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鸡西中考改革政策
转眼间2017年的中考已经结束了,近日鸡西发布了2018改革政策,下面由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2018鸡西中考改革政策,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2018鸡西中考改革政策
鸡西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修订稿)
为规范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行为,强化中考招生工作措施,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按照省教育厅有关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由鸡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并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 兰知震 市政府副
副组长: 俞景福 市教育局局长、党委书记
成 员: 姜长松 市教育局副局长
韩 义 市教育局副局长
孙静山 市教育局副书记
尹晓东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田洪伟 市教育局纪检书记
索世宇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
张恒柱 市招生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招生办社考科、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职业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与艺术(民族)教育科。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考务有关的工作由市招生办社考科负责,联系电话:0467-2665595;
初中毕业(升学)体育学科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民族)教育科负责,联系电话:0467-2887183;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阅卷及高中学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市教育局职业成人教育科负责,联系电话:中学教育科0467-2887171、2667337,职业成人教育科0467-2887173。
二、考试设置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根据需要设置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特长招生术科考试两种类型。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
1.考试科目
考试共设10个学科。初四学年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体育7科;初三学年考生物、地理、历史3科。
2.学科分值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20分(英语考试不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每科满分100分;体育测试满分50分;生物、地理、历史每科满分100分。
3.考试时间
日期 时间 学科 时长
6月
25日 上午08:30—10:30 语 文 120分钟
下午13:00—14:30 物 理 90分钟
下午15:30—17:00 历 史 90分钟
6月
26日 上午08:30—10:30 数 学 120分钟
下午13:00—14:30 化 学 90分钟
下午15:30—17:00 政 治 90分钟
6月
27日 上午08:30—10:30 外 语 120分钟
(无听力)
下午14:30—16:30 地理、生物 各60分钟
(二)普通高中特长招生术科考试
特长术科考试由各招生学校依照本校的特长术科考试方案自行组织实施。具体内容及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对各招生学校的考试过程进行监督。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工作
1.5月11日-5月12日,各初中学校组织学生报名,同时收取学生报名考务费。
2.5月15日,各初中学校持中考缴费转账单到市教育局中学教育科核对考生学籍。
(二)上缴费用
1.缴费标准: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高中报名考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8〕10号)规定,中考收费标准为15元/科。初三学生每生收取45元;初四学生每生收取105元。
2.缴费方式:一律用转账的方式进行。
3.缴费时间:市本级学校——5月11日
三县(市)教育局——6月5日前
(三)志愿填报
考生先报名参加考试,中学教育科依据各校报名人数及学校综合办学水平下发普通高中配额指标;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和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各专业招生计划下发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配额指标。考试结束后、中考成绩公布前,考生根据本校的配额指标、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及中考成绩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工作按学校负责组织、学生个人自愿填报《2018年高中招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家长同意并签字、学校工作人员负责录入“鸡西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办公与考务管理综合系统”依次进行。《信息表》一式三份,均加盖学校公章且不得涂改,一份由考生保管,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上报市招生办社考科。
(四)工作要求
各初中学校要开好教师培训会和中考报名家长会,向考生及家长详细解读中考暨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并将《鸡西市2018年初中升高中考生报考手册》及《致考生家长一封信》分发给每一名考生和家长,做到宣传透彻,服务到位,确保考生科学报考。
四、录取
(一)录取类别
1.省级示范性高中(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市实验中学、鸡西市第四中学)普通生及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各专业学生录取。
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生继续实行“定校配额”的方式录取。划定全市最低配额线,按照各校配额指标、考生志愿和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的各专业学生采取“定校配额”的方式录取。
2.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
特长生分艺体特长和其他特长两种类型,按照文化课最低成绩与术科最低成绩“双线录取”的方式进行。同时达到文化课与术科最低成绩以上的艺体特长考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报考鸡西市第一中学“科技特长班”的学生,按《2018年鸡西市第一中学“科技特长班”招生方案》录取;报考鸡西市实验中学“人文特色实验班”的学生,按《2018年鸡西市实验中学“人文特色实验班”招生方案》录取。
3.其他各类高中学生录取
其他普通高中学生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按招生计划数、志愿先后和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鸡西市第二中学“珍珠班”学生,按《2018年鸡西市第二中学“珍珠班”招生方案》录取。
职业高中学生按招生计划数、志愿先后和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域外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高中学生录取
具有我市户籍,初中阶段在域外学校就读的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确需回我市就读高中的,录取方式分为以下两种:
方式一:域外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在我市报考,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进行招生录取。此类考生不享受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配额待遇,但可报考省级示范性高中特长志愿(包括艺体特长类、鸡西市第一中学科技特长与鸡西市实验中学人文特长),文化课考试和术科考试成绩均符合录取条件,可按特长类考生录取。达不到我市省级示范高中录取条件的,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到其它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
方式二:域外初中毕业年级学生不在我市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生须提供户口、域外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证明(证明应加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注明当地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按等级呈现的科目应注明每个等第的分数区间),考生填报《2018年鸡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志愿信息表》,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考生成绩证明按分数比例折算成我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成绩,若我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生招生计划未满,考生折算后成绩高于全市最低配额分数线5%(全市各初中学校最低配额录取分数线平均值),可根据招生计划剩余数量和域外返乡就读考生填报的志愿,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达不到我市省级示范高中录取条件的,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录取到其它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此类考生上报材料时间截至2018年7月10日。
(二)录取标准
2018年中考录取分值设定,按照《鸡西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工作方案》中关于2018年对部分学科录取分值做相应调整的意见执行。2018年高中录取总成绩为78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为120分,物理、化学两科各为70分,思想品德70分,历史60分,生物、地理两科各为50分,体育50分。
1.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市实验中学、鸡西市第四中学普通生录取分数线
根据中考成绩,确定全市最低配额录取分数线。
2.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分数线
