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导论论文(2)
西方哲学导论论文篇二
1 引言
本文旨在反思西方语言哲学,即分析哲学(analytic philosophy)、日常语言哲学(ordinary language philosophy)和欧洲大陆本体论语言哲学(ontologicallanguagephilosophy)。在此基础上,建议将前两者整合为分析性语言哲学,进而将分析性语言哲学和欧洲大陆本体论语言哲学整合为西方语言哲学,为中国语言哲学的建构奠定基础。
2 分析哲学与日常语言哲学
分析哲学是20世纪西方哲学中的主要思潮之一,起源于弗雷格(Frege, G.)、罗素(Russell, B.),经过维也纳学派/维也纳小组(Vienna Circle)的努力,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在美国等英语国家流传、发展,在英国等哲学界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其学术活动可以区分为分析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两者的不同在于分析和研究方法。尽管如此,它们仍然具有共同特点。按照刘放桐等人的研究,这些共同点可以概括如下。第一,“分析方法”:分析哲学家都关心如何把复合的东西分解为它们的组成部分。分析哲学家都肯定,无论语言表达式属于逻辑语言还是日常语言,哲学的任务都是澄清这种表达式的意义。第二,“反心理主义”:分析哲学的一个重要成就就是把逻辑从心理学和认识论(epistemology)中分离出来。尽管后来的一些哲学家(如后期维特根斯坦)并不完全反对心理主义,但他们的工作却是基于对逻辑规则客观性的承认,基于对传统认识论的排除。因此,反对逻辑研究中的心理主义始终是分析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第三,“抛弃形而上学”:分析哲学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反对形而上学,反对先天综合真理的可理解性,否认纯理智能够独自获得关于实在的知识。第四,“语言分析的重要性”:对语言表达式意义的描写和解释,是分析哲学的首要任务,也是分析哲学的重要标志。弗雷格就已经强调语言对哲学研究的重要性。罗素和摩尔更是把一切哲学问题都归结为语言问题,而维特根斯坦则把思想的界限也划在了语言的范围之内。随着维也纳学派的兴盛和逻辑经验主义的发展,语言研究已经成为哲学研究的代名词。刘放桐明确指出,“重视语言因素在哲学研究中的作用并不是分析哲学中的特有标志,整个20世纪的西方哲学都以语言研究为特征,并由此与近代和古代哲学相区别。分析哲学不同于其他哲学思潮之处在于它把哲学研究归结为语言研究”(刘放桐等 2003:248)。也正因为如此,20世纪初被宣称为哲学中心问题的语言问题,似乎在该世纪中叶成为了哲学的中心问题,以维特根斯坦呼吁分析日常语言为标志,开始了哲学中的第二次语言转向(linguistic turn)。
就上述4个特点而言,可以从两个方面予以批判。首先,从分析性语言哲学本身切入,“分析”是其贯穿始终的标志性特点。在这种语言哲学中,无论分析哲学还是日常语言哲学,都希望自己的分析具有一种针对形而上学思辨的治疗作用和预防作用,因为它们认为这类思辨都是由于不加批评、不加控制地运用语言,从而误用自然语言而产生的。但在分析哲学与日常语言哲学之间也存在着差别。前者通过建立可消除这类误用的科学语言来从事一种还原主义的工作。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它从逻辑出发,制定句子形成和句子语义解释的约定规则,以便排除形而上学陈述。对此,卡尔纳普(Carnap, R.)的著名论文《通过对语言的逻辑分析克服形而上学》(1932)和重要著作《语义学引论》(1942)、《意义和必然性》(1947),艾耶尔(Ayer, A. J.)的《逻辑实证主义》(1959)等是重要代表。如果分析哲学是通过逻辑分析、创造科学语言来消除语言误用、解决哲学问题,那么日常语言哲学则不创造任何意义上的语言,只是通过对日常语言的分析来揭示在正常用法的有限范围内支配语言行为的模式。