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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哲学的论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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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哲学的论文篇二

  “什么是哲学”或“哲学究竟是什么”,不仅是一个一般性的科学问题,更是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因为这里的问题、问题的答案、得出答案的过程等,本身就联系着观察和思考的方式,联系着思维发展的程度和境界,联系着对哲学发展程度和境界的一种自我意识。所以,这个问题也往往成为哲学反思与自我批判的起点。

  一、关于哲学的不同界定

  历来关于哲学的界定是多种多样的,其中最具代表性和权威性的首推“爱智慧”说。这是由于,哲学作为一门学问,它的正式名称(Philosophy)源于希腊文中由“爱”和“智慧”两词构成的φíλοσοφíα,即“爱智慧”。这表明哲学起源于人类对智慧的热爱和追求。而汉语中的“哲”字与“智慧”的意思最为相近。如中国古代经典《尔雅·言音》中说:“哲,智也。”另一经典《尚书·洪范》在谈到人生“五事”时也说:“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其中“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把善于观察、倾听、思考,看作是人的聪明睿智。在这样的语言文化背景下,将西方的“爱智之学”翻译成中文,就顺理成章地成为“哲学”——“智慧之学”或“追求智慧之学”。这也就是“哲学”中文名称的由来。

  然而,用“爱智慧”来界定哲学,固然能够说明它的起源和宗旨,却未必能够准确地说明它的涵义和特征。因为在现实中,必然要进一步涉及对“智慧”的理解和把握:究竟什么是智慧?它的内容、标志和途径何在?“爱”智慧、“追求”智慧,是否就一定能够拥有智慧和代表智慧?它们之间是怎样的关系?等等。一旦进入这个层面,对智慧乃至哲学理解上的分歧就会立即表现出来。公元前5世纪在希腊曾经出现过一批“智者”(Sophist),他们是一些教授修辞学、语言学的教师,把传授语言、修辞、演说和辩论作为自己的职业。由于这些“智者”们的某些表现显得过于强辞夺理或浅薄浮躁,让人们觉得似乎智慧仅仅在于能言善辩,智慧只是一套话语的技巧和舌辩之术,就难免引起反感和轻视。因此“智者”后来成了一个带有贬义的名词。

  大智慧和小智术的区别何在?究竟怎样才是“爱智慧”?“智慧”究竟何在?进而“哲学”是什么?这些问题不能不引起进一步的批判性思考。后来的思想家们依据对历史和现实、思想和实践的观察反思,不断地进行着深入的概括和总结,就此纷纷提出了各种新的定义或界说。例如:

  (1)“形而上学说”认为,人类的最高智慧在于把握一切可感觉事物背后的终极原因和原则,哲学就是关于“作为是的是”的科学;

  (2)“世界观方法论说”认为,哲学的智慧在于获得关于世界人生的普遍性知识和规律性认识,构建或表达关于世界或宇宙整体的完整而系统的观点、观念和一般方法;

  (3)“认识论说”认为,上述说法难以避免独断论的结果,哲学事实上只能提供人类认识和把握世界的方式、过程及其成果的理论前提和根据,所以哲学就是认识论;

  (4)“思维方式说”更进一步把智慧归结为人的思维能力、方式和方法,把哲学看作是关于人的思维方式的学说;

  (5)“价值观念说”则基本否定了智慧中的知识化取向,而是强调:哲学不同于具体科学的使命和意义,不在于提供知识,而在于提供并说明人类应有的价值观念系统;

  (6)“文化批判说”与价值观念说相近,但它更注重强调:哲学的智慧在于对社会历史和文化的综合考察、批判、超越和重新建构;

  (7)“人生境界说”则把重点放在哲学与人生的直接联系上,认为哲学是思考着、追求着的人生所具有的一种自觉的高尚的精神境界;

  (8)“语言分析说”主张摈弃抽象玄远的解释方式,抓住人类思想和智慧的载体 —— 语言进行实证的分析和操作,认为这才是哲学的本质面貌。

  关于哲学的界定还有许多,现在也仍然有人在不懈地探索着新的界定。这里列举的,只是从理论层次上看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几种。不难看出,这些界定不仅分别突出了有史以来哲学所关注的那些普遍性基本问题,从而覆盖了哲学所包含的各个主要领域,而且它们之间的次序,也多少与哲学随着历史发展而发生重心转移的过程有关。

  然而,上述每一种界定都无法被看作是关于哲学的唯一的或标准的界定。在现实中,由于每一种界定都会遇到从哲学上对它的根本质疑、否定和超越,因此似乎没有一种概括和回答足以令所有的人满意或信服。这个现象一直困扰着许多人,以至于有的哲学家宣称:自己做了一辈子哲学,到头来却说不清楚究竟什么是哲学!

