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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晓怡分享

  司法工作人员的诉讼违法行为和渎职犯罪行为,制约了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严重地危害了司法权威,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今天学习啦小编给大家整理了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

  20xx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面实施“六大工程”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的战略部署,以“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基层”为宗旨,以“讲政治,讲规矩”为刚性原则,以“三严三实”活动为载体,以提高“执行力、落实力、创新力”为抓手,依法正确履职,为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作出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精神

  今年,我局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着手推进相关工作开展,并把公共法律服务作为今年一项重大调研课题,深入开展学习实践。3—8月期间,重点开展了资料搜集、考察学习和调研座谈等工作,在较全面了解掌握先进地区做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代拟了《中共贵阳市委 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并拟制下一步工作措施。

  2.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在积极筹备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相关工作的同时,积极向市委、市政府、市委群工委、市委政法委报告工作情况,并在条件成熟的云岩区、南明区、观山湖区等地,先行挂牌成立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市级层面,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设机构的基础上,利用我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原有工作班底及办公场所,从局机关、局属单位抽调人员,组建“贵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开展工作。

  (二)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1.精心组织、全面安排布置全市法治宣传工作。

  与市委宣传部共同拟制印发《贵阳市20xx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明确了今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和普法重点对象;制定印发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xx禁毒宣传年”禁毒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禁毒法治宣传“七进”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20xx禁毒宣传年”暨禁毒法治宣传“七进”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为提高全体市民抵御毒品的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浓厚氛围;制定了《20xx年贵阳市司法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作方案》,对专项法治宣传工作进行安排。

  2.大力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法治宣传活动。

  一是围绕轻轨快铁建设、严打“两违”、“两严一降”、生态文明法治宣传等主题,编写法治宣传标语、短片和制作沙画视频等,通过贵阳电视一台、三台法制栏目广泛进行播放宣传,利用重要路段、广场户外大型LED显示屏、850余块楼宇电梯显示屏、2000余辆公交车车载电视、4800余辆出租车LED显示器及8辆公交车整车喷涂公益法治宣传图片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开通“贵阳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微信微博公共账号,利用电视媒体、网络平台便捷迅速的传播手段,进一步将法治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二是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各阶段中心工作,结合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组织相关部门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学校”等宣传活动。2月8日开展20xx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万家集中示范活动;3月15日在筑城广场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5月15日在大十字广场开展打击非法集中资专项宣传活动、7月21日在修文县扎佐镇新柱村民族文化广场开展主题为“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共同建设美丽乡村”送法进乡村活动以及将在12月4日“宪法日”集中开展法治宣传等。

  根据不同的宣传主题和宣传对象,编印了《法律进乡村”法治宣传活动知识问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治宣传资料》等相关法治宣传资料2000余份,面向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据统计,今年全市共计开展各类法治宣传17846次,编制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2791166份,解答法律咨询47952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9868块次,举办法制1244次课,受教育人次1517412人次。

  (二)加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工作

  1.强化措施,积极探索,大力打造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新模式。

  一是组织各区(市、县)司法局和三江强戒所按照“排查登记、集中治理、依法收戒”的要求开展专项行动,掌握了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对象中涉毒特殊群体的总体情况。同时,指导、督促三江强戒所及时维护更新出所人员网上信息,严格执行解戒出所“无缝对接”工作规定,做好社区康复衔接工作,并充分利用场所资源,提高床位利用率,畅通“进口”渠道,切实做到“依法收戒、应收尽收”。

  全年全市共排查出社区服刑和安置帮教对象中涉毒人员3300余名,均已纳入台账管理、并落实管控措施。三江强戒所已收戒吸毒人员1825人,解除强戒1319人,在所强戒人员2149人。

  二是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我局下达的禁毒工作目标任务,特别是今年三江强戒所增容收戒1500人等刚性目标,强化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今年以来,先后对增容收戒1500人涉及的场所功能布局调整、新启用强戒大队设施修缮、场所文化软硬件建设、警力配备和辅警招聘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5次,提出督办意见和工作建议20余条。目前,三江强戒所增容收戒相关准备工作已如期完成,新启用的两个强戒大队已开始陆续接收强戒人员。