日常语言哲学的真正奠基人是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 L.),他的相关主要思想集中体现在《哲学研究》(1952)中。其语言游戏论和意义使用论等(维特根斯坦 1992b)成为牛津日常语言哲学学派等日常语言研究的指南。这包括约翰•奥斯汀创立、约翰•塞尔发展的言语行为理论,保罗•格赖斯的会话含义理论,斯波伯和威尔森的关联理论。奥斯汀创立的言语行为理论在语言哲学中的价值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点。其一,语言不仅可以描写、反映人对世界的认知过程和结果,而且可以行事或者施为,这一发现突破了语言单功能观,迎来了语言多功能时代,为语言哲学研究人的主观创造世界(神话、童话和宗教等)提供了新的可能。其二,突破了语言真值观的局限,因为言语行为无所谓真假值,只有得体与否、实现与否之别。这两点可以称为语言哲学史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将成为我们今后研究的主题之一。其三,奥斯汀将一个完整的言语行为区分为言说行为(locutionary act)、意向行为(illocutionary act)和取效行为(perlocutionary act),为我们通过语言分析研究人的意向(目的)提供了可能。要知道,意向与人同在,是人的标志性特征之一。塞尔是哲学史上被忽略的人物。也许,忽略他的原因是人们认为塞尔一生做的主要事情是完善、发展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其中,他将言说行为变为命题行为,为我们以概念为材料、以命题为形式建构知识系统奠定了基础),缺乏独创性。其实,塞尔的最大贡献在于提出间接言语行为理论。所谓间接言语行为,就是言说行为与意向行为不一致,也就是人们说的话与真实含义不同。比如,有人想向同事借钱又不好意思直说时,通常实施间接言语行为:“哎,最近手头真紧。老岳母生病,孩子该交学费了……” 间接言语行为理论的提出给将言语行为理论发展成为一种涵盖一切语言现象的普遍理论提供了可能性,同时语言中最难分析、与人关系最密切的现象往往都是间接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理论之后,格赖斯基于语言交际的对话性,进一步系统研究对话中的意向行为(说话人意义),但是他叫做“会话含义”,该会话含义理论的核心是“合作原则”。合作原则包括质、量、关系和方式4个准则。其中,质指说话人说出的话要真实,不能说假话;量指说话人说出的话在数量上要适当,不多也不少;关系指说话人说出的话要与说话人及其言说主题相关,不能离题;方式则指言说要直接、简明。按照他的理解,这4条准则既是说话人言说时应该遵守的,也是受话人解释话语所应该遵守的规范。也就是说,对话语分析只要照此4条准则实施,就可以确定说话人的含义(意向)。不过,他又将会话含义区分为一般会话含义和特殊会话含义。这样,就出现一种异常情况:无论对合作原则遵守与否,都会产生会话含义。正是这种情况消解了格赖斯理论的价值和信度。尽管如此,他将话语中的说话人意义作为研究重点的做法,得到了学界和后来学者的赞赏。之后是斯波伯和威尔森的关联理论。关联理论认为格赖斯研究会话含义的合作原则太空太泛,可操作性不强。于是,上述两位学者便从合作原则中的关系准则出发,将话语含义区分为与话语字面意义一致者和不一致者两种。不论是哪一种含义都与说话人的交际-认知目的、言说主题、语境和受话人相关联。于是,对于话语含义的分析和确定来说,关联性(包括最大关联性、最佳关联性)就是核心环节。斯波伯和威尔森主张,所有话语含义的分析和确定都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通过解码获得话语的字面意义。如果字面意义与说话人的交际-认知目的、言说主题、语境等因素具有最佳关联性,那么它就是该话语的说话人含义,含义的分析和确定过程到此结束。第二阶段,如果话语的字面意义与上述因素不具有最佳关联性,就须要通过认知假设来断定、推导说话人的真正含义。受话人不同,其推导话语含义的过程在长短上也各不相同,但这一阶段直到找到最佳关联性和话语的真正含义为止。坦诚地说,关联理论迄今为止还停留在理论假设阶段,不仅其基本范畴——认知语境、最大关联性、最佳关联性、推导等还不确定,而且其解码规则和假设-推导规则都有待于建立。以上是自赖尔提倡、后期维特根斯坦奠基以来,分析性语言哲学发展的脉络。
