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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法庭辩论技巧你知道多少(3)

若木分享

  法庭常用辩论技巧

  法庭辩论技巧正像我讲法律文书写作技巧一样,不仅是法庭上运用绝技就能获胜或取得好的效果。这包括:

  1、首先,仍然要以及庭前对证据的分析及判断,具备深厚的法律功底,相关行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知识产权案,反倾销行政案件、国际贸易信用证提单等)

  法律问题的功底,在仲裁案中体现尤其明显。因为以书面提交的资料为准,事实认定和法律的解释未必是在庭审中一次性完成,所以要和同事讨论有关案件,准备充分,减少突发性和突击性诉讼。对于对方可能事实、法律问题要估计到,有预测。

  2、英美法系的庭审采用的是当事人主义的辩论式的审判方式,而中国受大陆法影响,仍然是以法庭为主导的庭审方式,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发挥的余地相对较少,并非像我们想象的。

  3、庭审辩论,作为诉讼的一个重要部分,他和非诉法律事务仍有本质的区别。

  非诉:对方为当事人 政府机关,有时出具法律意见,采取的方式一般为协商及谈判。就法律工作本身而言相对比较简单。(在国外,非诉收费低,格式化和专业化)

  诉讼: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法院(鉴定机构、证人),庭审方式是采取对抗式的,并在不长的期间内要判出胜负。(有人认为非诉为高端专业化强,今后诉讼也会一样,同样要专业化)

  所以,诉讼更像是竞技比赛,有裁判和两个对手。如果比赛输了,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客户总是不高兴。(国内,涉外尚有区别。更辛苦,关系更复杂,客户容易胜败论英雄)

  在与法官聊天时谈到他们认为什么样的律师容易让他们接受,主要有三类:

  1、卑颜屈膝型,见法官点头哈腰,认为可获取同情和利益。

  2、无理狡辩型,对方的任何证据都予以否认,其目的是满足客户心理需求。(有的律师,在对方证据极为充分实,仍然说“不知道、不承认、不认可”)

  3、不卑不亢型,有能力、有水平,依证据辩论。

  我从不主张投机取巧,老师的观点也许不一样。千万不要把对方律师当傻瓜。

  在这里,我讲四个问题:

  一、 庭审前的准备阶段

  有人说,“大部分的官司在庭审之前就已经打输或打赢了”,指的就是庭审前的准备。无论你是原告的律师还是被告的律师,准备最好的律师,通常也就是取胜的律师,这说的一点也不为过,那么,准备到什么程度吗?无论多么充分的准备都不为过,准备内容随案件的不同而不同,其根本目的就是掌控案件的全部事实和法律问题。

  1、充分了解法律程序方面问题

  (1)原告有资格起诉吗?他是否是适格的当事人,否则有可能被驳回。(例如:产品责任、产品质量案件的起诉条件,未成年人、监护人连带责任,担保人)

  (2)诉讼时效问题:北京一家所因过诉讼时效导致败诉,被告上法庭。

  (3)当事人和标的物的管辖权问题:原告、被告(地方保护主义情况下,显得重要。)

  (4)诉状依据的案由(诉因),诉讼请求根据是否准确?如果被驳回,会给当事人造成损失和麻烦。

  以上任何一个问题出纰漏,在庭审上的被动可想而知。

  (今天,当事人更希望与律师保持合作关系,该期望是合理的。因为当事人承担着诉讼的经济风险。如果律师有意识让当事人参与到案件中,潜在的问题可能得到缓解。)

  2、充分了解案件事实部分

  律师最大的敌人就是客户,无论如何律师都应知道到全部事实。律师应制造一个信任的氛围,有必要解释诚信责任以获取更多信息。只有了解全部事实才能提出适当意见,必须向当事人说明白,当事人必须知道不向律师提供信息所要承担的风险。

  律师应当像考古学家一样,不屈不挠的毫无限制的掌控,并从当事人那里获得全部事实,包括有关的或无关的。因为看起来是无关紧要的事实,可能会使有关事实大放异彩,而且通过和当事人的接触,有机会了解当事人的一些心理,当事人为何对某一事实讳莫如深?为什么他用一系列的事情证明自己做的是正当的?

  例1、表见代理(民法通则第66条无权、越权、代理权终止后需追认,无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被代理人不否认的,视为同意。),认为自己全懂,信用证案件。

  例2、河北建行9000万贷款,其中5000万抵押,最后还款按9000万支付利息。

  注意以下几点:

  (1)询问当事人:背景(合同、协议、往来函件、付款凭证、支付凭证)、签订、履约之后谁违约。原因、终止、解除事实。

  (2)搜集、整理和分析整个案件事实

  A、所有案件的主要资料,按照时间顺序进行整理(选出有利的)

  提问:尚缺的资料,有矛盾的资料,询问不清楚的问题,要求补充。

  B、出庭证据资料

  按起诉书的顺序,归类顺序(主次);证据清单。

  你已经基本了解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3、准备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部分文件

  (1) 起草起诉书或答辩状

  (2) 起草证据说明(我方的和对方的)

  我方:时间形式,要求证据本身证明的事实,要说明的内容,证明力大小。

  分组,各证据之间的关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证据链。

  对方:对对方证据的反驳,我方证据的冲突,如何解决冲突,是否要求鉴定写说明。预想、设想对方提出的问题。

  (3)建议:写一个抗辩纲要,根据事实及证据,法律。

  (4)代理意见:法律争议焦点:分部分写,不建议写一个完整的代理词;因为庭审过程中有可能解决了一部分,无必要回答,有些律师念“代理词”,很多没有针对性;还有可能对方的重点发生变化。

