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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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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已经公布,其中蒙古族、烈士子女等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具有体育、科技类竞赛等项目资格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累加。那么今年内蒙古高考有哪些加分项目呢?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关于2017年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

  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的有: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这类考生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的有: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按相关规定和程序被予以资格认定,可具备应届毕业当年高考加分资格,加分分值为5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强调,2015年1月1日之后取得资格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体育加分项目: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以及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或参加自治区级体育比赛集体项目取得前3名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享受高考体育加分的自治区级体育比赛运动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中国式摔跤和毽球。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得一、二等奖者,或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获得自治区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2017年内蒙古异地高考最新政策

  2017年内蒙古异地高考政策尚未公布,下面是去年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考生参加高考的相关条件界定工作实施办法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主要对报名条件中涉及的“年限”以及考生和家长应具备的“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纳税及社会保险”、“学籍与连续就读”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对考生从小学到高中均在内蒙古自治区具有学籍且连续就读、对低保户子女考生家长、考生本人与家长户籍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等特殊情况进行了具体说明,详情可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通知》进一步明确了高考报名条件中涉及的年限计算办法,即一律按参加高考年度的9月1日起向前推算。参加2016年高考的考生,其“满3年”的条件要从2013年9月1日算起。

  1、内蒙古2016年高考报名,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除符合25号文件规定的2013年参加中考条件外,截止到2016年9月1日,还须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2013年被区内高中录取;二是本人具有我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三是家长在我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有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

  2、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的人员参加自治区2016年高考,除应具备上述报名条件外,还须执行如下规定:截至2016年9月1日,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16年高考,并可参与本专科院校录取:本人具有自治区高中阶段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3年;本人取得自治区户籍满3年;家长在自治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3年。若不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则不具备自治区2016年高考报名资格。

  3、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8时30分至12月12日18时,所有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预报名、网上缴费和现场确认等报名手续。2016年高考不安排补报名。

  4、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考生,打印《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审查表》,由就读学校和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验学籍及连续就读情况,班主任、学校校长、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分别审核签字。

  5、截止到2016年9月1日考生户籍变更不足3年的和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的,打印《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户籍审查表》,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逐一审验并出具具体的审核结论。

  6、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考生,报名时应按要求提供家长从业、居所、纳税或缴纳社保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印《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户籍从区外迁入自治区考生家长具备条件审查表》,由人社、税务、房产、苏木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单位)出具审核结论。

  2016年内蒙古高考加分政策

  1.2016内蒙古高考加分说明

  预报名时,考生依据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选择相应考生特征;未选择的视为放弃政策性照顾,报名结束后不予受理。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预报名表》到旗县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现场确认。享受政策性照顾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户籍从区外迁入我区的考生,还须提交学籍与实际就读、家长居住、从业、社保或纳税等证明材料。

  2.2015年内蒙古照顾项目

  报名期间,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仍按2014年的项目进行申报和采集。

  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在网上预报名时应据实填写。考生属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相应的政策性照顾项目,不再享受相应的政策性照顾分:

  (一)考生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考生在预报名时没有据实填写。

  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有:台湾省籍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贫困地区专项计划资格考生。享受这些照顾项目的考生,预报名时须据实填写相应的照顾项目或资格并在照相确认信息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高水平运动员考生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按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的审核认定,考生亦不得享受相应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

  其他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执行。《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考生享受政策性照顾加分审核表》和《2015年自治区体育竞赛优胜者登记表》以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填报的《2015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考生资格认定表》等各类相关审核认定表格由旗(县、区)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招生考试办公平台打印。

  3.内蒙古2014高考照顾项目

  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在网上预报名时应据实填写。考生属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相应的政策性照顾项目,不再享受相应的政策性照顾分:

  (一)考生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考生在预报名时却没有据实填写。

  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有:台湾省籍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 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享受这些照顾项目的考生,预报名时须据实填写相应的照顾项目并在照相确认信息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按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的审核认定,考生亦不得享受相应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其他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执行。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表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招生考试办公平台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