  那么,关于哲学是什么的问题,究竟是否能够作出比较清楚的回答呢?答案应该是肯定的,也需要是肯定的。理由很简单:哲学是人类自己所为,所以人类必须而且应该能够说明它;我们对于哲学的理解不能永远停留于无休止的盲目状态,否则将意味着哲学本身的终结和死亡,这也将是人类智慧的耻辱。

  但是,理由的简单不等于理论的简单化。为了得出“合理”的答案,我们必须要尊重已往的历史经验,对自己期待的目标进行反思。比如:我们有理由地、合理地期待的“答案”或“比较清楚的回答”本身是什么意思,它应该和能够有什么样的要求、什么样的标准,等等,对这些问题应该作出必要的澄清和交待。基于这一点,就有必要从区分“学科”和“学说”开始,着眼于哲学学科意义上的界定与学说意义上的界定,然后再对各种不同的界定加以分析、比较、综合,以求进一步作出概括。

  二、区分学科与学说

  区分学科与学说并把握其联系,对于理解和回答“哲学是什么”具有重要的理论前提和方法论意义。“学科”与“学说”是具有普遍性的科学和哲学概念、范畴,但多年来,人们尽管经常使用“学科”和“学说”概念,却并未就它们的涵义和所指形成一致的定义和规范,歧义甚多。例如有人把“学科”或“学说”变成贬义词,用来与“科学”相对,仅指那些“不够科学资格的研究”等。这种说法往往暗示着言者自己掌握了某种判定“科学资格”的绝对标准和绝对权利。这显然是不符合科学精神的。根据对人类科学活动的形态和结构的考察,本文尝试对这两个概念提出以下界定。

  所谓“学科”,是指按知识和科学的分类标准划分出来的一个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各个学科是“大科学”的实体和基本形态。就其思想内容说来,一个学科,是由针对某一方面对象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以及人们长期积累的共同知识、方法、规范等所构成。学科的根本特点,在于体现人类认识和知识的公共性。就是说,学科是人类的共同财产,是人类的公共思想文化平台。学科并不能归于哪一人哪一派所有,包括这一学科事实上的开创者在内。一个学科就是人们表演自己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成果的一个舞台。

  所谓“学说”,是指人们在“学科”这个舞台上的“表演”,即思想的过程和成果,它表现为一个个相对独立的思想理论体系。一般说来,学说是对学科问题的一定解答或反应系统,所以学说是学科的现实形态。现实中的“学说”总是超出了抽象的科学和知识定域,而成为现实的知识、思想和文化的综合体。“学说”不可避免地会因时、因地、因人而形成不同的体系,并且它们之间的差别,更多的是由主体、方向、视角、层次、取向、路径和条件等方面的不同所致,而非真假、高低、精粗方面的差别,未必可用一个统一标准来简单地判断褒贬。因此,如果没有对“学说”多样性的了解,我们事实上将不能切实地把握“学科”在历史和现实中的真实形态、发展历程。

  在现实中,学说与学科的关系是:一方面,学科通过学说而存在,只有通过各种学说不断地回答和提出问题,才能使学科得到实现和发展;另一方面,学说则植根于学科而存在,学说接受学科发展的检验而获得生命和归宿。总之,学科离不开学说,但又并不归结于某个学说。学科是浩瀚大海,学说则是江河涓流。有些学说及其成果源远流长,最终能够汇入学科的积累,成为人类精神财富的宝藏;有些学说则干涸消失,最终被历史淘汰,成为科学发展道路上的陈迹。

