive
焚书坑儒造句
1 卖国政府焚书坑儒,大肆杀害爱国青年。
2 历史已经对秦始皇焚书坑儒作出了公正的评论。
3 对秦始皇焚书坑儒这件事的评价,我国学术界历来褒贬不一。
4 秦始皇时期,嬴政实施暴政,焚书坑儒,毁坏了大量文学典籍。
5 卖国政府焚书坑儒,大肆杀害爱国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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