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巧辩反驳对方的类比推理(2)
三、否定对方类比的“相似性”
类比推理中两类事物的“相似性”越大,所推出结论的可信度就越高。反驳对方的类比推理,可以从这一点入手,把对方用来类比的两类事物的“相似性”否定掉,这样对方的论据就难以成立了。
例如,某大学张、李二位同学就“学知识是否应该要求立竿见影”的问题,进行了一场论辩,其中有这样一段:
张:学知识不应该要求立竿见影,知识被大脑接收后,还有一个分辨、整理、消化的过程,你不可能马上学会。就好比,今天我们吃下一块牛肉,没有必要要求明天一定在身上长出一块相应的肉来。
李:食物是有形的,知识是无形的。你吃进食物当然不可能立竿见影,也万万不能立竿见影,我们一生不知要吃多少肉,如果吃一块就长一块,后果不堪设想。但学知识却不同,人们把进修学习、继续教育叫“充电”,我们的大脑好比电灯,知识好比电源,电源对电灯的充电功能,肯定是立竿见影的!
张:这……
在这里,张同学以“吃牛肉”来类比“学知识”,二者之间缺乏“相似性”,违背了类比推理的基本要求,得出的结论显然是站不住脚的。李同学一眼识破了对方的破绽,予以驳斥,推翻了对方的类比推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新的合理的类比推理,先破后立,思路明晰,辩驳十分有力。
四、辨析对方类比的“可比性”
在论辩中,有时对方所作的类比推理从表面上看似乎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却又经不起认真推敲。这时,论辩者就可以据此驳斥,揭示出二者之间的所谓“可比性”,不足以证明对方的观点,使对方的类比推理难以自圆其说。
例如,某大学韩、周二位青年教师就“大学生经商的利弊”问题,进行了一场辩论,其中有这么一段:
韩:一只刚出生的小母鸡,它不会企图给人下蛋,因为它还无蛋可下,它目前的责任是进食,等它长大以后,自然能下蛋。在校的大学生,绝不应该经商赚钱来减轻家庭负担,他目前的任务是学习。等学成后参加工作,自然能够承担起家庭责任了。
周:也许,大学生经商和刚孵出来的小母鸡下蛋,是存在一定的“可比性”,但大学生毕竟不同于小母鸡。小母鸡下蛋是它力所不及的事情,是客观条件决定的,而大学生在搞好学习的前提下,利用空余时间经商,一可减轻家庭负担,二可锻炼自己,何乐而不为呢?大学生经商应该比小母鸡下蛋容易得多吧?
韩:……你说得有道理。
在这里,韩老师的类比显然有些牵强附会,大学生经商与小母鸡下蛋的“可比性”显然不大。周老师抓住这一破绽,辨析二者之间本质上的差异,驳倒了对方的观点。
总之,在论辩中,当我们遇到对方运用类比推理发动攻势时,一定要沉着冷静地对此作出判断,抓住其破绽所在,运用以上技巧,有针对性地进行辩驳,往往可以取得论辩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