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慧瑛简介资料
陈慧瑛,厦门市作家协会主席、厦门市文联副主席。下面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陈慧瑛简介资料,希望对你有用!
陈慧瑛简介
陈慧瑛,女,1946年生于新加坡星岛,归侨,祖籍福建厦门。厦门市作家协会主席、厦门市文联副主席。
著作有《无名的星》《展翅的白鹭》《月是故乡明》《厦门人》《南方的曼陀林》《一花一世界》等18部,发表诗文3000余篇共600余万字,获国际、国家部级以上文学奖项3项。其中《梅花魂》入选2013年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五年级上册。
陈慧瑛人物经历
新加坡(俗称星岛,也称狮城、星洲)归侨、祖籍福建厦门。196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中文系。历任厦门日报社文艺编辑、主任编辑、全国侨联委员等。现任厦门市人大、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福建省人大代表、省文联委员、省作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厦门市作家协会主席、市文联副主席、厦门宝玉石学会会长、市美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散文学会理事、中国散文诗学会副会长等。大学毕业至今,在教育界10年,兢兢业业工作,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在新闻界10年,勇于开拓创新,职业道德好,对业务精益求精,除做好编辑、记者工作外,还写出大量新闻、文学作品,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出突出贡献,先后被评为市、省、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评上高级职称,并于1985年被吸收加入中国共产党。
近12年来,一直从事侨务工作。连续三届担任市人大侨台外事委员会主任,分管侨、港、澳、台、外事、宗教、民族、旅游等,并兼任市作家协会主席、文联副主席。在依法保护、立法监督、引进捐赠等方面真心诚意、身体力行地做了大量实事、好事,引进、协助引进大量侨台捐赠,共约人民币8000万元左右。用于教育、医卫、文艺等公益事业,获得社会各界好评。重视法制建设,积极做好立法工作。
几年来,带领本委与政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成功地制订了《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并利用业余时间参与本地文化建设,写出大量反映侨台特区生活的文艺作品,在海内外享有盛誉,多次荣获市、省、全国华侨界、文艺界的重大奖励。
陈慧瑛头衔
陈慧瑛多次出访东南亚及欧、美、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基斯坦、港、台地区进行学术交流和讲学。是美国ABI、英国BIC两个国际名人传记中心咨询委员会委员、美国东洛杉矶学院名誉教授、美国蒙特利尔市荣誉市民、美国《中华时报》中国代表、香港《文学报》驻厦记者、香港《中国企业导报》副主编、《世界日报》驻中国记者等。先后被评为全国“侨界十佳”、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全国优秀归侨知识分子、厦门市劳动模范、厦门市专业技术拨尖人才、福建省优秀作家、全国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95年参加第四届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并获世妇会组委会“特别嘉奖令”。1964年开始发表作品。1983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陈慧瑛获奖情况
《旧邻》、《良宵》等300余篇作品选入大、中学教材和150余种文集。《无名的星》获1989年全国优秀散文集大奖,《梅花魂》、《竹叶三君》、《寄远》等98篇作品获国内外文学奖。
厦门市作家协会主席,文联副主席,中国作协会员,中国散文诗学会副会长,中国散文学会理事,第四届全国侨联委员,省人大代表,中华诗词学会福建理事,福建省文联委员,省作协主席团成员,厦门市美学会副会长,厦门市专家协会理事,厦门市宝石协会会长,英国剑桥国际名人中心、美国国际名人协会会员暨咨询委员会委员。已出版《无名的星》、《芳草天涯》、《陈慧瑛散文选》等16部著作。
《无名的星》获中国作协主办的1969~1989年全国优秀散文集大奖。并有《梅花魂》、《寄》等98篇作品和两部著作在国内外获奖,有《旧邻》、《竹叶三君》等300余篇作品入选中外150多种文集和大中学教材。连任三届市人大、侨委主任以来,在落实党的华侨政策保护侨益、侨台立法、引进捐赠、落实宗教政策、保护历史文化古迹、促进特区繁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先后被评为市、省、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全国优秀归侨知识分子、全国"侨界十佳"、"市劳动模范",市、省优秀专家。近12年来,一直从事侨务工作。几年来,带领本委与政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成功地制订了《厦门市台湾同胞投资保障条例》、《厦门市归侨侨眷权益保障条例》等。
1993年被国务院授予"为文学艺术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专家称号,1995年光荣地出席第四届世界妇女代表大会并被大会授予"成绩显著"特别嘉奖令。著有作品集《梅花魂》、《无名的星》、《终极三国》、《一花一世界》、《展翅的白鹭》、《月是故乡明》、《厦门人》、《南方的曼陀林》、《生命的田园》、《芳草天涯》、《神奇的绿岛》、《春水伊人寄相思》、《此情此心》、《竹叶三君》、《随缘》、《归来的啼鹃》、《陈慧瑛散文选》等17部,发表诗文3000余篇,600余万字。
1983年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授予其“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1989年散文集《无名的星》荣获中国作协“全国(七十年)优秀散文集”大奖;1989年荣获国务院侨办及中国侨联等授予“全国侨界十佳”及“全国优秀归侨知识分子”称号。1993年国务院授予其“为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家级优秀专家称号。1995年荣获联合国“世妇会”中国组委会颁发的“为世界第四届妇女大会作出特殊贡献”的特别嘉奖证书。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业绩载入《世界名人录》(美)、《世界妇女名人录》、《世界优秀知识分子名人录》(英)等辞书。1999年荣获全国归侨、侨眷先进个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