20世纪40年代以后,上述日常 语言分析成为大多数牛津学派 哲学家甚至 英语国家中大多数哲学家的共同兴趣。同时,它也受到不少批评和责难。对此,利科 深刻地指出,“无论是由于这类批评也好,还是由于这个本身是批评的和反形而上学的而不是建设的运动的冲势已告枯竭也好,诉诸日常语言作为一种衡量哲学正当性的准则,正在趋于消失。因而P. F. 斯特劳森在《个体》(1959)一书中主张一种有关物体和个人的本体论,它们是我们有可能明辨言语中的所指物的基本个体。值得注意的是,斯特劳森把他的学说称作‘描述性形而上学’,而不称作语言哲学。因为他所讨论的与其说是语言结构(即便这个结构假定为一切语言所共有),不如说是一种‘概念图式’(conceptual schema),这个图式为一切人类所共有,物体和个人构成此图式内的两类基本个体,而其他类型的个体被认为是从属于这两大‘范畴’的。当然,个体是语言操作——‘个体识别’——的所指,这种操作基本上是为回答下述问题的:谁?什么?哪些?但是虽然识别活动属于语言,下述事实却不是语言的一个特征,即我们的语言所适用的基本个体类只包括物体和人。基本个体一般都有专有名称,因为它们是基本个体,而不是倒过来。斯特劳森后来在《意义的限制》(1966)一书中甚至走得离‘日常语言’的哲学思想风格更远了。在这本书中他想区分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一书中他认为有价值的分析特征与批判特征,这就是导致对范畴的先验演绎进行精细推敲并给予重新解释”(利科 2004: 396-397)。无论以创造科学语言(理想语言)、治疗哲学疾病为目的的分析哲学的失败,还是在使用中研究话语说话人意义的日常语言哲学的势微,都不能证伪语言哲学的价值。但是,我们不得不在继承的基础上探索语言哲学 发展的新路径。
现在让我们回过头来审视上文中谈到的分析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的4个特点。就上述前三个特点而言,“把复合的东西分解为它们的组成部分”,比如作为人存在主要方式的“美”、“丑”、“善”、“恶”等,就很难进行,然而这正是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甚至是最人性的部分,语言研究不可能忽视它们; 心理语言学以及弗洛伊德(Freud, S.)、荣格(Jung, C.)等人的研究表明,心理是人和语言的重要组成部分,以语言分析为核心任务的分析性语言哲学,反对心理主义,必然为其失败埋下伏笔;形而上学是研究“在”和“是”的学问,分析性语言哲学分析语言却反对分析语言的“在”和“是”甚至人的“在”和“是”,这不能不令人感到奇怪。难怪后期的分析哲学家斯特劳森、蒯因会分别提出“描述的形而上学”(斯特劳森 2004)、“本体论承诺”(蒯因 1987: 90-95, 1999: 16)。
针对分析性语言哲学的上述不足,我们要追问语言的本质,要研究语言的运作机制(存在方式),就不能把语言中包括心理因素在内的人的因素排除在研究范围之外,而且不得不将人和人的世界(而不是自在的世界)作为语言研究的最重要维度。所以,以研究人和形而上学见长的欧洲大陆哲学,尤其是其蕴含的语言哲学思想,不能不成为我们批判的对象。
3 欧洲大陆
欧洲大陆语言哲学是指一些从欧洲大陆起源,与英美分析哲学相对立的语言哲学思潮,包括结构主义、现象学、存在主义、解释学、法兰克福学派和后现代主义等主要流派中的语言观和语言研究方法。20世纪的西方哲学以重视语言研究或强调语言重要性为特征。事实上,“语言转向”不仅出现在英美哲学中,同样也出现在欧洲大陆哲学里。“……无论英美分析哲学,还是欧洲大陆哲学,都从各自的哲学立场强调语言哲学的研究。”(涂纪亮 2007: 2) 例如,胡塞尔(Husserl, E.)在20世纪初对意义与意向性关系的分析,海德格尔(H Eidegger, M.)在20世纪中叶对语言、存在和此在的阐述,伽达默尔(Gadamer, H. G.)哲学解释学的兴起以及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出现,哈贝马斯(Habermas, J.)普遍语用学的提出等,无不涉及对语言的分析和研究。
