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本(2)
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
根据国家、省、潍坊市关于旅游安全事故的有关规定和市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确保游客的安全,减少损失,及时妥善地处理可能发生地旅游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始终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一旦发生旅游安全事故,要迅速启动紧急预案,在最快的时间和最小的范围内予以控制。
二、组织保障
(一)为了妥善、及时地处置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突发性事故,市旅游局决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全市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稳定和安全管理科科长兼任。日常办事机构设在稳定和安全管理科,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旅游安全事故工作由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在市政府和潍坊市旅游局的指导下,开展处理本辖区内可能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
(三)各旅行社、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点)、旅游车船公司等旅游经营企业,也应成立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由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亲自抓,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各个环节上的处理步骤、处理方法、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
三、处理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
1.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坚持救援第一的原则,应立即组织救援,将游客的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2.接到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后,相关单位、人员应坚持首接负责的原则,属于自己管辖的,应立即处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迅速转送有关单位处理并负责督促办理。
3.相关单位、人员应坚持加强请示的原则,遇有把握不准的问题,或情况特别紧急、严重的,应按照管理权限逐级请示。
(二)程序
1.接到轻微事故报告,由稳定和安全管理科负责处理,旅游一般事故,由副组长负责处理;重大、特大事故,由组长负责处理。
2.接到事故报告后,市旅游局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应立即指派有关成员,协调有关力量,赶赴出事地点,协助市政府组织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旅游安全事故按正常程序上报有关部门备案。
3.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负责人应立即赶赴现场,有火情的,配合消防部门灭火;有伤亡人员的,应及时报告卫生部门,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抢救。
4.重伤员经现场急救后,要及时转送到有合适医疗条件的医院进一步检查和医疗。涉外旅游事故,若伤员所在国家驻华使、领馆或代表机构要求,在办妥有关手续的前提下,可派医护人员协助将伤员转送境外。
5.在公安人员未进入事故现场前,有关单位要做好现场的保护工作,如因现场抢救工作需要移动物件时,应做出标记,尽量保护事故现场的客观完整。
四、事故报告
(一)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后,有关单位应坚持及时报告的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分别向有关单位和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凡属于上报的范围,必须在事件发生后半小时内上报主要情况;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事故详细情况要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书面报告。
(二)在旅游景区(点)、饭店、旅行途中或其他场所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后,报告人或报告单位应以最快速度向110报案,请求紧急救援,除向消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报告外,同时按要求向市旅游局报告。
(三)有组织接待的旅游团队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接待旅行社应以最快速度向110报案,请求紧急救援,并向当地消防、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及时报告,同时向组团旅行社报告。组团旅行社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市旅游局报告。
(四)市旅游局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要求及时电话和书面报告潍坊市旅游局,同时报告市总值班室、市安监部门。
(五)报告应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国籍、事故原因、善后处理结果、当事人重要反映、投保和理赔情况内容等。
五、事故调查处理
(一)事故调查处理应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在善后处理工作基本结束后,应进行书面总结,报潍坊市旅游局和市安监部门。总结应包括事故原因、善后处理、经验教训及今后防范改进措施等内容。
六、要求