  充分准备过程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它是出庭代理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其它的——如即席演说,巧妙措施,灵活的表情,这些都是围绕着同一个太阳旋转,这个太阳就是充分准备。一旦代理律师有条不紊的完成了准备工作,他便知道他在参加庭审时所承担的意想不到的风险是最小的。他已阅读了所有出示的证据文件,对对方证据已做好了反应得控制。(你会充满信心的走入法庭,检验自己的成果)

  二、 如何准备开场发言(起诉、答辩阶段)

  1、出庭的表现要得体

  (1)自信。有些律师在公众场合过度紧张,可能手足无措。在焦虑的同时,准备得再好,你往往也无法正常发挥。事前充分准备是保证表现出色最好的方法。程序、实体、证据方面无一遗漏的加以考虑。开始紧张是自然的,随着过程进行紧张感就会慢慢消失。大声朗读并非自信表现,虚荣和傲慢可能是法官产生一种不好的印象。

  (2)穿着得体,职业感觉。(法院不同,着装不同)

  (3)嗓音和语速、姿势

  嗓音与沉稳、自信的举动联系,律师论辩时让其听起来是真诚的,权威的,而非夸大其辞,傲慢无礼。发言应是冷静、有节奏的发言。

  语速要适度,不要太快,不要太慢,中间要有停顿,抑扬顿挫。多用短句(非口语化,不能太长句)。

  2、如何开场发言

  开场发言是诉讼请求的概要,律师将要提出的作为诉讼请求各个基本事项之证明的证据,细节方面只要提一下,请求理由、根据,依法的救济根据等。简明、扼要,有说服力,要用自己的语言表述出来,不要读起诉书,答辩状。因为事前大家都看过,读完无感觉。

  开始阶段,是影响法官及对方对你印象的开始,出手见招数,胜负看的出。

  三、 法庭上质证阶段技巧

  在民事案件中,你的胜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你如何构筑自己的证据。证据必须要构筑一个证据链,像建一座桥,由他的结构、系统。作为原告律师你不能轻易的就让被告律师抓住一个破绽。证据就是证据,必须与你的观点、见解是一致的。同时,证明你的论点和主张的正确,更重要是你的结论。须要得到救济的前提和基础。尤其目前在中国的法院,其特点是喜欢固定证据优于听你的代理意见。因为证据固定了,你的观点和结论就自然而然的显露出来。有的法官甚至在法庭辩论阶段开始聊天。

  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举证责任分配清楚。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即使可以证明也要求对方举证,法院要求时,也要说清楚。关于案件的结果,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有的案件就有说不清的事实,但法官也要判决。

  2、庭审时证据运用的技巧。

  在一定程度上说,律师必须预测证据将会证明什么。首先,你的证据应和你的主张相统一,否则,他的可信度就大打折扣。其次,你的证据必须具有说明力,并且要传达这样一个信息,即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是有根据的。

  但是,事情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你会发现有些证据是对方占有优势的,并使得你不得不对本案中存在的劣势保持警觉。

  (1) 必须充分利用你的优势证据(确证)

  (2)改善你的劣势证据,不能简单的否认,这会对自己不利。(有的律师对对方的证据采取的态度是不知道、不承认、不认可)

  和你证据相冲突;在证据网络中占的地位如何。如非因果关系等,你的违约由于对方先违约造成等。一般出示证据,按照证据清单,原告先举证、质证、辩证,法庭认证后被告。。。。。

  (2) 判断是否有击败对方优势,必要的话给他致命一击。

  比如对方的优势证据是虚假的,天津案。

  (4)充分利用对方的劣势证据,穷追不舍。

  注意:出庭时要带证据原件,证据摆放要合理,不要现找

  四、 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技巧

  法庭辩论发表代理意见,我的经验,准备一个抗辩大纲,以及对事实争议、证据争点、法律的争点,分类写出来,而不必要草拟一份完整的代理词。因为,我参加庭审的任何一个法庭,从没有要求过当庭提交代理词。更为重要的是,每个案件在开庭质证之后,你会发现有些事实已经双方确认而不存在争议。甚至有的时候你出现了小的误差需要修改,还有对方律师可能完全换了一个角度向你挑战(你也要从这个角度去反击)。你都需要调整。否则,没有争议的事实,你准备了仍要说,有变化的也还按照之前的准备去发表,这里极不明智,至少是很难堪的代理,没有针对性。有些律师这么做,法官很烦感。

  过期药物:科技 例子 违法经营、虚假设立、??药物过期,害人的要不存在。对方没有发表意见而针对承认的问题进行辩论。

  总结几点:

  1、概括事实,陈述事实上争议的焦点。

  2、概括合理的证据

  (1)陈述有利点 充分

  (2)面对不利点:分析 案件影响小

  3、概括法律争议的焦点

  有时法律水到渠成的,有时事实、证据双方争议不大,法律或政策或法理的论述成为主要方面。学者型法官有的喜欢听,仲裁庭专家喜欢听。法律规定不明确,人们法律认识不同或事实复杂导致适应选择何条法律,以及学理争议。就看你如何论述。原则、立法意图、价值取向,判决可能导致不公平结果等,判例影响等。

  庭审回来整理一个完整代理意见,与客户沟通。

  今天就讲到这里,司法文书写作技巧和法庭辩论技巧,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每个律师风格不一样,性格不同,表现方式不一定相同。前面几个律师也讲了他们的观点,我只根据我的经验说的不到的地方,请大家谅解。

  年轻律师通过自己实践总结经验、教训,反思好在哪里,不好在哪里,与同仁多交流,逐渐成熟,积累经验。另外,多跟有经验的不同合伙人学习,文书写作,出庭也好,采纳有益的东西,形成自己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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