  学科与学说之间,存在着“一”与“多”的形态差别。这是因为,学科本质上只是人类共同打造的一个公共舞台,或公共知识宝库,或思想文化平台。一般说来,作为科学的学科所要求的内容,主要是回答广义的对象性“事实”或“实然”问题,并不包含因主体而异的具体价值或“应然”性选择。科学的本质是实事求是。对象的客观事实或实然状态总是统一的,因而知识、科学和学科总是以人类为主体的一元化系统。而学说则总是由现实的人在一定条件下创建的理论和方法系统;它在回答公共问题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带有自己的个性特征和价值取向,因而往往成为一定意识形态的基础或表达形式。这一点在自然科学中也许并不突出,而在人文社会学科中却十分明显:除了有史以来的各种各样的学派经典、冠以姓名地域或其他特征的一套套理论或“主义”等之外,事实上无处寻找那个“纯正、唯一”的“学科”所在。各种人文社会学说通常都有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属于科学和学科公共基础内容的叙述和“问题解答”,任何严肃的、负责任的学说,都负有学科建设的使命,要为人类认识的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二是属于特定主体的特殊性表现,如特定群体的现实立场、生活视角、思维个性、价值取向等。通过科学研究谋求人自己的生存发展,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学说体系,也是人的基本权利和责任。正因为如此,就必然地造成了学说面貌的多样化乃至多元化局面。这就使得在科学的现实发展中,总是不可避免地出现“问题是一个,回答却不同”的情景。

  与之相联系,在学科与学说之间,事实上并不存在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这不仅表现为同一学科领域内,可以有多种不同的学说同时存在,也表现为一套完整学说的内容,可以不限于某一个学科的范围,而是同时涉及若干个学科的领域。例如马克思主义学说就是如此。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学科,而是涉及了哲学、经济学、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文化学甚至自然科学等许多学科的一个宏大的、综合的学说体系。

  简言之,学科是由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和人类长期积累的共同知识、方法、规范等构成,其根本特点在于体现人类认识的公共性,“学说”则是人们对学科问题的一定解答或反应体系,它总是因人的立场、条件而具有一定的个性;学科只有一个面貌,学说却有多种形态;学科之间没有优劣高下之分,而学说之间的优劣高下之争不可避免;学科通过学说之间的不断竞争和融汇而发展演化,学说则通过对学科的贡献来获得自己的历史地位。

  学科与学说之间的差别和界限,当然不是凝固不变的,其地位也可以相互转化。例如,当人们将某一学说及其代表人物当作对象加以研究时,就是将某一学说纳入了学科的序列,犹如“孔子学”、“康德研究”、“黑格尔研究”、“现象学”等。原则上可以说,在科学上没有什么不可以成为对象。人们可以将任何现象变为学科的对象,对它提出问题加以研究,从而建立相应的“学科”。现实中各种大大小小的“××学”的不断涌现就是如此。

  但是,学科与学说具体地位的转换,并不意味着取消了学科与学说的界限,也不能否定它们之间关系的基本性质和意义。因为一旦将某一学说变为某一学科的内容,就意味着它只是一个公共的研究对象,人们可以对它提出各种问题,发表各种意见,却并不负有保持该学说自己的逻辑和价值导向的责任。例如以宗教为对象的“宗教学”,它的学科性质意味着可以而且应该超越具体的宗教信仰,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宗教现象。从事这一领域的学者,无论是否信奉宗教,都可以对宗教进行考察,并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不必对宗教信仰承担像教徒一样的责任。否则它仍然只是一种学说,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学科。同样,马克思的学说自诞生以来,就一直是西方“马克思学”或“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对象,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拥护马克思主义,相反,有的是批判甚至否定马克思主义的。唯其如此,马克思学说的科学性和生命力才一次次地经受了考验,赢得了不可动摇的历史地位。

  三、作为学科的哲学

  哲学是一个学科,并且全世界古往今来只有这一个哲学学科。那么,作为学科的哲学是什么呢?前面说:“一个学科,是由针对某一方面对象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以及人们长期积累的共同知识、方法、规范等所构成”,“学科的根本特点,在于体现人类认识的公共性”。因此,通过分析已往关于哲学的各种界定,重点区分哪些描绘了它的学科性状,哪些只是表达某一学说的论断,我们可以从中得出一些学科层面的共识。例如:

