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活动方案_青年志愿者活动策划方案(2)
青年志愿者活动策划方案(三)
一、指导思想
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发挥共青团员的先进性,树立志愿者服务理念,弘扬志愿者精神,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培育丰富的校园文化内涵,凸显我校特色,我校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始终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全面发动、广泛参与、着眼长纪、循序渐进”的工作原则,加强我校志愿者队伍的建立与管理,提高志愿者相关知识和技能,发挥志愿者的积极作用。扩大青年志愿者服务的影响力,展现我校共青团青年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志愿者服务界定
志愿者具有志愿性、无偿性、公益性、组织性四大特性。每个人都有参与社会事务的权利和促进社会进步的能力,同样,每个人都有促进社会繁荣进步的义务和责任。参与志愿者服务工作是表达这种权利和义务的有效形式。在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自身也得到了提高、完善和发展,精神和心灵也得到了满足。
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即是“助人”也是“自助”,既是“乐人”,同时也是“乐己”。参与志愿服务,在帮住他人、服务社会的同时也传递了爱心、传播了文明。通过志愿者服务,可以有效的拉近人与人之间的心灵距离,减少疏远感。并对缓解矛盾、促进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三、服务管理办法
(一)服务参与人员
大庆师范学院学生
(二)行为规范
(1)言行文明,态度热情,在服务时要以友善、热情、细致、态度提供志愿服务,创造一流的服务品质,展现志愿者的良好形象。
(2)遵守几率,忠于职守。志愿者需服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安排,志愿者无论是临时服务还是定期服务,都要信守承诺,服务守时,如因事拖延或不能参加活动,必须提前通知活动主要负责人或服务对象。要与其他志愿者充分合作,互相鼓励,共同进步。
(3)平等相待,在平时工作中,拒绝诱惑,婉言谢绝各种馈赠,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人习惯和民族风俗以及个人信仰,不以任何理由收受钱物。
(4)按时到岗,自觉履行职责,主动、积极、热情地服务他人。要求志愿者具有较高的志愿服务觉悟和服务意识。
(5)杜绝在服务过程中聊天、吸烟、看杂志、偷懒、打闹等现象,广大志愿者应该以饱满的热情履行神圣的职责,为人民做实事、好事。
(三)对参与服务的学生的要求
(1)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学生必须重视志愿活动,积极支持志愿服务。
(2)在志愿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佩戴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徽标,统一着装,仪表端正,举止稳重,文明礼貌。
(3)参与志愿者服务时,要确保安全并圆满完成任务。
(4)志愿者在服务时必须能够很好的控制自己的情绪,面对各个方面的压力和意见时,要学会合理减压,排除不良情绪。
四、服务内容:志愿服务分为校级志愿服务和各二级院(系)志愿服务。
(一)社区服务:
主要以大庆市让胡路区委、区政府为中心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立足于本区人民开展活动,为广大群众的精神文明建设和生活劳动建设服务。
(二)绿色服务:
当前社会最为关注的问题无疑是环境问题,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在满足了经济需求后,人类开始寻找自身和周围环境的良性发展。因此开展环保活动刻不容缓。
(三) 健康服务:
宣传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对健康的重视。
(四)文艺宣传:
开展文艺活动,主要有节目主持、声乐、器乐、戏剧、相声、小品及本地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传统文化等的发扬与宣传。
(五)赛会服务:
负责为学校举办的各种大赛活动服务
(六)公益服务:
主要针对于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如福利院、敬老院、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纪念馆、医院、图书馆、博物馆等。
(七)一对一服务:
志愿者可与区内及市范围内结成一对一定点服务,以接力的形式将工作延续下去。可根据需要的不同、志愿者能力的特点,针对不同形式的需要,组织不同的小分队开展志愿服务。对象如孤寡老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的人、离退休人员、下岗员工、特困未成年人、教育业的弱势群体等。志愿者可以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实施方案,并安排一批长期稳定的志愿者服务队来为他们提供帮助。例如:扶贫帮困,文化教育,法律援助,文体娱乐,生活家政,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
五、服务步骤
(一)校级志愿服务实施步骤
1、活动策划
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策划部策划活动方案,并上交完整的策划方案与活动申请。
2、招募志愿者
首先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贴出招募志愿者海报,确定志愿者名单。
3、下发通知
由秘书处通知各系院参与志愿者活动的人员名单,并对活动的内容、时间、地点等对各系院下发书面通知。
4、实施服务
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对志愿者进行统一培训后带领志愿者进行志愿服务。
5、活动总结
校级志愿服务结束后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秘书处上交工作简报。
6、活动考查
校级志愿服务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纪检部统一监督考查;
(二)各二级院(系)志愿服务实施步骤
1、开展活动前,要到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提交活动申请与活动策划。申请由活动名称、参与志愿服务人数、举办院系单位、活动时间、内容、负责人、校青协主席签字等项组成。
2、服务期间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纪检部做统一检查。
3、各二级院(系)志愿服务期间,负责人必须按照规定配合纪检部人员填写活动记录,志愿服务期间纪检人员办事需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仔细核实服务活动的真实情况,并做记录。
4、服务结束后,各二级院(系)应及时上交工作简报。
(三)检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在活动中的纪律
2、在活动中是否着统一的服装、佩戴会徽
3、在活动中志愿者是否积极参与
4、活动中是否有不文明行为
5、活动中是否有缺席、迟到、早退、不遵守纪律、偷工减料、拈轻怕重等情况
六、考核标准
1、凡参加校级志愿服务的人员均有机会参加评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根据活动记录和考核。奖励分为“志愿者积极分子”,“优秀志愿者”和“志愿者标兵”。并颁发证书。
(1)、本学期参加二次校级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将被评为“志愿者积极分子”。
(2)、本学期参加三次以上(包括三次)校级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将被评为“志愿者标兵”并修得一分志愿学分。
(3)、本学期其他参加校级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将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证书。
2、各二级院(系)组织的志愿服务,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根据活动记录和考核以及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时间进行评比,奖励分为“优秀志愿者团体”、“志愿者团体标兵”。
(1)、本学期各二级院(系)本学期末评比第一名的二级院(系)将被评为“志愿者团体标兵”。
(2)、本学期各二级院(系)本学期末评比第二名以及第三名的二级院(系)将被评为“优秀志愿者团体”。
3、对志愿者以及各二级院(系)的评比,必须经由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会议讨论通过并由主席批准方可执行。
*注:所有奖励旨在促进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的是更好的发扬志愿精神。我们志愿者应该本着奉献的精神来为群众和同学做服务,应该做到一种“舍小我,保大我”的精神。望广大志愿者谨记。
七、附则
1、此章程的解释权由大庆师范学院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所有。
2、此章程将会在大学生志愿活动的不断发展中充实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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