  2.健全机制,加强管理,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制定下发了《贵阳市司法局20xx年社区矫正工作要点》、《贵阳市司法局20xx年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制定出台《贵阳市社区服刑人员分类管理操作规定》,有效推动社区矫正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切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牢把“入口关”。杜绝见人不见档、见档不见人、人档不相符等不规范现象发生,从源头杜绝脱管漏管。实施分类管理,合理配置社区矫正资源,切实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重点,打造亮点,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新发展。以南明区司法局遵义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和修文县司法局扎佐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为样板,制定印发《贵阳市司法局20xx年社区矫正示范点推广创建工作方案》,在全市广泛开展社区矫正示范点推广创建活动。清镇市司法局主动联系巢凤社区,在扁坡村设立了全市第一家村级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转化工作站,并采用党员干部一对一帮扶的方式,强化对在矫服刑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有效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5月15日,省委书记赵克志到南明区司法局遵义片区司法所社区矫正示范点调研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工作专题调研。全市先后围绕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社区矫正教育管理、社区服刑人员捕前身份等方面进行了3次专题调研,进一步总结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工作的办法和措施,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截至9月,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5829人,累计解除3815人,在册20xx人,共累计警告95人次、撤销缓刑8人、撤销假释5人、提请收监执行13人次。未发生重大恶性和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案件。

  3.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努力营造基层和谐环境。

  一是强化对安帮网络信息化的管理、指导,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网络签收”及时率和“必接”率。认真落实市综治办对安帮对象的各项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对各区(市、县)司法局司法所安帮网络运行情况的督促、指导,落实“网络签收”、“必接”等各项工作要求,解决了部份司法所签收不及时问题,确保刑释人员出监(所)必接率达97%以上,连续五个月排名全省前列。

  二是加强协调、指导各安帮机构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协调、指导全市司法所(安帮机构)在加强帮教力度的同时,积极与安置帮教基地及民政、人社等部门协调联系,落实帮教措施。截止9月底,全市共接收刑释人员2532名,通过各种途径安置2027人(其中城市籍967人、农村籍1060人),签定帮教协议2333份,帮教2680人次。

  (三)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律师公证工作。

  一是强化管理,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建设。做好律师公证行政许可的审查、备案和报送工作。20xx年1月-9月共受理、审查律师、律师事务所各类行政服务事项334件,并做好对当事人的咨询解释工作,今年共解答来人和电话的政策咨询2000多人次(不完全统计),履行了律师法所赋予的法定职责,为我市律师事业的发展壮大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xx年8月14-16日,我处与市律协联合组织了20xx年度执业律师培训。此次培训同时也是“百千千工程”安徽省律师协会“千场计划”在贵州的具体实施。

  二是做好省直所平稳顺利接管工作。省司法厅于20xx年3月1日将38家原省直所移交贵阳市司法局进行属地管理。为平稳顺利做好省直所回归工作,我局认真做好接收相关工作。

  三是组织引导律师积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按照上级安排部署,我局承担了贝地卢加诺、汇信行非法集资、华能焦化等多起重大工作的法律服务工作,在市政府和市政法委的领导下,成立法律服务工作组直接参与工作,律师不计报酬,积极参加,发挥了律师的职能优势,履行了律师的社会责任。

  四是深入推进律师到群工中心参与信访接待常态化工作。完善律师参与市、区(县)级信访工作制度,指导协调律师积极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律师在市群工中心进行信访接待,目前,共开展信访接待100余次。

  五是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千名律师进民企”活动。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要求,市司法局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了“以案释法—律师行”活动,承办了贵州省“以案释法--律师行的启动仪式,并通过贵阳电视台联办“大律师”栏目将工作推向深入。

  2.法律援助工作。

  全面推进贵阳市作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和全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试点各项工作,认真安排布置、精心调研、起草文件、建立工作机制等,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确保试点工作全面完成。截止8月28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案件3353 件,其中,刑事案件 892件,民事案件2402件,行政案件59件。

  市法援中心今年共指派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626件。其中刑事案件 200 件,民事案件368 件,行政案件 58件。市法援中心作为中国福利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贵阳市实施单位,负责全市公益金项目的统一组织管理并具体执行。今年,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实施项目,结案 114 件,申请项目资资金17.3万元;结案案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59件,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 7件,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 19 件,妇女家庭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24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5件,共帮助 132位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860余万元。

  (二)积极做好法律咨询工作

  截止今年8月28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17487件,其中,市法援中心接待群众来访、电话咨询 8966 件,通过贵阳市法律援助网提供网上法律咨询165件。今年我们继续加强“12319”来电咨询的跟踪服务,加强同“12319”指挥中心的联系和沟通,共承接办理12319法律咨询219件,全部按要求办理完毕。

