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6篇(2)
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篇四:特殊体质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兹有我校___年级学生___ ,因身体残疾,行走不便等原因,故学校特与该生家长签订特殊体质学生安全责任书。
一、学校负责学生在校期间的正常教育,家长负责住校陪护学生就读,负责该生在校内外期间的生活起居安全;
二、为防止该生出现意外事故,每天上下课及校内其他活动均由家长亲自陪护接送;
三、若因学生家长违犯规定,致使学生在校内外出现意外伤害事故的,后果完全由家长和学生本人承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
四、该生家长必须密切配合学校教育孩子,监护学生在校表现。
五、此协议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学校各一份。散方签字生效。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 学校德育处:
xxxx中学
年 月 日
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篇五:外出写生学生安全责任书
根据我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风景园林专业学生现有外出写生的课程安排。为了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务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依据教育部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责任书。
1、 学生在外出写生期间应按照带队老师的要求完成相应的课程作业。
2、 学生应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尊重当地的风俗人情,不毁坏居住地的公共财物;不得从事或参加有损大学生形象,做出社会公德谴责的事情。
3、 学生在外出写生期间,不准酗酒、打架斗殴、赌博等违纪行为,晚上9点前必须参加点名报到;不准未经允许擅自离开驻地;
4、 考察期间不能进行游泳、下水嬉戏、高空玩耍,去游乐场等地尝试挑战性游戏活动等,以确保人身安全。
5、 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擅自离开写生队伍的,系部追究违纪责任;由此引发意外事故,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6、 逃避写生擅自回家者,由学生家长负责督促催回。否则,学院将追究违纪学生的责任,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处分;由此引发的意外事故,概由学生自行负责。
7、 集体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需先向班长报备,并得到带队老师的许可。
8、 按照带队教师安排在具体的写生点进行写生,未向带队教师申请得到允许而擅自改换具体写生地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负责。
9、 学生外出写生期间需随身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
10、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严重影响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及公共场所、考察地秩序,侵害他人权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核实,将报告学校,予以开除学籍处分。并按照当地法纪法规追究其责任。
1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应处理。
12、 经系部批准不参加统一外出写生而在本地选择相应地点完成写生的学生,期间的安全责任按以上有关条文执行。
13、 其他违纪情况,根据发生性质及严重性,违纪处分并扣除外出写生课程学分。
14、 时间20xx年x月x日-----20xx年x月x日
15、 签订安全协议,家长短息回复。
1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学生办公室一份,学生本人一份。
17、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篇五: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中考期间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签订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不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
家长是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监护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陪考家长的组织和管理,陪考家长要承担安全责任。陪考家长要高度重视考生的管理工作,强化过程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因家长失职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考生及家长自负,与学校无关。
二、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的
班主任及带队教师,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好考生的组织、管理工作,考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及考点学校规定的安全纪律,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1、考生必须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2、考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统一吃、住、行。
3、考生按时就寝,遵守就寝纪律,不准高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休息。
4、考生不准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确实需要外出的,必须请带队教师陪同。
5、考试期间,考生应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钱物及准考证。
6、考生不准外出喝酒、吸烟、去网吧、歌厅等娱乐场所。
10、考生考试结束,经班主任或带队教师同意解散后,必须立即回家,不准走家串户,不得搞聚会,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长要对考生进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试期间注意事项,正确对待考试,服从班主任及带队教师的管理。
12、对不服从管理者,将通知家长,由家长陪同考试。
13、对因擅自行动,无视学校安全纪律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最后,祝全体考生:沉着冷静,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绩!
学校代表签名:
若家长、学生已认真阅读上面“绿化中学中考学生安全责任书”,并保证做到上面之规定、要求,请签名:你是否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填“服从”或“不服从”)
学生签名 : 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
学生安全责任书范文篇六:课外辅导学生安全责任书
学生参加辅导期间,应当遵守学校的制度和纪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应当根据自身的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害,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参加辅导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等工作的实施。为了确保学生参加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明确责任界限,根据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辅导班办班实际,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1)辅导班、教师、学生和家长实行安全责任制和安全责任追究制;(2)辅导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本辅导班上课期间的学生的安全负责。
二、作为学生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家长应当保证学生上学和放学路途的安全,保证学生参加完辅导班教学课程后及时回家。并电话告知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反之发生的责任由家长和学生自行负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三、禁止学生参加辅导班及其上学放学途中追逐打闹、做危险游戏、跨越栏杆、翻越围墙和大门、上下楼拥挤等危险行为发生。违反规定造成的伤害,由学生及其家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辅导期间,相关辅导人员会随时提醒学生注意交通安全警示,经辅导人员告知后,学生之间因发生人身损害事件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六、家长应保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学放学途中立刻回家,不会与不认识的陌生人接触;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学放学回家的中途与他人游玩而不立刻回家。因发生上述情形,学生发生意外事故,一切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负责。派人接送学生的,家长指派的其他人员,需告知辅导班,辅导班会在核实身份以后,同意其他人员接送。
七、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学放学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参加辅导班及上学放学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发生危险的活动。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八、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学放学途中造成社会危害的,辅导班不承担责任。
九、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学放学途中,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炮、玩锐刃钝器物或收藏管制刀具等,因发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辅导班不承担责任。对于上述情形,辅导班安全管理人员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学放学途中,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到侵害,辅导班不负任何责任。学生正在参加辅导教学时受到不法侵害,辅导班未尽到合理的救助措施的,辅导班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辅导班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责任。
十一、学生在参加辅导班及其上学放学途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辅导班在适当的范围内可以配合家长协助处理。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至学生辅导培训课程结束日时终止。
辅导班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及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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