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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职员工作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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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职员工作鉴定篇一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司法厅(局)的关心和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创建全省示范”为总目标,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动力,以实施司法行政“护城河”专项工程为主线,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三项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推进

1.坚持律师陪同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年共安排24人次。通过律师陪同接访、参与四长值班,从政策和法律的层面,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为上访人员提出的有关问题做好法律解释和解读。

2.提前介入“两分两换”法律服务工作。县局建立了由分管局长带队的法律服务“两分两换”专题工作组,在先行试点的姚庄镇,配合党委、政府全面开展工作,重点围绕土地置换和房屋拆迁的有关政策,积极主动做好法律文书把关、法律咨询释惑,以及现场监督公证等工作,确保姚庄镇首期612户农户与新市镇投资公司签订好置换协议,并顺利搬迁。随着“两分两换”工作的全面展开,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关于做好“两新”工程相关配套工作的若干意见》,从法律服务层面,切实为“两新”工程提供有力的保障。继姚庄镇试点后,惠民街道和魏塘街道首期621户农户的宅基地安置抽签工作也在县公证处的现场监督下顺利完成。

3.启动实施“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省厅《关于推进全省乡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精神,从我县实际情况出发,今年以来,立足原有的工作基础,提出了建立“一村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基础性、大众性和专业性的服务机制。县局还制定印发了《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具体部署。

4.巩固提升企业法律服务工作。根据我县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要求,今年以来,不断深化“法律服务助推发展”专项行动,确定每年9月份作为“法律体检”服务月,组织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立足企业法律顾问单位,围绕企业经营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法律事务管理、劳动人事管理、投资风险管理等内容,逐项进行体检,并形成“法律健康档案”,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和建议书”,帮助企业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针对台资企业的实际情况,还建立了服务台商的信息互通机制和部门联动会商协作机制。

5.不断强化公证服务意识。在县法院、人民银行支行和银监分局办事处等部门的通力协作下,四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公证服务金融作用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的若干意见》,既拓展了公证业务范围,也为金融机构贷款业务提供了安全保障。

二、围绕社会矛盾化解,人民调解工作扎实推进

1.加强基层队伍网络建设。根据新形势下矛盾纠纷的特点和规律,注重把调解工作的触角向自然村延伸。目前,全县已建立“老娘舅”、“和阿姨”、个人调解室、民情工作室等民间和谐员队伍185支,民间和谐员已达到1500多名。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了“十佳民间和谐员”的评选活动,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在县级新闻媒体开展了民间和谐员的集中宣传活动,会同县广播电视台聘请“十佳民间和谐员”为特约民间调解员。探索建立网格式的调解组织体系,姚庄镇在全镇建立了“1+4+18”的人民调解组织新模式,在镇级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中心,下设4个片区工作站,以及18个村调解工作室,每个工作站配备了指导员、联络员和调解员,以此充分发挥司法所干部的职能作用,通过划片包干,重心下移,确保矛盾纠纷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2.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县政府专门建立了诉调衔接工作协调小组,成立了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同县法院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调衔接机制建设的实施办法》,西塘司法所和西塘人民法庭积极探索人民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今年申请司法确认的调解案件有6件。加强警司联动机制建设,目前,陶庄、天凝2个司法所已经在派出所设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警司联动机制,对轻微伤害或相邻纠纷等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案件进行当场调处,今年已调处治安案件32起,调处成功率100%。

3.发展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按照建立1+X行业性专业调解组织的要求,今年以来,组建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定出台了《县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和《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聘请了3名在卫生、政法系统退休的专业人员担任调解员,聘任了9名兼职调解员,建立了由12名医学、法学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医调会成立以来,共接受咨询30次,调处案件20起,调处成功19起,其中死亡案件6起,引导当事人进行医疗事故鉴定1件,引导当事人起诉1件,调解成率95%,累计索赔金额241.78万元,实际赔付标的70.92万元。对已建立的9个新居民调委会,规范了组织名称,完善了调解工作的流程。

4.开展了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坚持做到每月定期排查与重点时段集中排查相结合,突出“春节”、“两会”和国庆期间,特别是世博安保的关键时期,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对重大突发性事件做好专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认真进行梳理和调处,并定期出刊《矛盾信息月报》。全年共开展排查调处工作17次,排查调处各类重大矛盾纠纷139件,调处成功134件。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社会矛盾纠纷2446件,调解成功2403件,调解成功率98.24%,涉及标的4262.23万元,其中劳资纠纷219件,人身损害赔偿181件。