  今年,省厅对12348法律服务专线接听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我市12348热线也被纳入其中。市法援中心积极配合协助,对设备调试运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安排专人学习新系统操作,保证了我市市一级12348热线的顺利运行。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进一步加强日常指导、服务和管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对社区居民、流动人口、农民工、特殊人群等广大群众的法律服务,进一步推进基层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

  截止9月底,市司法局和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未接到任何群众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工作者进行投诉、信访;截止9月底,全市共有56个基层法律服务所、304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共担任法律顾问134家,代理诉讼案件824件,代理非诉讼案件239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2件,代写法律文书1119件,协办公证20件,解答法律询问12467人次。

  4.司法鉴定工作。

  为规范市属司法鉴定机构管理,今年我局组织了“20xx年司法鉴定机构行政人员培训班”,就机构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如何做好所内行政管理的方法;按照司法鉴定业务档案的相关要求办理司法鉴定各项行政许可具体业务的操作规程;正确填报各类报表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培训。组织召开了“20xx年司法鉴定工作会”,通报了20xx年目标检查情况,对今年司法鉴定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今年,我局共受理并办结了司法鉴定机构设立申请2件,新设立1家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执业申请11件,注销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申请13件,变更业务范围申请3件,变更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申请2件,变更住所申请1件,延续司法鉴定机构资质申请6件,延续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申请21件。另有6件司法鉴定机构申请正在办理中。截至9月,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共完成各类司法鉴定1986件,采信率达90%以上,为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促进司法公正,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排查化解民间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1.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巩固和提高“省级规范化”达标司法所的创建水平。一是对巩固提高“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进行专门安排,做好迎接省司法厅随时抽查的各项准备;二是对20xx年度创建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进行重点慰问,提高基层对创建工作积极性;三是根据省司法厅的安排,重点组织创建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所长分5期参加“全省基层司法所所长骨干培训班”,赴浙江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开展学习和经验交流活动;四是通过到14个达标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实地指导、督促、调研,对巩固提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能及时解决或帮助的,及时解决。

  2.认真总结和巩固“省级模范司法所”创建成果,全面完成迎接省司法厅检查、指导。一是指导四个开展创建工作的南明区、白云区、息烽县、观山湖区司法局进一步细化“省级模范”创建工作的方案,加强市、县两级的沟通,并从各方面对创建单位进行倾斜性支持;二是通过到开展“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5个司法所进行实地指导、督促、调研,帮助理清了创新工作思路,并帮助解决了创建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三是通过收集整理我市开展省级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工作亮点和投入的经费、编制等相关数据材料,完成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全省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情况汇报》的拟写、上报,得到省司法厅主要领导书面的充分肯定;四是指导四个开展创建工作的区、县司法局,全面完成迎接省司法厅到开展“模范司法所”创建工作的5个司法所进行实地检查、调研的工作。

  3.以“枫桥经验”、“余庆经验”为学习示范,认真探索和总结具有贵阳特色的人民调解经验。根据省综治委《关于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实现“余庆经验”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坚持和发展以“枫桥经验”为学习示范,指导、督促各区(市、县)培育打造2个以上学习示范点,提炼出人民调解贵阳经验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中进行推广。目前,我市确定的学习“枫桥经验”示范点共27个,具有贵阳特色人民调解 “五老促和谐”示范点5个,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难事不出县,矛盾不上交”为工作目标,各示范点立足于人民调解工作,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4.指导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促进调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高。按照省司法厅下发的《贵州省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标准》要求,指导各区(市)、县结合实际,明确了1—2个规范化人民调解示范点创建单位,按照先易后难,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式进行。首先在基本要素上达到标准,其次各项管理规定和指标达到要求,并通过规范化创建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调解成功率,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截止9月底,全市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7478件,调解成功17165件,成功率达98.2%;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1件、涉及当事人60余人,防民间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179起、涉及当事人2856人。人民调解参与“三调联动”化解矛盾纠纷484件。

  (五)认真做好国家司法考试贵阳考区各项工作

  1.圆满完成了20xx年贵阳市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申报、颁发等工作。在20xx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非应届毕业生的法律职业资格的审核工作中,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全处同志始终严格按照司法部有关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的要求,加班加点,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做到了不错报、不漏报,在规定的时间内圆满地完成了审核任务,并按时上报省司法厅进行复审。据统计,共审核上报材料384份,共审核发放《法律职业资格证》585份,其中A证410人,B证1人,C证174人。完成了法律职业资格年度备案826人,变更备案66人。