3.1 研究现状
关于本体论语言哲学,国外研究与国内相似,研究得还不多,一般只限于在系统探讨分析性语言哲学的同时,强调“本体论语言哲学”或“语言本体论”的重要性(Bob & Crispin 1998, Lycan 2000, Marti 2007, Степанов 1998, Мартынов 2001)。比如,马梯(Marti, G.)说,“无论就洞悉语言的运作机制还是通过语言察看世界和人,本体论语言哲学都远远优于具有分析传统的语言哲学流派。对后者的系统研究,无疑是当今语言哲学的最重要任务。不过,知识结构和兴趣决定我们自己不能完成这项任务”(Marti 2007: 578);斯捷潘诺夫(Ю. С. Степанов)指出,“语言哲学既可以在语言工具论指导下像分析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那样分析,也可以在本体论指导下研究语言的存在方式,进一步揭示语言外的世界。但是,分析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式的研究实现不了语言哲学的学科目的,这个任务只能由本体论语言哲学来完成,但本书的主旨不在这里”(Степанов 1998: 479)。至于语言哲学的学科目的是什么,他并没有说明。也许,利科是个例外。他在《哲学主要趋向》一书的“现象学和本体论”和“语言现象学”两节中关于欧洲大陆哲学以现象学为中心展开的本体论及其语言研究的论述,是我们迄今所见到的语言本体论方面最好的整体性、历史性批判。
大家知道,语言哲学研究语言一般都从语言与外在物理世界的关系入手。利科在“现象学和本体论”一节中,也从语言的指称功能出发,将语言研究与现象学 联系起来。语言指称现实的前提是我们(人)已经朝向现实,存在着将我们与现实联系起来的种种纽带,话语的功能是将这种种纽带附加到语言上,因此研究附加到语言上去的东西,就是从语言学转向现象学。在他看来,要实现这种转向是可能的,但是存在着困难:我们在语言之中讨论语言存在之前的问题。要克服这种困难,须要区分出两种语言:一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语言,为叙述方便,我们叫做语言1;另一种语言是在语言1出现之前的那种语言,我们叫做语言2。利科提出语言2的三条界定标准:第一,“它不是一种客体语言,即一种与事物相关的语言,而是一种与我们对事物的关系相关的语言”;第二,“它也不是语言学家谈论的一种元语言,即一种被看作是我们的信息据以构成的一组代码的与语言有关的语言”;第三,“它是一种表达存在于语言之前的东西的语言”(利科 2004: 194)。他进一步断言,“这种 语言总是存在的。它就是在前苏格拉底本体论和研究基本问题的思想家的诗学中煅制的那种语言。人从来不能没有语言而存在”(利科 2004:194)。具体地讲,之所以区分语言1与语言2,之所以区分之后要突出语言2,是因为:即使在语言1之中,我们仍然朝向语言1之前的东西;正是语言内存在着指称对象这一语言事实(语内指称),应当被看作导致本体论方面消失并使我们忘却存在的原因。把语言实体论简化为一个封闭的符号世界的态度和 哲学家对语言学(尽管不是语言学家的语言学)的热情,可能是这种忘却倾向的征兆。但是 存在从来就没有被彻底遗忘,以至于使我们辨认不出本体论陈述的迹象,这类迹象表现在把语言从符号带向指称对象的那种冲动中。这种冲动在语言哲学中只能解释为一种预设:言说,必须“存在”言说的对象。罗素和塞尔不仅这样认为,而且这样研究,甚至康德在给《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写的导论中也指出,如果什么也不存在,那么什么也不会出现于我们的 经验中。用“被表达的”代替“出现在我们经验中的”之后,就可以得到有关上述预设的表达式(胡塞尔 1999, 2006a, 2006b),就使得现象学能为自己划分出与语言哲学的领域不同的领域。
