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环境保护年终工作总结及思路
乡镇环境保护管理立法是指国家机构依法创制、修改、废止关于乡镇环境保护管理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活动,以及这种活动最终形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体系。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乡镇环境保护年终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乡镇环境保护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一
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切实贯彻环保基本国策,认真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以节能减排为中心,始终把环保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树立“抓好环保为经济,发展经济为环保”的大局观,全面开展环保工作,建设美丽岑阳,有力的促进了全镇经济与环境、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我镇社会主新农村和谐社会的建设。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我镇将环保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计划,制定环保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工作目标。为确保目标的实现,成立了以政府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具体经办人员,保证了组织机构完整。
二、加大宣传,提高对环保的认识。
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我镇利用各种形式进行环保宣传,张贴过街宣传标语20幅,对环保知识进行宣传。通过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极大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提高了公众关心生产生活环境,主动参与环境建设,依法维护自
身环境权益的自觉性。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搭建环保宣传台,悬挂环保标语,开展咨询活动。共发放各类资料xx余份,书写标语x副,接受群众现场咨询x次。
三、齐抓共管,加强目标管理。 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按照环保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和部门实际,抓住重点,齐抓共管,有效实施,强化管理,使环保目标责任状各项内容和指标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有序展开。
(一)对集中饮用水源进行保护,继续巩固“省级生态镇”成果,将农村卫生保洁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我镇农村卫生保洁工作经费,镇垃圾集中焚烧中心全年正常运转。集镇自来水统一供水实现了全覆盖。
(二)节能减排工作稳中推进。按照年初县环保局下达的目标责任书要求,在全镇广泛推广和应用节能减排技术。
(三)按照县环保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在全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境的专项行动。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因环保问题引起的上访事件。
1、集中开展重点流域、重点企业的专项整治。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小流域污染问题的整治;加强对我镇内的岑港河、铺前河的治理,加强监管力度,严格控制污染源头。对全镇新建建设项目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没有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投产的排污单位,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对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排放的,一律停产整治,坚决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2、大力开展镇村环境整治工作,对环保目标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检查,认为我乡各行政村都较为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普遍建立了环保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环保工作实绩考核制度,能够认真落实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实行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分管副职深入实际,狠抓工作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3、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入园和辖区内新上项目环评率达到100%;辖区内无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企业。
(四)是加大了打非治违巡查打击力度。今年,由于煤矸石价格成倍增长,加上煤矸石、露天煤盗采投资不高、利润丰厚。我镇一些不法分子(特别是去年曾经被经济处罚的对象)又开始实施盗采煤矸石、露天煤,造成了镇内的私采滥挖现象日趋严重,特别是在蔡坞村境内的阴排和高升堂山上,去年进行打击过的剥山皮挖煤矸石的非法行为又死灰复燃,非法盗采煤矸石现象非常猖獗,山林植被严重破坏,造成水土流失,环境破坏严重。为了制止这种盗采乱象,镇政府采取设立了警示牌,张贴通告等多种措施进行宣传,并按山场明确镇村干部包片巡查,组织人员到现场制止。今年,我镇配合县国土部门扣留了进行非法开采的大型机械5台,有效地打击了非法开采现象。今年我镇还配合县有关部门,对两家未取得合法生产许可的建筑材料厂进行了关停。
一年来,我镇在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做出了较大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一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在生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仍不够重视,存在侥幸心理;二是宣传教育工作还做的不够,群众环保意识不强;三是规章制度的落实不到位;四是镇级环保力量薄弱,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影响环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待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
乡镇环境保护年终工作总结范文二
xxxx年,全市农村环保工作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为指导,以强化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为重点,以开展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为主线,以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全国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农村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全市农村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可持续发展、实现“三最”目标作出了贡献。
主要工作
(一)加强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和培训,统筹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环保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入推动我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促进全市节能减排工作,4月7―8日,在大邑县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会议,各区(市)县环保局领导和有关科长、市环保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部署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交流了农村环保工作经验,表彰了饮用水源保护和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参观了农村污染治理示范工程,讨论修改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及xxxx年全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目标分解方案,下达了xxxx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任务。二是参加了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7月24日,国务院、四川省先后召开了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政府主要领导、市级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区(市)县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xx副、陈文华副省长分别就做好全国、全省农村环保工作发表了重要讲话,提出了阶段性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两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召开了全市农村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葛红林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重点围绕我市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四川省会议精神、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环保工作新局面作了重要指示,提出了具体工作目标和要求,为我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农村环保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突出抓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一是依法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了新津县花源镇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积极协调跨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问题,上报了《关于划定蒲江县成佳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关问题的报告》等文件。二是开展保护区内污染源清理整治。按照省环保局通知要求,对全市29个供水人口达5000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的二级保护区进行了排查,未发现排污口。对邛崃市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餐饮排污口实施了整治,按规定取缔了4个排污口,1个排污口通过治理实现达标排放。三是严格整治非法取水行为。对龙泉驿区十陵水厂在没有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情况下擅自在东风渠取水问题进行了纠正,下达了书面整改通知。四是加强饮用水源信息采集工作。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局要求,开展了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基础状况调查和评估工作,按时上报了信息数据库和环境评估报告;开展了全市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初步形成了调查报告;落实了饮用水源信息报送制度,坚持每月收集并向省环保局报送全市建制乡镇和县级城市饮用水源水质情况;指导新津县在全省率先安装了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了对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实时监测。