  2.做好我市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相关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司法考试“从严治考”工作,按照司法考试标准化考场设置要求,我处着手采购考场安全技防一体机、信号屏蔽仪、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设备,以科技手段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作弊行为。6月,我处派员参加了省司法厅组织的“20xx年全省司法考试管理干部培训班”,根据20xx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新要求,同时针对我市考生人数众多、持续增长的现实情况,我们提前谋划今年司法考试各项工作,提前制作考试工作方案,落实各项考务准备工作。9月19、20日贵阳考区工作顺利实施。

  (六)大力开展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专项工作

  1.根据市委群工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各职能部门支持花溪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到花溪明珠社区实地考察调研,提出了我局支持工作要求。制定了《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全力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提升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工作方案》及《责任分解表》报市委群工委,并根据上述方案拟制《关于具体帮助明珠社区工作推进方案》,将具体工作进行全面分解,责任落实到人。

  2.定期到花溪明珠社区对涉及我局工作职能的工作任务进行督促督办,并将每周工作进度形成书面材料报市委群工委,在每周工作例会上向市委群工委汇报工作推进情况,拟写专项工作简报信息共3期。

  3.督促完成支持花溪区明珠社区31块法治宣传栏的修建及宣传内容的喷印、5万份《社区居民法治宣传手册》的编印、社区依法治理的相关管理制度模版收集交送等工作。

  4.指导市律师协会在贵阳地区招募志愿者律师,经严格审查确定由二十二名律师担任该“律师会客室”志愿者律师。4月28日在花溪区司法局会议室召开了由贵阳市司法局、花溪司法局、贵阳市律师协会等单位参加的花溪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明珠社区“律师会客室”志愿者律师座谈会,并对50名志愿者律师进行了业务培训。

  5.指导、帮助花溪区明珠社区及其下属的溪北居民委员会、朝阳居民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样板化建设。一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设备、设施、标识、标牌的规范制作和完善;二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调解工作流程以及调解文书、台帐的规范和完善;三是为花溪明珠社区编印《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选编》、《人民调解工作指南》折页宣传资料20000份,并帮助编写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汇编》。目前,明珠社区有2个调委会基本完成了规范化、样板化建设工作,还有一个调委会待改造完成后,制度上墙。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开展不平衡,受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法治宣传、戒毒康复、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在协调推进中有一定难度;二是人员、装备等保障力量薄弱,基层司法行政干警超负荷工作矛盾突出,人少事多严重制约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三是干部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创新精神不够,不同程度影响了工作开展。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对我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意见,逐步推进市、区(市、县)、乡(镇、社区)、村(居)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全方位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提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二)按照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的要求,进一步抓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为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六大工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继续抓好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四)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执业行为,落实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进一步转变工作理念,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好强戒、戒毒康复工作,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以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为目标,探索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场所教育矫治职能,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六)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认真做好民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健全民间矛盾纠纷排查台账,积极配合、深入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二

  20xx年,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滨海亚高原生态旅游县的目标,充分发挥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保障、法律服务等职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检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及时召开“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动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六五”普法检查验收的精神,动员全县力量共同认真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二是县普法办多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县直单位督导“六五”普法工作,指导他们如何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档案及相关资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普法宣传,努力完成“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既定目标,确保“六五”普法依法理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三是市“六五”普法检查组莅临我县进行“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检查组采取了听取汇报、查看档案等方式进行了实地考察,充分肯定了我县“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对我县今后的普法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希望我县能够提高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今年,我县已以优异成绩顺利通过市“六五”普法检查验收。

  2、加强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联合全县各相关单位,围绕不同主题,开展了有特色、有创新、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1月6日,协同县委宣传部、计生协会、县医院等主办的以“记得住乡愁——走进传统村落”为主题的文化“三下乡”演出,在咸村镇隆重举行;2月13日,组织各乡镇司法所开展了以“关爱农民工,促进社会和谐”为主题的大型春运法制宣传活动,有效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3月17日,联合其他政法部门、县妇联等单位在李墩镇陈厝村开展了以“建设法治周宁·巾帼在行动——万家联动·送法到家”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3月19日至4月20日,联合各相关单位开展了“法律六进”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集中宣传月活动;12月4日,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3、围绕重点,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落实好上半年“法律六进”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李墩、龙潭等工业园区周边村落,按照“先普法后调解、先调解后诉讼”的工作模式,对乡镇排查出的家庭、土地、山林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二是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3月份,协同综治办等部门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深入我县各中、小学,宣传远离毒品、反邪教、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及安全生产生活等有关知识,向青少年学生普及了法律法规知识。三是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受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等部门邀请,开展《解读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努力构建法制政府》系列专题讲座三十多场,详细解读了依法治国相关内容,着重讲授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养成及如何构建法治政府两个主题,受到了党员干部们的一致好评。