语言哲学研究被表达的结构,而现象学研究语言表达之前的经验结构。利科认为,语言哲学的研究并非总是一种本体论,因而他从胡塞尔的现象学及其在法国存在主义现象学中的 发展(只强调意识的优先性),经由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中对存在(b Eing, Sein)与此在(Dasein)的追问(存在优于意识/知识),马塞尔(Marcel, G.)和让• 华尔对实存(existence)的研究,到梅洛-庞蒂(Merleau-Panty, M.)对知觉等的现象学研究,梳理出欧洲大陆本体论从意识优先性到存在,最终抵达此在、实存中心论的研究路径。他特别强调,梅洛-庞蒂的研究 工作最能体现经由现象学返回本体论的哲学过程:“胡塞尔现象学朝着海德格尔本体论方向的逐步偏转,再加上有关‘自己的身体’(le corps propre)一类的马塞尔理论,这些方面足可看作已形成了一种新的独创性理论。《可见的与不可见的》这本开始写于1959年,由于作者于1961年死去而未完成的书的出版,使我们能估量出他自从 发表《知觉现象学》后所经历的路程。在这本关键性的著作中他开辟了两条路线,既反对行为主义又反对关于判断的唯智主义哲学。目的在于,在主体的‘自己的身体’使主体没入亲身经验世界的层次上——恢复知觉的地位。然而我们回顾一下就会发现,使意义概念与经验概念 联系的这种实存现象学包含着接近于海德格尔的一种本体论的种子,而同时又远离任何 心理学的或生物学的考虑。此外,梅洛-庞蒂在其思想发展中期的著述表明,他也在研究 艺术(尤其是绘画),以探索珍奇艺术的本体论意义。然而这种研究必然与意识哲学断绝了联系,正是后者启发了他在《知觉现象学》中进行的心 理学探索。甚至它也必然与这样一种精巧形式的意识哲学断绝了联系,这种哲学是他本人在称作‘无言我思’(cogito tacite),即进行无涉于语言的意谓问题上建立的。与经验心理学的断绝不会彻底,除非我们不再把意识与客体之间的区别当作出发点,而且除非我们跟随海德格尔以主体卷入存在为起点。附在他死后出版的书后的一些论述‘远处的存在’(l’être des lointains)、‘潜在的存在’(l’être de latence)、‘野性的存在’(l’être sauvage)的笔记片断,预先显示了一种困难重重的本体论,这种本体论不仅在努力解决着传统的语言问题,而且也努力解决着它本身的语言问题。特别是肉身概念——‘我的肉身即世界的肉身’(machair est la chair du monde),从此就应该 应用于可见物、世界、历史,目的在于以可感的方式去记录与存在的关系,对于哲学家来说存在成了无法为其命名的东西”(利科 2004: 201-202)。
从上面介绍利科关于欧洲大陆哲学从意识中心论到存在、此在中心论的本体论发展历程可以发现:第一,相关哲学家及其流派依然秉承古希腊以来的传统——力图找到隐藏于现象背后的超越时空的那种具有普遍性、本质性的东西,从而建构大全,实现一劳永逸的目的。第二,语言只存在于人存在的某一时间区间,因此人类的历史应该区分为前语言时期和语言时期。第三,语言不是存在,当然也不是在者/是者,而是与事物相关的语言1或者与我们对事物的关系相关的语言2。第四,在者/是者的范围在不断扩大,既包括含纳人的肉身的外在物理世界,也包括历史、绘画等由人主观创造的艺术世界;既包括近处的存在与远处的存在、现实的存在与潜在的存在、看得见的存在与看不见的存在,也包括文明的存在与野性的存在……以至于“对于哲学家来说存在成了无法为其命名的东西”。就第一点来说,普遍性、本质性只能存在于特殊性和现象性之中,也不可能超越时间和空间;人的有限性已经决定大全不可能建成,它只能作为一种驱动人不断发展的动力。当然,这既是西方哲学的固有特点,也是有限的人渴望超越有限自我的一种表征。关于第二点,“语言是在人的 实践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这只是一种假说,人类历史发展到今天依然无法证实“实践产生语言”,但语言与人同在却是事实。所以,比较现实的做法是,我们只考察语言与人同在的情况。因此,在我们看来,区分语言1与语言2,区分语言学家研究的语言与哲学家研究的语言,既没有必要也没有足够的根据!关于第三点,无论是与事物相关的语言1还是与我们对事物的关系相关的语言2,从发生学角度看,没有区别。按照利科的理解,前者只能是人与事物相关,强调两者之间的关联性;后者指同我们与事物之间的关系相关。其实,人与事物相关也就意味着两者之间存在着关