(三)大力开展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下发了《关于加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落实了定期检查污水处理厂达标运行和在线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制度,温江区、新都区、邛崃市、双流县等已验收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污水处理达标率及污泥处理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同市水务等部门对全市新建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省政府限期整治的17座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开展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工程,新津县花源镇、郫县安德镇安龙村完成了场镇和农户生活废水治理工程建设;加强对农家乐、乡村酒店污染治理,在全市开展了农家乐清理整治,将双流县公兴镇“碧海山庄”等12家农家乐列为限期治理,4家安装了污水处理设施,5家建成了人工湿地,3家废水经处理后循环利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成都市兴蓉公司承建的25座、乡镇自建的19座污水处理站已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6.52万吨/日;上海市对口援建都江堰市的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开工建设2座,全部建成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4.9万吨/日。双流县今年17个镇(街道)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实现了全县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二是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动区(市)县垃圾处置场建设,新都生活垃圾焚烧厂和邛崃垃圾处置厂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彭州市生活垃圾处置场、郫县二期扩建已建成并投入试运行,都江堰市、崇州市、新津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正在进行主体工程施工,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生活垃圾处置场(厂)已完成选址定点、环境评估正在积极作前期准备工作;深入推广农村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模式,全年62个乡镇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建成了垃圾中转房、设置了垃圾桶、购置了垃圾转运车、招聘并培训了保洁人员,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截止目前,全市217个乡镇完成了垃圾集中收运处置系统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86.5%。三是抓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按照省政府要求,重点抓了省政府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挂牌整治和限期治理,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四川康绿有限公司养殖场、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养殖场等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全面完成治理任务;积极抓好市级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限期治理,彭州蓄联光达畜禽养殖场等13家市级畜禽养殖企业按期完成限期治理任务;采取“关停并转”、“关小扶大”、“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等措施,加强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截止目前,全市建成了30个畜禽养殖小区,集中整治养殖场1627家,取缔养殖场975家,新建大中型养殖场沼气工程127座,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四是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支部了调查工作技能培训,开展了野外采样工作,落实了保障经费,各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按照环保部关于开展重点城市和重点地区“菜篮子”产地土壤环境安全性划分与重点污染源监控的要求,支部开展以彭州市蔬菜基地为重点的土壤污染修复试点工程,编制了《四川省彭州市蔬菜基地土壤污染防治试点工程可研报告》,xxxx年4月通过了专家评审,项目预计总投资1028万元,目前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配合农业部门积极推广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养殖废物、秸秆、废弃农膜、废弃菌类培养基的综合利用和以沼气工程为主的农业循环经济,全年全市测土配方实施面积达500余万亩,农膜回收率达95%,秸秆综合利用面积达503万亩,新建户用沼气池约3.9万口;积极抓好秸秆禁烧工作,局机关和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组成多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报送工作信息、资料70份,出动车辆309台次,人员940人次,查处、制止秸秆焚烧行为18起,极大地促进了全市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积极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按时完成了农村固废的统计上报工作。
(四)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示范建设,不断改善村镇环境质量。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以及生态家园等创建工作,今年蒲江县寿安镇、成佳镇、大邑县安仁镇、郫县友爱镇被环保部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大邑县花水湾镇等18个乡镇通过了创建全国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青白江区姚渡镇通过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专家技术验收,新津县花源镇等45个乡镇启动了创建环境优美乡镇规划编制及创建工作;锦江区红砂村、郫县农科村2个村被环保部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双流县石庙村等12个村被省环保局命名为省级生态村,双流县昆山村等127个村(社区)被市环保局命名为市级生态村;雷志明等413个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并向省环保局申报命名为省级生态家园。截止目前,全市已有10个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2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26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29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413个生态家园被命名为“市级生态家园”。
(五)快速启动环境应急机制,力保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一是加强了饮用水源保护。“5.12”特大地震灾害发生后,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震后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环农〔xxxx〕192号),印发了环保部《地震灾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技术指南(暂行)》、《地震灾区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技术方案(暂行)》和《地震灾区地表水环境质量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监测技术指南(暂行)》,转发了环保部《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供水水质安全保障技术指南》,立即派出人员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崇州市、大邑县四个重灾区,对县级和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及420个村的饮水安全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巡查,通过开展污染隐患排查和清除工作,四个重灾区的7个县城饮用水源地、51个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良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确保了灾区群众饮水安全。二是加强了秸秆禁烧督查。为确保“5.12”地震救灾空中运输安全,及时召开了全局秸秆禁烧工作会议,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对秸秆禁烧工作指示的通知》,对抗震救灾特殊时期的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局机关抽调人员新增5个巡查组,共组成7个巡查组开展了春季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对双流县、新津县、蒲江县、高新区、大邑县、邛崃市、崇州市、金牛区、成华区及其它重点区域进行了拉网式、不间断的督促检查,保障了抗震救灾空运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加强了养殖污染防治。及时下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市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派出专人到都江堰市、彭州市和大邑县等重灾区,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和乡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受损、污染控制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指导并协助都江堰市、彭州市对地震灾害造成的死鱼和畜禽尸体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对养殖场圈舍、污染治理设施、工作厂房、倒塌废墟等的进行全面消毒,防止疫情发生。四是加强了污水垃圾处置。下发了《关于上报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受损情况的通知》(成环农〔xxxx〕209号),开展了县级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置场因灾受损情况调查。指导温江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2条氧化沟、4道导流隔墙进行了及时修复。强化了灾后污水处理设施修复工作,指导受损严重的都江堰市、彭州市完成了县城污水处理厂修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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