鸡西市第一中学艺术特长生、鸡西市实验中学艺体特长生录取分数线:录取时,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低于422分,术科成绩不低于80分,按术科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鸡西市第一中学科技特长生及鸡西市实验中学人文特长生录取分数线:中考文化课成绩分别达到两所学校的全市最低配额录取分数线且有志愿的考生方可参加招生学校的面试,面试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
其他高中特长生录取分数线:根据中考成绩先确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术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0分。
3.其他各类高中学生录取分数线
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根据中考成绩划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特长考生除外)中考录取总成绩达到350分以上,方可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350分以下的考生(特长考生除外),不能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民办高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中第四章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可自行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但不得低于市教育局划定全市民办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各民办高中在录取前将本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报到中招办;职业高中录取不设中考成绩最低线的政策。
(三)录取批次
各高中录取共分为七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为鸡西市职教中心各专业学生;
第二批次为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市实验中学普通生;
第三批次为鸡西市第一中学、鸡西市实验中学特长生;
第四批次为鸡西市第四中学普通生、特长生;
第五批次为鸡西市第十九中学特长生;
第六批次为其他普通高中普通生、特长生;
第七批次为其他职业技术学校学生。
严格按照考生志愿和录取批次进行。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即已经被鸡西市第一中学或鸡西市实验中学统招录取的学生,不能再被下一个特长志愿或其他学校录取。
五、加分项目及分值
按照《黑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规定》、省教育厅和我市《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中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通知》(鸡教办〔2015〕8号)文件规定,2018年我市中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如下:
(一)现役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赫哲族、鄂温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俄罗斯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10分录取。
(三)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10分录取。
(四)因公牺牲及一至四级残疾军人(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降10分录取。
(五)烈士子女,驻鸡现役军人、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录取。
(六)见义勇为人员和因见义勇为牺牲人员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百分之十的标准降分录取;因见义勇为致残人员的子女,中考时按照当年录取分值百分之五的标准降分录取。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中职招生工作,确保职普招生比例大体相当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把中职招生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扩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放在教育工作的突出位置抓好落实。必须根据当地初中毕业生总数按国家制定的职普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统筹确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至少保证职普招生比4:6,努力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二)严肃纪律,确保中考及高中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1.规范各类学校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中共鸡西市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鸡西市监察局驻市教育局监察室关于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规范中考及高中招生行为的通知》(鸡教监﹝2015﹞2号)要求,严禁初中学校对初中毕业生封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信息;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干预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招生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通过条幅、标语、新闻媒体等各种方式进行“状元”炒作;严禁社会劳动力“中介”组织利用中职学校进行招生。严禁高中学校在招生工作中进行商业贿赂、有偿招生、欺骗招生、发布虚假广告等违规行为;严禁高中学校私自与学生签合同、许诺、诱导和阻碍学生填报志愿等;严禁提前组织学生报到、收费;严禁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违规招收学生;严禁非艺术体育基点校高中招收艺体特长班。如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各地对所属职业学校可以重点宣传,但不能对其它职业学校招生设置障碍,要树立全市中职招生“一盘棋”的思想,坚决杜绝因区域限制和保护而造成生源流失。
2.允许跨县(市)区招生情形。基于我市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与学生需求不同,允许我市各职业学校在鸡西市行政区域内进行跨县(市)区进行招生,但必须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及专业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联合招生。
普通高中原则上只能录取本地域的初中毕业生。但民办普通高中、鸡西市第十九中学的足球专业、鸡西市第二中学“珍珠班”可以面向三县(市)招生,各地各校要全力配合做好招生工作。
(三)加强管理,确保高中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1.将中职招生工作纳入全市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指标。鸡西市教育局将把中职招生工作纳入考核评价县(市)区教育局和直属学校的一项重要指标。县(市)区教育局也要将此项工作列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评价范围,并对其进行专项检查。超计划招生的普通高中、未按职普招生比推荐学生的初级中学和未完成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依据实际情况在目标管理考核总分中扣除1-3分。
2.实行高中招生奖惩机制。鸡西市教育局将对完成职业教育招生任务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在评优、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未完成招生任务,高中阶段学校普职招生比例严重失调的县(市)区及学校适当减少职称评定指标。
3.严格按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各相关学校校长、主管校长要密切关注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做好责任分工,将任务分解至相关处室、学年组、报考员及班主任,各负其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各初中报考员要严格按照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工作日程安排,及时报送、领取、传递各种相关信息;高中学籍管理员也要及时做好学生学籍注册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4.加大对各种违规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各类违规、违纪、违法招生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单位,一经查实,严肃进行责任追究,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有报必查,查必有果。市教育局举报电话:纪委监察室 2887165 ,中学教育科 2887171,职业成人教育科 2887173,体育卫生与艺术(民族)教育科 2887183。
三县(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由县(市)教育局参照省、市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报鸡西市教育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2018年鸡西中考志愿填报流程及方法
考生先报名参加考试,中学教育科依据各校报名人数及学校综合办学水平下发普通高中配额指标;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依据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人数和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各专业招生计划下发鸡西市职业教育中心配额指标。考试结束后、中考成绩公布前,考生根据本校的配额指标、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及中考成绩填报志愿。
志愿填报工作按学校负责组织、学生个人自愿填报《2018年高中招生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家长同意并签字、学校工作人员负责录入“鸡西市中小学生电子学籍办公与考务管理综合系统”依次进行。《信息表》一式三份,均加盖学校公章且不得涂改,一份由考生保管,一份由学校留存,一份上报市招生办社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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