(一)市旅游局处理旅游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在黄金周和重大节庆活动期间,要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随时做好赶赴现场协助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的准备工作。
(二)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不得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不得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逃匿。
(三)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新闻发布预案,由事故发生所在单位和市旅游部门准备新闻通稿及组织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准确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市旅游局、有关部门和相关接待单位应加强与安监、公安、消防、卫生、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关系,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紧急救援网络,提高旅游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市旅游局、有关部门和相关接待单位始终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一把手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1.旅游饭店:重点应做好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各种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救援工作预案,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安全防范措施。
2.旅游景区(点):重点应制定大型旅游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预测最大安全接待容量,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和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定期自查自纠,特别应做好重点地段、活动人流瓶颈等重点部位安全疏散、指挥工作;在游客接待接近饱和数时,应控制游客数量。
3.旅行社:重点做好交通安全,应周密安排好旅游团队的行程计划和路线,选择合格的旅游车辆,足额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推荐游客购买个人意外保险;应对司陪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情况,特别是远途行驶的旅游车辆应选派有经验、线路熟悉的司陪人员,做到不超载、不违章、不疲劳驾驶、不开故障车,切实保证游客的安全。
4.旅游车船公司要按照《旅游汽车、游船管理办法》及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重点应坚持旅游车船一日三检制度。
旅游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四
一、交通事故处置预案
导游人员应该具有交通安全意识和必要的交通常识,提醒司机检查车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更换车辆的建议;协助和监督司机做好安全行车工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做到:
1、立即组织抢救。发生交通事故出现伤亡时,导游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组织现场人员迅速抢救受伤的游客,特别是抢救重伤员。如不能就地抢救,应立即将伤员送往离出事地点最近的医院救治。
2、保护现场,立即报案。事故发生后,应尽一切努力保护现场,并尽快报案。报公安110或交通事故122报警台,请求派员赶赴现场调查处理。
3、迅速向旅行社报告。将受伤者送往医院后,导游人员应迅速向旅行社领导报告交通事故发生及旅游者伤亡情况,按领导指令开展下一步工作。旅行社领导应在同一时间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4、做好旅游团其他人员的安抚工作。交通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做好团内其他旅游者的安抚工作,继续组织安排好参观游览活动。事故原因查清后,要向全团旅游者说明情况。
5、写出书面报告。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导游人员要写出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原因和经过;抢救经过、治疗情况;事故责任及对责任者的处理;旅游者的情绪及对处理的反映等。报告力求详细、准确、清楚。如旅游团有领队的,应请领队在报告落款处署名。
二、治安事故处置预案
在旅游活动中,遇到歹徒行凶、诈骗、偷窃、抢劫等,导致旅游者身心及财物受到损害的,统称治安事故。
旅行社提醒旅游者:不要将房间号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饭店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不要与私人兑换外币;出入房间锁好房门,夜间不要贸然开门;贵重物品不要随身携带或放在房间内,可存入饭店总台保险柜;离开游览车时不要将证件或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
导游人员要始终与旅游者在一起,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经常清点旅游者人数;车行途中不得随意停车让无关人员上车,若有不明身份者拦车,导游人员应提醒司机不要停车。
发生治安事故,导游人员应:
1、保护旅游者人身及财产安全。导游人员应挺身而出保护旅游者,将当事旅游者转移到安全地点,力争追回钱物;如有旅游者受伤,应立即组织抢救。
2、立即报警。导游人员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破案。报案时要实事求是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案情和经过,提供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受害者的姓名、性别、国籍、伤势及损失物品的名称、数量、型号、特征等。