  首先,关于哲学的学科性质,可以明确的是,作为学科的哲学,意味着它是人类的一个共同的文化平台。

  因为全人类都有一定程度上共同的思维层次,即高度理性化的、追求普遍性的自觉思维层次。而正是这个特定层次上的对象、问题、知识和规则等,构成了哲学这门学科的基础。这意味着作为学科的哲学,是人类共同的、共有的学科。而世界上冠以区域和人名的具体哲学,如“西方哲学”、“欧洲大陆哲学”、“英美哲学”、“东方哲学”、“中国哲学”以及“××主义哲学”、“××学派哲学”等,都应看作是具有特殊主体性的学说或学说群。每一种学说或学说群可以对学科有自己的贡献,但谁也不得独占学科地位。就像任何男人女人大人小孩都只是人的特殊个体,谁也不得将“人”据为己有一样。在体现人类认识公共性这个高度上,哲学不是某种特权,哲学也不等于哲学界(家),更不意味着全世界只有一种唯一的哲学模式。人类不分种族、地域、出身、入门先后,都有在这个层次上进行思考和表达、打造这个平台的权利与责任。虽然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文化传统中,哲学有着各种不同的面貌特征,但正是在这个共同的学科层面上,各种不同的哲学才能够进行彼此间的沟通、翻译、学习、比较、对话和交流。否则,哲学就不成其为“学科”。

  其次,关于哲学的学科特征,可以明确的是,哲学是一门源远流长、博大深邃、普遍适用的学问。哲学诞生的初期,曾经是人类仅有的一门学问。作为当时人类知识的总汇,哲学包含了各门学科的萌芽,曾经是“科学之母”。当各门具体科学陆续从哲学中分化出去(这种分化迄今并未结束)之后,哲学所关注和思考的问题并未因分化而缩减,哲学并未萎缩消失。从宇宙到人生,从生命到历史,从实践到意念,从科学到人文,从过去到未来,与人类有关的一切仍然无不在哲学的视野之内。只是哲学关注和思考问题的层次与方式已经不同于各门具体科学。哲学始终拥有自己的对象领域、思维层次、基础性问题和研究方式。几千年来,哲学陆续形成了自己的基础性问题和基本理论的领域,包括关于世界存在的本质及存在方式的“存在论”,关于人类把握存在的可能性及其方式的“意识论”(含认识论),关于存在及其意识之意义的“价值论”等;同时也在形成提出和回答这些问题的一些概念、范畴、方法、规则等;并通过对这些成果的不断检验、反思和批判,实现着人类思维能力和思维方式的不断超越与自我超越。哲学的这些成果,不仅为各种不同的哲学学说体系不同程度地共享和发展着,也为整个人类的生活和思考所普遍地依赖和应用着。

  与人类的其他文化平台不同,哲学代表着人类在最高度抽象和最高度普遍性层次上的思考。迄今为止,哲学总是以其“形而上”的特色,即对象和问题的高度普遍性、概念的高度抽象性和推理的思辨性,面向人类思维逻辑及其前提的批判性和反思性,以及“超越个别走向一般,超越特殊走向普遍,超越有限走向无限”的致思取向等,保持着自己与其他学科以及人们生活实践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并为人类提供着具有普遍意义的“智慧”,日益显示出它的不可替代的特质,并持续地活跃在人类思想的高端。

  最后,关于哲学的生命力,可以明确的是,哲学是一门与人类实践密切联系、因而生机无限的学问。学科的生命在于“问题”,而一切真实的问题最终都来自人类生存发展的实践和思考,来自历史本身;一切真实的答案也都来自人类生存发展的实践和思考,来自历史本身。在人类理性思维所能达到的最高层次上思考问题,是哲学这门学科的任务。在承担这个任务时,哲学总是从理论上提炼人类所面临的那些最深刻、最普遍、最具长远意义的问题、经验和感受,并通过对思维方式和思维前提的审视与反思,探索和开辟新的思路,提供新的理念和方法,以实现人类在精神上的超越和自我超越。这也使哲学本身始终处在不断深化、拓展、超越和自我超越的过程之中,永远不会有一个终结。正因为如此,哲学的学科性质决定着它总是处在社会和实践发展的最深刻、最具思想代表性的地位上。马克思把真正的哲学看作“自己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21页),是对哲学与时代和文明发展之间这种内在联系的肯定。历史证明,哲学始终是“时代精神的精华”和“文明的活的灵魂”。

