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装修安全责任书
商场装修时总会有些危险,怎么签订责任书确定责任人呢?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商场装修安全责任书,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商场装修安全责任书篇一:装修工程施工安全责任书
甲方: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铜梁商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武汉新方向广告装饰公(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认真贯彻执行“61”号令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抓生产必须抓安全”的原则,落实安全责任制,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为此甲乙双方必须履行以下条款:
1、甲方对本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全面给予配合,同时对乙方的安全治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检查中查出的违规、违章行为、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2、甲方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按公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告知乙方并存档备查。
3、甲方有权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对乙方的“三违”行为进行处罚。
4、对无视装修工程安全管理的行为,甲方应及时报公司安办。
5、乙方必须有明确的法定安全责任人,对施工工程的安全、治安工作负责,做到施工和安全“五同时”。
6、施工进场前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登记和出入证等手续,指定专人做好检查工作,无证者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7、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由乙方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教育,讲清楚有关安全规章和工作要求,自觉遵守安全管理制度。
8、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有专职或兼职的安全治安员,具体负责落实施工中的安全、治安防范措施。
9、乙方在施工中用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必须限量并且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0、乙方在施工中动用火、电、焊时必须由乙方现场负责人进行审批,严格执行动火、动电、动焊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万无一失。(氧气瓶、乙炔瓶不得倒置,并有减震圈,严格控制使用数量。摆放间距大于5米,明火距乙炔瓶必须大于10米。
备有专人消除易燃物,现场放有灭火器,焊完留人值守,确认无问题方可离开)
11、乙方的电工、电(气)焊工须凭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特种行业人员操作证”方可按施工现场规范的要求实施操作。
1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筑、装修的行业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
13、乙方在施工中用大型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楼层的承载和防震能力,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使用,坚决禁止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14、乙方在对施工中有危险的孔洞(通道口、电梯口、预留口、楼梯口等),必须架设安全防护网,高空作业必须结好安全绳。
15、严禁装修区内吸烟、动用明火、留守施工人员和使用电热水器。
16、严禁在施工区长时间大量堆放废弃物料,堵塞疏散通道,坚持每天清除一次,特别是玻璃胶、油漆等空瓶要妥善处理。
17、乙方必须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设备、器材、工具、材料必须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18、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符合规范标准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全过程的安全。
19、乙方若忽视安全治安管理或违反合同规定造成事故和案件的,应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均由乙方承担。
20、本责任书签字之日起生效,于该工程验收合格后失效,一式二份,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各持一份。
甲方:重百铜梁商场乙方:武汉新方向广告装饰公司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工程主管签名:
20xx年12月16日
商场装修安全责任书篇二: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
甲方:(美吉特华南装饰城)
乙方:(装修施工方或商、租户)___ _ ____________
乙方在甲方商场进行装修施工过程,应严格按商场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为了方便于双方的管理,确保施工和商场的安全,特制定以下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
装修现场安全管理
一、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应到甲方市场管理部办理《临时出入证》,凭有效证件进场施工,并按商场规定的出入口进出。
二、乙方施工人员一律不得在施工现场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点燃蚊香等易燃易爆物品,一经发现,除没收外,处500元以上罚款。
三、施工时不得损坏商场原有的承重柱和梁,及其它公共设施,严禁动用和损坏商场各类消防设施,擅自动用者罚款500至3000元,造成消防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损坏的,按价给予赔偿,造成消防报警和喷淋功能不能运作而发生事故的,将由移交公安消防部门追究责任。
四、装修时使用木结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处理,防火涂料必须涂3遍以上。若未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并要求其拆除并处100元以上的罚款,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装修公司进入商场装修过程中必须自行保管好所带的工具及装修过程中的各类材料,不得将工具及装修材料随意留在场地,如有丢失自行承担。现场无人时必须关闭所有电源。
六、装修现场必须保持整洁,装修现场的垃圾及时清理并运送到商场制定地点,不得乱抛乱倒,并不得将易燃垃圾存放过夜,现场装修施工中的易燃物(木屑、木块、纸板、泡沫等)必须做到及时处理,如不及时清理,罚款100元以上。
七、装修场地严禁私自存放或使用油漆、二甲苯等刺激性油漆材料,如需使用,必须先进行申请,经安保确认审批后方可控量使用,每次不超过2公斤,油漆必须使用环保漆,严禁用喷枪喷漆。私自存放、使用或违规使用油漆、二甲苯等将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八、安装吊顶等须在天花板上钻孔时,必须使用限位器,以保证天花板不出孔或漏水。
九、装修现场严禁用电动工具锯石膏板,必须用美工刀划切,如用电动工具锯石膏板将处以100以上的罚款,并负责处理好周围的卫生工作。