  4、强化阵地,夯实全民普法基础。在继续坚实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依靠新的媒介载体开辟了一系列创新、有效的宣传阵地:如已投入使用的专用、永久性法制宣传栏,开通推广的“周宁普法”微博、微信平台,以及在重要法制节日使用的普法短信等。通过这些普法新阵地的开辟,进一步拓宽了普法形式,提高了受众面和宣传效果。

  5、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加强重要法制宣传节点的组织、筹划,联合县委政法委,专门成立了周宁县“服务重点项目加快经济发展”法制宣传领导小组,深入开展“综治宣传月”、“两违”整治法制宣传月、“服务重点项目,加快经济发展”法制宣传月、坟墓治理法制宣传月等一系列主题宣传月活动,不断扩大法制宣传教育效果,为我县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社区矫正工作

  1、推进规范化建设。根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成立了周宁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奖惩委员会,及时检查、督促奖惩等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社区矫正股、司法所定期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自查活动,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不断规范执法活动。定期邀请检察院深入各司法所督查指导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预防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20xx年的4月份和9月份举办了两期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班,提升了社区矫正的队伍的工作凝聚力,为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创新管理手段。根据闽社矫办关于印发《关于适用非监禁刑审前社会调查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审前社会调查工作中,对可能判处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的被告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正确提出适用非监禁刑的意见。20xx年共收到各地法院审前社会调查委托函146件。自2012年5月,我县启动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管理系统以来,已实现矫正人员定位手机发放率100%。同时,立足本县县情,积极在社区矫正平台建设上创特色、求突破,确保了帮扶、救助、改造三个环节的紧密衔接和深入推进。针对不同的社区服刑人员采取不同的监督管理措施,实现最佳管理效果,做到“分类管理落实”,并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为8名符合低保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落实低保,现均已纳入低保。

  3、全面落实社矫工作。20xx年,全县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3人,累计解除矫正130人。目前在册268人,其中男性225人,女性43人。其中被宣告缓刑252人占94%,被裁定假释12人占4.5%,被暂予监外执行4人占1.5%。

  (三)安置帮教工作

  1、加强信息化管理,优化安置帮教模式。依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建立完善刑解教人员信息管理机制。建立重点跟踪目标,及时跟进管理,落实帮教责任人和安置帮教措施。自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启动以来,我县共核实刑释解教人员信息776人次,核实成功741人,核实失败35条,与监狱系统及时形成互动,利于开展无缝衔接。20xx年核实刑释解教人员信息146人次,核实成功137人,核实失败9条。

  2、积极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根据福建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的通知》(闽安帮办〔20xx〕5号)文件精神,我县采取多项措施,认真开展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排查帮扶活动。活动共帮扶总人数133人,其中监所提供信息人数47人,自行排查掌握人数86人。积极协调民政等部门对5户生活困难家庭送去慰问金2500元,对5户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落实了最低生活保障;对无法履行监护义务的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落实家庭寄养人数37人,通过其他方式帮扶人数91人。

  3、创新思路,健全帮扶机制。20xx年1月,周宁县帮教团赴武夷山监狱和宁德监狱开展帮教活动,给81名周宁籍服刑人员带去了家乡人民的关怀和问候。依托周宁县华兴茶业有限公司、周宁县裕翔铸业有限公司、周宁县蟠龙家庭农场的曙光安置就业基地,安置了数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切实解决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刑释解教人员创造工作机会、重新回归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

  20xx年,全县累计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36人,安置236人,安置率为100%,帮教236人,帮教率为100%。

  (四)人民调解工作

  1、努力提高调解员素质能力。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员的业务技能,规范运用调解文书和制作调解卷宗,促进矛盾化解工作的规范化,根据人大对司法所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的调研精神,并结合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增强了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知识,规范了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提高了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对做好新时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宣传工作。3月4日,在全省司法行政基层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省电视台与各社区市分管基层工作的领导围绕《调解有1套》栏目扩版后如何规范完善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探讨。为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确保该栏目的案源和质量,各乡(镇)司法所每月上报纠纷线索1篇以上,县司法局定时对各乡镇报送的纠纷数和采纳数进行通报,并挑选最优秀的一篇上报市司法局,争取在电视台采用拍摄率达60%以上。