3、及时向旅行社报告。要及时向旅行社领导报告治安事故发生的情况并按领导指令开展工作,情况严重时,请领导亲临指挥、处理。
4、安定旅游者的情绪。治安事故发生后,导游人员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力争使旅游活动按行程计划进行。
5、写出书面报告。导游人员应写出详细、准确的书面报告,除报案内容外,还应写明案件的性质、采取的应急措施、侦破情况、受害者和旅游团其他成员的情绪及有何反映、要求等。
6、协助领导做好善后工作。导游人员应准备好必要的证明、资料,处理好善后事宜。
三、火灾事故处置预案
导游人员应提醒旅游者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乱扔烟头和火种;入住饭店后,导游人员应尽快熟悉饭店楼层的安全出口、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逃生路线,并适时向旅游者介绍;导游人员应掌握领队和旅游者的房号。发生火灾事故,导游人员应:
1、立即报警;
2、迅速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
3、配合饭店工作人员,迅速、有序地通过安全出口疏散旅游者;
4、引导自救:
A、不使用电梯;
B、若身上衣服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压灭火苗;
C、必须穿过浓烟区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行;
D、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用浸湿的衣物、被褥堵塞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
E、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5、协助处理善后事宜。旅游者得救后,导游人员应立即组织抢救受伤者;若有重伤者应迅速送医院,有人死亡,按有关规定处理;采取各种措施安定旅游者的情绪,解决因火灾造成的生活方面的困难,设法使旅游活动继续进行;协助领导处理好善后事宜;写出详实的书面报告。
四、食物中毒处置预案
组团社应通过合同或协议方式,要求接待旅行社保证旅游者用餐安全。
导游人员要提醒旅游者不在小摊贩上购买食物,团队就餐时发现食物、饮料不卫生,或有异味变质的情况,导游人员应立即要求更换,并要求餐厅负责人出面道歉,必要时向旅行社领导汇报。发现旅游者食物中毒,导游人员应:
1、设法催吐并让食物中毒者多喝水以加速排泄,缓解毒性;
2、立即将患者送医院抢救,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3、迅速报告旅行社并追究供餐单位的责任。
五、地震应急处理预案
导游人员应密切关注旅游目的地或途经地的天气或其他消息,每天与旅行社计调取得联系。当地震灾害发生时,导游人员应:
1、立即通知领队及全团旅游者,约定失散时的集合地点和联系、通讯方式;
2、听从当地抢险救灾指挥人员的指挥;
3、引导自救:
A、为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首先要切断电源、气源,防止火灾发生。
B、如当时正在楼房内,首先要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及时判别震动状况,千万不可在慌乱中跳楼;其次,可躲避在坚实的家具下或墙角处,亦可转移到承重墙较多、开间小的厨房、厕所去暂避一时(因为这些地方结合力强,尤其是管道经过处理,具有较好的支撑力,抗震系数较大)。也可根据建筑物布局和室内状况,审时度势,寻找安全空间和通道进行躲避,减少人员伤亡。
C、当地震时,团队正在室外,应就地选择开阔地避震,避开高大建筑物或构筑物,特别是有玻璃幕墙的建筑;姿势上选择蹲下或趴下(双手保护头部);不要乱跑,避开人多的地方,不要随便返回室内;
避开危险物、高耸或悬挂物:变压器、电线杆、路灯等;广告牌、吊车;过街桥、立交桥;高烟囱、水塔下等。
避开其他危险场所:狭窄的街道;危旧房屋,危墙;女儿墙、高门脸、雨蓬下;砖瓦、木料等物的堆放处。
D、地震时团队正在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时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不要拥向出口,要避开人流,避免被挤到墙壁或栅栏处。
就地蹲下或趴在排椅下;注意避开吊灯、电扇等悬挂物;用书包等保护头部;等地震过去后,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有组织地撤离。
在商场、书店、展览馆、地铁等处选择结实的柜台、商品(如低矮家具等)或柱子边,以及内墙角等处就地蹲下,用手或其他东西护头;避开玻璃门窗、玻璃橱窗或柜台;避开高大不稳或摆放重物、易碎品的货架;避开广告牌、吊灯等高耸后悬挂物。
在行驶的汽车(火车、地铁)内应用手牢牢抓住拉手、柱子或座席等,并注意防止行李从架上掉下伤人,面朝行车方向的人,要将胳膊靠在前坐席的椅垫上,护住面部,身体倾向通道,两手护住头部;背朝行车方向的人,要两手护住后脑部,并抬膝护腹,紧缩身体,作好防御姿势。
E、当团队正在野外时,应避开山脚、陡崖,以防山崩、地裂、滚石、滑坡、泥石流等。在躲避山崩、滑坡、泥石流时,要向垂直与滚石前进方向跑,切不可顺着滚石方向往山下跑;也可躲在结实的障碍物下,或蹲在地沟、坎下;特别要保护好头部。
六、水灾避险预案
导游人员应随时掌握旅游行程中各地的天气情况,及时向当地旅行社地陪导游了解可能影响或危及本次旅游安全的信息。当洪水发生时,导游人员应:
1、及时通知领队和全团旅游者,约定如遇失散的集合地点及联系、通讯方式;
2、听从当地抢险救灾指挥人员的指挥;
3、引导自救:
A、当洪水威胁到房屋时,应及时关上电源总开关和煤气阀,以免着火和触电伤人。
B、为防止洪水涌入屋内,可用自制的沙袋或毛毯等塞住门窗的缝隙。
C、如果洪水不断上涨,你就应留心贮备一些饮用水、食物、保暖衣物、轻便简单的炊具、打火机、火柴等。
D、如果水灾迫使你躲到屋顶上暂避,或者要自制木筏逃生时,还应准备一些可发出求救信号的东西,如手电筒、应急灯、哨子、旗帜、鲜艳的床单、沾油的破布(纸或木根)、镜子等。
E、离开房屋前要多吃些或带些含热量较多的食品。
F、制作简单木筏可用木梁、箱子、木板或衣柜等任何能浮在水面上的东西;如果没有绳子,可用被单等绑扎;当水流很急时或不到最后关头都尽可能不用木筏逃生。
G、当需要涉水行走时,要选择水流较平缓的地方,应面向水的上游,侧身一步一步地划步横行,要先站稳一只脚后,才能抬起另一只脚来,并最好能用一根长杆探测水深及防止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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