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决策艺术”的十招
领导者在执行工作时应该怎么做才算是成功的?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领导“决策艺术”的十招,希望对大家有用。
一、“按规定办理”,可以理解为不予办理吗?
凡下属见到领导签字“按规定办理”,都认为是可以办理,一般都赶快办理,因为下属向领导表达忠心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敢于为领导承担风险。以后上级机关在调查单位的烂事时,凡是签字为“按规定办理”的都可理解为签字没错,错是错在部下没有按“规定”办理。
当然也有少数部下不买帐,认为按“规定”根本就不能办理。如果你硬要死扣“规定”而没有抓住签字的核心“办理”二字,不能全面、准确地理解领导的意图,以后你和领导的关系只能是渐行渐远了。
二、“请酌情办理”,没有叫你违法违规办理
凡是烂事领导签了字,除了否定词(一般不会出现)以外,部下都领会是叫你办理。“酌情办理”比“按规定办理”意思更递进一层,而且还有看得起你才叫你办理的丝丝情意在里面,部下一般都会倾情办理。
虽然这是办烂事最危险的签批,但现在是依法办案了,对“酌情”二字总不能无限上纲吧。“酌情”可理解为斟酌情况,实际情况不允许就不能办理。因此,责任还是在部下,知识欠缺,政策把握不好,应该受到批评。
三、划圈有学问,一般人不知
现在领导为了节省时间,签批文件就用划圈来代表“同意”的意思。一般人看到领导在文件上划了圈,就按照同意的意思办理了。
有些烂事,在走程序的文件上领导虽然划了圈,后来竟然没有领导责任。原来领导不是在呈文要求办理的“办理”二字上划圈,而是将圈圈划在模棱两可的中性词或自己的名字上。只要不是圈在“同意”或“办理”之类的词上,均可理解为领导还没有同意。所以,上级来办案时,这证据不能靠推理、想象,还是不能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四、字少还改体,以后耍赖皮
有的领导签字更有一绝,没有批语,也不划圈,在“呈某领导批示”几个字下面一划拉下来,写上年、月、日便是,而且年月日还是阿拉伯数字。
是烂事,只要领导签字,部下都明白领导是要办理或可以办理。领导不愿办理就不会签一个字,假如签“不同意”不是得罪人吗?
这事有人捅出去了也没关系。上面来调查,就说时间长了,记不清了,这几个字好象不是他签的,要不可作笔迹鉴定。但字数太少,笔迹鉴定很难下结论,那责任自然又是在下面了。
还有的领导只签一个姓,而且这个字的字体还跟过去自己的习惯写法不一样,连年月日都是将别人签的一划拉过来的。改体签批且很少字迹,在以后应付调查时可为耍赖预留伏笔。
五、“同意请某某处理”,如坠云里雾里
“同意请某某处理”,同意二字后面没有逗号,也没有字句间隔,你说我同意办这件事也行,你说我只同意某某同志来处理这件事也行。
如果某某同志办理了,看得出首先是我同意的,据此,我也好顺着来头不小的来人跟上层搭上关系;如果某某同志不办理,那也没办法,只能说明我威信不高,副职或下级不听我的。
一般副职或下级接批示后因不知所云都会为难,但根据平时经验或试探性再请示,之后都会去办理,除非他与主官矛盾很深或从来就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
六、“请按程序办理”,可能是想放线钓鱼
不是单位以前办事都不按程序,本来办事就都有程序,还为什么要签“请按程序办理”呢?
想办烂事的来人拿到批示后,开始办理各环节还算顺利,不久却又卡住了。经过一番“沟通”、“运作”,烂事终于按“程序”办妥。
领导也有领导的难处。或是碍于情面,或是来人有了某种口头承诺,但怕“鱼”溜掉,我就先答应为你办理,在办的过程中看你的“表现”。如你不能“及时”兑现承诺,对不起,中间有个环节我是交代过的。这不能说我太多疑,因我确实有过受骗经历。
七、“同意办理,如有问题另案处理”
同意办理之后加逗号或不加逗号都可以,反正意思都是一样的。领导几次告诉你,叫赶快办,可你不愿承担责任,还提出一定要领导签字。那好办,领导签了“同意办理”,你再不办,那你还想不想继续留在原来的重要岗位上了,自己考虑考虑吧。
当然,领导的签字是有些问题。是办手续前另案处理,或是办理后另案处理?是你说有问题,还是别的什么人说有问题?是你这一级处理,还是上级派人来处理?有问题肯定是你们具体办手续的人才知道,别的人谁知道?不要再问了,赶快办吧,领导已签字了。这个签字实际上是在保护你,一看就知道以后跟你没关系。
这事跟签字的领导也不会有关系,因为签批的“如”字后面早已提示过你,这事办砸了,说明你水平不高,没看出有问题,需加强学习。
八、签字不发文,发文不签字
这招虽然很少领导用,但一用还真让人叹为观止。
比如上级某领导限期让你汇报某件烂事,你一边安排人员斟酌文字,一边在上边走动关系。为了尊重领导,你也在期限最后一天签了字。当得知这个领导所在岗位可能马上有些变化,因此就交代送文件人员暂不要送去。假如后来这位领导位置没变,从签字时间上看本人也说得过去。假如后来这位领导位置确实变了,也就没事了。
又比如对于与自己无关的过去的烂事,我不能悄悄地为别人擦屁股没一点好处,于是就生出“发文不签字”来。先将烂事整成材料上报再说,反正材料上我没签字。假如得罪了上面什么人我说不知道,如果得罪的是重要领导,我还要让这位领导知道我追查或批评过办文“失职”人员。如烂事与上级领导没有关系,那就不客气了,“酒宴晚来者一般吃的都是好菜”,擦屁股也值得。
一般来说,作为本单位文秘人员,他们有时受一点委屈也没什么,知道是为了领导,智商高的都不会说话。
九、“根据某会议决定,同意即刻办理”
这种签字猫腻都在会议。开会前领导跟会议记录人员交代好,一定要注意将其他领导成员有“同意”意思的话都写上去,将本人有反对意思的话也要记录下来。
会议开始,他先说明这是上面要求做的事,大家讨论一下。一般会议成员都不会有意见,也不敢有意见,因为他们怕传到上级那位领导耳朵里以后日子难过,会上至多说一两句含糊其辞的话。有的成员嗅出第一把手的真实想法,马上就“势”寻找根据发表“同意”意思,会议“同意”之风肯定充满记录。而且会议记录本上还会出现让人啼笑皆非的记载,想不同意办的人记录成同意的,想办或一定要办的人在记录中却是不太赞成,是后来才同意“大家意见”的。
象这样的会议一结束,当然可以即刻办理,领导签字后也如释重负。以后假如纪检监察单位来查,只要我把会议记录叫人拿出来,我就没有多大责任了。因为按党的会议原则,少数必须服从多数。
十、只要上级有签字,下级赶快拍马屁
主管我的领导、不主管但这件事对我经济有利也行,只要领导签了字,哪怕只签“酌办”或“阅处”,我均要表现出“尊重”之意,签字果断就是最好的表示。
有一位领导签了一份猫腻合同,单位损失了上百万元。这件事其他副职均不知道,看来这位领导要脱不了干系了。可这位领导拿出一份有上级领导在合同上作出多处修改的原始材料,调查组就很快收场了。
签字艺术虽然深奥,但学习签字艺术并不要下多少功夫,功夫要下在签字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