三、围绕社会管理创新,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稳步推进

去年12月至今,我县累计共有社区矫正对象414名,已解矫151名,目前在册人员为263名,帮教安置对象1011名。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

1.切实抓好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年初,制定了我县实施社区矫正“护城河”工程的实施方案,召开了全系统司法行政“护城河”专项行动动员大会,县局与各司法所签订了责任状,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逐步加大管控力度,开展了5次滚动式大排查,重点掌控好矫正对象与上海有关联的情况。世博安保期间,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制定了临战式应急处置预案;制定落实定人包案、管控升级等制度,各地坚持每周巡查、每月集训制度,县局会同公检法等部门每季开展联合执法督查,并通过目视跟踪、有线查控、无线遥控等方法,不断强化管控措施的落实。

2.开展了与上海接边地区协作联动。针对我县特殊的区位状况,为确保上海世博会的绝对安全和稳定,在我局的积极倡议下,与周边平湖市及上海市的青浦区、金山区共同建立了接边地区社区矫正协作联动机制,通过信息互通、联合排查、异地委托管理以及应急处置等措施,全面掌控好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自3月上旬启动以来,在各方的通力协作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3.创新管控方式方法。制定印发了《县社区矫正对象“三色”管理办法》,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列入绿色管理的87名,黄色管理120名,红色56名。制定出台了《县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暂行办法》,帮助矫正对象缓解和消除不良心理因素,增强自我调节和适应社会的能力。探索实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情况记录本制度,及时告知矫正对象的管理要求和处遇,掌控每个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进一步强化矫正对象在社区服刑的意识。今年全县共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2036次,个别谈话1664人次,开展心理咨询813人次,组织公益劳动1769人次,落实低保2人次,帮助43名矫正对象落实了责任田。

4.认真做好帮教安置工作。注重加强与公安等部门的衔接,全面掌控“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重点归正人员的动向。加强与民政、劳保等部门的联动合作,切实为归正人员提供就业信息,开展技能培训,落实基本生活保障。今年归正人员帮教率和安置率均达到99%,重新犯罪率仅为0.99%。

四、围绕“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推进

1.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公务员学法日”组织开展以“法律护航,科学发展”为主题的法律知识图片展。开展了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考试,加强了执法人员的专题培训与测试。举办农村(社区)基层干部法律知识专题讲座,有近700多名村(社区)干部参加。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全县首届法制文艺创作表演比赛活动,新创作法制文艺作品19件,其中14件作品经编排后参加了比赛演出,由我局创作编排的小品《老娘舅》在比赛中获得了金奖。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通过对联和格言作品的有奖征集、交通安全漫画比赛、法律知识竞赛、专题文艺晚会等形式,不断营造青少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面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开展了劳动用工和劳资纠纷专题培训,制作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展板30多块,到企业进行巡回展览,通过多种形式为职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全面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组织实施新一轮县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申报工作,对申报单位进行专题培训辅导。积极开展国家和省、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系列创建工作。目前,已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个,省级6个,市级23个,县级44个,对获得县级以上的民主法治村(社区),每个村(社区)兑现奖励补贴1万元。整个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创建工作还引起省里的重视和关注,在今年8月份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建设“法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我县大云镇作了典型发言交流。

3.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总体安排,今年以来,在认真制定和组织实施《县2013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基础上,对全县9个镇(街道)以及15个重点部门进行了“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验收,并对其他14个部门进行了抽查验收。6月25日,我县接受了市“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考核验收,得到了市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五、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法律服务管理工作有效推进

1.律师公证队伍建设有了新加强。在壮大执业律师队伍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警示教育、诚信教育活动。通过系列教育活动,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的综合素质。

2.律师公证日常管理有了新推进。按时完成公证处2013年度工作考核和天成法律服务所及基层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初审上报工作;启动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初审工作,组织开展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以法律服务质量为主线,坚持“听庭、查卷、询访”质量监督机制,组织出庭案件旁听评议10次,涉及执业律师12人次,基层法律工作者1人次;组织抽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办结案件376卷525件。