  以上是仅就哲学的学科面貌所作的描述。这一描述的重点是,尽可能充分地概括人们关于哲学所形成的共识,尽可能减少由于不同学说的主张而产生的分歧和争议,从而突出哲学“学科”的根本特征 —— 体现人类认识的公共性。当然,这个描述也许难免空泛和简陋,用不同学说的观点来看,它可能失之于贫乏和空洞。但尽管如此,明确一种学科意识,严格地把握学科的公共平台性质,避免由于某种学说的特殊立场而使哲学走向封闭和偏狭,对于客观地对待哲学多种形态发展的历史来说,无论如何是必要的。

  四、作为学说的哲学

  作为学说的哲学,是指运用哲学思维、对哲学问题作出一定回答或探索的思想理论系统。在世界上,这样的理论系统因创立它的人、时间、地域和文化条件的不同,必然地呈现为一幅多元化的面貌和图景。

  从西方到东方,从古代到现代,有史以来的哲学“学说”千姿百态、数不胜数。经过历史的积淀,至今已逐渐形成了若干大的哲学传统体系,它们不仅各自都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特色风格,而且都有着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历久不衰。例如以欧洲、英美哲学为代表的西方哲学,以中国哲学、印度哲学等为代表的东方哲学,还有阿拉伯哲学和非洲哲学等。除了地域性的划分以外,还有以学说源流为标志的哲学传统,如经验主义哲学、理性主义哲学等。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一个具有世界性影响的学说体系,它的形成和发展也已经造就了当代一个大的哲学传统。上述各大哲学传统各自都由不同时期的许多具体学说及其演进发展所构成,事实上都是内部包含了众多学说流派的一个个巨大学说群。在这些大的哲学传统之间,彼此也有着千丝万缕、错综复杂的相互联系。它们的各自独立发展和相互交流,有力地保障并促进了人类文化的共同发展和繁荣。

  由于学说层次的复杂性和学说内容的流变性,要较为详细、清晰、完整地描述上述几大哲学传统的形成和发展脉络,至今还是一个有待完成的任务。而要详尽地描述人类全部哲学学说的情况,则更非易事。现实的问题是,要能够客观公正地看待多元化的学说,必须有一个前提,就是承认并尊重学科的公共性,承认和尊重多元学说主体的权利与责任,明白世界上的任何一种文化和文明,包括其中蕴含的哲学精神和思维方式,都具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都可以在彼此交流中作出自己的贡献。这种在学术上多元平等和谐的理念,是科学地理解和把握哲学的重要条件之一,也是有利于人类哲学和文明繁荣发展的重要理念之一。

