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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哲学的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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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治哲学的论文篇二

  试论韩非子的政治哲学思想

  摘 要:春秋战国是一个社会大动荡、大变革的时代,当时列国争霸兼并剧烈,社会已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老百姓生活在水生火热之中,国家的法治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此时以韩非为主要代表的法家思想登上了历史舞台。本文从几个方面对韩非政治哲学思想进行论述。

  关键词:韩非子;政治哲学思想;法;势;术

  一、韩非子政治哲学思想的历史渊源

  1.韩非子其人

  韩非,约生于公元前二八0年,死于前二三三年,出身于韩国贵族。韩非所处的时代,正值战国末期,秦国日强,齐楚等六国日削,秦国统一中国之势已经不可阻挡。目睹韩国的削弱,韩非曾上书韩玉安,请求改革,富国强兵,但未被韩玉安所采纳。韩非虽然口吃,但善于著书,于是,韩非以忧国悲愤的心情作《说难》、《孤愤》、《五蠧》等篇,共计十万余言,其书传到秦国,秦王嬴政读后,非常欣赏他的识见和才华。为了韩非,秦国发兵攻打韩国,韩国被迫把韩非交给秦国,韩非到秦国以后,受李斯、姚贾陷害而死。

  2. 韩非子政治哲学思想的时代背景

  韩非子的生活年代,已经到了战国后期,此时,旧的贵族制度向新的制度转变,已经成了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而适应了新兴阶级变革需要的法家思想的影响也日益扩大。经济方面,春秋战国时期私田的大量出现封建生产关系;政治方面,分封制开始瓦解;文化方面,出现了“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

  韩非作为战国思想家中的后起之秀,通过不断丰富自己的思想和学说,最终完成了法家思想集大成——韩非的政治哲学思想。

  3.韩非子政治哲学思想的历史渊源

  韩非的政治哲学思想是多元化的思想集成,吸收了墨家、儒家、道家和前期法家的精华之处。从他的政治哲学中的各个角度都能折射出以上各家学派的印记:第一、继承了墨家的政治独裁思想,并将尚同、非命、非乐、非儒部分发展到了极致。第二、继承了儒家的人道实践原则,继续了荀子的思想转变完善奠定且推行了其法治主张。第三、继承了道家老子哲学的思想,同时又有自己的创造,为其推行法治提供了世界观的指导。第四、继承了法家思想商鞅、审不害、慎到的“法、术、势”思想并加以创新,形成了将三者相统一的以“法治”为核心的思想体系。

  二、韩非子政治哲学思想的核心内容

   韩非留下了《韩非子》一书,现存共计五十五篇,完整地保留了韩非的政治哲学思想。

  1.君主至上的理论?

  君主、国家、臣民三者间的关系,是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韩非站在极端君主专制制度的立场上,认为君主的利益高于一切。这种君权至上说是韩非政治哲学理论的核心。

   关于君主与国家的关系,韩非认为君主是国家的主人,国家则是君主的私有物,因此,君主的利益也就体现着国家的利益。

   关于君主与臣下的关系,是韩非谈论的详尽而具体的问题,在他的论说中,在君主利益与臣下的利益孰为重要,以及如何处理君臣关系的问题上,韩非则主张一切以君主的利益为转移,臣下的利益应该绝对服从君主的利益。

   关于君主和民众的关系,韩非认为,民众存在的价值就在于能为君主所利用,民对君的用处只在于他们能出力和卖命。然而怎样能做到这一点,韩非认为只能用利禄等手段的交易关系以取得。

   韩非的以君主利益为中心的政治理论,其核心的一点,是君主的利益高于一切,韩非的这一思想,无疑是“民为贵,君为轻”思想的反动。韩非这种思想也是时代的产物,战国时期,各国之间战争频繁,一国存在只有靠实力,你不吃掉别国就被池国所吃掉,这就要富国强兵,全力以赴,以力竞存。

  2.法、术、势相结合的政治理论

   以君主利益至上为出发点,韩非主张君主应该法、术、势兼用。

   (1)对单纯法治的批判

   韩非对单纯法治的批判主要针对商君之法展开的。他认为商君的错误不在用法律限制昏君和奸臣,而是在于他们相信在当时就可以作到这一点。商君学派企图用有限的法律限制无限的君权,很明显,这样的理论本身包含着尖锐的矛盾,隐藏着走向批产的必然趋势,具有悲剧色彩。

  (2)对单纯术治的批判

  韩非对单纯术治的批判反映了他从另一方面看到了君主集权与法律的矛盾。韩非术的思想直接来源于申不害,韩非这样概括申不害的术:“术者,因任而授官,徇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棵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以知执也。”做到的,赏,做不到的,罚。韩非推崇申不害的术治学说,但对单纯的术治和做法提出了批评,那就是只注意用术而不重视统一法制。

  (3)对单纯势治的批判

  韩非对单纯势治的批判,表现了君主集权与新生的法律政治的矛盾关系。韩非的批判主要针对慎到的观点展开的。韩非反对用贤治代替势治,但又不满足单纯势治的观点,主张用法来弥补单纯势治的不足。韩非主张“抱法处势”,不但承认势治内部矛盾,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是难能可贵的。

  (4)法术势的循环互补及法、术、势的矛盾

  韩非认为法治需要由术来补足,术治又需要法来补足,势也需要法来补足,再进一步,就会发现,法其实也需要势的补足,术也需要势的补足,势又需要术的补足三者互为条件,互相需要,互相补足,存

  在着循环互补的关系。

  互补和矛盾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说互补就要承认矛盾。首先,法与术是有矛盾的。从实施方法和适用范围而言,二者的确存在着比较尖锐的矛盾。其次,法与势也是有矛盾的。法的基础为“平等”,而势的基础在于“不平等”,这又违反了矛盾律。

  韩非所谓的法渗透着君主的权利,成为集权的工具。而他所谓的君权,又是用法律等手段武装君权。权法结合,以权统法,以法卫权,这就是韩非政治哲学思想的实质。

  三、韩非子政治哲学思想的历史作用

   韩非虽然在秦国被陷害而死,但他的法治思想却在秦国广泛地传播开来,并逐渐引导着秦国走向强大,也为日后的国家大一统局面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任何思想都有它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韩非子的政治哲学思想同样如此。韩非子政治哲学思想的积极作用为:第一、巩固了中央集权,为日后实现大一统奠定了基础。第二、为摧毁没落奴隶制造了革命舆论。第三、为发展新兴封建制度提供了理论根据。第四、为镇压奴隶主复辟提出了有效的措施。同时,它的消极作用也十分明显。这种过分走极端的路线为秦朝灭亡埋下了伏笔,秦王朝误认为“法治”是万能的,最终造成二世而亡的悲惨局面。正是因为一方面韩非法治思想受道家老子影响颇深,主张实行文化专制,反对诸子之学,以法为教,后被秦始皇所采纳,成为焚书坑儒,实行愚民政策的理论根据;另一方面,韩非法治思想主张重赏严刑,只能严厉处罚违法臣民,却不能保障守法的臣民不受到非法伤害。韩非的法治思想尽管可以帮助秦始皇成就一统霸业,却不能避免秦始皇人亡政息的悲剧发生,这也是极端的法家路线不可避免的悲惨结局。

  参考文献:

  [1] 《中国哲学史》 任继愈主编,人民出版社,1963年7月第一版

  [2] 《中国哲学史新编》 冯友兰主编,人民出版社,2004年3月第一版

  [3] 《韩非子的政治思想》 蒋重跃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年11月第一版

  [4] 《诸子集成》,世界书局,上海书店,1986年7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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