3.法律服务业务领域有了新拓展。今年以来,各法律服务机构在做好服务的同时,积极开拓自身的业务领域。今年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单位280家,办理民事代理1035件,经济代理561件,刑事辩护312件,行政代理3件,非诉代理379件;县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2914件,其中国内经济509件,国内民事1610件,涉外港澳707件,涉台88件。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接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9件。

六、围绕“应援尽援”的目标,法律援助工作有序推进

1.完善了数字化的运作系统。全县法律援助案件已实现了网上申请、审批、指派和管理的一条龙服务。全面开展了“远程法律援助进农家”的试点工作,网点已覆盖到全县150个村(社区)、有关重点企业、法律服务执业机构等单位,通过这一体系,切实为年老病弱的援助对象提供便利的“一对一”的法律服务。

2.提升了“一站式”的接待服务。法律援助中心借助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建立,变更了办公地点,重新装修了接待大厅,配备了电子显示触摸屏,设置了残疾人通道,进一步完善了“12348”法律服务专线,开通了休息时间来电咨询录音留言回复业务。同时,全局上下继续实行全员接待,星期六轮流值班。

3.组织好法律援助集中性的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拥军”、残疾人维权和工伤职工救助等多项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全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319件,涉及受援人642人次,为当事人挽回损失963.25万元,其中刑事58件、民事261件;接待咨询1540件,计2396人次。在受理的援助案件中,受理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群体性案件132件,涉及人员404人次,累计追讨欠薪221.7余万元;为残疾人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9人次。

七、围绕强化基层基础,司法所和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全力推进

1.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上了新台阶。按照省厅提出的“五化”要求,在干部队伍配置上做到重心下移,今年又有5名公务员充实到了基层司法所第一线,基本实现了辖区常住人口超过4万的司法所配齐2名,其它司法所确保1名司法行政专项编制。在业务用房建设上,目前各司法所平均办公用房面积已达到244.97平方,魏塘、天凝、大云、姚庄等司法所通过扩建和移地置换等方式,改善了办公条件。在业务装备的配置上,县局今年投入20多万元,为各司法所建立了OA系统,更新了一批办公用具,为社区矫正工作者配备了专用电瓶车,统一了服装,为社区矫正对象引入了手机定位管理。在所务管理上,县局加强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每季开好司法所长例会。组织全县基层司法干部分2次开展了集中培训。

2.县级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挂牌运行。该中心位于县城中心区域,沿街落地,方便群众办事,县局制定出台《关于建立县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的意见》,明确了8个方面的中心服务内容,并建立了上下衔接、外部联动和内部资源整合等三个方面的机制,努力实现一个大门进去,多个窗口办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一条龙的法律咨询和服务。

八、围绕创先争优活动,机关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合力推进

1.组织开展了以“打基础、提素质、强队伍”为主要内容的学习、论坛系列活动。县局制定了《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每二个星期安排一次党员干部学习会,重点围绕政治理论和司法行政业务知识,特别是《侵权责任法》和《人民调解法》的颁布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以及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等专题,采取一人主讲,众人评议的方法,不断丰富学习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开展全系统司法行政工作的调研和论坛活动,年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进行基本理论和业务知识的测试。组织干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目前全局共有10名同志取得了行政执法资格。

2.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为民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意见,召开了专题动员大会,开展了局党组和党员个人创先争优先锋承诺,以及“为民先锋”党员闪光点评议活动,组织参加和收看了市局和我县“创先争优”先进事迹报告会,还组织开展了“我为全面转型献一计”活动。通过一系列的创先争优活动,全局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创先和服务意识有了明显增强。

3.加强机关自身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文明科室评创活动的实施意见》。加强内部管理,制定印发了《县社区矫正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县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和《县司法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名列各县(市、区)第一名,被市司法局记集体三等功;司法行政“护城河”工程建设工作,得到了省市司法厅(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先后在全省司法行政领导干部读书会、华东五省一市市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协作交流机制工作例会上作典型交流,在年底的总结表彰会上又被市局记集体三等功,被县委县政府和省司法厅授予先进集体;创先争优工作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事迹报告会上作典型介绍;法律服务两分两换工作、建立医调委化解医患纠纷等工作得到了县领导的肯定。县局报送的有关经验材料,有6篇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委、省政府出刊的信息上专题刊登,其中有3篇还得到了市有关领导的批示肯定。法治建设工作,被全国普法办、司法部评为首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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