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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音乐的历史渊源

曹欣分享

  民间音乐一般是指在民间形成并流传于民间的各种音乐体裁,例如我国的民间歌曲、民间歌舞音乐、民间器乐、民间戏曲和说唱音乐等。它与专业音乐的不同,主要在于创作方式,即民间音乐的口头创作方式和专业音乐的笔头创作方式的不同,以及由于不同的创作方式而生发出的不同的创作手法、创作风格、创作特征等。

  由于我国文化传统的源远流长,而专业音乐创作又起始甚晚(本世纪初期),因此除了民间音乐与专业音乐外,我国音乐中还有一个“传统音乐”的概念。所谓传统音乐,是指具有一定流传时间的、不是当代创作的音乐。在我国,常常把清代以前即已形成的音乐划为传统音乐的范畴。传统音乐中包括历史上流传下来的民间音乐,也包括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

  具体到民间音乐来说,传统音乐中包括传统的民间音乐,但不包括新兴的民间音乐。

  传统音乐中民间音乐与非民间音乐的区分,要比民间音乐与专业音乐的区分复杂得多。首先,许多宫廷音乐、文人音乐和宗教音乐,与民间音乐有着亲源关系。它们或者发源、取材于民间音乐,在进入其他社会阶层后产生了音乐气质和风格上的种种变化;或者并未经过许多加工改造,显示出浓重的民间音乐的印记。其次,许多文人音乐、宫廷音乐和宗教音乐的创作方式,还保留着作为其源头的民间音乐的口头创作方式的种种特征。例如在书面乐谱的基础上,保留着作较大即兴变化的余地,地域性流派的产生,以及一曲多用的创作方式,等等。

  以古琴音乐为例。在我国古代文化生活中,古琴是占有重要地位的乐器。孔子、司马相如、蔡邕、嵇康等,都以擅弹古琴著称。在长达3000年的艺术发展过程中,许多文人琴师为之付出了心血,创造了辉煌成就,形成了一系列从传谱、师承到演奏风格都各成体系的琴派,并有专用乐谱,这乐谱叫“减字谱”,唐代即已创立,一直沿用至今。而且,与古琴音乐的创作和演奏技艺一同发展的,还有古琴音乐的理论。汉代蔡邕的《琴操》一书,是关于琴曲题解的著作。书中分类著录琴曲47首,记述其作者、命意、创作背景以及与作品有关的故事。宋代朱长文撰有《琴史》。全书6卷,为历代琴家的述评和专题评论。

  明代蒋克谦在几代人不断积累的基础上,编辑成《琴书大全》。全书22卷,前20卷为历代有关琴学的记载,后2卷收录琴曲62首……也就是说,发展至今的古琴音乐艺术,不仅有历代相传和累积的琴谱,有不同传承关系、不同演奏风格的流派,还有收集、总结并推动古琴艺术进一步发展的理论建树。

  这些都与民间音乐很不相同。在很长一段历史发展进程中,没有专用乐谱,更没有刊集曲谱的书籍。在由宫廷主持、文人编撰的音乐史籍文献中,民间音乐没有专门的地位,有关记载微乎其微,因此很难从古代文献中看清它的发展脉络;由于口传心授的流传方式,民间音乐不断产生新的创作,又不断随着历史的动乱而散失,缺乏像古琴音乐那样历代坚实的积累和推陈出新;由于民间音乐在宫廷和文人的心中没有应有的地位,很少有人对它进行理论研究,历代伟大的民间艺人对音乐艺术的创建也就在历史的长河中随波逐流了。可以想见,历史上民间音乐因灾难或后继无人而形成断层的现象是经常发生的。

  这些情况,都与古琴艺术的发展有很大的不同。然而,尽管古琴音乐有传谱、有理论,演奏者主要是文人,但它又有演奏的即兴性和流派的乡土性等特点。比如古人所形容的:“吴声清婉,若长江广流,绵延徐逝,有国土之风;蜀声躁急,若激流奔雷,亦一时之俊快。”([宋]朱长文《琴史》载[唐]琴师赵耶利语)这些特点,与口传心授,并囿于某一地域范围发展之中的民间音乐有相似之处。

  再比如昆曲。昆曲起源于我国南宋以来流传于南方各地的南戏的音乐——南曲,而南曲则起源于浙江温州一带的民间歌舞。南曲是我国最早的戏民声腔之一。作为一种戏曲声腔,仅仅使用民歌小曲是不够的,因此南曲又在民间歌舞的基础上,吸收了大量的宋词和传统音乐。在宋词与传统音乐中,既包含文人音乐成份,又包含民间音乐的成份。南曲在民间流传的过程中,每到一地,便与当地的民间音乐相结合,繁衍出多种戏曲声腔。例如号称“明代四大声腔”的海盐腔,余姚腔、弋阳腔、昆山腔、均出于此。