十、凡是在施工过程中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十一、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对教育仍不服从管理者,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其清退出商场。
高空作业(外墙)施工安全管理
十二、高空作业必须系保险绳、戴安全帽、穿防滑鞋,不执行的处施工方500元以上的罚款。 十三、风大时禁止一切高空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对现场作业时存在有不安全因素的,有权作出停工处理,不服从管理的将予以1000元以上的处罚,直至取消其施工资格。
十四、乙方在甲方商场内外进行高空作业期间,必须自行配好安全保险装置。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而发生意外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动火施工安全管理
十五、乙方施工中如需电焊作业的,必须向商场安保部出示本人的焊工资格证书。在商场内私自焊接施工的,处施工方1000元以上的罚款。
十六、施工作业人必须持有效资格证书,如非本人动火作业其他人代替的,将追究施工方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处1000元以上的罚款,同时立即停止任何动火作业。
十七、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清除动火周围15米以内的一切易燃可燃品后方可施工作业,如没有安保人员在现场监护不得动火作业,否则将追究动火人员责任并处施工方1000元以上的罚款,取消动火作业资格。
十八、现场监护人员对现场作业时存在有不安全的因素的有权作出停工处理,施工人员必须配合管理,否则处施工方500元以上,直至取消其动火作业资格。
十九、施工现场严禁动用明火,动火现场必须有专人进行现场监护,配备灭火器材和水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必须携带操作证及动火证,如有违反相关动火操作规定的将处施工方1000元以上罚款,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十、动火作业完毕后,监护人员必须每半小时到原动火现场巡视一次,巡视不得少于4次。
原有设施拆除施工安全管理
二十一、每个施工人员必须办理出入证,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现场施工,如有发现某施工人员出入地点与出入证不相符,商场安保人员有权取消该施工人员的施工资格,并处200元以上的处罚,严重者取消该施工队的施工资格。
二十二、装修公司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装修会审时的详细说明进行拆除,损坏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存在故意损坏行为者将以损坏设施价格两倍以上进行处罚。
二十三、施工责任人要维护现场施工秩序,对施工过程进度进行合理安排,要力保每天晚上拆下的废旧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确保第二天施工现场的整洁度。
二十四、对原有地面设施进行拆除时严禁使用风镐、大锤,如有发现处500元以上罚款,严重者取消该装修公司施工资格
二十五、以上装修违规行为处罚,装修责任人拒交罚款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装修保证金中扣除。 二十六、本安全规范一式两份:一份张贴乙方装修现场醒目位置,一份甲方物业部备案。
以上条款请详细阅读后签字生效。
乙方装修地址:
装修施工(场地)名称:
乙方责任人签字: 甲方负责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场装修安全责任书篇三:商场专柜装修防火安全责任书
甲方:廊坊新北昌市场服务有限有限公司(管理方)
乙方: (施工方)
专柜名称: 施工楼层: 商户编码:
为了保障施工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消防条例》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商场内进行装修期间的安全问题,共同签订本责任书:
一、专柜位置:乙方装修施工专柜位置位于甲方商场 层 号
二、装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安全责任:
1、乙方应服从专柜装修期间甲方的装修管理规定与消防安全监管,乙方的施工负责人全面负责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工作,并按照甲方的商场装修管理规定施工作业。
2、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由乙方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应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或停工,并上报甲方。
3、施工前必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动用明火作业应事先到商场办理“动火证”,做业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摆放明显方便取用的位置,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做业后认真清理现场易燃物品和装修垃圾撤场时带出商场,保持做业区域干净不留火险隐患。
4、保证施工用电安全,各种电器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严禁乱拉临时电线和超负荷用电,施工完毕对做业部位进行安全检查,拉闸断电。
5、严禁在施工场地使用电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设备,室内照明禁用碘钨灯等高功率照明设备,各种照明灯必须与易燃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6、乙方在施工期间不准动用非乙方的任何物品,严禁私拿公物,未经批准不得动用与本施工无关的任何设备、材料等。
7、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商场专柜装修的相关规定与安全监管的进场基本培训。
8、乙方应保证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合法有效,专业施工人员持证上岗作业,并随身携带各种特殊工种的上岗证、操作证,以备物管员随时检查。
9、乙方负责承接装修专柜装修期间的全部安全责任,并确定安全责任人。
10、乙方负责提供施工人员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身体健康、无犯罪史等资料。
11、乙方负责电器电料的合格及装修材料的环保、阻燃、无毒等安全要求。
12、乙方负责装修期间施工人员的工伤保险、意外事件及其它损伤事故的处理。
13、乙方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提出的安全隐患与违规事项在期限内整改。
14、乙方应按时完成装修施工,保证装修质量符合甲方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
四、其它约定事项
1、装修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且无违规事项,甲方将如数退还乙方相关费用。
2、乙方如违反本责任书及装修管理相关规定,损坏甲方设施场地,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将对其做出必要的经济处罚,对造成事故、损失情况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如因施工管理、装修质量等过失所导致的一切人身意外与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或政府部门的处罚,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责任书由甲方和乙方负责人共同监督执行。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施工结束责任书终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份)甲方负责与乙方共同签订,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存档一份。
六、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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