  但是,由于在学科与学说关系上的理解尚未达成一致,许多学说的学科性质和地位问题仍在成为争议的焦点。多年来,中国学界关于“‘学’是否有中西之分”和“中国哲学合法性”的争论与困惑就是一例。早在上世纪30年代,金岳霖在为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一书写审查意见时就曾表达了这个困惑。(参见《金岳霖文集》第1卷,第625-629页)他首先看到了欧洲中心主义在哲学上的表现,并认为“以欧洲的哲学问题为普遍的哲学问题,当然有武断的地方,但是这种趋势不容易中止”。由此便引发了如何定位“中国哲学”的问题:既然以欧洲的哲学问题为普遍的哲学问题,那么先秦诸子所讨论的是不是哲学问题就要看它是否与欧洲哲学问题一致,“这也是写中国哲学史的一先决问题”。他进一步提出,究竟有没有一种东西叫做“中国哲学”,抑或仅仅是“在中国的哲学”?这个问题必须面对;如何回答这个问题,取决于写哲学史的人的意见和选择:究竟是注重“思想的实质”(即理论的内容和主张,实即“学说”体系 —— 引注),还是注重“思想的架格”(即公共逻辑框架,实即“学科”平台 —— 引注)?金岳霖还分析了“论理”的两种“架格”,即“空架子”和“实架子”,指出,“严格地说,只有空架子是论理”,而“实架子的论理”则可以是科学,也可以是哲学,甚至可以是律师的呈文、法庭的辩论等任何说辞。这就等于说,只有“空架子的论理”才能够作为具有普遍性的哲学学科框架,而“实架子的论理”只是各种层次的学说自己的框架,并不具有普遍性。可见,通过如何定位“中国哲学”的问题,金先生已经揭示了学科与学说关系的理论复杂性。但限于当时的条件,这个问题并没有完全解决。因为金先生对于把欧洲哲学模式认定为“普遍哲学的实质与形式”的唯一代表即哲学学科的标准模式这一点,虽有保留,却未曾加以突破。因此使他感到困惑的是:“所谓‘中国哲学史’是中国哲学的史呢?还是在中国的哲学史呢?一个人写一本英国物理学史,他所写的实在是在英国的物理学史,而不是英国物理学的史;因为严格地说起来,没有英国物理学。哲学没有进步到物理学的地步,所以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参见同上)

  不难看出,困难来自未能区分学科与学说。“学”是否有中西之分,取决于所指的是学科还是学说。作为广义的科学,无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都不可能有“中西”之类的区分。就像不存在“希腊几何学”、“英国物理学”一样,也不存在“欧洲哲学”和“中国哲学”。但学说的情况则不同。即便在自然科学这个只承认知识、理性和一元真理的领域里,也有诸如“欧氏几何学”和“非欧几何学”、“牛顿(经典)物理学”和“爱因斯坦(非经典)物理学”之类学说的划分。当然这种划分毋宁说是学科发展阶段性的标志,它们彼此之间并不是多元的关系。但这也意味着,从学说划分的意义上,不但可以据实地写中国的哲学史,甚至当有相应的材料时,也可以写希腊或英国的物理学史。

  看待“中国哲学”和“在中国的哲学”,也需要澄清它们的学科与学说涵义。用学科的眼光看“中国哲学”,这一称呼应该合理地理解为,它包含了承认学科、并且自我定位于学说(群)的意思:“中国哲学”就是指中国自己历史地形成和发展着的哲学学说系统。而“在中国的哲学”却可以有两种涵义:其一,是指先在欧洲产生了一个唯一正宗的“哲学”形态,哲学成为欧洲哲学的代名词或同义语,而世界各国的哲学都只是“分有”、复制或模拟它,否则就不配叫哲学,因此“在中国的哲学”也就是“在中国的欧洲哲学”。这种以某一学说系统遮蔽或代替整个学科、否定他人哲学权利与责任的方式,显然是不恰当的。这里不妨作一个类比以证明其逻辑上的荒谬:若依____《圣经》为据,认为上帝造了第一个人——亚当以后,“人”就成了亚当的同义语,从此不能有第二个人可以使用这个普遍称呼,连夏娃也只能叫“女人”,而不能叫“人”;那么其他种族的人类当然也不能叫“人”,只能叫“在××的人”了。其二,“在中国的哲学”是指在统一的哲学学科前提下,看在中国有哪些哲学的学说存在。如果这样理解,那么依据现实的回答就是,过去在中国曾经只有一种哲学:中国哲学;如今在中国则至少有三大哲学传统的存在: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