  3、有效维护我县社会安定稳定。目前,全县建立和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160个,其中镇(乡)调委会9个,村调委会140个,社区调委会7个,行业调委会4个,人民调解员共计523人。五年来,我县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201起,均已录入人民调解系统。20xx年截止至11月底,我县共排查矛盾纠纷数854件,涉及当事人1822人,调处成功854件,其中疑难复杂案件21起,协议涉及金额达208.46万元,均已录入人民调解系统,全市人民调解“一案一补”统计期的录入率为100%。

  (五)法律援助工作

  1、积极拓宽法律援助途径。继续畅通特殊群体(残疾人、符合计生政策纯女户、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符合条件的援助对象,一律免除对当事人经济困难审查,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将环境污染、农村征地等与民生问题紧密相关事项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将经济困难的标准(参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标准)扩大到两倍执行。积极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扩大了法律援助范围,减轻法律援助经费的负担。

  2、参与我县重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经常性组织工作人员深入事发地,为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知识,讲清利害关系,消除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各类可能引起更大矛盾纠纷的案件得到了有效调解,为政府缓解压力,排忧解难。截至11月底,共调解了人民调解案件5件,医患纠纷案件6件,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安定与稳定。

  3、加强各类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案件工作力度。20xx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7件,其中刑事案件48件,民事案件49件,受援人数达103人,其中妇女26人、老年人5人、未成年人43人、残疾人4人、农民工23人,共接待、解答群众来访来信来电法律咨询836人次,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达29.1万元,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达119.49万元。

  (六)法律服务工作

  1、强化检查,严格把好公证质量关。今年以来,组织县公证处按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公证行业协会的要求部署,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了公证质量检查活动,通过回访当事人、自查、互查等途径全面检查公证卷宗质量、公证瑕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有瑕疵公证文书和解决存在的公证质量问题,为提供强有效的公证法律保障打下了基础。同时,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积极开展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活动。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合作,针对经济困难的群众,予以减免公证费用。 截至11月底,县公证处办结各类公证事项515件,其中国内民事类324件、经济类37件,涉外民事119件,涉台民事35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件,接待当事人来电咨询及来访515人次。

  2、优化服务,开展律师利民工作。结合我县律师事务所的实际情况,适当安排执业律师受理法律援助案件,对困难群众多次予以法律援助。截止11月底,我县律师事务所共办理业务达到51.9万元,为8家机关单位或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同时,承担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0件,并接受法律咨询900余人次。

  (七)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做好县纪委关于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问题的督查整改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司法行政系统廉政建设,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周宁县司法行政系统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周宁县司法局廉政谈话提醒制度》等,使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正规化、具体化。局长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做到主动定期或不定期了解和部署司法行政系统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加强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形成责任传导机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严格组织纪律,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做到及时传达贯彻县纪委的工作部署,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签订了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要求局机关股级以上干部、乡镇基层司法所所长完善并报备个人廉政档案,同时按照上级要求,报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兼职对象报告职务消费情况、外出请假报告等,严格规范组织管理和组织程序。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切实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1月23日,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参观县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接受反腐倡廉教育。2月16日县纪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后,我局及时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全会精神,安排部署本年度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加大队伍建设和管理。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实事求是,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不严不实”问题,切实增强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法制宣传、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等群众关切的领域,定期召开分析例会,适时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月份,印发《周宁县社区服刑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严肃监管,维护社会稳定;3月份,制定《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资金人员支持,成立县社区矫正中心;9月份,结合市“六五”普法规划验收检查,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普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本年度普法工作真正走进群众、落到实处。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20xx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效果不够理想,一些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缠访、闹访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乡镇、部门、单位、企业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视不够,工作进展不平衡;二是随着我县法律援助案件量的增加,法律援助办案人员的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县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三是部分人民调解员由干部兼任,法律专业知识欠缺,专业技能匮乏,调解方法简单粗糙,依法调解、公平调解的水平还有待提高。四是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配备不足。依据《关于在全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县需配备18名社区矫正工作者,目前只配备12名,社工人员配备与经费配套凸显不足。五是公证人员配备不足。因为人员变动,目前我县公证处持证在岗的公证员只有1名,不满足公证处的设立条件,面临歇业解散的局面,人员经费配备严重不足。