系,而且此处的“人”和“我们”的内含是一致的。如果将关注的焦点置于“……之间关系相关”,那么应该是指元语言,但利科已经明确否定这种推论。如果将人(我们)(也就是“我的肉身” )和与人(我们)对应的事物理解为两种不同的世界或相应世界的组成部分,那么语言则是处于这两者之间的中间世界或世界的组成部分。其特殊性在于,语言中既具有人(我们)的形象又具有世界或其组成部分的形象,是两种形象的有机统一体。因此,它应该是在者/是者(本体),研究它的在与是理应属于本体论范畴。最后是第4点,也就是关于本体范围扩大的问题。无论怎样扩大,其范围既不会大于也不会小于人的生活世界。因此,生活世界对于语言哲学来说就十分重要了。
国内研究欧洲大陆本体论语言哲学的情况,可以大致区分为两类。一类是从不同维度出发或以某一局部作为考察对象,引介或探讨欧洲大陆语言哲学。另一类是比较英美语言哲学与欧洲大陆语言哲学,在比较中关涉后者。限于篇幅,本文不予细述。
3.2 对欧洲大陆语言哲学研究的思考
与英美分析性语言哲学相比,欧洲大陆语言哲学对语言的研究就像它们对于其他问题的研究一样,深刻与精彩互相辉映,但是其特点不是特别鲜明。之所以如此,也许与下述情况有某种联系:欧洲大陆语言哲学的建构者都不是这一学科的专门研究人员,他们是在研究自己主题的同时,考察或关涉语言问题。就这一语言哲学流派而言,欧洲大陆各个流派、各位代表人物的语言哲学研究好比深埋地下有待开发的宝藏,零散地潜藏于这些流派和其代表人物的各种著述之中。各流派、各位学者之间究竟有无联系、有什么联系,迄今探究还远远不够。不过,从上文对相关思想及其研究情况的梳理可以看出:第一,人们大多已经意识到欧洲大陆语言哲学的重要性;第二,欧洲大陆语言哲学的研究对象、范围和目的还有待确立;第三,这一语言哲学流派所涵盖的各个哲学流派和各位代表人物的语言哲学思想之间的内在联系还须要进一步发现;第四,要完成第二、三项任务,迫切须要构拟欧洲大陆本体论语言哲学的框架;第五,利科为我们揭示出欧洲大陆哲学从近代发展到现代的内在线索:从笛卡尔到胡塞尔,人们致力于建构意识世界;从海德格尔开始,学者们把自己的研究重点又重新拉回到对“在”与“是”的追问上。
“在”与 “是”始终是欧洲大陆哲学探索的主题。这正好与发端于欧洲大陆,却风行于以英美为代表的英语国家的分析性语言哲学相呼应,甚至形成互补。在欧洲大陆哲学中,哲学家对语言的关注与他们的哲学立场密切相关。他们的哲学立场虽然各不相同,但他们都自觉地意识到语言问题在他们思想中的重要作用。总的来说,与英美分析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不同,欧洲大陆哲学对语言的理解更多地是融入他们的思想中,把对语言的语言哲学式的理解和研究视为他们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欧洲大陆哲学家始终把语言当成人生活的组成部分,当成人思想的组成部分。当胡塞尔以逻辑方式探究意识活动的内在机制时,其心目中的逻辑并非亚里士多德式的形式逻辑,而是隐含在我们思想过程中的理性规律。当海德格尔把语言当成人存在的家园时,他探究的语言当然不是日常语言,更不是逻辑学家创造出来的理想语言,而是存在自身的表现或者显示方式的(所谓诗性语言)。同样,伽达默尔对语言解释的分析更多地是本体论而不是方法论上的,他的方法和概念完全服务于追求人和世界的本真情况。
那么,语言是什么,与语言密切相关的人和人的世界如何在如何是呢?迄今为止,语言学的回答让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分析哲学的努力失败了;日常语言哲学的研究让人看不到希望;欧洲大陆哲学的回答尽管不乏精彩、深刻,但是同样存在须要商榷之处,比如对日常语言存在之前的语言的构拟。语言哲学的路在何方?
4 结论
无论是分析哲学、日常语言哲学还是欧洲大陆本体论语言哲学,甚至语言学,都是语言哲学进一步发展的基石。它们尽管存在不足,但同存在着各自独特的长处。因此笔者建议实施两步整合:第一步是将分析哲学和日常语言哲学整合为分析性语言哲学,第二步是整合分析性语言哲学和欧洲大陆本体论语言哲学。在此基础上,本着继承、整合和发展的原则,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语言哲学。不过,这已经超出本文的主题了,将在“语言哲学系列探索之八”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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