  中国哲学在人类文明发展中的地位是不容忽视的。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漫长的历史在缔造灿烂中华文明的同时,也造就了一种不同于西方的、有自己特色的哲学传统。从总体上看中国哲学的特有面貌,是以人为主体,将天、地、人融为一体的思考方式,和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为取向的人文精神。中国传统哲学包含儒家思想但不等于儒学。这一传统早在先秦时期,在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名家等诸子百家学说的相互交流和汇合之中,就已经形成并表现出来了。中国哲学的传统不是神学的而是人学的,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不是凝固的而是流动的。伴随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而形成的汇合百家、与时俱进的哲学风格,使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具有了“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胸襟,宽广、从容、机敏而厚重的气质。以这样的哲学精神为底蕴,中国的有识之士从来不怕改变自己,而是处变不惊,乐于和善于学习借鉴世界上一切有益的东西,兼容并蓄以成就自己,修炼成一种“大象无形”、“汪汪如东海之波,澄之不清,扰之不浊”的宏伟气象,从而造就了生机勃勃的中华文化。这也是为什么在几千年里,中华民族百遭磨难而终不溃散、中华文明几经变迁而绵延不断的一个主要原因。中国哲学不仅是古代的,也是近现代的。近代以来,“中、西、马”等几大哲学传统在中华文化土壤上正在逐渐实现交融汇合。在与中华民族振兴实践密切结合的道路上,中国的哲学正在经历着深刻的自我反思、转型和嬗变,有可能实现一个飞跃,形成新的面貌,产生出富有世界意义的新的成果。

  很多迹象表明,在走向“全球化”的今天,中华传统文化的哲学底蕴也将重新显示它的深厚魅力,为新形势下的文明对话提供富有建设性的理念和智慧。

  五、树立自觉的学科与学说意识

  具有自觉的学科与学说意识,不仅是理解和把握哲学的重要条件,也是一个学者具备应有哲学素养的重要表现。

  所谓自觉的学科意识,就是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为基础,懂得站在科学的高度上看待自己和别人的学说。要有一种健全的心态,自觉地保持科学、严谨、求实、宽容的学风和永不满足的批判精神,既不盲目追从别人的学说,也不急于将自己的学说强加于人;要以“问题-回答”的水平来衡量学说的优劣得失,充分地尊重学科发展的逻辑,充分地尊重实践和历史的检验,决不仰仗任何权势或谋求话语垄断来维护自己的地位。对于任何一家学说体系来说,能够保持这样一种心态,是理解和尊重主体的权利与责任、追求自己学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表现。

  所谓自觉的学说意识,就是要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责任感为基础,坚定不移地掌握自己学说建设的方向和标准,有不断攀越理论高峰的目标和志气。要有一种进取的心态,学会独立思考,不迷信任何现成的公式和教条,敢于和善于超越前人(其实就是超越自己),用当代人的智慧(它是人类智慧的历史延续和凝结)去面对一切问题、回答一切问题,经过努力,创造出有时代精神的思维和话语。如果没有这样的理论志气,那么就永远走不出只会咀嚼前人、人云亦云的心态,造就不了大手笔,产生不了新成果。

  有自觉的学科与学说意识,就是在学术研究中,决不应该学科与学说不分,只见涓流不见大海。如果缺少以学科立场看待学说的自觉性,就会导致某些学说的自我封闭或自我膨胀。在人类思想史上,由于分不清学科与学说,以某一学说遮蔽整个学科,或者因为反对某一学说而否定某一学科,或者因为主张某一学说就无视整个学科的情况,屡有发生。这些都是错误而愚蠢的。面对学说的多样化、多元化,哲学家最需要有一种健全的心态,自觉地保持科学、严谨、宽容、求实的学风和作风,防止简单化绝对化,既不盲从也不武断,唯一地接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这才是保证学术和人才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

  有自觉的学科与学说意识,就是在学科层面要有“人弘道,非道弘人”的态度,即永远尊重事实、尊重实践、尊重科学、服从真理;在学说层面,则需要站在“道弘人,非人弘道”的立场上,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为了人”的科学精神与价值导向。

  处理好学科与学说两个层面之间的关系,是考验学说质量和学者素质的重要标志。例如正常的学术争论,应该是从尊重学科的共同前提、基础、规范、任务和目标出发,通过各抒己见的探讨来形成和积累更多的共识,从而促进学科发展。如果在争论中形成门户之见,过分看重个人或小团体的得失,就会使学派变成宗派,滋生武断偏执、意气用事、搞“对人论证”、甚至借用非学术资源干扰学术等不良现象。这就很容易破坏学术环境,把学科发展的动力变成阻力。这种倾向不仅于学者有害,于学科有害,甚至可能成为影响社会风气的公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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