  三、20xx年工作计划

  (一)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启动“七五”普法规划,认真做好“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继续做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学生、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广大农民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推进全民普法,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二是按照“法律六进”的部署,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制宣传活动。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村)”,指导各社区(村)聘请律师或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四是围绕平安与和谐建设以及群众特别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和民主法治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抓好社区矫正工作。一是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强化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执法意识,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意识,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刑法执行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二是预防脱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落实查找、追查措施,做好收监押解犯人工作衔接,累计脱漏管率、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5%以内。三是20xx年开展两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信息化管理的能力素质。四是继续加大司法协理员配备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年内达到15:1的要求,不断提高待遇,稳定司法协理员队伍。

  (三)抓好安置帮教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规定(试行〉》,切实按照规定时限、规定要求落实好衔接工作责任,做好信息衔接和人员衔接相关工作。二是用好用足现有安置帮教政策,充分发挥刑释解教人员税收、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生活救助等方面政策效用,确保应保尽保。三是紧紧依托“曙光就业基地”这个平台,积极落实好各项安置帮教措施,切实解决更多刑释解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其重新违法犯罪。

  (四)抓好人民调解工作。一是以发展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队伍为目标,争取在20xx年底完成对全县乡(镇)、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兼)职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拓展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建设的大局,加强人民调解与法院、公安、信访、综治部门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巩固我县“大调解”工作格局。三是紧密结合新农村建设、普法等工作,开创利用微博、微信、QQ群等新媒体手段开展调解。树立服务意识,因事制宜、因人制宜,在“调处”和“解决”上下功夫,努力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司法局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三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亲切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加大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项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亲切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加大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项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健全组织,夯实基础。

  1、加快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的重点是基层,基础在司法所,司法所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改革与发展的一件大事。一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司法所规划和建设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把握历史机遇,与时俱进,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目前,我市结合实际,已为##司法所购置了新办公用楼房,面积均为##平方米以上,并购置了新办公桌椅,为##司法所、##司法所配备了摩托车,为##镇司法所配备了一台电脑。局机关在原有办公设备的前提下,又购置了数码摄像机和照像机,逐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二是健全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健全岗位责任制度、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请示汇报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完善了日常工作程序;推行了“收费标准”、“服务范围”、“主要职责”等为内容的政务公开公示制度,做到了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结果三公开;建立健全了定期考评、勤政廉政、奖勤罚懒等人事制度和激励机制,达到了管理机制责任化、科学化。三是加强了软件建设,实现了簿、表、册统一规范,档案管理标准化,业务工作程序化,目标管理制度化,我市##、##司法所先后被省厅评为“全省规范化建设司法所”。

  2、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强调解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充实了司法调解中心、村调委会,健全了村调委会、民调小组、调解员、信息员组成的“金字塔”式的三级调解组织网络体系。目前,我市已构筑起以##个司法调解中心,##个村(居)调委会为框架的,覆盖全市的民调网络体系,基层调解员、信息员##人,形成了网络科学、群防群调、基础牢固的人民调解局面。二是加强规范化调委会建设。抓好了“##”工程,目前,我市有98%的调委会达到了规范化目标,实现了调解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加强调解业务建设。我们认真贯彻人民调解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的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紧紧围绕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调解民间纠纷和防止民间纠纷激化的工作重点,深入实际,指导监督。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骋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老调解员、老司法助理员、法庭干部进行讲课,向广大人民调解员传授法律、文化等有关调解知识和调解工作技巧,不断提高民间纠纷的调解率,进一步提高调解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我局定期组织调解员进行业务考试,合格者发给《人民调解员资格证》,目前,我们共给854名调解主任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资格证书,做到了持证上岗。四是发挥作用,积极民调。在调解工作中,我们牢牢把握排查、调处、治理、回访四个工作环节,全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我市共调处各类纠纷##件,调解成功率为99%。防止民转刑案件##件,涉及##人,防止群众上访##次,未发生因调解不当使矛盾激化事件,控制矛盾激化率在0.5‰以内。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我们以强化管理,科学管理为手段,进一步健全了收、结案审批,过错赔偿、档案管理、业务收费、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提高了基层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保障了基层法律服务所发挥职能作用。全市各法律服务所为镇、企事业单位收回陈欠4220万余元;办理各类法律事务##件,代理诉讼##件,非诉讼案件##件,代写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人次,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场次;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农村承包户担当法律顾问##家,为法律顾问单位和当事人避免、挽回经济损失##余万元。

