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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谈判中女性礼仪

邓蓉分享

  在商务谈判中,女性要知道安歇女性礼仪呢?下面学习啦小编整理了商务谈判中女性礼仪,供你阅读参考。

  商务谈判中女性礼仪01

  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一种女装在塑造职业女性形象方面,能像套裙一样“一览众山小”。对于女性经理人来说,适宜地穿好套裙,形象立刻就会光鲜百倍。气质和风度显现出来,事业也就拥有了更多成功的契机。但下述四大禁忌,不可不察。

  1.穿着黑色皮裙

  在商务场合不能穿着黑色皮裙,否则会让人啼笑皆非。因为在外国,只有街头女郎才如此装扮。所以当你与外国人打交道时,尤其是出访欧美国家时,穿着黑色皮裙绝对不可以。

  2. 裙、鞋、袜不搭配

  鞋子应为高跟或半高跟皮鞋,最好是牛皮鞋,大小应相宜。颜色以黑色最为正统。此外,与套裙色彩一致的皮鞋亦可选择。袜子一般为尼龙丝袜或羊毛高统袜或连裤袜。颜色宜为单色,有肉色、黑色、浅灰、浅棕等几种常规选择。切勿将健美裤、九分裤等裤装当成长袜来穿。 袜口要没入裙内,不可暴露于外。袜子应当完好无损。如你穿一身高档的套裙,而袜子却有洞,如此就显得极不协调,不够庄重。

  3. 光脚

  光脚不仅显得不够正式,而且会使自己的某些瑕疵见笑于人。与此同时,在国际交往中,穿着裙装,尤其是穿着套裙时不穿袜子,往往还会被人视为故意卖弄风骚,展示性感之嫌。因此,光脚也是不允许的。

  4.三截腿

  所谓三截腿是指,穿半截裙子的时候,穿半截袜子,袜子和裙子中间露一段腿肚子,结果导致裙子一截,袜子一节,腿肚子一截。这种穿法容易使腿显得又粗又短,术语叫做“恶性分割”,在国外往往会被视为是没有教养的妇女的基本特征。

  商务谈判中女性礼仪02:六大忌讳

  1.过于鲜艳

  着装过于鲜艳是指商务人员在正式场合的着装色彩较为繁杂,过分鲜艳,如衣服图案过分繁琐以及标新立异等问题。

  2.过于杂乱

  着装过于杂乱是指不按照正式场合的规范化要求着装。杂乱的着装极易给人留下不良的印象,容易使客户对企业的规范化程度产生疑虑。

  3.过于暴露

  在正式的商务场合身体的某些部位是不适宜暴露的,比如胸部、肩部、大腿。在正式的商务场合通常要求不暴露胸部,不暴露肩部,不暴露大腿。

  4.过于透视

  在社交场合穿着透视装往往是允许的,但是在正式的商务交往中着装过分透视就有失于对别人的尊重,有失敬于对方的嫌疑。

  5.过于短小

  在正式场合,商务人员的着装不可以过于短小。比如不可以穿短裤、超短裙,非常重要的场合不允许穿露脐装、短袖衬衫等等。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男士在正式场合身着短裤是绝对不允许的。

  6.过于紧身在社交场合身着非常紧身的服饰是允许的。但是必须强调在工作场合和社交场合是有所区别的,因此在比较正式的场合不可以穿着过分紧身的服装。设想一下,当商务人员在工作场合穿着过于紧身的服装,凸显线条分明,又怎能体现自己的庄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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