  元代后期,南戏流经江苏东南部的昆山一带,与当地语言和音乐结合,经当地音乐家的歌唱和推进,至明初遂有昆山腔之称。后来又经居住在太仓的魏良辅以及其他一些艺术家的改革,并吸收其他地区音乐的长处,总结出一系列唱曲理论,形成了委婉细腻的昆腔歌唱体系。万历年间,昆腔由吴中扩展到江浙各地,并传入北京和湖南,迅速取代了当时盛行于北京的弋阳腔。明末清初,昆腔又流传到四川、贵州和广东等地。昆腔传入各地后,与当地方言和民间音乐相结合,衍化出众多流派,构成了丰富多彩的昆腔腔系。清代中叶以后,各地昆腔逐渐衰落,至今尚存者还有江南的南昆、北京的北昆、温州的永(嘉)昆和湖南的湘昆等。

  昆腔在发展、兴盛阶段,从剧本的创作者到音乐的改进者,多为文人学士。例如对昆曲音乐风格的形成起到举足轻重作用的魏良辅,以及创作《浣沙记》的梁辰鱼等一批剧作家,都是有才学而无功名的布衣之士。加上昆曲的唱词温文尔雅,有些甚至晦涩冷僻,昆曲的音乐低回婉转,细腻缠绵,严格地说,它应该算作文人的音乐。但是,从昆曲的形成过程中,可以看到它与许多地区民间音乐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而且,发展至今的昆曲音乐也还有着一曲多用和地方性的特征。在某些远离大城市的区县,那里的昆腔戏曲呈着比较朴实的、更接近于民间音乐的风貌。另外,与昆腔同为明代四大声腔之一的弋阳腔,即发展至今的高腔,虽然产生和流传的年代同样久远,并且也采用昆曲等传奇剧本,但在音乐上则保留了更多的民间传统。

  除了文人音乐与民间音乐的复杂关系外,宫廷音乐和宗教音乐也与民间音乐有着错综复杂的联系。从西周到唐代,朝廷官府搜集民间音乐的工作形成传统,并设立专门的音乐机构。民间音乐进入宫廷后,被官府中的官员和艺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编,作为宫廷内外的仪礼音乐。南宋以后,宫廷撤消了专门搜集、整理、训练并表演音乐的机构,基本上采用招集民间艺人进宫表演的办法。宫廷使用民间音乐,一方面改变了民间音乐的本来面貌,另一方面,又通过官府的力量对民间音乐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

  宗教音乐中也存在大量的民间音乐成份。例如北京佛教寺院的管乐和云南许多民族中流传的道教洞经音乐,其中就有明清的时调小曲、多种戏曲曲牌及民间流传的器乐曲牌。

  我国著名文学理论家郑振铎先生说过:“正统文学的发展和‘俗文学’的发展息息相关。……像五言诗,汉乐府,六朝的新乐府,唐五代的词,元、明的曲、宋、金的诸宫调,哪一个新文体不是从民间发生出来的?”“当民间的歌声渐渐消歇了的时候,而这种民间的歌曲却成了文人学士们之所有了。”(《中国俗文学史》,作家出版社1954年2月版)

  另外,民间音乐本身也存在成份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的情况。例如,民歌中的劳动号子、山歌和农村小调,其主要创作者和歌唱者基本上是农民。这些歌曲多作为歌唱者自娱的方式,曲调上加工较少,情感真挚而质朴。而同属于民歌范畴的城市小调,其演唱者常为职业艺人或务农、从事手工业劳动的半职业艺人。这些歌曲多用作街头巷尾、酒楼茶馆卖唱的内容,听众多为一般市民或有钱人。为了换取报酬,迎合听众的趣味,这些曲调被艺人进行了较多的加工,形式上艺术性较强,商业性也较强,从内容到形式都变得世俗化和复杂化:既有诚挚坦率,突破旧礼教束缚、追求个性解放的一面,又表现出小生产者的狭隘、软弱、消极甚至低级趣味。

  在戏曲和曲艺(说唱)中也有这种情况。据统计,我国近代曲艺曲种和戏曲剧种均各有300余种之多。在众多的曲种和剧种中,都有经常或主要在大城市演出的、具有较高的文化和艺术水准的品种,也有很少或基本上不在大城市上演的、文化和艺术水准相对较低、较粗糙的品种。那些经常在大城市上演的品种,例如京剧、京韵大鼓等,在历史上都有文人参与创作和表演,并且在大城市有更多的机会观摩和学习其他姊妹艺术,使之得以兼收并蓄,融会贯通,从内容到形式都有更多的发展。但另一方面,相对来说也较多地表现和传播了统治阶级、文人和市民的艺术情趣、道德观念与行为准则。

  在现代音乐生活的发展中,有更多的专业文艺工作者参与民间音乐品种的表演、改编和一定意义上的创作。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得到发展、兴盛的民间音乐、就更与专业文艺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分不开了。但是,这种创造性劳动,并没有脱离开民间音乐的基础、性质和传统的积淀,没有背离我国民间音乐长期以来所形成的特点。因此,这种创造,与专业音乐创作有本质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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