  4、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加快了安置帮教工作的网络化体系建设,实现了“帮教有组织、帮教有人管、帮教有措施”的三到位,并达到了思想上有人帮、就业有人管、生活上有人问。二是在落实安置帮教实体企业的同时,加大与劳动部门协调,培训“两劳”释放人员。共举办培训班##期,培训“两劳”释放人员##人。三是积极与工商局、税务部门协调,落实优惠政策,今年,我们共帮助##个“两劳”释放人员搞个体经营,落实了减免税收的优惠政策。对“两放”人员落实了帮教措施,全部进行了安置。

  (二)以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已任,在法律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上有所突破。

  今年,全市共办理各项公证##件,其中国内经济##件,国内民事##件,涉外民事公证##件,涉外经济公证##件,业务收费##万元,办证合格率达到100%,一类卷宗达##%以上。

  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亲切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勇于进取,开拓创新,不断强化基础建设,加大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项工作力度,全面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现……

  2、律师工作。一是律师事务所逐步达到规范化、规模化轨道。我市##个律师事务所有执业律师##人,配备了电脑、传真、车辆等现代化办公和交通设备。二是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为了使全市的经济、社会、生产和生活走入法制化轨道,全市律师广泛在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学校、个体私营经济和公民中担当法律顾问,为我市处理与外地经济纠纷、招商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等项工作进行了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我们积极推行律师受案的“四统一分”,做到“三证”齐全,实行一表、一卡、一合同制度,建立健全了收、结案、财务管理,并实行了责任赔偿制度,从而杜绝了不正当竞争、私自收费和收费不入帐行为的发生;通过制定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得律师事务所账目清楚,避免了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档案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使管理达到了规范、整齐。四是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教育。促进广大律师文明执业,公正服务,树立了良好形象。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案件##件,其中刑事案件辩护##件、民事##件、法律援助##件,担当法律顾问##家。

  3、法律援助工作。一是加强法律援助基础性建设。法律援助中心有办公用房、固定的电话、配备了微机、复印机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并有一定的办案经费。二是积极为特殊案件当事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我市共办法律援助案件##起。其中维护妇女、青少年、残疾人、下岗职工合法权益##件,符合法定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件。三是自觉接受领导,加强质量指导和监督。我们对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了领导和管理,规范了办案程序,严格制定了受理案件范围、财务规章制度和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要求及各项规章制度,并通过随时检查的方式,加强了对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办案情况的监督,促进了财务、档案管理规范、标准。四是建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我们在团委、妇联、工会、残联等单位设立了法律援助分站,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协调、了解工作情况,研究工作动态,多角度,多方位地开展法援工作,便利和促进了工作的开展。

  市里组织全市执法人员考试两次。在培训的基础上重新核发行政执法证件##本,通过培训、考试、发证,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了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3是抓好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工作。我市认真组织企业管理者学习《“四五”普法企业管理读本》和国家《关于推动企业管理者学法用法若干意见》,市委党校举办了“WTO”理论知识,企业妇女干部学法维权等培训班,系统地学习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世贸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提高了依法管理水平,促进了企业的自身发展。4是认真抓好青少年特别是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为了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我们积极开展了“三个建设”:即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师资建设,抓好“四个落实”:即计划落实、教材落实、课时落实、师资落实,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积极开辟以业余法制学校为依托的第二课堂,建立健全了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体制,保证学生法制教育的连贯性和持续性。全市##%以上的学校建立了业余法制学校,全市中、小学聘请了##名法制副校长和##名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教育讲座,市里成立了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深入到各学校巡回讲课。

  (四)、加大队伍建设工作力度,树立司法行政干警良好形象。

  一是开展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司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我局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坚持“学教结合、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原则,深入、系统地开展了先进性教育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即定任务。通过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提高了党员素质,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加强理论调研工作。全市司法干部、法律工作者按年初下发的《培训方案》学习业务知识,使每名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熟练地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社会事务和本职工作。同时,加强理论调查研究,我局机关干部深入调查研究,积极撰写理论调研文章,取得了丰硕成果。我们先后在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的《时代潮头》、《北方暸望》刊物上发表了《全面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等八篇文章,在省、市司法简报上发表两篇简报。通过调研和宣传,有力地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树立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我们建立健全各项监督制约机制,防止执法不公,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从而引导干部自觉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了“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我们局机关、律师、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向社会各界作出了公开承诺,以开展此项活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转变作风,提高效率,依法行政,树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严格执法、热情服务、锐意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形象。

  (五)201x年工作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建设“平安##”为契机,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

  工作目标:以“强基础、促规范、创一流、保平安”为工作目标,突出“五个重点”,具体为:一是要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促进社会和谐;二是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积极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努力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秩序;四是要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五是要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进一步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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